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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Reading Room

所属书籍: 应物兄

“Reading Room去过吗?一定要去。”季宗慈说,“如果你没去过,我可以陪你去。必须的。”

真是荒唐。Reading Room不就是图书馆阅览室吗?我怎么可能没去过呢?但是接下来,应物兄听明白了,季宗慈所说的Reading Room是有具体所指的,它几乎已经是个专用名词了,指的是大英博物馆的阅览室,准确地说,指的是马克思写作《资本论》时待过的那个阅览室。

季宗慈刚从英国回来。他的姐姐,另一个胖子,嫁给了一个英国胖子。他去伦敦就是参加两个胖子在伦敦海德公园举行的婚礼。这位第二任姐夫是纯种盎格鲁—撒克逊人,隆鼻蓝目,色浅唇薄,但最喜欢喝的却是中国的红星二锅头。婚礼之后,他由新郎官陪同,怀着朝圣般的心情去参观了大不列颠图书馆。这是因为有人告诉他,如果他出版的书能被译成英文并被大不列颠图书馆珍藏,那么他作为一个出版家才算是成功的。

参观马克思写作《资本论》时用过的那个Reading Room,是季宗慈此行的重点。阅览室的牌子上写着:这里为众多的政治流亡者和学生,提供了避难所和精神的源泉。就是它了,马克思当初就是个流亡者。他最感兴趣的当然是马克思在地板上磨出来的脚印。但是,当他问到此事,图书馆管理员笑了。图书管理员起初还以为他是日本人呢,现在知道他是中国人了,因为只有中国人、俄国人才会问到那个脚印。管理员

说,戈尔巴乔夫下台之前也曾跑来瞻仰那个脚印,但却什么也没有看到。

应物兄这时候发现,他们现在坐的书房的门上,挂着一个牌子,上面写的就是“Reading Room”。

反正是闲聊,我们的应物兄就耐心地听季宗慈讲了下去。不时能够听到几声狗叫。因为季宗慈接下来又讲到了狗,所以应物兄后来每当回忆起这天的谈话,就会有一种错觉,觉得那些狗好像已经成精了,它们似乎在提醒季宗慈:胖主子,我们已经排了半天队了,你什么时候讲到我们啊?

季宗慈说,他当时觉得图书馆管理员很不负责任。众多公开出版的书上都写到过此事,而且都提到马克思是坐在7号位置上写作的,怎么会有假呢?他就请求管理人员帮他找一找7号座位。现在,那个座位上坐的是一个年轻人,留着莫希干发型,胳膊上有一块刺青,图案是一朵祥云。他“一不小心”把衣服掉到了地上,趁机弯下腰看了看,还真是没有看到脚印。莫非后来装修过?

他的疑问很快被管理员打消了。管理员

说,它一直保持着原样,因为这里的一桌一椅,都是知识和历史的见证,不能随便更换的。后来,他想通了,地板上怎么会磨出脚印呢?那又不是中国的豆腐渣工程。再说了,马克思为什么一定要磨脚呢?没有任何证据说明,马克思患过脚气。

“但是,这个脚印的故事编得好啊!”季宗慈说。

“是啊,精彩的小说细节。”他说。

“它让多少人信以为真,让多少人油然而生敬意。我对费鸣说过,你作为一个写过剧本的人,一个大学校长的捉刀人,看到这样的细节,是不是有点惭愧?这样的细节,是不是伟大的细节?费鸣承认,他自愧弗如,甘拜下风。后来,我又去看了他们新进的图书。我现在要告诉你的是,我在那里看到了老兄的《孔子是条‘丧家狗’》。但遗憾的是,那只是中文版,还不是英文版。不管怎么说,这已经是我的一大成就了。当然,这首先是你的成就。在另一个书架上,我看到了程济世先生的著作,一共有三本,都是英文著作。我本想拍下来的,遗憾的是,管理员不准拍照,塞钱也不行。”

“图书馆总是要进书的嘛。”

