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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八十六章 怪異的一府兩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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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丁運使勃然發怒,驚動滿堂,皆不知為何生性低調冷靜的運使大人竟然失態。

    只因李佑遞給他看的詔書里明明白白寫道:「如此准奏,著江都縣地方主辦民間捐輸效納之事,鹽運司協辦,兩衙門務必同心。民商最得力者,准由江都縣先行旌表,其後具名奏聞即可。」

    江都縣正堂李大人很誠心誠意地解釋道:「在本月十三日,本官曾向朝廷奏請提議由你我兩家合力辦事,沒想到朝廷如此迅速便批回了……」

    丁運使終於覺察到,他從一開始便落入了李佑的彀中!他也向朝廷上疏奏請過主持捐輸,不過那是在聽到消息後的本月十五日,比李佑晚了兩天。雖然他是得知消息後第一時間上疏,自認很快,但比李佑晚了就是晚了。

    一步遲,步步遲,結果天差地別!現在看來,李佑本月十四、五日放出消息,肯定是故意的!

    景和八年十一月初九日,欽差朱放鶴抵達揚州城。

    景和八年十一月十一日,李佑上疏請辭誥封並叫屈。

    景和八年十一月十一日,丁運使再次上疏彈劾李佑。

    景和八年十一月十三日,李佑上疏,言稱揚州城內民商多有踴躍捐輸報效之意,如綱商金氏。奏請江都縣地方主持此事,鹽運司協理。另奏請旌表民商,賜江都縣便宜處置之權。

    景和八年十一月十五日,丁運使上疏,言稱揚州城內民商多有踴躍捐輸報效之意,奏請鹽運司主持此事,用不著地方插手。

    景和八年十一月二十二日,李佑奏請主持捐輸疏到京。

    景和八年十一月二十三日,武英殿朝會,議論李佑之事,彭閣老黯然削權。

    景和八年十一月二十四日,兩封詔書一同六百里加急遞往江都縣。

    景和八年十一月二十五日,丁運使奏請主持捐輸疏奏本到京,奈何木已成舟,束之高閣。

    景和八年十一月二十七日深夜,加急詔書抵達江都縣,李佑閱得。

    景和八年十一月二十八日,加急詔書重新送至平山堂公開……

    自從三品到手後,幾乎銷聲匿跡,今天是第一次公開露面的新任參政羅星野看到詔書,登時恍然大悟,縈繞十幾天的疑惑一掃而空。

    那李佑定然一早便知道,除了岳父金百萬之外,不可能從鹽商這裡籌集到銀子。所以利用得知消息更早的優勢,搶先偷偷上疏奏請許可權,之後放出消息故作姿態,甚至不惜被鹽商鄙視嘲諷,以誘使一心攀比的丁運使也召集鹽商籌銀。

    直到如今等到了授予大權的詔書,同時鹽運司也基本將銀子籌到手,那李佑便恰到好處地跳出來摘桃子!這既是借雞生蛋又是借花獻佛,可把滿腹籌謀的丁運使坑苦了,難怪他拿著詔書抑制不住地大發雷霆。

    就在片刻之前,那李佑還不忘算計鹽商,用激將計哄六大綱商立了字據,想反悔也不成了!若敢反悔,估計要被李佑辦一個欺君之罪。而且羅大人敢肯定,急遞鋪鋪兵這個時間將詔書送到這裡,絕對是李佑故意安排的。

    不過讓羅大人依舊迷惑的是,朝廷風向不是要打壓李佑嗎?為何又給了他這等權柄?

    於是羅大人又將目光投向朱欽差手裡的另一封詔書,謎底八成在這裡面。

    「砰」的一聲響,丁運使又摔了一個茶杯。他的幾個屬官膽戰心驚,從未見過主官丁大人如此失控過,唯恐遭了池魚之殃。

    能不氣殺丁運使么!如此一來,無論鹽運司搜刮來多少銀子供奉天子,都成了協助對頭李佑!

    就連這旌表事務,都被朝廷順理成章交與了江都縣!鹽商捐輸,很大程度上所圖的不就是這些門面風光么,誰不想要御賜牌坊、御賜匾額?現在這個旌表大權,在李佑手裡!

    丁運使窩火憤怒不提,只說那六大鹽商立下的字據還在丁大人面前的案几上放著。李佑想了想,冒著被丁運使毆打的危險,迅速靠近了將字據拿起來,並小心翼翼收好。

    他鄭重其事地對何員外道:「爾等儘早將銀子交付鹽運司,或者交與縣衙。待本官清查點檢無誤後,准許起運。對爾等的旌表,朝廷交由本官處置,很快就會有的。」

    何雲梓被李佑攪亂盛會的火氣早消失了,與丁運使比較起來,他這點委屈簡直不值一提。

    可是這朝廷到底是怎麼想的?正茫然間,何員外聽到李大人那很自作主張的囑咐,暈頭暈腦的也不知是答應好還是不答應好。又盯了幾眼詔書,一咬牙道:「大人放心,過的幾日便備齊交與運庫。」

