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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所屬書籍: 阿甘正傳

到了大學,布萊恩教練來到體育館,我們都穿著短褲和運動衫坐在那兒,他講了一番話。話的內容跟費拉斯教練說的差不多,只不過連我這種頭腦簡單的人都看得出這個傢伙是玩真的!他的演說簡短好聽,結論是最後一個上車去訓練場的人就不可以坐巴士到訓練場,他得坐布萊思教練的鞋子去(挨踢)!是,教練。他的話大家毫不懷疑,立刻像烙餅似的一個疊一個擠上巴士。

  這是八月間的事,而亞拉巴馬州的八月天氣比別的地方熱。也就是說,如果把一個雞蛋放在頭盔上,大概十秒鐘就會烤熟。當然沒有人嘗試過,因為.可能會惹怒布萊思教練。沒有人願意惹怒教練,因為。日子已經快要讓人受不了了,

  布萊思教練也有幾名打手型的手下,他要他們帶我認識環境。他們帶我去我要佐的地方。那是個很不錯的磚造建築,就在校園內,有人說它綽號叫「人猿宿舍」。那兒名打手開車送我到那兒,領我上樓到我的房間。可惜,外表好看的東西內里並不一定如此。第一眼看去,這棟大樓似乎已經很久沒有人住過,到處是灰塵和贓污,房門多半歪掛在活頁上,或是被敲得凹陷,窗子也大部分砸爛了。

  幾個傢伙躺在床鋪上、幾乎沒穿衣服,因為室內氣溫大概有華氏一百一十度(攝氏四十三度左右),蒼蠅和蟲子嗡嗡叫著。大廳里有一大疊報紙;起初,我擔心他們會要我們閱讀,因為這裡是大學,但是過了沒多久我就得知報紙是用來鋪在地板上,免得走動時要踩著灰塵和臟污。

  打手們帶我去我的房間,說希望我的室友會在房間里,那人名叫寇蒂斯什麼的,可是找不到他的人影。於是他們叫我解開行李安頓好,又指點我浴室在哪兒。那間浴室比單槽加油站的廁所還糟糕。臨走前,一名打手說寇蒂斯跟我應該會處得來,因為我倆的頭腦都像茄子。我狠瞪說這句話的打手,因為我聽厭了這種屈話,但是他命令我趴下做五十個伏卧撐。那以後,我一切乖乖聽話。

  我鋪了張床單在卧鋪上,遮住灰沙,然後躺下來睡覺。我正夢到跟媽媽一起坐在客廳里,就像往日天熱的情形,她給我弄了杯檸檬汁,跟我聊了好久好久——突然悶,房間繪人撞開,把我嚇得半死!一個傢伙站在門口,他表情狂亂,眼睛突睜,缺了門牙,鼻子像南瓜,頭髮倒豎,就好像把那玩意兒塞進了插座似的。我猜這就是寇蒂斯。

  他定進房間,模樣像是以為有人會突襲他似的,左看看右看看;然後直接踩過剛被他撞倒的房門。寇蒂斯並不很高,但身材像台冰箱。他劈頭就問我打哪兒來的。我說木比耳港,他說那是個「中看不中用的屁地方」,他表示他來自歐普鎮,那地方專制花生醬,要是我不喜歡,他會親手開一罐抹我的屁股!我們認識的頭一天大概就聊到這個程度。

  那天下午練球的時候,球場上的氣溫大概有一萬度,布萊思教練的打手們全部在旁邊跑著、吼著,逼我們練習。我的舌頭吊在嘴巴外頭像領帶還是什麼的,可是我儘力做好練習。終於他們將我們分組,把我安排在後衛這邊,我們開始練習跑位傳球。

  話說,在我來大學之前,他們寄給我一個包里,裡面裝著百萬種不同的美式足球打法,我問過費拉斯教練該怎麼處置這包里,他只是悲哀地搖搖頭,說什麼也別做——我只要等著進大學,讓他們去想辦法。

  這會兒我真希望沒聽費拉斯教練的勸告,因為我第一次跑位就跑錯了方向,結果頭號打手跑過來對我大呼小叫,等他停止吼叫之後,他問我有沒有研究過他們寄給我的戰術?我說;「嗯,沒有。」他立刻蹦跳不停,像遭受蜜蜂攻擊似的手舞足蹈,等他冷靜下來之後,他叫我繞著練習場跑五圈,他去跟布萊思教練商量拿我怎麼辦。