“我现在要说的是,那个新郎官告诉我,能够进到大不列颠图书馆的作者,几乎每个人都有传记出版。这句话提醒了我。”

应物兄有点明白了,季宗慈是想出版程先生的传记。

“你的意思是——”

“其实参观Reading Room的时候,看到里面有很多传记,我的潜意识已经告诉我,这件事得做,得马上做。”

“但是程先生说过,在他死之前,他不愿看到关于自己的传记。他

认为,传记就是盖棺论定。”

季宗慈换了个坐姿,把一条腿压到了另一条腿上:“不,我没打他的主意。”

“你说的是《孔子传》?这个必须等到太和研究院成立之后再做。”

季宗慈说:“好,那就不急着做了。应物兄,不知道你还记得那条狗吗?”

“狗?木瓜?当然记得,前些时间,嗨,不提了。”

外面的狗叫声突然热烈起来了。季宗慈喜欢养狗,养了一条藏獒,一条黑背。如前所述,他们谈话的时候,狗叫声就不时传来。那是藏獒叫的还是黑背叫的,应物兄分辨不出,他只是觉得那声音很浑厚,像牛犊,但比牛犊的叫声傲慢。季宗慈喜欢和它们做游戏,一种藏猫猫的游戏:他先躲到一个地方去,然后让它们楼上楼下地找。教学相长,季宗慈时不时流露出来的那股傲慢劲儿,除了资本力量在作怪,或许还受到了黑背和藏獒的影响。季宗慈还养过一条爱斯基摩犬,狗脸很像狐狸,毛色浅灰,但眼圈是黑的,耳朵像个等边三角形。它整天卧着,肚皮贴着地,把脖子尽量伸长,下巴也贴着地,甚至连它的舌头也要拖到地上,以尽量增加与大地的接触面积。是因为它热爱这片土地吗?才不是呢。它是要散热。它后来还是热死了。

“看来,你真的忘了。我说的是那条草狗,那个土八路。”

“你说的是——”

“你怎么忘了?它虽然是个土八路,却拥有最文雅的名字,草偃。”

草偃?想起来了。它还活着?他忍不住站了起来,往窗边走去,想看到它。季宗慈看出了他的急切,告诉他说,它单独养在后院,相当于独门独院。

于是,他走出这个房间,穿过走廊,进到另一个房间,隔着窗户看到了后院。第一时间,他并没有看到那只狗。他首先看到的是后院那株杮子树。他对那株杮子树,倒是有着深刻的记忆。他第一次来这里的时候,正遇到艾伦对着保姆发火。原来保姆把树上的红杮子都给摘了。艾伦说:“没有杮子,我还要往上面绑杮子呢。你倒好,一个不落,全都摘了。”保姆说:“不摘就掉下来了,摔烂了。”艾伦说:“犟嘴!”立即有另一个矮个子保姆跑了过来。矮个子保姆蹦了起来,要去撕那个保姆的嘴,被艾伦拦住了。他还记得,矮个子保姆问:“前几天那几个杮子,是不是你摘的?偷吃了吗?你连青杮子都偷吃啊?看我不撕烂你的嘴。”高个子保姆藏在梯子后面,说:“我拿它泡醋了,就泡在厨房里。”

他对艾伦说:“杮子醋最好了。”

艾伦这才放过了那个保姆。保姆把梯子放到门廊下的时候,两眼噙泪。

哦,他现在看见了,那只狗就卧在后院门廊下。

与前院的黑背比起来,它显得那么瘦小,那么卑微,令人怀疑它们曾拥有共同的祖先。对不起,我几乎把你给忘了。不是几乎,而是忘得一干二净。真的对不起了。应物兄听见自己说。