    「哈哈哈哈!」李佑大笑,「送你一句話,識時務者為俊傑!」

    欽差朱放鶴翻檢發給自己的詔書,卻發現內有數封誥敕,每封對應一件事,都交由他宣辦。

    再抬起頭時,他洞若觀火地將眾人神態收進眼中,想了想,決定就破格在這裡宣讀。重重咳嗽一聲,高聲道:「宣誥!李佑接旨!」

    李佑便上前聽旨,這是在他請辭之後,朝廷的重新封賞。

    誥書大意與上次差不多,只多了幾句撫慰之語,估計各項賞賜加官大概也差不多罷。那些封賞是朝廷逐字逐句精心研究出來的,多了少了都不合適。

    不過聽到耳朵里,似乎多了一句話。朱欽差讀道:「爾揚州府通判李佑,加為揚州府同知銜,同署揚州府事,原有本職不變……」

    沒有心理準備的李佑猛然驚醒,同署揚州府事?前次那姓羅的以參政品銜署理揚州府事,而這次他以同知銜同署揚州府事?

    再想也不奇怪了,這大概是朝廷給他的補償罷。上次朝廷稀里糊塗提拔了羅知府,搞得功臣臉面無光,所以這次給了個同署揚州府事的官職為安撫。

    這是大好事,今天真稱得上福有雙至!李大人心裡樂開了花。

    在大堂中的各衙署官員聽到這個似乎很怪異的任命,不禁交頭接耳議論紛紛。李大人回去後,只怕第一件事便是將「江都縣縣署」的牌匾摘下來,換成「揚州府同知分署」了。

    既有署理府事,又有同署府事,結果就是一府兩署,這下可熱鬧了。聽說國朝當年出過一縣兩署的奇聞,但一府兩署,真是聞所未聞。不過揚州這個一府兩署情況稍好,權責劃分還是很明確的,不至於互相爭奪。

    李大人原先本職是署理江都縣事、兼管府守備司,現在則是同署府事、署理江都縣事、兼管府守備司。從字面上很容易就可以理解朝廷的意思——

    自今以後,李大人繼續署理江都縣和府守備司,但有了同署府事的府尊身份,那麼在政務上,他就可以代表府衙處置江都縣的事,不必再向知府請示彙報。

    換句話說,李大人本人擁有了與知府平起平坐的政事權力。他的上級或許是分巡道,或許是巡撫衙門,或許是南京六部,但知府或者署理府事再也不是他的上級了,因為他是同署府事。

    因而李大人同知署治下的江都縣,從此不用聽從府衙和知府,擁有了與府衙等同的地位。

    或者說,對江都縣和守備司的事務,李大人可以用同知署名義管轄,知府徹底管不到了,好像是在揚州府內划出一個獨立王國。

    揚州府本是下轄三州七縣,從右參政署理揚州府事羅星野的角度來看,今後他這個揚州府尊只能管轄三州六縣了,少的那一個就是江都縣。

    所以平山堂里見證了誥書的眾人才會覺得,朝廷任命的一府兩署看似怪異,但卻涇渭分明,而且深有用意的。

    揚州府里最核心的江都縣以及府守備司歸李佑管轄,其他三州六縣繼續歸羅大人管轄。兩者並稱府尊,各管各事,互不干擾,這便是朝廷賜給李大人「同署府事」官職的含義罷。

    從前羅、李二人既是上下級,又是府縣同城,交叉事情極多,各種紛爭連綿不絕。而現在,朝廷犧牲了羅大人對揚州城的管轄權,將二人的地盤徹底割開,避免交叉,想必以後不會再鬧得不可開交了。

    朝廷的用意,除了維護李佑體面之外,也是為了讓羅、李二位消停下來。

    羅參政心裡五味雜陳,從實惠角度分析,不能管江都縣的從三品,還不如原來的四品知府。江都縣內所轄的揚州城乃是整個揚州府精華所在,人口密集、財富匯聚之地,現在徹底放了手交給李佑,有些不甘心。

    但朝廷誥命,誰敢抗旨?羅大人只能自我安慰道,禍兮福之所倚。江都縣事實上已經被李佑經營得插不進手,他說是管轄也只剩了名義,如今正式將燙手山芋拋了出去,避開與陰險狡詐的李佑糾纏,也算是一大幸事。且熬上幾年,想辦法謀個別任轉往他處。

    朱放鶴又打開了第二道詔書,傳喚鹽運司丁運使上前領旨。

    「爾心術有異,無事生非,謀陷功臣,念在平日忠勤,罰俸一年,責令閉門自省三月,今後嚴禁干涉地方政事。」

    聽得丁運使手腳冰涼,這是朝廷對他彈劾李佑的處罰!他不明白,為何才短短二十天,朝廷風向怎麼又變了?

    此刻丁大人所不知道的是,朝廷風向始終沒有變過,變得只是他的錯覺和誤判而已。

    滿堂數十人鴉雀無聲,各種目光聚攏向偉岸高峻的李大人。羅府尊被迫交出揚州城管轄權,鹽運使被勒令閉門自省,那自今日始,揚州城裡誰還能壓得住以府尊攝縣事兼管兵馬的李佑?靠很沒風憲官氣質的按察分司耿巡道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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