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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所屬書籍: 阿甘正傳

我沒有珍妮的地址,只有一個郵局信箱號碼,但是,我有她的樂團演出場所的名字。那地方叫做「何爹俱樂部」。我試著從火車站走到那兒,但是一再迷路,最後,我叫了輛計程車。當時是下午,俱樂部里空蕩蕩的,只有兩個醉漢和昨晚留在地板上的半瓶啤酒。但是,吧台後面那個傢伙說,珍妮他們九點左右會到。我問可不可以等她,那傢伙說,「行,」於是我就坐了五、六個小時,讓兩隻腳好好休息了一下。

  言歸正傳,那地方漸漸客滿。客人多半是大學生模樣的年輕人,但打扮像雜耍中的畸形人。人人都穿著骯髒的藍色牛仔褲和T恤,所有男生都留鬍子戴眼鏡,所有女孩的頭髮都好像隨時會有隻鳥飛出去。一會兒樂團上台,布置樂器。總共有三、四個傢伙,他們拿著那種巨大的電玩意,到處插電。這跟我們在大學學生會玩的那一套大不相同。而且,我沒看見珍妮的影子。

  他們安裝好那些電玩意之後,開始演奏。我跟你說,朋友:那玩意可真吵!各種彩燈開始閃爍,而他們演出的音樂像噴射機起飛的聲音。但是觀眾愛它,等他們表演完了,所有人歡呼吶喊。繼而一束燈光落在舞台例台,她就在那兒——珍妮!

  她跟我認識的她不一樣了。其一,她的頭髮留到屁股,而且在室內戴太陽跟鏡,還是在晚上!她穿著牛仔褲,襯衫上掛著許多金屬片,活像電話接線盤。樂團又開始演奏,珍妮開口唱歌。她抓著麥克風,一面繞著舞台跳舞,又蹦又跳,揮動著胳膊,還甩頭髮。我極力了解歌詞內容,但是樂團奏的音樂太響,捶著鼓,敲著鋼琴,狠撥電吉他,轟隆隆的,天花板都快陷落似的。我心想,這是什麼鬼玩意?

  唱了好一會兒,他們休息片刻,於是,我起身想走進通往後台的那扇門。但是,門口站著一個傢伙,他說我不能進去。我回座位時,注意到大家都盯著我的陸軍制服。「你那身服裝可真不一樣啊!」有人說,另一個人說:「滾出去!」又有個人說;「他是真人嗎?」

  我又開始覺得自己活像個自痴了,於是,我直接走到外面,心想或許可以散散步,理出個頭緒。我大概走了有半小時左右,等我回到那兒,外面有一大排長龍等著進去。我走到前頭,試圖跟那傢伙解釋我的東西都在裡面,但是,他要我排到尾巴等著。我想,我在外面大概站了一個小時左右,聽著裡面傳出的音樂。老實說,從外面聽那音樂實在悅耳些。

  總之,等了一陣子之後,我感到無聊,於是沿一條巷子繞到俱樂部後面。那兒有幾級小階梯,我就坐下來看著老鼠在垃圾堆中相互追逐。我的口琴在口袋裡,於是;為了打發時間,我就拿出來吹了一下。我仍舊聽得見珍妮的樂團奏出的音樂,過了一陣子,我發現自己可以配合他們;好比用變化音栓降半音,就可以配上他們的調子。我不知道花了多少時間,但是,沒過多久我就能夠自己發揮,可以飄到C大調,而且出乎意料,自己吹奏起來那曲子並不那麼難聽——只要不必同時去聽它。

  突然間,我身後的門「砰」的打開,珍妮站在那兒。我猜想他們又休息了,但是我沒在意,繼續吹我的。

  「外面是誰?」她問。

  「是我。」我說,但是巷於漆黑,她把頭探出後門,又說:「是誰在吹口琴?」

  我的起來,有點尷尬,因為我穿的是陸軍制服,但是,我說:「是我。阿甘。」

  「是誰?」她說。

  「阿甘。」

  「阿甘?福雷斯特·甘!」突然間她衝出門,撲入我的懷中。

  珍妮和我,我倆坐在後台敘舊,直到她必須再上台演出。她並不完全是輟學,她是被退學的,因為,有天晚上他們發現她在一個男生房間里。當年這種違反校規的行為是要退學的。五弦琴手不願當兵,逃到加拿大去了,樂團因此瓦解。珍妮去加州住了一陣子,還在頭髮上插朵花,但是,她說那些人是一群怪物,整天喝葯喝得昏沉沉,後來她遇見這個傢伙,就跟他來到波士頓.他們做過一些和平示威遊行等等,但是,原來他竟是個同性戀,因此她跟他分手,後來跟上一個玩真的示威者,那人製造炸彈等等,炸毀建築物。那段關係也不成功,之後,她遇上一個在哈佛大學教書的傢伙,但結果他是有婦之夫。過後,她交上一個看起來真的很善良的傢伙,只是有一天他偷東西害得他倆被捕,她這才決定該振作自己了。

