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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其鸣自

所属书籍: 应物兄

其鸣自,是说鸟叫的声音就像在呼唤自己的名字,所谓自呼

其名。这是《山海经》上对精卫鸟的描述。应物兄最早给木瓜起名叫汪汪,就是基于这个原则。奇怪的是,小颜博客就叫“其鸣自”。在题记中,小颜对此倒是有个解释,说他能从鸟叫声中听到自己的名字。小颜是这么说的:“我听到自己的名字被鸟提起,被鸟叫出。我突然不愿做一个人,而愿做一只鸟。”

敬修己担心小颜走火入魔,大概就是这个道理。

如前所述,这天,小颜一大早就去了黄河湿地,就是应物兄与弟子们讨论《儒驴》的那个地方。应物兄是后来在小颜的博客上看到他们讨论的实录的。小颜是敬修己给他起的名字。现在小颜又给自己起了个新名字:朱颜。多么暧昧的名字!《楚辞》里有“容则秀雅,稚朱颜只”,指的是女孩子的朝气蓬勃;李煜的“雕栏玉砌应犹在,只是朱颜改”,指的是美色的凋零;司马光的“闲来高韵浑如鹤,醉里朱颜却变童”,指的是对酒当歌,醉眼蒙眬;顾炎武的“与子穷年长作客,子非朱颜我头白”,指的却是风华正茂。

小颜从鸟叫声中听到的朱颜,是哪个朱颜?

小颜的博客在回答观鸟爱好者的提问时,出乎应物兄的意料,小颜首先提到了《孔子是条“丧家狗”》中的一段话。在那本书的第170页,提到“子钓而不纲,弋不射宿” [1] 时,应物兄写道:

孔子喜欢钓鱼,但他是用鱼钩来钓,而不是用网来捕鱼;孔子也喜欢射鸟,他是用系有长绳的箭射鸟,这样可以把鸟找到,但他不去射杀鸟巢里的鸟。因为用网来捕鱼,可以将鱼儿一网打尽,不利于鱼儿生息繁衍;射杀鸟巢里的鸟,就可能伤及雏鸟,不利于鸟儿传宗接代。由此可见,动物保护意识在孔子生活的那个时代已经产生了。在中国的古代,什么时候打猎,打什么样的猎物,老的还是小的,公的还是母的,都是很有讲究的。那些认为动物以及生态保护意识是来自西方的观点是错误的,是对我们的历史和文化缺乏认识的结果。

这个小颜说:“应物兄教授试图证明,人类的生态意识起源于东方。”接着小颜又提到:“但应物兄没有说明,为什么它会起源于东方,而不是西方。”

在应物兄看来,小颜的分析,确实不无道理:生态保护意识的发生,西方之所以落后于东方,是因为他们认为,人是模仿上帝的形体造的,是上帝派来管辖万物的,所以很高贵。基督教学说中的人类中心主义思想,不是为了保护动物,而是给人类杀戮动物提供了意识形态上的支持。在“二战”之前,西方对环境资源的疯狂掠夺,对异族和异教徒的疯狂侵略,就源于这种意识形态。人类及时地发现了这种错误,并开始对基督教义中的人类中心思想产生怀疑。1967年,历史学家怀特发表了一篇题为“我们的生态危机的历史根源”的文章,掀起了一场关于基督教与生态伦理是否冲突的讨论。怀特认为,基督教学说中把人和自然割裂开来的二元论传统,是现代西方生态危机的根源。

小颜这么说,是在向儒学致敬吗?

小颜还提到了孔子另一段话。“子曰:小子,何莫学夫《诗》?《诗》,可以兴,可以观,可以群,可以怨。迩之事父,远之事君。多识于鸟兽草木之名。” [2] 他认为,孔子将“多识于鸟兽草木之名”与“兴观群怨”“事父事君”并列,看成学习《诗经》三大好处,深刻影响到了后世儒家的生态哲学,比如孟子就说:“斧斤以时入山林。” [3]

关于小颜与网友的互动,应物兄也忍不住多看了几眼。也真是巧了,有个叫“他乡遇新交”的网友首先问到了:什么叫归化鸟类?

小颜说,某些鸟类,人类有意无意地把它引入到某一区域,它们在那里建立起了自给自足的族群,这种鸟类就叫naturalised[4]。它们与归化植物的意义相同。比如,牧草和饲料中的苜蓿就属于归化植物。归化植物和归化鸟类的出现原因很多。比如,紫翅椋鸟,原来主要生活在欧洲,但是美国人认为,凡是莎士比亚作品中出现过的鸟,美国都要有,以显示自己特别尊重文化。他们就把椋鸟带到了美国。现在从阿拉斯加到加利福尼亚,到处都能看到紫翅椋鸟。

小颜的知识实在太广博了。考虑到这是现场问答,你就更有理由认为他是个天才了。小颜说,紫翅椋鸟这个名字大概很多人不知道,但只要一提它的另外一个名字,你就知道它是谁了。它就是西方世界的八哥,不仅会学别的鸟叫,还会学人话,而且还能用它的鸟嘴奏出钢琴

