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憂書城
返回 無憂書城目錄

第十一章 作家

    1

    他們終於來到布里奇屯鎮上的購物中心——一間超市,一家洗衣店,還有一間大得驚人的雜貨店——此時相同的感受同時擊中羅蘭與埃蒂:縈繞四周的不只是歌聲,還有一股強大的力量正在澎湃激蕩,彷彿帶著他們乘著快得難以想像的電梯一下子直衝雲霄。埃蒂的腦海中浮現出小仙女的魔法棒,小飛象的魔法羽毛。這座新英格蘭的小鎮並沒有散發出任何神聖的氣息,但有什麼事兒正在發生,力量變得異常強大。

    從東斯通翰姆一路開車過來,在一個又一個的路標帶領下轉過一個又一個的彎道,另外一種感覺也在埃蒂心中油然而生:這個世界有一股難以置信的清爽活力。夏日翠綠的松樹林散發出的勃勃生機是他從沒感受過的,甚至想都沒想過。從天空徑直飛過的鳥兒讓他驚嘆得幾乎不能呼吸,而那還只是些最普通不過的麻雀而已。地上的層層綠茵宛如厚重的絲絨,彷彿只要你願意,就能彎腰撿起,像一塊地毯似的夾在胳膊下面帶走。

    埃蒂問羅蘭是否也有同樣的感覺。

    「有,」羅蘭回答。「感覺到、看到、也聽到……埃蒂,還觸摸到了。」

    埃蒂點點頭,他自己也是同樣。這個世界比真實還真實,是……反隔界的,最多只能想到這個詞兒了。埃蒂感到他們此刻就身處光束的中心,光束彷彿一條湍急的河流卷著他們向懸崖邊的瀑布衝去。

    「可是我很害怕,」羅蘭說。「我感覺我們正在接近一切的中心——甚至黑暗塔本身。就好像,這麼多年來追尋黑暗塔已經成了我的惟一目標,此時越接近終點心裡反而越發慌。」

    埃蒂點點頭,暗暗附和。他自己當然也覺得害怕。假如這種巨大的力量不是來自黑暗塔,那麼一定是來自某種可怕強大的東西,應該和玫瑰相似卻又並不完全相同。難道是玫瑰的成對映射?很有可能。

    羅蘭朝車窗外的停車場望出去。大朵厚雲在夏日的天空中緩緩移動,而在這片天空下來來往往的人群彷彿並沒有意識到充斥在周圍的強大歌聲,也沒意識到雲朵都正在沿著古老的路線飄移。他們甚至沒意識到本身的美。

    這時,槍俠說:「我以前一直覺得最恐怖的事莫過於到達了黑暗塔卻發現頂層的房間空無一人。統轄所有宇宙的神或者已經死了,或者根本就不曾存在。但現在……埃蒂,萬一這樣的統轄者真的存在,而實際上卻是一個……」他說不下去了。

    埃蒂接了下去。「宇宙的統轄者實際上卻是一個無賴?你是不是想這麼說?神沒有死,卻愚蠢邪惡?」

    羅蘭點點頭。事實上這還不是他真正害怕的,但埃蒂的猜測已經相當接近了。

    「怎麼可能呢,羅蘭?考慮到我們現在感覺到的?」

    羅蘭聳聳肩,彷彿在說什麼事兒都有可能。

    「無論如何,我們還有其他選擇嗎?」

    「沒有,」羅蘭神色黯淡下來。「一切為光束服務。」

    無論這個強有力的歌聲到底是什麼,它隱約從購物中心西側通向樹林的那條馬路傳過來。路標上標明那條路叫堪薩斯路,埃蒂不禁聯想到綠野仙蹤里的多蘿西、托托,還有單軌火車布萊因。

    他踩下福特車的油門,緩緩向前開去。心咚咚直跳,驚嘆漲滿胸膛。當摩西走進上帝藏身的燃燒草叢時,是不是也是同樣的激動難捺?當雅各醒來看見渾身散發光彩的陌生人——後來跟他摔跤的天使——站在他的帳篷里時是不是也有相同感受?也許是的,他想,而且他很肯定,這段旅程即將走到盡頭——答案就在前方。

    上帝住在緬因州布里奇屯的堪薩斯路上?這種想法本該顯得瘋狂、難以置信,實際上卻不是。

    只要別奪去我的命,埃蒂邊想邊向西側轉彎。我還得回去救我的甜心,所以求求你,不論你是誰、是什麼,千萬別奪去我的命。

    「老兄,我真的非常害怕,」他說。

    羅蘭伸出手,握了握他的。

    2

    從購物中心開出三英里左右他們來到一個岔路口,一條小土路從大路左側岔出去延伸進茂密的松林。前面也有過幾個岔道,不過埃蒂都毫不猶豫地開了過去,絲毫沒有放慢一直保持的三十英里時速。可在這兒,他停了下來。

    前面的兩扇車窗都搖了下來,林中風聲呼呼,烏鴉粗嘎亂叫,福特車的引擎隆隆作響,不遠處還傳來機動船的突突聲。除了千萬股歌聲匯合在一起的合唱,這些是他們聽見的全部聲響。轉彎處豎著一塊路標,但是上面除了寫著私人車道以外再無其他。不過埃蒂還是點點頭。

    「就是這兒了。」

    「是的,我知道。你的腿怎麼樣?」

    「還疼著。不過不用擔心。我們真的要過去嗎?」

    「必須,」羅蘭回答。「幸虧你當初堅持要過來。我們在這裡要做的事情是這個的另一部分。」他拍了拍口袋裡那份空地所有權轉讓給泰特集團的合同。

    「你覺不覺得那個叫金的傢伙就是玫瑰的成對映射?」

    「沒錯兒。」聽見自己想出來的詞兒,羅蘭不禁微微一笑,可是在埃蒂看來再沒有比這微笑更哀傷的了。「我們已經帶上了卡拉人的口音,對不對?剛開始是傑克,接著是我們所有人。不過很快就會消失。」

    「還有很長的路要走,」埃蒂嘆道。

    「哎,前路危機重重。可是……也許沒有一個比得上我們即將遭遇的。上路吧?」

    「等一分鐘,羅蘭。你記不記得蘇珊娜提起過一個叫莫斯·卡佛的人?」

    「一點點……他也有許多故事,霍姆斯先生死後是他接管了她父親的生意,我沒記錯吧?」

    「嗯。他還是蘇希的教父。她說過可以全心信任他。還記得當時我和傑克提出他可能偷了公司的錢時她有多生氣嗎?」

    羅蘭點點頭。

    「我信任她的判斷,」埃蒂說。「你呢?」

    「我也是。」

    「如果卡佛先生的確誠實可信。也許我們可以把在這個世界的事務交給他來負責。」

    和充盈埃蒂身邊的力量相比,這完全微不足道,但埃蒂還是覺得非說不可。也許他們還有最後一次機會保護玫瑰不讓它凋零,但一點兒岔子都不能出。這就意味著,埃蒂心裡明白,他們必須遵從卡的意志。

    簡而言之,一切皆定數。

    「蘇希說過在你把她從紐約拖出來的時候霍姆斯牙醫診所的市價已經值八百萬甚至一千萬美元了,羅蘭。假如卡佛同我希望的一樣好的話,那麼那家診所現在應該值一千兩百萬、甚至一千四百萬。」

    「很多嗎?」

    「當然,」埃蒂張開手向上舉起來,羅蘭點點頭。「說實話用生產假牙的利潤來拯救世界的確很滑稽,但這正是我要說的。牙齒仙女留給她的這筆錢還只是剛剛開始。別忘了,還有微軟,你還記得我跟塔爾提過這個名字嗎?」

    羅蘭點點頭。「慢點兒說,埃蒂。求求你,別激動。」

    「對不起,」埃蒂深深吸了一口氣。「這兒就是我們要找的地方。那歌聲。那些面孔……你看見藏在樹叢中的那些面孔了嗎?影子裡面的?」

    「一清二楚。」

    「我都覺得自己有些瘋了。對不起。我想說的是,我們可以合併霍姆斯牙醫和泰特集團,然後利用未來的信息把它變成歷史上最富有的公司,資源能與索姆布拉公司抗衡……甚至能和北方中央電子抗衡。」

    羅蘭聳聳肩,抬了抬手,彷彿在問埃蒂怎麼能夠被如此強大的力量包圍還能自在地大談賺錢。這股力量沿著光束的路徑充盈壯大,穿透他們的身體、讓他們汗毛倒豎、鼻孔發癢。樹林方寸間的影子彷彿都變成一張張凝視的面孔……宛如成百上千的觀眾聚集在一塊兒。專為目睹他們主演的這齣戲劇中最殘酷的一幕。

    「我知道你的感受,但真的很重要,」埃蒂仍舊堅持。「相信我,真的。比方說也許我們能迅速壯大,趕在這個世界的北方中央電子公司強大之前就把它買下來。羅蘭,我們也許能改變它。就像最寬闊的河流在源頭也許只是條狹窄的小溪,一鏟子土就能徹底改變它的命運。」

    這句話讓羅蘭的眼中閃過一道精光。「收買過來,」他接下去說。「變它為我們所用,而不再為血王服務。對,確實有可能。」

    「無論有沒有可能,可別忘了,我們賭的不只是一九七七年、我自己的一九八七年、或者蘇希去的一九九九年。」此刻另一層領悟划過埃蒂的腦海:那個年代亞倫·深紐肯定早已撒手人寰,甚至凱文·塔爾或許都已不在人世,他們在整個黑暗塔的魔幻大片中扮演的戲分——從希特勒兄弟手中救下唐納德·卡拉漢——早已畫上了句號,同蓋舍、胡茲、本尼·斯萊特曼、蘇珊·德爾伽朵

    (卡拉,卡拉漢,蘇珊,蘇珊娜)