那条狗是他从棍棒下面救出来的。哦不,不是棍棒,是屠刀。那是木瓜诞生之前的事了。算下来,它应该比木瓜大半岁。当时他还没去美国访学呢。他所住的北辰小区的东边,原来有个农贸市场,出售水果、蔬菜、冒牌服装、全自动麻将桌,当然还有各种肉类。肉食区又分为四类:牛羊肉区、猪肉区、水产区和禽类区。他很少光顾牛羊肉区,想吃牛羊肉他就去吃火锅,或者到某个街角去吃烤串。他经常光顾的是禽类区,有人专门在那里宰杀活禽:鸡、鸭、鸽子和鹌鹑。他喜欢吃鸭子,麻鸭。这个习惯还是因为乔姗姗。据说麻鸭有助于下奶,乔姗姗生下应波,奶水不足,他就天天给她炖麻鸭。她吃鸭子,他喝汤。丢进去几块酸萝卜,那汤荤不荤,素不素的,而且酸不酸,咸不咸,甜不甜,淡不淡,正合中庸之道,喝起来别有滋味在心头。

那天他来买鸭子,看到卖鸭子的摊位前卧着一条狗。是条草狗,它已经做了母亲。一只小狗在身边来回兜着圈子:它很快乐,傻呵呵地快乐,因为它还不知道众生并不平等。它用前爪掏耳朵的动作看上去还很笨拙,好像掏的是别人的耳朵。卖肉者此时正在宰杀鹌鹑,一只只鹌鹑从麻袋里掏出来,脑袋和身体朝相反的方向一拧,再猛地一拽,鹌鹑就身首分离了。有几只脑袋被扔到了大狗的旁边,大狗伸出舌尖轻轻一卷,鹌鹑的脑袋就不见了。它一边细嚼慢咽,一边将鹌鹑毛徐徐吐出。那个动作让应物兄想起了小尼采。小尼采吃瓜子的时候,嘴巴就像一台

微型的脱粒机,通过舌头和牙齿的巧妙配合,瓜子仁粒粒进肚,瓜子皮却片片飞出。他没有想到,小尼采可以做到的事,一只狗也可以做到,而且做得更好,所以忍不住多看了两眼。

这时候来了一个慈眉善目的老头,胸前挂着友谊宾馆的牌子,是负责食堂采购的。老头上来就问:“东西呢?”

“下雪了,吃的人多了,卖光了。”

“一只没留?”

“明儿给你留两只。”

“有条腿也行啊。没有后腿,有个狗头也行啊。”

“狗头也抢光了。”

“蒙谁呢?这不有现成的吗?”那老头看着那条大狗。

“儿子养的。”

“宰了。”

“儿子要闹人的。”

“宰了。”

“小家伙真的要闹人的。”

“宰了。”老头说,“钱嘛,可以涨点。”

“您老就看着多给一点吧,小家伙不好哄的,得给他个玩具。”

“就按前腿的价格算。”

“后腿吧。”

“前腿!”

“前腿就前腿。”

卖肉者眯缝着眼,看着那条大狗,还用手摸了摸狗头,揪了揪狗耳朵。狗伸出舌头,愉快地舔着主人的手。狗这时候是跪在卖肉者面前的,一边舔着主人,一边眺望着棚外纷飞的大雪。它不知道恐惧,不知道主人马上就会要了它的狗命。卖肉者当时好像还犹豫了片刻,但在接过老头递过来的一支烟之后,立即从砧板下面抽出一把刀,蹲到了狗的面前。卖肉者继续抚摸着狗头,狗伸出舌头再去舔主人的时候,那把刀突然变短了,然后又变长了,刀刃上已经开始滴血。那只狗挨了一刀,嘴巴咧了一下,好像在笑。笑完之后,迅速躲到装鹌鹑的麻袋后面,但它的脑袋已经抬不起来了,只能歪着头朝这边看。它甚至都没有叫唤一

声,只是呼呼地喘气。狗主人朝它招了招手,吹了声口哨,那只狗就又艰难地爬了过来,靠着主人的高筒胶鞋,好像是要休息。卖肉者的刀再次刺入了它的脖子。这一次,狗脖子就像折断的树枝,狗头一下子耷拉到了地上。直到这个时候,它才明白主人要的就是它的狗命。它似乎有些委屈,想躲一会儿,尽量躲得远一点。但奇怪的是,主人只是又吹了声口哨,它就慢慢地掉转身体,又爬了回来。它的脑袋已经不听指挥了。它的身体向前移动,脑袋却拖在后面,拖到了它的腰部。

