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一辈的人真的是生死无常,站在现在的角度都是命苦的人,珍惜当下的生活,知足
活着
《活着》是一篇读起来让人感到沉重的小说。那种只有阖上书本才会感到的隐隐不快,并不是由作品提供的故事的残酷造成的。毕竟,作品中的亡家,丧妻,失女以及白发人送黑发人这样的故事并不具备轰动性。同时,余华也不是一个具有很强煽动能力的作家,实际上,渲染这样的表达方式是余华一直所不屑的。余华所崇尚的只是叙述,用一种近乎冰冷的笔调娓娓叙说一些其实并不正常的故事。而所有的情绪就是在这种娓娓叙说的过程中中悄悄侵入读者的阅读。这样说来,《活着》以一种渗透的表现手法完成了一次对生命意义的哲学追问。
第一章
我比现在年轻十岁的时候,获得了一个游手好闲的职业,去乡间收集民间歌谣。那一年的整个夏天,我如同一只乱飞的麻雀,游荡在知了和阳光充斥的村舍田野。我喜欢喝农民那种带有苦味的茶水,他们的茶桶就放在田埂的树下,我毫无顾忌地拿起漆满茶垢的茶碗舀水喝,还把自己的水壶灌满,与田里干活的男人说上几句废话,在姑娘因我而起的窃窃私笑里扬长而去。我曾经和一位守着瓜田的老人聊了整整一个下午,这是我有生以来瓜吃得最多的一次,当我站起来告辞时,突然发现自己像个孕妇一样步履艰难了。然后我与一位当上了祖母的女人坐在门槛上,她编着草鞋为我唱了一支《十月怀胎》。我最喜欢的是傍晚来到时,坐在农民的屋前,看着他们将提上的井水泼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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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到三十四岁,总觉得自己普通,人生平淡。看完这本书,好像明白了一点道理,因为和家人、爱人之间的感情羁绊,普通人的活着对爱你的人而言也是弥足珍贵的。
第一章引入部分就像潺潺流水,但是又有点突如其来的感觉,突然从主人公的自我叙事跳转到富贵富贵浪荡的青年生活上。
Блэт, я дочитал это наконец. Эх, все пропали, один остался. Это моя первая книга, вся на ките прочитанная... депрессивненько... 从俄国你们好!
當時內戰中國人打中國人真的太慘烈了,都成了政黨鬥爭下的犧牲工具
莫言,余华刘震云,都是一种思路,一个风格。其中莫言误打误撞冲在了前头,获得了诺奖,剩这两货还在努力,嘿嘿
人生总是各种磨难:福贵最终与牛为伴,是好也是悲。在失去所有亲人后有牛能相依相伴总是好的,在不断艰苦磨难中奋力向上,结果还是失去了珍贵的一切,悲情不言而喻。现在呢?不知道什么原因,经济好了,结果人的感情却支离破碎,更是可悲。人生的选择总是两难全。以前的人们与命运抗争,那是有了爱、寄予希望的支撑;现在的人极易脆弱,那是缺了温暖、少了关怀的话语。人情冷暖,还是平凡岁月更好。世俗人性,还是现在更多。
我也是差点被送人的 还很小一岁不到吧 我爸爸都走到村口了 刚好我姥姥来了 又把我截回去了🥹🥹
看完了,家珍真是个好女人,得病了也不舍得花钱看医生,想留钱给家里。
活着,为了什么活着,接着走下去,活好每一步就是最好的目的地了
I love cheese. 🥵😩🥶🤠👍👅🧀🧀😍♥️💛😘🙉😘😻💚🖤😁😀🗣
富贵之前再坏 家珍也不离不弃 他们本该幸幸福福风风光光的过完这一生 却沦落到这种地步 亲人接二连三的离开也让富贵真正成长起来 富贵越是懂事 我越是感到遗憾 只能说一句活着比什么都好
写的真好啊,就是太苦了,看的太压抑了,活着,活着啊.
旧社会钱为本,政府那些革命才成功,都不严也不牢靠 很多还是靠家里关系当上的官 官官相互,死一个最底层的儿子,大家都不放在眼里,这件事不管怎么闹最后肯定还是不了了之,可能闹大了惹了上头 命还会丢掉 真的心疼有庆,也心疼那时候和有庆一样的孩子
半生风光半生残,九口八口走在前;人老膝下无有依,一头老牛在身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