    和滴答老人、甚至單軌火車布萊因和帕特里夏一道,永遠地退出了舞台,走向道路的盡頭。遲早,羅蘭和他的卡-泰特也將走向同一個終點。等萬物歸為終結——前提是他們異常幸運,且有自我犧牲的強大勇氣——將只剩黑暗塔屹立於天地間。可如果他們能把北方中央電子扼殺在襁褓之中的話,也許能救回所有已經折斷的光束。即使失敗,兩根光束,紐約的那朵玫瑰和緬因的這個名叫斯蒂芬·金的人,也可以支撐黑暗塔。埃蒂並沒有足夠的證據來證明這些猜測……可他的心這麼相信。

    「我們賭的是歲月,羅蘭。」

    羅蘭點點頭,捏起拳頭在約翰·卡倫的老福特車落滿灰塵的儀錶盤上輕輕敲了一下。

    「有沒有意識到任何事兒都可能在那塊空地發生?任何事兒。樓房、公園、紀念碑,甚至國家留聲機研究中心。但只要玫瑰還在。這個卡佛能讓泰特集團合法,或許同亞倫·深紐合作——」

    「嗯,」羅蘭插口道。「我喜歡深紐,是條漢子。」

    埃蒂表示有同感。「不管怎麼樣,他們能起草法律文件保護玫瑰——無論發生什麼,那朵玫瑰能永遠存在下去,我有預感。二〇〇七年,二〇五七年,二五二五年,三七〇〇年……見鬼,甚至一九〇〇〇年……它永永遠遠都會在那兒。也許它非常嬌嫩,但我相信它永不會凋謝。可我們必須抓住機會,一點兒岔子都不能出,因為這裡是關鍵的世界,在這兒,鑰匙轉不動可沒機會再削削尖。在這兒沒什麼能夠重來。」

    羅蘭沉吟了一會兒,指向那條通往藏著面孔的樹林的小土路。樹林里千萬種聲音彙集成和諧的歌聲,回蕩在林間。歌聲唱出的是真理,是對白界①的頌揚,讓生命充滿了價值與意義。「那麼,埃蒂,住在這條路盡頭的那個男人呢?我是說如果他是男人的話。」

    「我覺得他是,不僅因為約翰·卡倫說的,而且我有預感。」埃蒂拍了拍自己的胸脯。

    「我也是。」

    「真的嗎,羅蘭?」

    「哎,真的。你覺得他是不是長生不老?這麼多年來我見了許多,聽到的傳言更多,但從來沒有一個男人或女人能真的永生。」

    「我覺得他沒必要永生,他所需要做的只是寫出合適的故事。因為有些故事才真正能不朽。」

    一絲瞭然點亮了羅蘭的雙眸。終於,埃蒂暗想,終於他明白了。

    可他自己是花了多長時間才全心接受這個真相的?上帝知道,經過那麼多奇蹟之後本該更加順利,可他仍然一直跨不出最後一步。甚至直到發現卡拉漢神父是從一部叫做《撒冷之地》的小說里跳出來的人物,他都還沒能走出這關鍵的一步。而最終促成他幡然省悟的是他發現合作城不在布朗克斯,而在布魯克林,至少在這個世界,這個惟一重要的世界。

    「也許他不在家,」羅蘭說此時他周圍的整個世界都在等待。「也許創造我們的這個人不在家。」

    「你知道他在的。」

    羅蘭點點頭。此刻他的雙眸重又恢復了古老的光彩,就像一小簇永不熄滅的火焰,指引著他從薊犁沿著光束的路徑一路向前。

    「那麼,繼續開吧!」他沙啞地喊道。「繼續開,看在你父親的分上!要是他真的是神——創造我們的神——那我就要看著他的眼睛,親口問他該怎麼走到黑暗塔!」

    「難道你不會先問問該怎麼找到蘇珊娜?」

    問題一出口,埃蒂就後悔了,暗自祈禱槍俠千萬不要回答。

    果然羅蘭沒有作答,只是伸出右手做了個請的手勢:快,快。

    埃蒂踩下油門,拐進土路。汽車載著兩人開進了強大的歌唱力量,那股力量彷彿一陣風穿透他們的身體,讓他們變得像思想一樣虛幻,彷彿某尊沉睡的天神腦中的夢境。

    ※※※※

    ①白界(theWhite),小說中指的是善良的力量。

    3

    開了四分之一里地左右,他們又來到一個岔路口。埃蒂向左拐了進去,雖然路標上寫的是羅丹而非金。從後視鏡可見車輪過處揚起一片塵土,甜蜜的歌聲像美酒一般傾注入他的身體。他的頭髮根根倒豎,甚至肌肉還不禁顫抖。埃蒂有一種感覺,即使他拔出手槍很可能都拿不穩,甚至如果他好不容易拿穩了,也不可能瞄準。他簡直不能想像馬上要見到的那個人怎麼能如此靠近這樣的歌聲,還能一邊飲食睡眠,更別提創作小說了。但當然,金不僅僅是靠近歌聲;如果埃蒂沒猜錯,金就是歌聲的源頭。

    但他家裡人怎麼辦?又或者他的鄰居呢?

    這時他們面前右邊出現一條車道,而且——

    「埃蒂,停下。」那是羅蘭的聲音,可是聽起來一點兒都不像他,不容忽視的卡拉口音就像覆在整片蒼白上一層薄薄的古銅。

    埃蒂停下來。羅蘭伸手摸索身側的門把手,卻怎麼都打不開,只好大半個身子探出窗外(埃蒂聽見他的皮帶扣碰到車窗內側的鐵皮),然後開始大口嘔吐起來。當他重新坐回座位時,臉上既疲憊又興奮,迎上埃蒂視線的眼睛閃著湛藍的光澤。「繼續開。」

    「羅蘭,你確定——」

    羅蘭只是又做了個繼續的手勢,雙眼透過福特車灰濛濛的擋風玻璃直視著前方。快,快。看在你父親的分上!

    埃蒂發動了汽車。

    4

    房產中介會把眼前的房屋稱作平房,這倒沒出埃蒂的意料,但讓他有些驚訝的是這兒竟然如此樸素。他趕緊提醒自己並非所有的作家都腰纏萬貫,也許對年輕的作家來說更是如此。無意之間的印刷錯誤讓他的第二部小說成為收藏家的搶手貨,但是埃蒂懷疑金根本就從沒親眼見過一分錢傭金,或者用他們慣用的行話來說。版稅。

    不過車道轉角處停了一輛嶄新的切諾基吉普車,車身上貼了一長條漂亮的條紋圖案,印第安風格,起碼說明斯蒂芬·金藝術品味還不賴。房前的院子里有一個木質攀爬架,下面散放著許多塑料玩具。埃蒂的心一沉。卡拉教給他們一則絕妙的教訓,就是孩子會讓事情變得更複雜。從玩具來看,住在這兒的都是些很小的孩子,而一對荷槍實彈的槍俠即將到來,且此刻精神狀況並非全然正常。

    埃蒂熄滅了引擎。烏鴉嘎嘎叫了起來,機動船——從引擎判斷比他們先前聽見的那艘還要大——突突作響。房前,明媚的陽光撒在湛藍的湖水上,所有的歌聲齊齊唱著:來吧,來吧,考瑪辣。

    羅蘭打開車門,緩緩轉身下了車:畢竟他臀部有傷,還有風濕。埃蒂也下了車,兩條腿麻得一點兒感覺都沒有了。

    「泰比,是你嗎?」

    房屋的右側有人喊道。就在此時,埃蒂看見來人、也就是聲音的主人身前投下了一塊陰影,頓時心中充斥著恐懼,同時又覺得萬分奇妙。他非常肯定:創造我們的人正在走過來,就是他,哎,一點兒沒錯兒。歌聲變得愈發高亢:考瑪——來——三遍,他就是我們的創造者。

    「落了什麼東西了,親愛的?」最後一個詞兒拖得很長,約翰·卡倫也是這種口音。接著,房屋的主人出現在他們眼前,一看見他們,看見羅蘭,立刻停下腳步。合唱聲也隨之戛然而止。一瞬間,彷彿整個世界都變得悄然無聲。緊接著那個人轉過身撒腿就跑,但他有如雷擊的驚恐表情還是落在了埃蒂的眼裡。

    羅蘭身形一閃,快步追了上去,靈巧得宛如一隻追捕鳥兒的黑貓。

    5

    不過金先生終究是人而不是鳥。他不能飛,也無處可逃。草坪的斜坡過去有一塊巴掌大的水泥地,大概之前是一口水井或是什麼抽污水的裝置。草坪再過去是一小塊沙灘,上面丟了更多的玩具,然後就是湖水了。那個人奔到湖邊,被湖水濺了一身,連忙笨拙地轉過身,還差點兒絆倒。

    羅蘭奔到沙灘猛地剎住腳步,和斯蒂芬·金面對面相互打量著。埃蒂站在羅蘭身後約十碼的地方,望著另外兩個人。歌聲和機動船的嗡鳴再次響起,也許那聲音根本從未停止過,不過埃蒂還是更相信自己的感覺。

    站在水邊的那個人孩子氣地舉起手蒙住雙眼。「你不在那兒,」他說。

    「不,我在,先生。」羅蘭溫柔的聲音里透出一絲尊敬。「別用手遮住眼睛,布里奇屯的斯蒂芬先生。把手放下,好好看看我。」

    「我大概精神錯亂了,」站在水邊的那個人邊說邊放下雙手。一副酒瓶底似的黑框眼鏡架在鼻樑上,一角還用透明膠粘了起來。他的頭髮不是黑色就是深棕色,而漆黑的鬍鬚里摻雜的一綹白須顯得特別扎眼。他上身套著一件T恤衫,上面印著雷蒙斯樂隊①、火箭射向俄國,還有伽巴—伽巴—嘿幾行字,下身穿著一條牛仔褲,身型算不上胖,不過已經略微中年發福。個頭很高,臉色同羅蘭一樣灰白。埃蒂發現實際上斯蒂芬·金長得很像羅蘭,可並不驚訝。當然年齡上的差距讓人們不會誤會他們是雙胞胎,但父親和兒子呢?很有可能。