那只小狗非常兴奋,围着母亲又蹦又跳,欢呼雀跃,尾巴也高高地卷着。慢慢地,它感到了迷惑:母亲怎么转眼间就变成了一堆肉?变成一张可以折叠起来的狗皮?它终于狂叫起来了,娇嫩的嗓子又尖又细。它一跳一跳地,想抓住那张已经吊到了肉钩上的狗皮。卖肉者这时候正跟老头讨价还价呢。老头看见那只小狗,才知道杀的是母狗。当然,老头也可能是装作刚知道,为的是砍价。

老头说:“母狗?母狗的肉太老了。对不起了,你得降价。”

卖肉者说:“加上西红杮酱,做成酸汤狗肉,也吃不出来公母啊。”

但老头就是不松口。刀在颤抖,刀还在滴血。卖肉者的表情变得狰狞起来。应物兄突然有点紧张。但接着,那张狰狞的脸上却挤出了笑:“再搭上这只小狗怎么样?它可是一条公狗。”

说来这就是缘分了。当卖肉者去抓那只小狗的时候,小狗一下子躲到了应物兄的两脚之间,不停地在他的腿上蹭来蹭去。

就在那一瞬间,他决定买下那只小狗。

他想,再过两个月就是春节了,到时候他就把它带回本草老家,让它陪伴母亲。乔姗姗说:“让它替你尽孝?”这话当然很难听,但意思大致不差。小狗长得很快,一个多月之后,它已长大了一倍。它一直没有名字。后来,他就给它起了名字叫草偃,小名叫偃儿。为什么叫这么个名字呢?因为那天他在备课的时候,正好看到孔子与季康子的一段对话。孔子对季康子说:

君子之德风,小人之德草。草上之风,必偃。 [1]

既然它是一条草狗,那就叫草偃算了。于是它就有了这么一个带着儒学背景的名字。可是春节还没到,打狗季节先到了,凡是体重超过十公斤、身高超过四十厘米的中大型犬只,都要一网打尽。物业人员陪同城管在小区检查时,发现了草偃,勒令他必须处理掉,虽然那时候它的身高还不够四十厘米。也真是巧了,当中隔了一天还是两天,季宗慈到他家里做客,他就请求季宗慈把它带走,因为季宗慈的别墅区是可以养大狗的。季宗慈说:“养狗人很讲究血统的。弄这么一条草狗,我丢不起那个人啊。”

“你就代养几天,给它一口吃的就行,过几天我就去接它。”

那年春节,乔木先生要去海南过年,并要求他和乔姗姗同去,好过一个团圆年。他也就没能回到本草。后来,他倒是问过季宗慈,那条草狗呢?季宗慈说,它就在院子里跑来跑去的,有时候在这一家,有时候

在那一家。季宗慈还让他放心,说饿不着的,因为它可以自食其力。莫非它已经变成一条流浪狗了。但季宗慈说,它每天晚上都回来,就安心待在后院。

他现在想起来,他虽然来过这里几次,却再没有见过它。

他确实把它给忘了。

“你还记得吗?上次在医院,我跟你说,我差点把命给丢了,是你救了我一条命。你肯定认为,我是夸张。还真不是夸张。我说的事,就跟草偃有关。”

“什么事啊,竟然差点要了你的命?”

“你这朋友是怎么当的?我差点命丧黄泉,你却一点都不关心。”

按季宗慈的说法,不久前这个别墅区发生了几起盗窃案。其中有一户最为倒霉,不光被盗了,而且一家三口连厨娘带保姆全都给宰了。顺便说一句,应物兄后来知道,季宗慈所言有误:厨娘和保姆其实是同一个人,也不是一家三口,而是一个男人和他的姘头。说到那个“宰”字,季宗慈的声音变成了重音,眼睛瞪圆了。出事的那几家都是开煤矿的,有一家还开了金矿。但还有一家开煤矿的,却躲过了一劫,平安无事。“知道为什么吗?”季宗慈问。

“盗贼是不是知道他的煤矿倒闭了,没钱可偷了?”