  布萊恩教練坐在一個高塔上,像個偉大的神明似的俯瞰我們。我一面繞圈子跑步一面望著打手爬上高塔,他說完話之後,布萊思教練往前伸長頸子,我感覺他的眼睛鉤鉤盯著我的笨屁股。突然間,麥克風傳來一個聲音:「福雷斯特·甘,向教練塔報到!」我看見教練和打手爬下高塔。我一面跑過去,一面祈望自己是往回跑。

  不過,見到布萊思教練面帶微笑,朋友,可以想像我是多麼意外。他招手要我去看台上,我們坐下之後,他又問我是不是沒有研究他寄給我的戰術資料。我開口解釋費拉斯教練告訴我的話,但是布萊思教練打斷我的話,叫我回到球場上接球,於是我跟他說了一句我猜他不想聽的話,也就是我在高中從來沒有接過球,因為他們認為要我記住我方的球門位置已經很困難,何況要邊跑邊接下半空中的球。

  聽到這句話,布萊思教練的眼睛裡出現一種非常古怪的目光,他望向遠方,好像在看月亮什麼的。接著他交代打手去取一個球來,球取來之後,布萊思教練叫我跑遠一點,然後轉身。我一轉身,他就把球丟給我。我好像在看慢動作似的看著球飛來,但是它從我的指尖彈開,掉在地上。布萊思教練上下點頭,好像他早該料到這種結果似的,不過不知怎的,我覺得他並不高興。

  從小我只要一做錯事,我媽媽就會說:「阿甘,你千萬要小心,因為他們會把你關起來。」我害怕被關到什麼地方,因此總是儘力做好,不過我看他們再怎麼關我,也沒有比「人猿宿舍」更糟糕的地方了。

  宿舍里的人乾的那些鳥事連傻瓜學校都不會容忍——比方說,拆掉馬桶,讓你上廁所只能尿在地板上的一個坑裡,而且他們還把馬桶扔出窗外,砸在路邊的車頂上。有天晚上,一名打中線的大塊頭取出一把來福槍,把對街一所兄弟學校的窗戶全部射爛。校警起來,可是那傢伙不知從哪兒找來一具外裝馬達,扔出窗子砸在警車頂上。布萊恩命令他多跑了好幾圈練習場,以示懲罰。

  寇蒂斯和我處得不怎麼樣,因此我從來沒有這麼寂寞過。我想念我媽,想回家。跟寇蒂斯相處的問題在於我不了解他。他說的話總是夾雜了太多髒話,我每次分神弄清楚那些字眼,就疏忽了他的重點。多數時候我推測他的重點是他對某件事不滿意。

  寇蒂斯有輛汽車,他常順道送我去練球,但是有天我跟他碰頭時,他正彎腰在一個巨大的排水道蓋子上,口裡咒罵連連。事情好像是他有個車胎破了,但是換車胎的時候不小心把輪胎蓋的螺釘帽掉進排水道里。眼見練球要遲到了,那可不是好事,因此我就對他說:「你何不把另外三個輪胎各取下一個螺釘帽,這樣每個輪胎都有三個螺釘帽,應該撐得到練習場啦。」

  寇蒂斯停止咒罵,半天才抬頭看我,說:「你應該是個白痴啊,你怎麼想出來的?」我就說:「我也許是個白痴,但起碼我不笨,」聽了這話,寇蒂斯跳起來拿著輪胎工具追我,一面用他想得出來的最難聽的字眼罵我,這麼一來我們的交情可說是全毀了。

  事後,我決定另外找地方住,於是練完球我跑到「人猿宿舍」的地下室,一晚上就待在那兒。地下室並不比樓上房間臟,而且有一盞電燈泡。第二天我把床鋪搬下去,打那開始我就一直睡地下室。

  在這同時,學校開學了;他們不得不想法子安排我。體育系有個傢伙好像啥事不幹,只管想辦法讓繫上的傻瓜拿到學分。有些課程應該滿容易,例如體育,他們就給我選了這門課。但是我得必修英文和一門科學或數學,這方面毫無迴旋餘地。後來我得知,某些教授肯通融球員過關,他們理解球員把精力都花在打球上,無暇上課。科學系有一名這種教授,但是很不幸,他只教了一門課,稱之為「中級光學」,顯然是為物理系研究生開的課。可是他們還是將我安插進去,即使我根本不懂什麼是物理。