    羅蘭伸手敲了自己喉頭三次,左右搖了搖頭。可這些都還不夠。遠遠不夠。槍俠雙膝一彎,跪在了亮晃晃的塑料玩具撒了一地的沙灘上,雙手抬到齊眉位置。埃蒂在一旁目睹這一切,既著迷又有些手足無措。

    「日安,編織故事的人,」他說。「來到你面前的是薊犁的羅蘭·德鄯和紐約的埃蒂·迪恩。我們向您敞開心扉,您能不能也同樣對待我們?」

    金大笑起來。羅蘭的每字每句都鏗鏘有力,這讓金的笑聲在埃蒂聽來尤其刺耳。「我……上帝,這肯定不是真的。」他接著又喃喃補了一句:「不是嗎?」

    羅蘭仍然跪在地上,彷彿站在水邊的人既沒笑也沒說話,繼續說道。「您有沒有看出我們是誰?知道我們來此的目的嗎?」

    「要是你們是真的,應該是槍俠。」透過酒瓶底似的厚鏡片,金朝羅蘭斜睨過去。「槍俠追尋黑暗塔。」

    沒錯兒,埃蒂暗想。此刻歌聲愈發高亢,陽光撒在湛藍的湖面上,躍動著一片明亮。真是一語中的。

    「您說的沒錯兒,先生。我們是來尋求幫助的,布里奇屯的斯蒂芬。您會施以援手嗎?」

    「先生,你的這個朋友我不敢說,但是至於你……上帝,你是我創造的。你根本不應該站在那兒,因為你應該藏身的地方只有這兒。」他捏起拳頭敲了敲自己的前額,彷彿在模仿羅蘭剛剛的動作。接著他指向自己的房子,那座平房。「還有那兒,你也應該在那兒,我猜。要麼在書桌的抽屜里,要麼在車庫的紙箱里。你是還沒完成的作品,我好久都沒想起你了,有……有……」

    話音漸漸沉了下去。這時,他彷彿隱約聽見美妙的樂聲,身體不由自主顫抖起來,膝蓋一彎,跌了下去。

    「羅蘭!」埃蒂飛身向前撲了過去,大叫道。「這哥們兒他媽的心臟病犯了!」幸好情況如他希望的並沒那麼糟糕,因為歌聲仍舊高昂,樹影橫斜間的面孔仍舊清晰。

    槍俠彎下腰,扶住了金——他的身體開始微微抖動起來。「他不過是暫時暈了過去。可誰能怪他呢?幫我把他抬進屋裡去。」

    ※※※※

    ①雷蒙斯樂隊(TheRamones),一九七四年成立於紐約,美國著名的朋克搖滾樂隊。成名曲包括《火箭射向俄國》(RockettoRussia)和《伽巴—伽巴—嘿》(Gabba-Gabba-Hey)。

    6

    房屋的主卧臨湖,望出去一片旖旎風光,可是屋內地板上卻鋪了一塊俗氣的紫色地毯。埃蒂坐在床上,透過浴室的門看見金脫掉濕透了的運動鞋和外衣,赤腳站在浴室的瓷磚上,換掉濕透的內衣套上了乾淨的。他並沒阻止埃蒂跟他進浴室。自從清醒過來以後——實際上他真正暈過去只有三十秒——他的表現平靜得幾乎詭異。

    他出了浴室走到衣櫃跟前。「是不是惡作劇?」他邊問邊翻找出一條幹凈的牛仔褲和T恤衫。在埃蒂看來,屋內每一處都體現出主人家底甚豐——至少有一些錢。上帝知道這些衣服還能體現出什麼。「這是不是麥柯·米克卡森和弗洛伊德·凱德伍德想出來的鬼把戲?」

    「我不認識你說的這兩個人,這也不是惡作劇。」

    「也許不是,可那傢伙絕對不可能是真的。」金套上牛仔褲,平靜了下來,語氣變得理智。「我是說,他是我寫的!」

    埃蒂點點頭。「我也這麼想,但他的確是真的。我一直跟隨他,已經有——」多久了?埃蒂自己也一時說不上來。「——有好一會兒了,」他說。「你寫了他,可沒寫我嗎?」

    「你是不是覺得有點兒失落?」

    埃蒂笑了起來,可事實上,這的確是他此時的感受。有一點兒。也許金還沒寫到他,可即使真的如此,並不代表是安全的,不是嗎?

    「怎麼一點兒都不覺得我自己精神錯亂了,」金喃喃說道,「不過我猜要是真正精神錯亂了就根本不會有感覺。」

    「你沒有精神錯亂,我想我明白你現在的感覺,先生。那個人——」

    「羅蘭。薊犁……的羅蘭?」

    「沒錯兒。」

    「我記不得有沒有寫到薊犁那部分了,」金說。「得回頭去查查,假如還能找得到的話。不過,很好,就像『薊犁之內無香膏。』」

    「我不大明白你說的話。」

    「算了,我自己也不大明白。」金在衣櫃里找到一盒香煙,抽出一根點燃。「繼續說你的吧。」

    「他把我從這個世界拽進了他的世界,當時我也感覺自己精神錯亂了。」當然埃蒂被拽離的並非眼前的這個世界,非常接近但仍然不同,而且那時候他自己吸毒成癮——難以自拔——不過當下情況複雜,還是不要提這些細節了,以免添亂。不過在他們出去找羅蘭開始真正的談話之前,他還有一個問題要問。

    「問你個問題,金先生——知不知道合作城在哪裡?」

    金從濕了的那條牛仔褲口袋裡掏出硬幣和鑰匙,放進新換褲子的口袋裡。雪茄叼在嘴角,煙霧熏得他眯縫起右眼。聽到埃蒂的問題,他停下手中動作,雙眉一挑,朝埃蒂瞥了一眼。「是不是腦筋急轉彎?」

    「不是。」

    「要是我答錯了你不會用你腰裡別的槍打死我吧?」

    埃蒂微微一笑。金並非一個十惡不赦的惡棍,感謝上帝。可他幾乎立刻想起來,上帝派了一個醉酒的司機殺死了他的小妹妹,還有他的哥哥亨利。上帝創造了恩里柯·巴拉扎,活活燒死了蘇珊·德爾伽朵。笑容從嘴角隱去,答道,「這兒沒人會被打死,先生。」

    「那麼,合作城在布魯克林。從你的口音判斷,你就是從那兒來的吧。猜謎節的大白鵝是不是該歸我了?」

    埃蒂彷彿被針刺了一下兒。「什麼?」

    「沒什麼,我母親常常這麼說。每次我哥哥戴維和我做好了所有家務,她總會說『男孩兒們,猜謎節的大白鵝歸你們了。』玩笑而已。那麼我是不是答對了,有沒有獎品?」

    「有,」埃蒂回答。「當然有。」

    金點點頭,熄滅了雪茄。「你是個好人。我不喜歡的是你的夥計。從來就沒喜歡過,我猜這就是我決定放棄寫那部小說的部分原因。」

    埃蒂聽了再次一驚,驀地從床上站起來掩飾自己的驚訝。「放棄?」

    「是呵。書名叫《黑暗塔》,本來能成為我的《指環王》、我的《戈蒙哈斯特》①,我的……隨你想像。只有二十二歲的優勢在於你永遠不會缺乏雄心壯志,不過沒過多久我就發現這個雄心太大了,我的小腦袋裡裝不下。太……怎麼說呢……異想天開?我猜這個詞兒非常恰當,而且,」他又補充了一句,「我把故事大綱弄丟了。」

    「你把什麼弄丟了?」

    「聽上去很瘋狂,對不對?不過寫小說本來就是個瘋狂的活兒。你知不知道厄內斯特·海明威曾經在火車上掉了整整一本短篇小說集?」

    「真的?」

    「當然。而且還沒有備份,一張都沒有。就這麼,咻地一聲,沒了。這事兒竟然也被我碰上。一天晚上我喝得酩酊大醉——或者是吃了迷幻藥,記不得了——我給這本五千甚至一萬頁的史詩巨著寫了一個大綱,寫得很好,我覺得。小說基本成形,感覺也出來了。然後我就把它弄丟了。大概是在我騎摩托車從見鬼的酒吧回家的路上從車后座掉了下去,以前從沒發生過類似的事兒。我對自己的小說還是很細心的。」

    「嗯哼,」埃蒂應了一聲,心裡想問他:那你有沒有湊巧在附近,你丟東西的附近,看見一些開著超炫跑車、衣著鮮艷的傢伙?有沒有看見前額有一個血窟窿的低等人?有沒有任何蛛絲馬跡顯示是有人偷了你的大綱?也許有人希望確保《黑暗塔》永遠不被寫完?

    「我們趕快去廚房吧,得好好談談。」此刻埃蒂只希望知道他們到底應該談什麼。無論怎樣,這兒容不得絲毫差錯,因為這是真正的世界,覆水難收,永不能回頭。

    ※※※※

    ①《指環王》(TheLordoftheRings)英國作家托爾金的長篇魔幻巨著。《戈蒙哈斯特》(Gormenghast),英國作家默文·皮克的長篇三部曲。

    7

    面對時尚的咖啡機,羅蘭一時不知如何是好。不過他在廚房的架子上找到一個舊咖啡壺,同當年三個男孩兒去眉脊泗清點貨物時阿蘭·瓊斯隨身帶的那個咖啡壺很像。金先生的爐子用的是電,可三歲小兒也能琢磨出怎麼打開開關。當埃蒂和金走進廚房時,咖啡壺已經燒得嘟嘟作響了。

    「我不喝咖啡的,」金邊說邊走向冰櫃(對羅蘭敬而遠之)。「而且一般五點以前我也不喝啤酒,但是今天我想可以破一次例。迪恩先生?」

    「我喝咖啡就行了。」

    「薊犁先生?」

    「我姓德鄯,金先生。我也是咖啡就行了,不過謝謝你。」

    作家拉動罐頭上面一個內置的鐵環,打開罐頭(這個裝置讓羅蘭不禁覺得表面上很聰明,實際上低能又浪費)。伴隨著嘶的一聲,一股怡人的香氣

    (來吧來吧考瑪辣)

    混雜著酵母與啤酒花的味道撲鼻而來。金仰起脖子,一口氣喝掉一半,擦掉鬍鬚上的泡沫後把啤酒罐放在了廚房檯子上。他的臉色依舊蒼白,但起碼看上去已經鎮靜下來。槍俠心裡琢磨,至少迄今為止他的表現還不錯。有沒有可能在他的腦海深處、心靈的一角,金實際上正盼著他們的來訪?一直在等著他們?

