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憂書城
無憂書城 > 歷史小說 > 漫長的餘生 > 第18章 投跡四禪

漫長的餘生

第18章 投跡四禪

常景奉旨為慈慶(王鍾兒)撰寫墓誌,銘辭中有一句「投跡四禪,邀誠六渡」,是對應序辭中那句「太和中固求出家,即居紫禁」。四禪,指佛教修行的四禪定、四禪天。六渡即六度,指大乘佛法的菩薩行,包括布施、持戒、忍辱、精進、禪定和般若。王鍾兒出家為尼,應該在太和二十年(496)高照容被殺之後。大馮要奪取並壟斷元恪的情感歸屬,不僅要殺死他的生母,還要消除掉他有情感依託的那個人際圈子。這種做法,相當於從一個人的情感世界裡刪除其故鄉。因此,那些和高照容關係親密、和元恪的青少年時代有較多關聯的人,特別是他的育母或保母,都不宜再出現在他的新生活中。王鍾兒就是在這個背景下成為一個尼姑,法號慈慶。

根據墓誌,慈慶出家後並沒有離開洛陽宮,所謂「即居紫禁」。這可能並不是孤例,《洛陽伽藍記》稱她最終因病移居的昭儀寺為「外寺」,說明在宮裡還有一個「內寺」。這個內寺雖在宮內,一定與宮外的瑤光寺關係密切。現有史料顯示,洛陽宮出家女性中的上層人物多在瑤光寺。《北史·后妃傳》記孝文廢皇后馮氏(小馮)、宣武皇后高氏和孝明皇后胡氏都在瑤光寺出家。不過,據《洛陽伽藍記》,瑤光寺是宣武帝時期修建的,時間不明,建寺的目的也許是為了安置孝文帝遺留宮人中那些願意出家者,特別是廢皇后小馮那樣的特殊貴人。在瑤光寺建成之前,小馮這類出家人應該都是生活在洛陽宮內寺的。因此,不管王鍾兒出家是自願(如墓誌所說「固求出家」),還是被迫,既然仍在洛陽宮,那麼她依舊生活在一個比較熟悉的環境里。

不過成了出家人,理論上不再是原世俗社會的一部分,生活方式也會有很大的變化。對某些上層人物來說,生活可能變得相對艱難起來。《魏書·閹官傳》講馮翊李潤羌出身的宦官王遇(本姓鉗耳)的故事時,提到了出家為尼的小馮:

廢后馮氏之為尼也,公私罕相供恤。遇自以常更奉接,往來祗謁,不替舊敬,衣食雜物,每有薦奉。後皆受而不讓。又至其館,遇夫妻迎送,謁伏侍立,執臣妾之禮。

這裡說小馮出家後「公私罕相供恤」,是指她得不到適當的照顧,來自宮廷方面和她自己親屬的幫助都很有限。與小馮曾有過很深聯繫的王遇不因她身份的變化而改變態度,仍事以皇后之禮,奉供如常,小馮亦坦然受之。遷都前後,王遇曾因說大馮壞話被嚴厲懲罰,免官奪爵,「收衣冠,以民還私第」。毫無疑問他後來加入了洛陽宮內外針對大馮的一系列行動,因此在宣武帝繼位後重獲任用,「兼將作大匠」。也許,這是他後來與小馮保持關係的重要緣由。

然而,如果說小馮的生活水平有顯著的下降,那不是因為她出家為尼,而是因為她在皇后的寶座上遭到了廢黜。理解這一點,需要換一個角度思考。一個被廢黜的皇后,如果沒有出家,她的遭遇是不是會更好些呢?當然不會。甚至可以說,正是出家使得她一方面免遭更多的猜忌和傷害,另一方面不至於枯坐冷宮,失去基本的自由。上引王遇故事中,小馮可以與王遇家庭保持聯繫,還可以常常到他家訪問(「又至其館」),說明她享有相當的自由。本書前引言里說:「北魏遷都洛陽以後,被廢或失勢的后妃有不少出家為尼的,無論是否自願,比起佛教傳入之前同樣情形的那些宮廷女性,比丘尼的身份使她們能獲得某種程度的自由和新生,至少能保持某種相對獨立的社群生活。」在這個意義上,中古前期佛教在東亞大陸的廣泛傳播,的確給許多女性——即使不是所有女性,而且當然不止是女性——帶來了嶄新的機會與可能。