曲。1784年5月,音乐大师莫扎特在咖啡馆里哼着《G大调第17钢琴协奏曲》中的一段旋律,突然听到紫翅椋鸟完整地将它重现了。莫扎特就把它买了下来。三年后,这只鸟死了,莫扎特为它举行了隆重的葬礼。关于紫翅椋鸟,其实只在莎士比亚作品中出现一次,那是在《亨利四世》中,一个人想激怒国王,就说他要养一只椋鸟,教会它说出国王的敌人的名字,再送给国王,恶心恶心他。没想到,当美国人把它带到北美的时候,当初的六十只椋鸟,其子子孙孙竟达到了目前的两亿只。它们所到之处,毁庄稼、毁果园、撞飞机,大显身手。

看来敬修己说错了。当小颜称敬修己为归化鸟类的时候,指的并不是他自美返回,而是说他身在异国他乡传播儒学。从这个意义上说,程先生也是归化鸟类。

问这个问题的人,那个“他乡遇新交”,莫非就是敬修己?

一个名叫“君欲乘风归去”的网友问道:“成群飞行时,鸟儿会相撞吗?”

小颜说:“鸟群在飞行的时候,会遵循一个原则,那就是每只鸟都会有自己的个人空间,除非它们在空中交配,但事实上它们从不在飞行中交配,为的就是在飞行中保持自己的个人空间,自己的独立性。它们都知道,在高速飞行中,必须与别的鸟,哪怕是自己的孩子,保持必要的距离。所以,尽管它们是作为一个整体在活动,但实际上它们仍是单一的个体。如果哪只鸟偏离了航线,它会赶上来,像林中的响箭,在鸟群中穿行,但绝不会因为加速而与别的鸟相撞。对鸟来说,无数单一的负责任的个体,组成了鸟群这样一个命运共同体。人类与它们相比,应该感到惭愧。”

大概是因为小颜提到了莎士比亚,一位名叫“莎士比殿”(真是个奇怪的名字)的人上来问道:“朱颜大师,我那位老哥,也就是叫莎士比亚的,他的作品中出现了多少鸟类?”

乖乖!这个问题竟然也没有难住小颜:“有人统计是五十二种。但最近,我发现其实是五十三种。我们都知道,哈姆雷特有一句著名的台词,I know a hawk from a handsaw,意思是说,我不会把一只老鹰当成一只苍蝇。实际上,这是莎士比亚的笔误,他误把hernshaw(小鹭)写成了handsaw(手锯)。中国人为了押韵,翻译成苍蝇,因为老鹰和苍蝇的韵脚相同。”

一个叫“方舟子”的网友问:“《圣经》中提到的第一只鸟是什么鸟?”

小颜说:“渡鸦。《创世记》第8章写到,洪水退去,放出去一只渡鸦,那渡鸦飞来飞去,直到地上的水都干了。渡鸦是西方文明史上最重要的鸟。这不仅是说,它在《圣经》中第一次出现,而且,最后叼开耶稣裹尸布的鸟,就是渡鸦。西方人认为,渡鸦代表着自由。如果渡鸦失去了伴侣,它会模仿伴侣的声音来呼唤对方,因为每只鸟最熟悉的声音,总是自己的声音。渡鸦通过这种方式,来唤醒对方对自我的记忆。这个现象非常值得研究。”

一个叫“吃完饭到处窜”的网友问:“朱大师,你又窜到哪去了?快说说,你现在主要研究大雁呢,还是研究渡鸦?”

小颜颇得“有教无类”的要诀,面对这么一个荒唐的网友,竟然也回答得非常认真,其中也不乏幽默,因为他称对方为“窜兄”。他是这么说的:“窜兄,我是渡鸦也研究,寒鸦也研究。作为鸦科鸟类,它们是东西方文化史上最有意思的鸟。你要知道,乌鸦是最聪明的鸟,它们甚至会驾驶汽车。这不是说它们亲自开车,而是说它们会巧妙地使用汽车。乌鸦们喜欢吃核桃,它们穿着黑礼服,耐心地站在路边,等着汽车轮子将核桃轧碎。要是核桃没被轧到,它们会勇敢地走向迎面驶来的汽车,把核桃准确地滚到车轮底下。窜兄,你窜的地方多了,难道没有注意到吗?”

有趣的是,华学明也来凑热闹了:“哥们,我等着吃杂碎呢。你告诉我,你为什么迷上了观鸟?”

小颜说:“学明兄,当你仰望那些飞鸟,你会觉得它们来自另一个世界。它在我们之上,在我们这些凡夫俗子之上,高过所有的树梢。如果它们停留,那也只是为了给我们以启示。”

那个被小颜称为“窜兄”的网友又来问了:“听说你还研究杜鹃?”