“提醒你一下,那些人家也都养了黑背、藏獒。但只有免遭毒手的那一家养了一条草狗。”

“他们是不是觉得那家没钱?你不是说过,有钱人谁养草狗啊。”

“还有最后一次机会。”

“知道了,知道了,那家人其实就是凶手。”

季宗慈哈哈大笑,说他的智商跟那几个警察差不多,因为警察也是这么认为的。警察第二天就把那家人全都抓起来了。按季宗慈的说法,好一阵威逼利诱,好一阵严刑拷打,就差上老虎凳、灌辣椒水了。屁股都打肿了,肿得都没有缝了。那家人最后只好招了。但就在这个时候,济州市东开发区的一个别墅区,又发生了一起类似案件。种种迹象表明,那是同一伙人干的。警察这才知道抓错人了。

“这么大的新闻,怎么没见诸报端?”

“当然不能!会影响济州市招商引资的,影响济州市的GDP的。套用康德的话,GDP就是我们这个时代的道德律令。”

“可这事跟狗有什么关系呢?”

季宗慈终于说出了事情的真相。他说,主犯以前是搞投资的,由于投资失败,血本无归,就开始仇恨社会。主犯后来供认,他们作案的时

候,最担心的其实不是人,而是狗。狗会叫嘛。不过他们最担心的不是黑背,也不是藏獒。黑背和藏獒虽然忠诚,但它们的忠诚却存在着变数。它们本来忠诚于张三,可如果李四掏钱买了它们,那它们就会忠诚于李四。如果王麻子又从李四手里把它们买了过来,那么它们同样会忠诚于王麻子。它们太聪明了。它们已经有了自己的哲学,有了一种深刻的自我意识,知道自己一生下来,就已经不是传统意义上的狗了,而是一种名叫狗的商品,注定要被人买来卖去的。主犯说,你只要想办法让它们知道,你已经买下了它们,成了它们的新主子,接下来它不但不会咬你,还会帮你。他们的办法是用竹竿去敲拴狗的链子。第一次敲它们会叫,第二次还会叫,第三次就不叫了,因为它们意识到,主人已经把它们卖了,敲链子的这个人就是它的新主子。当你破门而入的时候,它们不仅一声不吭,还会马上分工合作,一个负责站岗放哨,另一个则把前爪搭在窗台上,下巴抵着窗台,津津有味地看戏,相当于为你暗中助兴。当它们闻到那股子血腥味,它们还会兴奋得直打喷嚏。

但是草狗就不同了。

草狗,也就是我们说的中华田园犬,秉承祖宗的传统美德,忠犬护主,只要你没有捅死它,只要它还有一口气,它就要一直叫下去,汪汪汪。那家养了草狗的人就是这样躲过一劫的。听到草狗的叫声,他们就知道外人进来,立即打开了探照灯,并拿出了私藏的枪支。季宗慈说:“看上去盗贼是被枪吓跑的,其实不然。逻辑起点很清楚,那就是狗叫。”

“哦——”

“那天晚上,我也听到了狗叫,是草偃在叫,叫声瘆人,好像有人要宰它似的,嗓子都叫哑了。我也把院子里的探照灯打开了。不瞒你说,我也拿出一杆步枪。不过,那是空枪,子弹并未上膛。要是上了膛,依我的脾气,我肯定会持枪跃出,撂翻他几个。”

“是吗?”