  她加入「裂蛋」樂團,他們演奏一種新的音樂,漸漸在波士頓附近相當受歡迎,下個星期他們甚至要去紐約錄音準備灌唱片了。她說目前她跟一個哈佛的傢伙交往,他是個哲學系學生,不過,今晚演出完畢,我可以去跟他們一起住。我非常失望她有了男朋友,但是我無處可去,因此就這麼辦了。

  她男友名叫魯道夫。他個子瘦小,體重大概一百磅左右,頭髮橡拖把,頸子上接著許多珠子,我們到達公寓時,他正坐在地板上,像個印度宗師似的靜坐冥思。

  「魯道夫,」珍妮說,「這是阿甘。他是我的同鄉老友,會跟我們住一陣子。」

  魯道夫沒吭一聲,只是揮揮手,就好像教主在賜福什麼似的。

  珍妮只有一張床,但是,她給我打了個小地鋪,我就睡那兒。它並不比我在軍中睡過的許多地方差,而且比某些地方強多了。

  第二天早上我起身,魯道夫仍坐在房間中央冥思。珍妮給我弄了些早餐,然後,我們讓魯道夫坐在那兒,她帶我去參觀劍橋。她劈頭就說我得弄套新衣服,因為,此地的人不明究竟,會以為我想唬弄他們。於是我們去到一家舊貨店,我買了一套連身褲裝和一件夾克,就在店裡換了衣服,把軍服裝在紙袋裡。

  我們在哈佛大學閑逛,珍妮居然遇上她以前約會的那個已婚教授。她仍然對他態度友好,即使私下她管他叫「卑鄙的雜碎」。他的名字是奎肯布希博士。

  總之,他十分興奮,原因是下星期他要新開一門課,是他獨個兒想出來的一門課。這門課叫做「世界文學中的白痴角色」。

  我開口說聽起來這門課很有意思,他就說:「呃,阿甘,你何不來旁聽?也許會喜歡。」

  珍妮神情有點滑稽地看看我們兩個,但是她沒說話。我們回到公寓,魯道夫還一個人坐在地板上。我們進了廚房,我非常小聲問她,魯道夫會不會說話,她說,會,遲早。

  那天下午珍妮帶我去認識樂團其他成員,她告訴他們我吹口琴有如天籟,今晚何不讓我參加他們的表演。其中一個傢伙問我最喜歡吹什麼音樂,我說「狄克西」(即美國南方音樂,或爵士樂),他說他好像沒聽見我說什麼,珍妮立刻插口說:「那不重要,等他聽慣我們的東西就會跟得上了。」

  於是,那天晚上我跟樂團合作演出,大家都說我很有貢獻。能夠坐在那兒看珍妮唱歌,在舞台上滿場飛,我很快樂。

  星期一,我決定去旁聽奎肯布希博士的課,「世界文學中的白痴角色」。這個名稱就足以讓我自覺有點兒了不起。

  「今天,」奎肯布希博士對班上說,「我們有一位客人,他會不時來旁聽這門課。請歡迎福雷斯特·甘先生。」所有人轉向我,我略微揮個手。開始上課了。

  「白痴,」奎肯布希博士說,「多年來在歷史和文學上一直扮演重要的角色。我想各位都已聽說過從前的鄉下自痴,他們通常是住在鄉村的某種低能兒。他經常是被嘲弄輕視的對象。後來,皇親貴胄間形成了一種習俗,養個弄臣在跟前,做些動作取悅皇親貴胄。在許多例子里,這個其實就是個白痴或是低能兒,在其他的例子里,他只是個小丑或是滑稽人物。」

  他這樣說了半天,我漸漸覺得白痴顯然不只是無用之人,他生到世上是有目的的,有點像丹恩所說的,而這個目的是惹人發笑。起碼這是個功勞。

  「作家在書中安排一個傻瓜,目的是,」奎肯布希博士說;「運用雙關語這種策略,使他們能讓傻子出洋相,同時讓讀者明白愚蠢的較深層意義。偶爾,像莎土比亞這樣的偉大作家,會讓傻子使他的主角之一出洋相,從而提供一種轉折,以啟發讀者。」