小颜说:“我和同伴们一直在研究东亚地区的杜鹃在哪里过冬。去年,在北京戴上定位器的三只杜鹃,飞到了非洲的莫桑比克,穿越了二十个国家的领空,飞行了一万两千五百公里,包括《纽约时报》也进行了报道。”

那个疑似敬修己的“他乡遇新交”又来问了:“你们给鸟戴的定位器,不会影响鸟儿的飞行吧?”

小颜说:“放心,定位器越来越轻,不会超过鸟儿体重的百分之一,相当于人类拿了个烟斗,垫了个鞋垫,装了一把钥匙。它们将在五月回到北京。”

现在,随着“他乡遇新交”的再次发言,应物兄可以肯定,那就是敬修己了。敬修己问道:“你研究杜鹃,与你最近对儒学的研究有关系吗?”

对小颜的回答,应物兄不能不感到吃惊,他觉得那就像一篇科普和儒学交融的论文:“谢谢‘新交’先生。杜鹃最被人诟病的,是它生育方面的一些习性。鸟类繁殖的季节,杜鹃却一不筑巢,二不孵化,三不育雏。它忙着给子女们寻找义亲,用中国人传统的说法是干妈或奶妈,你们西方传统的说法是教母。它要趁义亲不在时,将卵产到义亲的巢穴里,让义亲帮它孵化。这是狸猫换太子的杜鹃版。也有人把杜鹃说成是鸟类中的黑手党。义亲对此浑然不觉,每天起早贪黑捉虫,养育小杜鹃。杜鹃最喜欢的义亲是芦苇莺。小杜鹃孵化出来之后,体重很快达到芦苇莺的十倍,要很多虫子才能喂饱它。这有点像动物园里用母猪喂养失怙的小象。小象是母猪的几倍大,但母猪仍然将小象视如己出。

“杜鹃的这种寄生习性,最早是被谁观察并被记录下来的?是亚里士多德。因为亚里士多德,杜鹃一直在道德层面被指责。但这其实不属于科学研究范畴。生物学家们关心的是另一个问题,就是杜鹃和芦苇莺是如何协调进化的。

“监控录像显示,雌杜鹃先是监视芦苇莺筑巢,以确定巢的位置。这个过程中,它耐心地栖身于附近,继续捉虫,以保证肚子里的鸟蛋有足够的营养,它会从早上等到下午,直到芦苇莺产完了卵,飞出去觅食的时候,它才会立即飞到那个巢里,迅速产下自己的卵,然后衔着一枚芦苇莺的蛋飞走。杜鹃从产卵到飞走,时间不会超过十秒钟。

“那么,杜鹃是否因为适应芦苇莺而改变了自己的习性?我个人认为,这是个重点。前面提到的产卵速度,显然就是一种适应性的选择。不到十秒钟,这是什么概念?母鸡天天下蛋,下一只蛋也不会这么快。杜鹃鸟的蛋与它的体重的关系,也是饶有趣味。它的蛋实在太小了。正常情况下,它的蛋应该是现在的三倍大。这是它为了鱼目混珠而做出的适应性选择。

“至于你说到跟儒学研究的关系,那就是另一个问题了。很多儒学家都写过杜鹃。我的老祖宗朱熹就写过杜鹃。他的诗中,将杜鹃称为‘不如归’。儒学家会将一种自然现象看成某种社会文化现象,在道德层面进行审视。在中国的文学作品中出现的‘禽言诗’,就属于此种情况。禽言诗之所以在宋代为最盛,这是因为宋代儒学进入了一个兴盛时期。儒学家象声取义,寓意抒情,虽有游戏笔墨,但却有鲜明的批判性。几乎所有的禽言诗,都是从鸟名起兴的。说是其鸣自,但这种以鸟鸣声为鸟取名的方法,用的还是人类自己的语言。鸟名由此不再是一个简单的声音符号,而成为一个音义结合体。‘音’是鸟所固有的,‘义’则是人类赋予的。鸟语,也就是禽言,由此被当成了人类的语言。在不同的人、不同地域的人那里,相同的鸟语被当成了不同的禽言。

“比如,同是杜鹃,有的叫‘布谷’,有的叫‘割谷’,有的叫‘脱却破裤’,有的叫‘不如归去’,有的叫‘一百八个’,有的叫‘催王做活’,有的叫‘行不得也哥哥’。”

哦,小颜最后一个说错了。“行不得也哥哥”说的不是杜鹃,不是布谷鸟,而是鹧鸪。杜鹃的叫声与鹧鸪的叫声还是有区别的:“不如归去”说的是回家,“行不得也哥哥”说的是离别。

似乎也意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对这个话题,小颜没有再讲下去。

需要说明的是,最后一个问题竟然是费鸣问的:“你在观鸟中,有何不可思议的发现?”

小颜的问答是:“我曾在鸟儿问答中,听到它们叫出我的名字。”

小颜显然知道费鸣此时就在慈恩寺,所以特意请费鸣观察一下,长庆洞中都有哪些鸟儿遗骸。

[1] 见《论语·述而》。

[2] 见《论语·阳货》。

[3] 见《孟子·梁惠王上》。意为:砍伐林木有定时,那木材便用不尽。

[4] 归化鸟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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