    「你的妻子孩子,」羅蘭說。「他們到哪兒去了?」

    「泰比有親戚住在北部,班哥爾附近。我女兒上個禮拜一直待在她爺爺奶奶家。泰比帶著老小——歐文,剛生下來的小不點兒——一個小時之前就出發了。再過……」他看了看錶。「再過一小時我就應該去接我另一個兒子——喬。我本來想寫點兒東西的,所以現在我們得趕緊。」

    羅蘭沉吟片刻。也許他說的是實話,但幾乎可以肯定金也是在委婉地告訴他們,要是他出了什麼意外,一定很快就會被人發現。

    「我簡直不能相信發生的一切。我有沒有說什麼惹你們生氣的話。反正這一切就像我自己寫的小說全變成了現實。」

    「比方說,《撒冷之地》,」埃蒂補充道。

    金抬抬眉毛。「噢,原來你知道。你來的地方是不是也有文學公會?」他一口氣喝完剩餘的啤酒。羅蘭心猜他一定天生就挺能喝的。「幾個小時以前,湖那邊兒全是警車,還有滾滾濃煙。我從辦公室就看見了,我還當哈里森或者斯通翰姆的草場著了火,不過現在我有點兒懷疑,是不是你們倆脫不了干係?啊,對不對?」

    埃蒂說:「他果然在寫小說,羅蘭。或者說曾經寫過。他說他停了下來,但是小說題目就是《黑暗塔》。所以他知道了。」

    金咧嘴一笑,但在羅蘭看來,撇開最初在屋外拐角處乍見到自己筆下人物時顯露出的驚訝不說,這是金第一次顯示出深沉的恐懼。

    難道我真的只是他筆下的人物嗎?

    這種感覺既正確又荒唐,只消一閃念就讓羅蘭的頭隱隱作痛,連胃裡都七上八下。

    「『他知道了,』」金回答。「我可不喜歡這句話。小說里要是有人說『他知道了』,下面一句通常就接著『我們必須殺了他。』」

    「請相信我,」羅蘭特別加重了語氣。「我們從來都不曾想過要殺了您,金先生。您的敵人也是我們的敵人,幫助您的人也是我們的朋友。」

    「阿門,」埃蒂介面道。

    金打開冰櫃,又拿出一罐啤酒。羅蘭瞥見冰櫃里還有許多啤酒,像士兵似的排列得整整齊齊。「要真是那樣兒,」他說,「那你最好叫我斯蒂芬。」

    8

    「說說有我的那部分故事吧,」羅蘭提出。

    金傾過身子,倚在廚房的檯子上,一縷陽光正好照在他的頭上。他啜了一口啤酒,仔細思量羅蘭的提議。就在此刻,埃蒂第一次看見了那東西,非常模糊——也許是因為陽光的對比。金籠罩在一圈灰濛濛的黑影之中,非常模糊,幾乎看不見,但是存在,就像穿越隔界時無意瞥見的藏在角落裡的陰影。是那種東西嗎?埃蒂即刻否定了自己的猜測。

    幾乎看不見。

    但的確存在。

    「你瞧,」金終於開口,「講故事可不是我的強項,聽上去有點兒自相矛盾,但真的不是;這就是為什麼我總是把它們寫下來。」

    他說話到底像誰,羅蘭還是我?埃蒂心下琢磨,說不出所以然。很久以後他才逐漸意識到金說話的方式像他們所有人,甚至包括卡拉漢神父在卡拉的女僕羅莎·繆諾茲。

    接著金的臉上綻放出一朵笑意。「對了,幹嗎不去找找手稿?樓下有五六箱沒完成的書稿,《黑暗塔》肯定就在其中一箱里。」沒完成的。沒完成的書稿。這幾個詞讓埃蒂感到特別不舒服。「我去接我兒子的時候你們可以找找看。」他咧嘴一笑,露出幾顆七扭八歪的大牙。「也許等我回來的時候你們就已經消失了,我可以繼續工作,就當你們壓根兒沒來過。」

    埃蒂朝羅蘭投去一瞥,羅蘭輕輕搖搖頭。爐子上的玻璃咖啡壺裡冒出了第一串泡泡。

    「金先生——」埃蒂說道。

    「叫我斯蒂芬。」

    「好吧,斯蒂芬。我們現在必須談正事兒了。撇去信任的問題不談,我們真的非常需要趕時間。」

    「噢,是的,是的,和時間賽跑,」金說完大笑起來,笑聲傻乎乎的卻又挺吸引人。埃蒂暗暗懷疑大概是酒精開始起作用。這個人會不會是個酒鬼?接觸的時間太短,還不能太早下結論,但埃蒂還是捕捉到一些跡象。高中英語課學的內容已經沒記得多少,但他還記得老師曾經說過作家真的都很喜歡喝兩杯。海明威、福克納、菲茨傑拉德、寫《烏鴉》①的那傢伙。作家真的都喜歡喝酒。

    「我不是在嘲笑你們倆,」金辯解道。「老實說,嘲笑腰裡別槍的人一向不是我的原則。只是我寫的小說里人們幾乎總是在和時間賽跑。你們想不想聽聽《黑暗塔》的開場白?」

    「當然,要是你還記得的話,」埃蒂說。

    羅蘭一言未發,不過染霜的雙眉下一對眸子閃閃發光。

    「噢,當然記得。幾乎是我寫過的最棒的開場白。」金把啤酒放在一旁,左右手各舉起兩根手指,彎曲下來,擺出雙引號的姿勢。「『黑衣人逃進了茫茫沙漠,槍俠緊隨其後。』其他我也許還有些吹牛,但是,老天,這句話可不摻雜質。」他放下雙手重拿起啤酒。「再問你們第四十三遍,這一切是真的嗎?」

    「黑衣人是不是叫沃特?」羅蘭問。

    金的手一歪,灑出一些啤酒,弄濕了他剛換上的襯衫。羅蘭點點頭,似乎這就是他想要的答案。

    「別再當我們面暈過去,」埃蒂嘲弄地說。「一次就足夠讓我記住了。」

    金點點頭,又喝了一小口啤酒,看樣子重新鎮定下來。他瞥了一眼時鐘。「你們兩位還讓不讓我去接兒子?」

    「讓,」羅蘭答道。

    「你……」金頓了一頓,思索片刻,微微一笑。「保證嗎?」

    羅蘭並沒有微笑應答,只是說:「我保證。」

    「好吧,那麼,《黑暗塔》,讀者文摘簡寫版。只要別忘了講故事不是我的強項,我會儘力的。」

    ※※※※

    ①《烏鴉》(TheRaven),埃德加·愛倫·坡所作著名長詩,發表於一八四五年。

    9

    羅蘭仔細傾聽,彷彿所有的世界都懸於這一線之間,而他心下明白事實也確實如此。故事從營火旁那段開始說起,羅蘭頗為高興,因為這段故事終究確認了沃特本質上確是人類。金娓娓道來,故事從那兒回溯到羅蘭來到沙漠邊緣的那一段。在那兒,他遇上了住在當地的年輕農民布朗。

    給你的莊稼生命,這麼多年以來羅蘭又聽到了這句話,給你自己生命吧。他早就忘記了布朗,對布朗的寵物烏鴉佐坦也毫無印象,但眼前的陌生人卻仍舊記得一清二楚。

    「我最喜歡的,」金說道,「就是故事回溯的方式。單從技巧角度上講就非常有意思。剛開始我把你放在了沙漠,然後倒回到你和布朗、佐坦初遇的時候。順便說一句,佐坦是緬因大學一個民間吉他手的名字。不管了,從布朗的小屋裡故事又跳躍到了你來到特嶴鎮的那段……這是一個搖滾樂團的名字——」

    「傑賽羅·特嶴,」埃蒂大叫起來。「他媽的,果然!我就說這名字怎麼那麼耳熟!那Z.Z.托普呢,斯蒂夫?你知不知道他們?」埃蒂盯著金,金卻只是一臉茫然,埃蒂隨後笑了起來。「大概還沒到他們粉墨登場的時候。要麼就是你自己還沒想到。」

    羅蘭又做了個手勢:快,快,繼續。他斜睨了埃蒂一眼,彷彿警告他別再打岔。

    「不管怎麼樣,羅蘭到了特嶴以後,故事又跳回到食草人諾特死後沃特讓他復活的那段。你們現在知道我為什麼說有意思了吧?故事的第一部分全是倒敘,就像開倒車似的。」

    羅蘭對金津津樂道的寫作技巧倒沒有表現出任何興趣;畢竟他們正在討論的是他的生活,他的經歷,對他來說可沒什麼倒敘可言,至少到他到達西海從門裡把他的旅伴拽出來為止全是按順序發展的。