“第二天早上,这里到处都是警察、警犬。我才知道出大事了。现在每当想起此事,我就浑身哆嗦。要不是草偃发出了警报,他们很可能就进来了,因为警察在我的院墙外面也提取到了那些人的脚印。”

“宗慈兄受惊了。我确实一点都不知道。”

“祝贺我吧,祝贺我捡了一条命。”季宗慈脸上的每个麻坑都闪烁着奇异的光彩。那些麻坑,不是来自天花,而是青春痘的遗产。“从某种意义上说,我这条命是草偃救下来的,但归根结蒂是应物兄救下来的。”季宗慈拍着自己的胸脯。因为太胖,好像长着一对乳房,胸脯在他的拍打下起伏不定。但是看得出来,他是诚恳的。“为感谢草偃,我给它买了一堆玩具。考虑到它的健康,我买的可不是塑料玩具,是用牛皮压缩而成的,真正的绿色玩具。”

季宗慈的话归结到一件事情上:“应物兄,您想啊,对草偃我都感恩戴德,对于送我草偃的那个人,我能不感激涕零吗?所以,我就在想,自己还能为应物兄做点什么呢?应物兄不是致力于儒学的复兴吗?那何不策划一套书,为应物兄的儒学复兴大业略尽绵薄之力?”

“宗慈兄,你听我说,草偃能活到今天——”

“别打断我的思路,先听我说完。”这话有点生硬了,所以季宗慈抱歉地笑了笑,又说,“听了我的汇报,您再发表高见。我计划策划一套当代儒学家的评传,第一辑先出五部,每部写两个人:一个是导师,一个是弟子,以示传承关系。你知道的,做导师的大都已经走了,但弟子还健在。也有师父还健在,但徒弟却走了的。这种情况说起来比较特殊,但现在也比较常见了。这种情况下,弟子往往比导师的名气还大。这样也好,师徒当中,总得有个名人吧。”

“说的谁啊?谁的师父还活着,他却死了?”

季宗慈咕哝出了一个名字,那个人名气确实很大,前段时间还在网上掀起了一场骂战。不过,那人好像没死啊。应物兄说:“他也能算名人?他没死吧?”

“得了脑血栓了,成了植物人了,将死未死。”

“他也能算儒学家?他只是在风景区盖了个房子,号称阳明精舍,弄一批人开了几次会,吵了几次嘴而已。他的名气大,只是因为他每次开会,都要进行网络直播,引起围观。他是名人不假,但只是个网红。”

“我听您的,这就拿掉他。”

“别人算不算我不管,我不算。我有自知之明。我只是凭兴趣,也

凭责任,做了一点力所能及的事。”当然,这么说的时候,他的舌面上其实还跳跃着一句话:如果那个人都算是儒学家,那么我当然就更是了,因为我比他强一百倍。

“坦率地说,我连作者都找好了。你的表情告诉我,你已经猜出他是谁了。我确实找费鸣谈过一次话。费鸣说,你不会同意的。我对费鸣说,他不同意是他的事,出不出是我的事。”

“宗慈兄,此事断不可行。程先生弟子众多,你写了我,却没写别人,这不是让我挨骂吗?还有,你知道的,我本是乔木先生的弟子。你这样做,乔木先生该怎么看?”

“乔木先生毕竟不是以儒学研究著名的嘛。你要有意见,我就分开出?你一本,程先生一本?”

“宗慈兄,万万使不得。这书出了,也没人看的。”

“有没有人看,那是读者的事。如果费鸣不写,我会另找他人来写的。这总比写剧本容易吧?写剧本还得生编乱造。这个呢,一切都是现成的。”

“恰恰相反,我认为难度很大。”他说,“比写小说、写剧本难度更大。”

“怎么会呢?”

“宗慈兄,你还真得听我一句劝。没有比给画家、作家、学者写传更困难的事了。这些人,他们的意义和价值,就在于他画了一幅画,写了一部书,或者研究了一个问题。他们不是凭借具体的行动来展示自己的意义和价值的。”这说法也有问题,写东西的时候,几个小时下来,我虽然坐着没动,却常常搞得腿肚子抽筋、脸颊生疼,胡子楂也拱出来了,头发也像被风吹乱。那一头乱发有如离离原上草,好像经过了几番枯荣。这不是行动又是什么?他是这么想的,但他却做出了另外的描述:“总的来说,他们的意义不在于他们在世界上扮演了什么角色。如果剧院老板想把他们的生平事迹搬上舞台,事先必须做好从剧院楼顶跳下来的准备。因为他不仅赚不了钱,还可能赔个倾家荡产。相比较而言,画家和作家的传记还好写一点,因为你可以写出他和作品中人物的关系。最困难的就是给学者立传了。想想看,该如何描述一个人研究‘有朋自远方来’的情形?”