  英文課就沒這麼幸運了。這個學系顯然沒有富同情心的教授,所以他們叫我只管去上課,不懂也無所謂,以後他們再想法子解決。

  念「中級光學」這門課時,他們給了一本五磅重,看起來像是中國人寫的教科書。但是每天晚上我帶著書到地下室坐在床上就著燈泡讀了一陣子之後,不知怎麼回事,我開始看得懂了。我不懂的是為什麼要學習這門課,不過算出那些方程式卻易如反掌。我的老師是霍克教授,有一次測驗後,她叫我下了課去他的辦公室。他說,「阿甘,我要你對我說實話,是不是有入把答案告訴你的?」我搖頭,於是他給了我一張紙,紙上寫了一道問題,他叫我坐下來作答。我寫完答案之後,霍克教授看看我的解答,搖著頭說:「老天爺!」

  英文課卻是另一碼事了。我的老師是本先生,他是個非常嚴厲的人,很多話。第一天下了課,他叫我們當天晚上寫一篇簡短的自傳交給他。那大概是我乎生遇到最困難的一件事,可是我熬了大半夜沒睡,想想寫寫,想到什麼就寫什麼,反正他們叫我把這門課放棄也無所謂。

  過了幾天,本先生把我們的作業和他的評語一一發還給學生,每個人的自傳都被他取笑一番。接著他發還我的作業,我心想這下子慘了。但是他拿起我的作業,念給大家聽,他邊念邊哈哈笑,大家也笑成一團。我寫的是念傻瓜學校的事,還有替費拉斯教練打球,參加「全州美式足球明星球員盛會」,以及徵兵委員會和帶珍妮·可蘭去看電影的經過。本先生念完了之後,他說:「吶,這才是創作!這才是我要的東西!」所有人都扭頭看我,他又說:「甘先生,你應該考慮進創作系——你是怎麼寫出這篇文章的?」我就說;「因為我想尿尿。」

  本先生好像嚇了一跳,接著他進聲大笑,其他人也一樣。他說:「甘先生,你是個非常有趣的傢伙。」

  我又一次感到意外。

  第一場球賽是在數周后的一個星期六。練球的情況多半很糟糕,最後布萊思教練想出了安排我的法子,這法子跟費拉斯教練在高中時想的法子差不多。他們索性把球交給我,讓我跑。那天我跑得很好,四次達陣,我們以三十五比三痛宰喬治亞大學,大家輪流拍我的背,拍得我背痛。我清洗之後打電話給我媽媽,她已聽了收音機轉播,高興得快瘋了!那天晚上大家都去參加派對什麼的,卻沒有人邀請我,所以我就回到地下。我在地下室待了一陣子,聽到樓上傳來音樂聲,那聲音真美妙,我也不知道為什麼,總之我就上樓看看是什麼音樂。

  有個傢伙,巴布,坐在他房間里吹口琴。他在練球時弄傷了腳,無法出賽,所以也沒地方可去。他讓我坐在一張床上聽他吹,我們沒有交談也沒做什麼,就這麼一人坐一張床,他吹他的口琴。過了大約一個小時,我問他可不可以讓我試試,他說,「好啊。」我揮然不知這件事將整個改變我的人生。

  我吹了—陳子,漸漸吹得相當不錯,巴布興奮得發狂,說他從沒聽過這麼好聽的玩意。時間晚了,巴布叫我把口琴帶下樓,我回到地下室又吹了好久,直到困了才上床。

  第二天,星期天,我把口琴還給巴布,但是他說送給我;他還有另一支.我好開心,跑出去散散步,然後坐在一棵樹下吹了一整天,直到沒曲子可吹為止。

  當時已是傍晚.太陽快下山了,我才往「人猿宿舍」走去。我正要經過「天井」時,突然聽到一個女孩子喊;「阿甘!」我轉身一看,在我身後的居然是珍妮·可蘭。她臉上掛著燦爛的笑容,走過來拉著我的手、說她昨天看到我賽球,我打得真棒等等。原來她並沒有為那天在電影院的事生氣.還說那不是我的錯,只是那種情況尷尬。她邀我跟她一起去喝杯可口可樂。

  事情真是好得讓人無法相信。我跟珍妮·可蘭坐在一起,她說她選了音樂和戲劇課,計劃當個演員或是歌星。她還參加了一個玩民謠的小樂團,明天晚上要在「學生會」大樓演出,要我去觀賞。我跟你說,朋友,我可是迫不及待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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