    不過看起來斯蒂芬·金對那些門還一無所知。他寫到了羅蘭在驛站初遇傑克·錢伯斯;他寫到他倆來到山前穿過大山;他寫到傑克漸漸開始信任、敬愛羅蘭,卻終被背叛。

    講到這段時,羅蘭的頭垂了下來。金注意到他的動作,語氣帶上了一種不尋常的溫柔。「德鄯先生,沒有必要感到慚愧。畢竟我才是始作俑者。」

    可羅蘭不禁又一次感到懷疑。

    故事繼續下去:羅蘭在墓地白骨中與沃特的對話,塔羅牌的預言以及出現在天空的種種可怕的幻象;在這預言長夜之後,羅蘭醒了過來,卻發現自己老去許多,沃特早已化作一堆白骨。最後,金說道,在他筆下,羅蘭來到了海邊,坐在那裡。「你說,『我愛你,傑克。』」

    羅蘭懇切地點點頭。「我現在仍然愛他。」

    「你說話的樣子好像他真的存在似的。」

    羅蘭直視他的眼睛。「我真的存在嗎?你呢?」

    金沒有回答。

    「後來怎樣了?」埃蒂問道。

    「後來,先生,筆擱了下來——或者說我害怕了——沒再寫下去。」

    埃蒂同樣希望他別再說下去。夕陽投射進屋裡的影子越拉越長,他心急如焚,只想趕緊去救蘇珊娜,否則就真的來不及了。他和羅蘭心裡都挺明白該如何離開現在這個世界,也猜測興許斯蒂芬·金自己就能把他們引到現實相對比較薄弱的洛弗爾——至少約翰·卡倫是這麼說的——這段日子以來那兒的時空闖客一直比較多。也許金也會很樂意幫他們指路,很樂意擺脫他們,但即使埃蒂的耐心已經快達到上限,他們現在還是不能一走了之。

    「你沒再寫下去,因為你把大綱弄丟了,」羅蘭說。

    「大綱。哦,不,並不完全是這樣。」金打開第三罐啤酒。難怪這個人的啤酒肚已經出來了;他消耗的卡路里幾乎相當於吃了一個麵包,而現在開始向第二條進軍。「我寫小說幾乎從來不按大綱。事實上……那份大綱大概是我惟一寫過的一份,太龐大,太奇怪,而且你也成了個大問題,先生,哎呀,反正不管你怎麼稱呼自己。」金做了個鬼臉。「不管這個稱呼是什麼,反正不是我想出來的。」

    「還沒想出來而已,」羅蘭插嘴說。

    「剛開始的時候你就像瑟吉歐·萊昂的《賞金三部曲》裡面的人物。」

    「義大利西部片,」埃蒂大叫。「天哪,我就知道!我在電影院里起碼看了一百部,亨利在家我就和亨利一道去看。要是亨利不在,要麼和我的哥們恰基·柯特一道去,要麼自己一個人去看。男人都喜歡看那種片子。」

    「是呵,」金笑著說。「不過我太太也很喜歡。」

    「她真酷呵!」埃蒂大聲叫道。

    「是的,泰比的確很酷。」金回頭望了羅蘭一眼。「至於那部《賞金三部曲》——克林特·伊斯特伍德的傑作——剛開始你還挺正常,一起搭檔很有意思。」

    「很有意思?你這麼想的?」

    「當然。但漸漸地你變了,就在我的筆下。後來我都不能說你到底是英雄還是梟雄,或者根本什麼都不是。直到你讓那孩子掉下去,我再也受不了了。」

    「你剛才還說你才是始作俑者。」

    金直視羅蘭的眼睛——和著無盡的歌聲,藍色與藍色相互碰撞——終於開口:「我騙你的,兄弟。」

    10

    話音落下,室內陷入一片沉默,三人都默默思量。過了片刻,金說道:「你開始讓我害怕,所以我決定不再寫下去,把你裝在了盒子里放進抽屜,動筆開始寫一系列的短篇小說,賣給好幾家男性雜誌。」他沉吟一會兒,點點頭。「在我決定放棄你之後,朋友,我反而開始走運了。我的小說賣了出去,泰比答應嫁給我,不久以後我開始寫另一部小說《魔女嘉莉》。不是處女作,卻是第一本賣出去的小說,我一下子成了暢銷作家。所有一切都發生在和你說再見之後。可瞧瞧現在!六七年之後的一天,我轉過自家屋子的牆角,竟然看見你們就站在他媽的車道上。真是活見鬼,要是我媽媽還在肯定會這麼說。我該怎麼辦?最樂觀的狀況也只能是把你們當作過度工作產生的幻覺。呸,我才不相信。怎麼能叫我相信?」金的聲音越抬越高,變得尖銳,不過埃蒂並沒誤以為他害怕了。憤怒才對。「我親眼看見你們的影子、腿上的血跡——」他指了指埃蒂。「還有臉上的污垢,這些怎麼能叫我相信?」這回他轉向羅蘭。「你們見鬼的讓我根本沒有選擇,我能感覺到我的神智……怎麼說……傾斜了?這詞兒對嗎?大概吧。傾斜了。」

    「你並沒有真正放棄,」羅蘭根本沒有理會金的最後幾句話,權當他是自言自語的瘋話。也許事實上也確是如此。

    「沒有?」

    「我覺得寫小說也許就像推東西,頂著反創造的力道推出去。某一天在你寫作的過程中你會體會到推回來的那股力。」

    金沉吟了好一會兒後微微頷首。「也許你說得對。並不只是通常那種才思枯竭的感覺,我很肯定。那種感覺我很熟悉,儘管並不經常出現。就像……我也不知道,突然有一天,你坐在那兒打字的時候覺得沒什麼意思了,不再能看得清晰,構思故事情節的時候也不再有什麼樂趣。接著,更糟糕的發生了,你突然又有了全新的靈感,就像剛從陳列台下來的瓷器般嶄新透亮,沒有一絲刮痕,一點兒還沒被糟蹋,至少暫時。然後……呃……」

    「然後你就體會到了那股反推的力道。」羅蘭的語調照樣沒有絲毫起伏。

    「唔。」金的聲音變得很低,埃蒂幾乎快聽不見了。「高壓區域,切勿靠近,禁止進入。」他頓了一頓。「甚至也許生命危險。」

    你可不會喜歡繞著你轉的那團暗影,埃蒂思忖。黑雲罩頂呵,先生,我真覺得你一點兒都不會喜歡。我到底看到的是什麼?香煙?啤酒?還有什麼讓你上癮的東西?某個晚上酒後開車發生了車禍?會是多久以後?還有幾年?

    他瞥了一眼廚房飯桌上的鐘,發現時間已經是下午四點差一刻,頓時非常沮喪。「羅蘭,時間已經晚了,他得去接孩子了。」而我們必須趕在米阿的孩子誕生之前找到蘇珊娜,趕在她對血王失去利用價值之前。

    羅蘭回答,「再等一小會兒。」說罷他低下頭,什麼都沒說,彷彿在考慮該問什麼問題才是對的,也許只問一個問題。埃蒂心裡也明白,這非常重要,因為他們永遠不能再回到一九七七年的七月九日。也許在另一個世界他們還能回來,但在這個世界絕對不可能了。在其他的世界裡也能找到斯蒂芬·金嗎?也許不能,埃蒂想。很可能不能了。

    趁著羅蘭沉吟的當口,埃蒂隨口問了問金布萊因這個名字對他有沒有特殊含義。

    「沒有。沒什麼特別的。」

    「那剌德呢?」

    「就像勒德分子嗎?一個仇恨機器的宗教團體,應該是十九世紀,要是我沒記錯的話,或許更早。我記得好像十九世紀的時候那幫人搗毀了工廠,砸毀了所有機器。」他咧嘴一笑,又露出一排歪歪扭扭的牙齒。「我猜換做今天他們就成綠色和平主義者了。」

    「貝麗爾·埃文斯呢?有沒有想起什麼?」

    「沒有。」

    「韓契克?曼尼的韓契克呢?」

    「沒有。曼尼是什麼?」

    「太複雜了,一時不好解釋。那麼克勞迪亞·Y·伊納茲·貝徹曼呢?有沒有什麼意——」

    金突然大笑起來,嚇了埃蒂一跳。顯然從他的表情來看他自己也被嚇了一跳。「迪克的妻子!」他大叫道。「見鬼你怎麼會知道她的名字?」

    「我不知道。迪克①是誰?」

    「理查德·貝徹曼。我以前出版過幾本簡裝小說,筆名就是貝徹曼。有一天我晚上喝多了,編出了一整段作者生平,甚至連他怎麼與白血病抗爭都編出了。好樣兒的迪克。不管怎麼樣,克勞迪亞是他的妻子,克勞迪亞·伊內茲·貝徹曼,而那個字母Y……這個我就不知道了。」

    埃蒂感覺彷彿一塊大石頭突然滾過他的胸膛,滾出了他的生命。克勞迪亞·伊內茲·貝徹曼,只有十八個字母②。所以有人又加了一個字母Y,可為什麼要這樣?當然是為了湊成十九個。克勞迪亞·貝徹曼只是一個名字而已,可是克勞迪亞·Y·伊內茲·貝徹曼……她卻是卡-泰特的一員。

    埃蒂現在知道,他們這趟總算沒有完全白跑。是的,斯蒂芬·金創造了他們。至少他創造了羅蘭、傑克和卡拉漢神父。其餘的他還沒寫到。他筆下的羅蘭就像棋盤上的一枚棋子兒:去特嶴,羅蘭,同愛麗睡覺,羅蘭,橫穿沙漠追趕沃特,羅蘭。可是就在他在棋盤上移動自己棋子兒的時候,金自己也被移動了。他為自己筆名編造出的妻子名字里多出來的字母Y就是鑿鑿鐵證。有人想要讓克勞迪亞·貝徹曼變成十九個字母。所以——

    「斯蒂夫。」

    「怎麼,紐約的埃蒂。」金扯出一絲笑意。

    埃蒂能夠感覺到自己的心臟如擂鼓咚咚直跳。「十九這個數字有什麼特別含義嗎?」

    金沉吟下來。屋外樹林間風聲颯颯,機動船嗡嗡作響,一兩隻烏鴉嘶啞地叫著,很快湖邊的燒烤晚宴就要開始,也許接下來再到鎮上聽一場廣場音樂會。世界上最美的享受莫過於此。或者可以說最真實的享受。