“这些问题,不是您考虑的事情,而是作者考虑的事情。我前面不是说了,马克思的脚印,就是个活生生的教材。您得找到这样的细节。”

“如果你一定要做,不如把那些已经出版的传记,比如历史上的那些儒学大师的传记进行重新校对,重新注释,然后再版。他们大多生于乱世,他们的知与行之间有各种复杂的关系。”

“您说到我心坎上了。这个我也考虑过了。我不是说了嘛,潜意识告诉我,儒学家的传记,将会是图书出版界一个新的热点。最重要的是,在和您接触的过程中,我,一个研究西方哲学的人,也对儒学充满了热爱。我确实很想为儒学做点实事啊。”

“你怎么知道它会成为一个新的热点?”

季宗慈站起身来,圆柱子般的身体向一排植物移去。这个房间里摆着的植物有一个共同特征,就是叶片巨大:龟背竹,橡皮树,发财树,等等。一株龟背竹后面是个博物架,上面摆放着季宗慈与众多名人的合影。与他的合影也摆在那里,在一只陶罐和一只木碗之间。木碗是艾伦从日本带回来的,由一块完整的木头挖成,上面雕着一个穿和服的女人:和服被风吹开了,她摆放双腿的姿势刚好有利于她暴露出自己的下体,而且简直要把阴户撑开了。对,文雅的说法叫春光乍泄。那个阴户不是人工挖出来的,本来就是树上的疤痕,它可能来自风刀霜剑,也可能先被虫子所蛀,而后又被啄木鸟的尖喙所掏空。哦,说起来,这其实也是天人合一。

圆柱子在房间里移来移去的。季宗慈把那个木碗拿起来,碗口、碗底、穿和服的女人依次看,同时说道:“应物兄,有一个矛盾是我非常感兴趣的,当然它也是市场上的卖点。从孔子开始,历代思想家几乎都在从事同一个工作,那就是试图挽救中国人的道德颓势。但是奇怪了,越是要挽救,我们在下坡路上就出溜得越快。出溜得越快我们就越是想挽救。怎么挽救?还不是一次次地回到孔子?世道越坏,孔子越好。世道越是臭不可闻,孔子越是香气扑鼻。在当代,孔子的精神首先体现在谁的身上?不用问,首先体现在那些儒学家身上。在那些儒学家身上,积聚了这个时代的很多主题,或者说疑问。你说,放着这样的书不出,放着这样的钱不赚,放着这样有意义的事业不干,我不是傻 吗?”

除了最后一句,应物兄觉得,季宗慈的话其实还是非常有道理的。这些问题其实也是我思考的问题。咦?这些话怎么这么耳熟啊?哦,想起

来了,这些话的版权属于蒯子朋。在香港书展上,作为新闻发布会的主持人,蒯子朋教授当着众多媒体的面就是这么说的。季宗慈的记忆力太好了。

季宗慈说:“不是吹的,我对出版问题的思考,已经是一览众山小。”

哦,季胖子,我看你是一懒众衫小。

“你要知道,我手中掌握的媒体资源,在出版人当中虽然不是最多的,但也能排上前几名。到时候,我也会发动书评人多写些书评。我跟各大网站已经签订或正要签订战略合作协议,从新浪、搜狐到豆瓣,都联系过了。”

“豆瓣也会听你的?”

“不听我的,听谁的?惹我不高兴了,我糊它一脸豆瓣酱。”

“宗慈兄啊,你出谁的书我不管。你要还把我当朋友,就别出我的。那是把我放在火上烤啊。”

“您要真不愿意,那就只好先出别人的了。”季宗慈腮帮子上的肉全都耷拉下来了。

“如果你一定要出,也要等我死了。我衷心祝愿你死在我之后。”

这时候,艾伦回来了。他听见艾伦在楼下问保姆:“应物兄走了吗?”保姆的回答他没有听清楚,但他听见艾伦的惊呼:“怎么有一只猫?哪来的野猫?”