  聽到這兒,我有點兒迷糊了。不過,這是正常現象。總之,奎肯布希先生說,為了闡釋他的意思,我們要演「李爾王」中的一幕戲,戲中有個傻子,一個喬裝的瘋漢,還有個真正瘋了的國王。他要一個名叫艾默.哈靈頓三世的傢伙飾演瘋漢湯姆·歐貝蘭,要一個名叫露西兒的女孩飾演傻子。另一個叫何利斯的傢伙則飾演發瘋的李爾主。接著他說,「阿甘,你何不扮演格洛斯特伯爵這個角色?」

  奎肯布希先生說他會向戲劇系借幾樣舞台道具,但是,他要我們準備自己的戲服,這樣演起來會比較「真實」。我在想,我是怎麼趟進這碼事的?我實在不知道。

  在這同時,我們的樂團「裂蛋」有了些發展。一個傢伙從紐約搭機飛來,聽了我們的演出之後說,他要安排我們進錄音間錄一卷帶子,表現我們的音樂。大家都很興奮,包括珍妮;還有我,當然。紐約來的那個傢伙名叫費波斯坦先生。他說如果一切順利,我們將是自發明夜間棒球以來最轟動搶手的東西。費波斯坦先生說,我們只要在一張紙上籤個宇,就可以開始賺錢了。

  我們的鍵盤手,喬治,一直多多少少教我一點怎麼彈琴,鼓手摩西,也讓我偶爾打打他的鼓。學習演奏這些樂器是滿好玩的,還有我的口琴也一樣。我每天都做些練習,而樂團每晚都在「何爹俱樂部」演出。

  有一天我下課回家,珍妮一個人坐在沙發上。我問她魯道夫去哪兒了,她說「滾了」。我問她為什麼,她說:「因為他跟其他人一樣,不是好東西,」於是,我說:「咱們何不出去吃頓晚飯,談談這件事?」

  自然,話多半是她在說,其實都是針對男人的一堆怨言。她說我們男人「懶惰、不負責、自私、卑劣,都是騙子。」她這樣怨了半天之後,哭了起來。我說;「歐,珍妮,別這樣。這沒什麼。那個魯道夫看來就不像適合你的傢伙,一天到晚坐在那兒什麼的。」她說:「是啊,阿甘,也許你說得對。我現在想回家了。」我們就回去了。

  回到家,珍妮就開始脫衣服。她脫得只剩下內褲,我就坐在沙發上極力不去注意,但是她走過來站在我面前,她說:「阿甘,我要你跟我好。」

  這下子用根羽毛也可以把我打昏!我就那麼坐著,瞠目結舌望著她。於是她站到我旁邊,動手摸弄我的褲子,接下來我只知道她已脫下我的襯衫,正在摟我吻我什麼的。起初那感覺只是有點怪怪的,因為都是她主動。當然我手就夢想這—刻,但是這跟我期望中不太一樣。不過後來,呃,我猜想是什麼沖昏了我的頭,我的期望也就不重要了,因為我們正在沙發上翻滾,衣服也差不多脫光了,然後珍妮脫下我的內褲,頓時她的服睛睜得好大,她說:「哇——瞧瞧你那玩意!」說著她抓住我,就跟那天法蘭琪小姐—樣,不過珍妮始終沒叫我閉著眼睛,所以我也就沒有閉眼。

  呃,那天下午我們做了各種事,都是我做夢也想不到的事。珍妮教我的那些鬼玩意憑我自己的腦子是絕對想不出來的。我們滾遍了客廳,又滾進廚房——鑽破了傢具,撞翻了東西,扯下窗帘,弄亂了地毯,甚至還不小心打開了電視。結果是在水槽里辦事,可是別問我怎麼會這樣。完事之後,珍妮就那麼躺著,半天才望著我,說:「該死,阿甘,我這輩子中你都到哪兒去了?」

  「我在旁邊,」我說。

  自然.那以後珍妮和我之間的情況稍微不同了。我們開始睡在一起,這件事一開始我也覺得怪怪的,但是我肯定慢慢習慣了。在「何爹」演出時,珍妮不時會經過我身邊,揉揉我的頭髮,或用指頭劃我的頸背。我的世界突然間改變了——就好像我的生命才剛開始,而我是世上最快樂的傢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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