    最終,金搖了搖頭,埃蒂長舒了一口氣。

    「對不起,只不過是一個質數,我最多只能想到這個。我一直對質數挺感興趣的,自從在里斯本高中上了索耶查克先生的幾何上冊之後。要麼我就是在十九歲遇上我妻子的,不過她可能會反對。她天生喜歡抬杠。」

    「那麼九十九呢?」

    金把指甲里的髒東西挑出去,想了一會兒。「能活到這麼老真算長壽。『九十九年在岩石堆上。』有首歌兒就叫做——我記得——『九十九號的沉沒。』不對,好像是叫『長庚星號的沉沒』。『牆上有九十九罐啤酒,我們拿下一罐,眾人手中傳,牆上還剩九十八罐。』然後就是,噹噹,背景樂起。」

    這回輪到金瞥了一眼時間。

    「要是我不趕快出發,貝蒂·瓊斯肯定要打電話來問我是不是已經忘記我還有兒子。等我接到喬以後我還要向北開一百三十里路才能到。要是我能把啤酒戒了倒也好,不過要是廚房裡沒有站著兩個腰裡別著槍的幽靈的話那就更棒了。」

    羅蘭點點頭,伸手從槍帶里摸出一顆子彈,漫不經心地在拇指和食指之間來迴轉動。「最後一個問題。問完以後我走我的陽關道,你走你的獨木橋。」

    金點點頭。「那麼問吧。」他瞅了一眼手上的第三罐啤酒,然後倒進了水池,流露出一絲懊悔的神情。

    「寫《黑暗塔》的是不是你?」

    這個問題在埃蒂聽來簡直沒有什麼意義,可金的雙眸卻一亮,臉上綻放出燦爛的笑容。「不是!」他說。「如果我以後寫一本關於寫作的書——很有可能,我以前就是教這個的,不過後來退下來轉行寫小說——我會這麼說的。那本不是,每本都不是,並不真是我寫的。我知道有些作家能真正稱得上寫書,可我不能算。老實說,只要靈感枯竭,開始不得不採用故事情節,我寫出來的故事就非常難看。」

    「我一點兒不明白你們到底在說什麼,」埃蒂問道。

    「就像……嘿,這很棒啊!」

    彈殼在槍俠的拇指、食指間滾動,毫不費力地蹦到了他的手背上,彷彿在羅蘭凹凸起伏的關節上翩翩起舞。

    「嗯,」羅蘭附和道,「是很棒,可不是嘛?」

    「在驛站的時候你就是這麼催眠傑克的,讓他記起是怎麼被車撞死的。」

    還有蘇珊,埃蒂心下暗暗補充。他同樣就這麼催眠了蘇珊,只不過你現在還不知道,金先生。不過也許實際上你的心靈深處是知道的。

    「我也試過催眠,」金說。「是我小時候有一次在陶善集會上,有個傢伙把我叫上舞台,想讓我學母雞咯咯叫,不過沒起作用。就是巴迪·霍利、大爵士樂迷和里奇·瓦倫斯飛機失事的那一年。死神光環!噢,迪斯寇迪亞!」

    突然他搖了搖頭,彷彿要清醒一下,視線從躍動的彈殼移到了羅蘭的臉上。「我剛剛是不是說了什麼?」

    「什麼都沒說,先生。」羅蘭低頭緊盯著彈殼——從前到後,再從後到前——自然金的眼神也隨之左右移動。

    「你是怎麼編故事的?」羅蘭接著問。「比方說,我的故事。」

    「它就這麼出現,」金彷彿陷入了回憶,話音漸低。「突然出現在我的腦海中——這還算好的——然後我只要移動手指故事就自然出來了。從來不是從腦子裡出來的,而是從肚臍或是什麼其他地方。以前有個編輯……我記得叫麥克斯威爾·柏金斯……他把托馬斯·沃爾夫稱作——」

    埃蒂很清楚羅蘭正在催眠,也知道如果現在打斷肯定不是個好主意,但是他實在忍不住。「一朵玫瑰,」他脫口而出。「一朵玫瑰,一塊石頭,一處找不到的門。」

    金的臉龐倏地亮了起來,一臉喜悅,不過視線一直沒離開過在槍俠手背上靈巧跳躍的彈殼。「事實上是一塊石頭、一片樹葉、一處找不到的門,」他說。「不過我更喜歡玫瑰。」

    他的神智已經完全被控制,埃蒂覺得甚至能聽見他的理智汩汩流出的聲音。他突然意識到,任何意外、甚至一陣突如其來的電話鈴聲,都可能改變一切發展的軌跡。他站起身——拖著僵硬的傷腿——向掛在牆上的電話輕悄悄地走過去,伸手纏住電話線,一使勁,電話線就斷了。

    「一朵玫瑰、一塊石頭、一處找不到的門,」金附和道。「好吧,的確可能是沃爾夫的主題。麥克斯威爾·柏金斯把他稱作『神聖的風鈴。』哦,失去的,在風中哀聲嘆息!所有被忘卻的臉孔!哦,迪斯寇迪亞!」

    「那麼故事是怎麼進入到你腦海中的呢,先生?」羅蘭平靜地追問。

    「我可不喜歡東方神秘主義的那一套……那種水晶閃爍……一切皆虛空的論調……不過他們口中的靈媒導引倒是有點兒像,就像……那感覺……就像在隧道里向著光……」

    「或者說沿著一根光束?」羅蘭追問。

    「一切為光束服務,」這句話從金的口中蹦出,接著他嘆了口氣,其中蘊含的哀戚竟然讓埃蒂的背後起了一波雞皮疙瘩。

    ※※※※

    ①迪克(Dick)是理查德(Richard)的昵稱。

    ②原文的名字是ClaudiaInezBachman,共有十八個英文字母。

    11

    午後灰濛濛的一縷陽光灑在斯蒂芬·金的身上,照亮了他一側的臉頰、左眼眼角和嘴邊的酒窩,連左半邊鬍子里夾的每根白須都變成了一道亮光。他就這麼站在陽光里,籠罩在頭頂的那圈陰影被襯得愈發明顯。呼吸變得很慢,幾乎每分鐘才吸三四口氣。

    「斯蒂芬·金,」羅蘭說。「你能看見我嗎?」

    「嗨,槍俠,看得很清楚。」

    「那你第一次見到我是什麼時候?」

    「今天就是第一次。」

    羅蘭臉上閃過一絲驚訝,還夾雜著一縷挫敗,明顯這並非他期望聽到的答案。接著金又繼續說道。

    「我見過庫斯伯特,但沒見過你。」他頓了一頓。「你和庫斯伯特撕碎了麵包,撒在了絞刑架下。這部分我已經寫完了。」

    「哎,我們的確這麼干過。廚師海克斯被絞死的時候。我們當時也只是孩子。是不是伯特告訴你的?」

    但是金沒有回答。「我還看見了埃蒂,一清二楚。」頓了一頓。「庫斯伯特和埃蒂是雙胞胎。」

    「羅蘭——」埃蒂輕呼一聲,羅蘭猛地搖搖頭打斷他,把剛才用來催眠金的彈殼放在了桌子上。金還是直勾勾地盯著彈殼原來的地方,彷彿還能看見彈殼跳躍,也許他的確能看見。細微的塵埃繞著他亂蓬蓬的黑髮在空氣中漂浮舞動著。

    「你在哪兒見到庫斯伯特和埃蒂的?」

    「在穀倉里。」金突然沒了聲音,雙唇開始微微顫抖。「阿姨把我關在裡面,因為我們想逃跑。」

    「誰?」

    「我和我哥哥戴維。被他們抓了回去。他們說我們是壞孩子。」

    「所以你必須進穀倉。」

    「對,還得鋸木頭。」

    「這是對你的懲罰。」

    「嗯。」金的右眼眼角沁出一滴眼淚,順著臉頰滑到了鬍子邊。「小雞全死了。」

    「穀倉里的小雞嗎?」

    「嗯,是的。」更多眼淚滴落下來。

    「是誰殺了它們?」

    「沃倫姨夫說它們得了禽流感。它們眼睛全睜著……有點兒嚇人。」

    也許不僅僅是有點兒,埃蒂暗忖,否則不會有這麼多淚水,臉色也不會這麼蒼白。

    「你不能離開穀倉嗎?」

    「鋸完木頭才能走。戴維幹完活兒,輪到我了。小雞的身體里,它們的肚子里,有紅色的蜘蛛,非常小的紅色蜘蛛,就像辣椒粉似的。如果它們爬到我身上,我就會得病,然後死掉。只有那時我才能回來。」

    「為什麼?」

    「我會變成吸血鬼,成為他的奴隸,他的抄寫員、他的專屬作家。」

    「誰的?」

    「蜘蛛王,血王,鎖在黑暗塔里。」

    「上帝啊,羅蘭,」埃蒂輕聲驚嘆,渾身都在顫抖。他們發現了什麼驚天秘密?「金先生,斯蒂夫,你當時——現在多大?」

    「七歲。」頓了一頓。「我尿褲子了。我不想讓那些紅色的蜘蛛咬我。不過後來你來了,埃蒂,我自由了。」燦爛的笑容瞬間點亮了帶淚的面孔。

    「你睡著了嗎,斯蒂芬?」羅蘭問。

    「哎。」

    「睡得再深一點兒。」

    「好的。」

    「我會數到三。到第三下的時候你就盡量睡得更深。」

    「好的。」

    「一……二……三。」話音剛落,金的腦袋耷拉下來,下巴抵在胸口,一串口水從嘴角流了出來,像鐘擺似的掛在嘴邊。

    「現在我們知道一些事兒了,」羅蘭對埃蒂說。「也許是關鍵信息。他小時候碰見過血王,但看來我們最終把他贏了過來。或者說是你把他贏了過來,埃蒂。你和我的老朋友伯特。反正無論如何,他相當特別。」