当艾伦上楼之后,季宗慈说:“那可不是野猫。”

艾伦问:“你又不是不知道,我最烦猫了。”

季宗慈这才告诉他和艾伦,那只猫就是老太太的柏拉图。早上,他去见了老太太的侄女。从老太太的侄女那里得知,柏拉图生病了,不吃不喝的。他就把柏拉图抱了回来,喂它吃了金枪鱼罐头,它竟然都吐了。派人送到医院做了体检,还真是病了,红血球500,正常值应该是1000的。明天得接着打吊针。

艾伦还是通情达理的。打狗要看主人面,撵猫要看主妇面嘛。艾伦说:“是老太太的猫啊,你怎么不早说?”

季宗慈说:“应物兄,你大概不知道,艾伦平时最怕猫了。看出我和艾伦对老太太的感情了吧?”

艾伦说:“我告诉您!养两天,病好了,赶紧送回去,别让老太太挂念。”

应物兄后来知道,柏拉图其实已经病了几天了。它好像知道主人要

离去了,不吃不喝,大有同归于尽的意思。或许是入戏太深,它差点比主人还先走。这天,文德斯为它新买了猫粮,更换了猫砂,还给它买了两个新玩具,看能不能让它出离戏剧情境,却听梅姨说一个胖子把它接走了。应物兄后来看到了那两个玩具:一个磨爪子的鱼形抓板,一个系着彩色鸡毛和小铃铛的棍。那个鱼形抓板是柏拉图最喜欢的玩具,已经玩丢了好几个了。最初,它并不喜欢那个抓板,它更喜欢在沙发靠背上磨它的爪子。为了让猫喜欢它,文德斯曾在老太太的花盆里种上了猫薄荷,也就是小荆芥,它的花是淡紫色的。柏拉图经常迈着柔软的步子绕着花盆散步,也常常用胡子轻轻地撩着花瓣,以焕发它的芳香。按文德斯的说法,猫喜欢猫薄荷,就像屈原喜欢香草,理查德·罗蒂喜欢野兰花。文德斯曾避着柏拉图,将猫薄荷的叶子揉碎,涂到鱼形抓板上。这一招还真管用,柏拉图从此对那个抓板产生了深深的迷恋,睡觉都要抱着它。之所以弄丢了几个,是因为柏拉图一旦把它带到楼道,别的猫就会闻香而来,合伙把它抢走。

他问艾伦:“查清楚了吗?敬香权在谁手上?”

艾伦说:“我告诉您,每天都不一样。我不知道您哪天要。今天的敬香权,归一个煤老板。这就不说了。明天的敬香权归市京剧团,后天的归一个金矿老板,大后天则归桃都山的一个花卉公司老板。除了京剧团是自己录像,别的都归我们录。我们签了三方协议:慈恩寺、用户和电视台。问题是,您哪天用?”

他当然表示,但有消息,马上告知。

季宗慈还在关心他的传记丛书。他听见季宗慈说:“这样吧,我先

出一套儒商的传记。这个,您可得帮忙。”

他对季宗慈说:“我知道你说的是谁。不过黄兴已经有两本传记了。”

季宗慈说:“听说这个外号叫子贡的人马上要来了?您得给我引荐一下。听说他的宠物是一头驴子?您要信得过我,就交给我养两天。您都看到了,养猫逗狗,都是我的强项。养一头驴子,更是不在话下。能够和传主一起共事,对我来说也是一种荣耀。”

“华学明教授已经承担了养驴子的重任。”

“我找他去。虽说他是搞这个专业的,但说到养驴,他不一定比我强。”

[1] 《论语·颜渊》。季康子问政于孔子曰:“如杀无道,以就有道,何如?”孔子对曰:“子为政,焉用杀?子欲善,而民善矣。君子之德风,小人之德草。草上之风,必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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