    「要是我記得我的英勇事迹的話感覺會更好,」埃蒂說。「你有沒有意識到這哥們兒七歲的時候我甚至還沒出生?」

    羅蘭微微一笑。「卡就像一個車輪。你一直沿著車輪轉動,不過用的名字不同罷了。看起來庫斯伯特就曾經是其中之一。」

    「那血王被『鎖在黑暗塔里』又怎麼解釋?」

    「一點兒概念都沒有。」

    羅蘭轉過身,對斯蒂芬·金說道:「你覺得迪斯寇迪亞的主人有多少次想殺了你,斯蒂芬?殺了你,讓你停筆,封上你惹禍的嘴?如果把你阿姨、姨夫的穀倉里的那次算做第一次的話。」

    金計算了一會兒,搖搖頭。「很多次,」他說。

    埃蒂和羅蘭交換了一下眼色。

    「那麼是不是總有人會插手救你呢?」

    「沒有,先生,想都沒想過。我並不是一點兒辦法都沒有,有時候我能躲過去。」

    這句話逗得羅蘭大笑起來——笑聲就像被折斷的干木。「你知道你是誰嗎?」

    金搖搖頭,嘴巴高高撅起,像個賭氣的孩子。

    「你知道你是誰嗎?」

    「首先是父親,其次是丈夫,再次是作家,最後是兄弟。下面我就說不出來了。這樣總行了吧?」

    「不行,完全不行。你知道你是誰嗎?」

    很長的停頓。「不知道。我知道的全告訴你了,別再逼我。」

    「等你說實話我才不逼你。你知道——」

    「好吧,好吧,我知道你什麼意思了。滿意了吧?」

    「沒有。告訴我你——」

    「我是乾神①,或者說被乾神控制,我也不知道到底是哪個,不過也許根本沒什麼區別。」金扯開嗓子喊出最後一句話,沉默的淚水滾滾而下,模樣十分駭人。「但它不是迪斯,我一直都在躲避迪斯,痛恨迪斯。本來應該已經足夠,可並非如此,卡永遠都不滿足,貪婪的卡。她就是這麼說的,對不對?蘇珊·德爾伽朵,在被你、或者我、或者根本是乾神殺死之前這麼說的。『貪婪的卡,我是多麼恨它。』不管到底兇手是誰,這句話反正是我讓她說的,因為我也痛恨卡。永不順從卡的鞭策,直到我咽氣的那一刻。」

    羅蘭坐在桌邊,蘇珊的名字讓他臉都白了。

    「然而卡仍然朝我而來,從我這兒噴涌而出。轉化它的人就是我,卻是被迫的。卡就像緞帶似的從我的肚臍里噴出去。我不是卡,也不是緞帶,可它就是從我的身體里噴了出去。我好恨!小雞肚子裡面爬滿蜘蛛,你明白嗎,爬滿了蜘蛛!」

    「收起你的眼淚,」羅蘭說(在埃蒂聽來幾乎有些不近人情),金聽罷身子一僵。

    槍俠低頭思量了一會兒,抬起頭。

    「我到西海以後你為什麼不寫下去了?」

    「你是傻子嗎?因為我不願意變成乾神!我想方設法避開了迪斯,也應該可以避開乾神。我愛我的妻子,我的孩子,也愛寫小說,可我就是不願意寫你的故事。我一直非常害怕。他在找我,魔王之眼。」

    「你停筆以後就不找你了?」羅蘭追問。

    「是的,我一停筆他就停止找我,看不見我了。」

    「但是你必須寫下去。」

    金的臉孔彷彿因為疼痛扭作一團,旋即又展開,換成了剛剛沉睡的表情。

    羅蘭抬起殘疾的右手。「你再開始動筆,從我怎麼失去手指開始。記住沒有?」

    「大螯蝦,」金接著說。「咬掉了你的手指。」

    「你怎麼知道的?」

    金微微一笑,輕輕噓了一聲。「風兒告訴我的,」他說。

    「乾神創造了世界,世界轉換了,」羅蘭答道。「你是不是想這麼說?」

    「哎,要是沒有偉大的烏龜,整個世界早就陷入深淵,可是龜背撐起了世界。」

    「我們也是這麼聽說的,所以心裡充滿感恩。那麼你就從大螯蝦咬掉我的手指開始寫。」

    「該死的大蝦咬掉你的手指,」金重複說道,咯咯笑了起來。

    「是的。」

    「要是你死了,斯蒂文之子羅蘭,我倒能省掉許多麻煩。」

    「我明白。埃蒂和我的其他朋友也是。」槍俠的嘴角勾起一絲隱約的微笑。「大螯蝦之後——」

    「埃蒂來了。埃蒂來了,」金打斷羅蘭,夢遊似的揮揮手,彷彿在說他什麼都知道,要羅蘭別再浪費時間。「囚犯、推者、影子女士。屠夫、麵包師、錯拿蠟燭的人。」他笑了笑。「我兒子喬總是這麼說。什麼時候?」

    羅蘭眨眨眼,一絲驚訝一閃而過。

    「什麼時候,什麼時候,什麼時候?」金抬起手,埃蒂驚訝地發現烤麵包機、放滿乾淨碟子的消毒櫃都漂浮在陽光下。

    「你是問我什麼時候該重新動筆嗎?」

    「當然,當然,當然!」一把刀從碗碟消毒櫃里飛了出來,徑直穿過房間,砰地插進牆裡,錚錚作響。接著一切又回到原地。

    羅蘭說:「聆聽烏龜的歌聲、巨熊的嚎叫。」

    「烏龜的歌聲,巨熊的嚎叫。帕特里克斯·歐布賴恩小說里的馬圖林。理查德·亞當斯小說里的沙迪克。」

    「是的,可以這麼說。」

    「光束的守衛者。」

    「是的。」

    「守衛我的光束。」

    羅蘭凝視著他。「是嗎?」

    「嗯。」

    「那麼就這樣。當你一聽到烏龜的歌聲或者巨熊的嚎叫時,就趕緊動筆繼續寫下去。」

    「只要我對你的世界睜開眼睛,他就立刻能發現我。」頓了一頓。「它。」

    「我知道。我們會儘力保護你,就像我們儘力保護玫瑰。」

    金笑了起來。「我愛那朵玫瑰。」

    「你見過嗎?」埃蒂問。

    「當然見過,在紐約,聯合國大酒店的那條街,以前是家熟食店,湯姆與格里的風味熟食店。不過現在已經變成一片空地。」

    「繼續寫我們的故事,直到你筋疲力盡,」羅蘭說。「直到你才思枯竭,直到烏龜的歌聲、巨熊的嚎叫輕不可聞,那時你才能休息。可是該再次開始時千萬別猶豫。你——」

    「羅蘭?」

    「嗯,金先生?」

    「我會照你說的做。仔細傾聽烏龜的歌聲,只要在我有生之年聽見就會繼續動筆寫你的故事。不過你也必須傾聽,聽她的歌聲。」

    「誰的?」

    「蘇珊娜。要是你們不趕快,嬰兒會要了她的命。你一定要豎起耳朵仔細聽。」

    埃蒂驚恐地看向羅蘭,羅蘭點點頭。該上路了。

    「聽我說,金先生,很高興在布里奇屯和你見面,不過我們現在必須離開了。」

    「好吧,」金毫不掩飾地鬆了一口氣,連埃蒂都覺得好笑。

    「你留在這裡,哪兒都別去,再待十分鐘。明白沒有?」

    「唔。」

    「然後你會醒過來,感覺非常好。你根本不會記得我們曾經來過這兒,除了記憶的最深處。」

    「除了記憶的泥洞。」

    「好,照你說的。記憶的泥洞。不過表面上你只會覺得剛剛小睡了一會兒,睡得很香,醒過來神清氣爽。然後你就去接兒子,再然後該去哪兒就去哪兒。你會感覺很好,繼續你的生活,寫很多小說,不過每一部或多或少都會與這部有關。明白嗎?」

    「明白,」這句回答簡直和羅蘭疲倦時的粗嘎聲音一模一樣,埃蒂背上再次一陣發麻。「因為已見不能當做未見,已知不能當做未知。」他頓了頓。「也許只有死亡才能終結一切。」

    「是啊,也許吧。每次只要你聽見烏龜的歌唱——假如對你來說是這樣的話——你就再提筆寫下去。這是你寫的惟一真實的故事,我們會儘力保護你。」

    「我很害怕。」

    「我明白,但是我們會儘力——」

    「不是那個。我害怕的是不能完成這個故事。」他放低聲音。「我害怕黑暗塔終將倒塌,全都該怨我。」

    「不能怪你,只能怪卡,」羅蘭安慰他。「也不怪我。我自己已經想通了,現在——」他沖埃蒂點點頭,站起身。

    「等等,」金說。

    羅蘭抬起眉毛,看看他。

    「我希望能有郵寄特權,一次就行。」

    好像在戰俘營里似的,埃蒂暗笑。接著他大聲問:「誰能給你這個特權呢,斯蒂夫?」

    金的眉毛糾成一團。「乾神?」他反問。「是乾神嗎?」接著,彷彿陽光衝破團團晨霧,他平展雙眉,綻出一朵笑容。「我想是我自己!」他說。「我可以給自己寄一封信……一個小包裹……不過只寄一次。」笑容變得愈發燦爛。「這一切……簡直就像童話故事,對不對?」

    「說得沒錯兒,」埃蒂腦海里浮現出堪薩斯邊界上的玻璃宮殿。

    「你想要怎麼做?」羅蘭問。「你打算寄給誰?」

    「寄給傑克,」金脫口而出。

    「那你信里打算寫什麼?」

    金的聲音變成了埃蒂·迪恩。不是接近,而是完全一模一樣。埃蒂霎時全身發冷。

    「叮叮噹,噹噹叮,」金輕快地哼道,「你有鑰匙別擔心!」

    他們以為他還會哼下去。不過似乎到此為止。埃蒂瞧瞧羅蘭。這回換成埃蒂做出催促的手勢,羅蘭點點頭,他們起身向門口走去。

    「他媽的,簡直讓人毛骨悚然,」埃蒂說。

    羅蘭默不作聲。

    埃蒂碰了碰他的胳膊,羅蘭停下腳步。「我突然又想起一件事兒,羅蘭。趁著他被催眠的當兒,也許你該勸勸他戒煙戒酒。尤其得戒煙。說他是個老煙槍一點兒不過分。你看看這個地方,到處都是煙灰缸。」

    羅蘭被逗樂了。「埃蒂,等肺部完全成熟以後,煙草只會讓你長壽,決不會縮短壽命。就因為這個原因,薊犁的男女老少,除了最窮的,人人都愛抽煙。而且即使最窮的,他們也有自己的煙斗。其一,煙草讓病患的濁氣遠離你,其二,煙草趕走危險的害蟲。這一點薊犁每個人都知道。」

    「美國的公共衛生部長倒會很樂意聽聽這則薊犁人人皆知的養生秘訣,」埃蒂不帶任何感情地說。「那麼,喝酒又怎麼說?要是他某晚喝得醉醺醺,開翻了吉普車或者迎面撞上什麼人,那又怎麼辦?」

    羅蘭沉吟片刻,搖搖頭。「我已經按照計劃干擾了他的意識——同時干擾了命運的設計。我敢做的也只有這麼些了。後面幾年我們只要時不時回頭查看一次……你幹嗎沖我直搖頭?故事是圍繞他旋轉的!」

    「也許吧,但是之後的二十二年我們都沒辦法回頭查看,除非我們決定放棄蘇珊娜……而我永遠不會這麼做。只要我們去了一九九九年,就再沒辦法回來了,起碼在這個世界不行。」

    羅蘭沉默下來,盯著斜倚在回旁檯子邊的那個人他雙眼圓睜,幾綹頭髮落在眉毛邊,酣睡正香。七八分鐘以後,金會醒過來,屆時關於羅蘭與埃蒂的記憶將被盡數抹去……以為他們已經永遠消失。埃蒂並不是真的以為槍俠會棄蘇珊娜於不顧……但他畢竟讓傑克掉了下去,不是嗎?他曾經放手,任憑傑克跌進了深淵。

    「那他必須自己一個人應付了,」羅蘭終於回答,埃蒂鬆了一口氣。「金先生。」

    「是,羅蘭。」

    「記住——烏龜的歌聲只要一響起,你必須放下手上所有的工作,提筆續寫我們的故事。」

    「我會的。至少會儘力。」

    「很好。」

    接著作家說。「那個球必須從架子上拿下來,砸碎。」

    羅蘭眉頭一蹙。「什麼球?黑十三嗎?」

    「要是它醒過來會變成全宇宙最大的威脅,而它正在醒來。在某個另外的地方,某個另外的時空。」

    「謝謝你的提醒,金先生。」

    「噠噠嘀,嘀嘀噠,把球帶到雙層塔。」

    羅蘭不明所以,一言未發地搖搖頭。

    埃蒂捏起拳頭,敲了敲自己的額頭,微微俯下身。「再見了,槍俠。」

    金透出隱約的笑容,彷彿這個詞用得非常荒唐,不過他什麼都沒說。

    「祝你天長,夜爽,」羅蘭對他說。「你不用再想那些小雞了。」

    一道幾乎心碎的希望出現在斯蒂芬·金鬍子拉碴的臉上。「你真的這麼以為嗎?」

    「是的。希望我們在上天堂之前還能最後見一面。」槍俠說完轉過身,邁開步子離開了金的家。

    埃蒂向斜倚在廚房檯子邊瘦削的身影投去最後一瞥,心裡不禁一片惆悵:下次再見到你,斯蒂夫——如果還能見到——你將變得鬍子花白,臉上全是皺紋……可我卻仍舊年輕。你的血壓怎麼樣,先生?還能再撐二十二年嗎?希望如此。你的心臟呢?家裡有沒有癌症病史?如果有,那麼有多嚴重?

    當然,此時沒有時間——深究這些問題,甚至任何問題。很快作家將會醒來,繼續他的生活,而埃蒂將跟著他的首領重新踏入漸欲黃昏的暮色,背後的門永遠關閉。他開始漸漸領悟到,當卡把他們送到了這裡而非紐約時,它終究還是清楚它自己的目的。

    ※※※※

    ①乾神(Gan),全世界和黑塔所有塔層的主神。即宇宙的創造力量。

    12

    埃蒂坐進約翰·卡倫汽車的駕駛座,瞟了一眼槍俠。「你瞧見他周圍那一圈黑霧了嗎?」

    「死亡光環,是的,瞧見了。謝天謝地,光環還很淡。」

    「死亡光環是什麼?怎麼讓我想起隔界。」

    羅蘭點點頭。「兩個詞是有點兒關聯。原來的意思是屍袋。他已經被死神盯上了。」

    「上帝啊,」埃蒂嘆道。

    「我告訴過你,還很淡。」

    「但已經在那兒了。」

    羅蘭打開車門。「我們也無能為力。所有人的時間早已被卡標定。走吧,埃蒂。」

    可當他們做好準備上路時,埃蒂突然又猶豫起來,覺得還沒完全了解金先生。那圈黑霧讓他的心有點兒亂。

    「那龜背大道、時空闖客又怎麼說?我本來想問問他——」

    「我們可以自己去弄明白。」

    「你肯定?因為我也覺得必須去一趟。」

    「我也這麼想。快,前面還有很多事情要做呢。」

    13

    舊福特車的尾燈消失在車道盡頭,斯蒂芬·金睜開了雙眼,第一件事兒就是看時間。快四點了。十分鐘之前就該出門去接兒子了,但是剛剛一陣小睡真是十分酣甜。他感覺棒極了,神清氣爽,心曠神怡。一個念頭浮出他的腦海,倘若每次小睡都能有這種效果,那真應該把它定為國家法律。

    也許吧,不過貝蒂·瓊斯要是在四點三刻還看不見切諾基出現在車道上肯定會非常擔心。金抓起話筒正想打個電話給她,視線卻落在了桌上的便箋本上。便箋紙的抬頭上寫著打電話給吹牛大王。他一個小姨子送的。

    金神色怔忡,順手拿起便箋本和筆,彎下腰在紙上寫道:

    叮叮噹,噹噹叮,你有鑰匙別擔心。

    他頓了頓,凝神思索片刻,又接著寫下:

    咚咚叮,叮叮咚,仔細瞧鑰匙變紅。

    他又頓了頓,最後寫下:

    嗨喲喲,喲喲嗨,塑料鑰匙給男孩。

    他仔細盯著寫下的幾行字,心中溢滿感情,幾乎可以說是愛。萬能的上帝啊,他的感覺好極了!這幾行字什麼意思都沒有,可是寫下來卻讓他感到如此滿足,心神蕩漾。

    金把便箋紙撕下來。

    捲成紙球。

    塞進嘴裡。

    紙球卡在了喉嚨口,但很快——嗝!——吞了下去。太棒了!他走到掛鑰匙的木牌那兒(本身就是鑰匙的形狀),抓起

    (叮叮噹)

    鑰匙,走出屋子。他接到喬以後得趕快回來,收拾好行李,然後去米奇·基快餐店隨便吃點兒晚飯。不對,應該是米奇·蒂。他能一個人吞下一個大漢堡,還有薯條。見鬼,他感覺好極了!

    他開車轉進堪薩斯路,向鎮上開過去,順手打開了收音機。廣播裡面在播放麥考伊樂隊的成名曲《撐住,單桅帆船》——總是那麼動聽。和平時聽廣播時一樣,他的思緒不知道飄到了什麼地方,《黑暗塔》裡面的人物又一個個從腦際划過。剩下來的已經不多了,他想起來大多數已經被他殺死,包括那個孩子。大概是實在不知道該如何安排他。這就是通常你把人物角色拋棄的原因,不知道還有什麼其他的處理方法。他叫什麼來著,傑基?不對,那是《閃靈》裡面鬼魂纏身的父親。《黑暗塔》里的那個孩子叫做傑克。這種帶有西部主題的小說,取這個名字真是絕妙的選擇,活脫脫韋恩·D·沃弗侯瑟或者雷·霍根小說里的人物。有沒有可能讓傑克重新回來,興許可以變成鬼?當然可以。創作這類超自然小說最妙的地方,金意識到,就是沒有人會真正死去,他們永遠能再回來,就像電視劇《黑暗陰影》裡面的巴拿巴,巴拿巴·柯林斯變成了吸血鬼。

    「興許能讓那孩子變成吸血鬼回來,」金自言自語,接著大笑起來。「羅蘭,你可得小心了,你就要變成盤中餐!」但感覺又有些不對。下面該怎麼寫?想不出來。不過沒關係,靈感總會來的,也許就在最沒想到的一剎那,喂貓的時候、給嬰兒換尿布的時候、或者在無聊散步的時候。奧登在他那首關於折磨的詩里就這麼寫過。

    今天沒有折磨,今天感覺棒極了。

    是啊,你叫我小老虎托尼也成。

    廣播里麥考伊換成了特洛伊·商戴爾,《這一次》的旋律緩緩響起。

    老實說,《黑暗塔》還挺有意思的,金暗忖,也許等從北部回來我該重新把它挖出來,再好好看看。

    這主意還真不賴。

    唱:考瑪辣——來——電話

    問候創造我們的人。

    創造了男人和女人.

    創造了偉人和小人。

    和:考瑪辣——來——電話!

    他創造了偉人和小人!

    可命運之手多強大

    操縱了我們所有人。

發表評論

看過此書的人還喜歡

1飛劍問道作者:我吃西紅柿 2落花時節又逢君作者:蜀客 3仙逆作者:耳根 4伏天氏作者:凈無痕 5道君作者:躍千愁 查看圖書全部分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