哪怕是——也許可以說特別是——對於慈慶這樣的人來說,佛教信仰與比丘尼生活在一定程度上是受歡迎的,是帶來了光亮、空間和自由的。佛教固然有屈服並服務於權力,為權力提供規馴工具的一面,但新傳入的佛教也為信眾提供了嶄新的精神生活與社會生活。即使在最粗淺的層面,佛教教義也可以幫助慈慶這樣的信仰者反思生命的意義,給人生苦難提供某種解釋,讓她明白,她遭受和見證的這麼多苦難並非因為她做錯了什麼,而有著超越當前時間與空間的、深遠且神秘的理由。這當然不止是一種精神安慰。更何況,信仰者社群生活也是對原生活世界、原社會關係網路的一種突破,突破就有可能帶來一定程度的自由(或曰解放)。

為了說明以上的主要觀點,接下來要舉一個例子,也是一個女性,而且是我們前面提到過的一個重要人物的妹妹。孝文帝後期最為倚重的宗室諸王,除了他自己的幾個弟弟(特別是彭城王元勰),就是他的叔祖父任城王拓跋雲的長子任城王元澄。《魏書》和《北史》都沒有記錄的是,元澄有個妹妹元純陀,因其墓誌出土才得為今人所知。 下面就講講元純陀的故事。

據元純陀墓誌,她是拓跋雲(墓誌作岱雲)的第五女。志題「魏故車騎大將軍平舒文定邢公繼夫人大覺寺比丘元尼墓志銘並序」,「車騎大將軍、平舒文定邢公」指邢巒。據墓誌,拓跋雲死時純陀年七歲,則其生年當在孝文帝延興五年(475)。墓誌稱「初笄之年,言歸穆氏」,那麼她的初嫁時間當在太和十三年(489)。丈夫去世後,「兄太傅文宣王(元澄)違義奪情」,故再嫁邢巒。純陀的第一次婚姻應該只生一女,別無子息,所以元澄為她安排了第二次婚姻。

元純陀是邢巒的第二任妻子(志題所謂「繼夫人」),邢巒也是元純陀的第二任丈夫。邢巒先娶博陵崔辯第三女崔淑蘭,見崔賓媛墓誌志蓋文字。 崔淑蘭為邢巒生育一子邢遜,產後不久辭世。邢巒很快續娶任城王元澄的妹妹元純陀,這個婚姻關係不見於史籍,僅見於邢巒與元純陀二人各自的墓誌。 孝文帝和宣武帝時元澄名高權重,這對邢巒得以獨當一面可能是有很大幫助的。邢巒在《魏書》有長篇傳記,邢巒之妻元純陀的事迹則幾乎完全依靠其墓誌方可考知。

據《魏書》,邢巒(464—514)字洪賓 ,河間鄚縣人,比純陀大十一歲。邢巒先娶博陵崔辯第三女崔淑蘭,即崔賓媛的二妹。崔淑蘭生下邢遜後不久去世,元純陀大約很快與邢巒成婚。元純陀墓誌:「(邢遜)爰以咳襁,聖善遽捐,恩鞠備加,慈訓兼厚,大義深仁,隆於己出。」強調純陀參與了邢遜的撫養。邢遜「武定四年卒,年五十六」,則其生年當在孝文帝太和十五年(491)。此時距純陀初婚穆氏才兩年左右,可見她的第一個丈夫穆氏死於婚後不久。純陀改嫁時,把幼小的女兒留在穆家,自己去邢家照料同樣幼小的邢遜。

邢巒與元純陀在平城結婚,遷都洛陽後在洛陽城東垣內的永和里營建新宅,相當華麗壯觀。《洛陽伽藍記》卷一城內「修梵寺」條:

寺北有永和里,漢太師董卓之宅也。里南北皆有池,卓之所造,今猶有水,冬夏不竭。里中太傅錄尚書長孫稚、尚書右僕射郭祚、吏部尚書邢巒、廷尉卿元洪超、衛尉卿許伯桃、涼州刺史尉成興等六宅,皆高門華屋,齋館敞麗,楸槐蔭途,桐楊夾植,當世名為貴里。

連孝文帝都注意到了邢巒家的特殊氣派。《魏書》記孝文帝因為行葯(孝文帝長期食散,可能是他的死因),一大早在洛陽城裡亂逛,來到司空府南,看到了邢巒家宅。他特地派人對邢巒說:「朝行葯至此,見卿宅乃住,東望德館,情有依然。」邢巒回答說:「陛下移構中京,方建無窮之業,臣意在與魏升降,寧容不務永年之宅。」 顯然邢巒是要解釋自己的住宅何以如此豪華,不過我覺得邢巒修建豪宅的財富中,元純陀帶來的嫁妝很可能要佔一定份額。

永和里傳為漢末董卓宅所在(如果董卓確曾在此居住,為時必極為短暫),這賦予該里特殊的傳奇色彩,而且還與邢巒扯上了干係。《太平寰宇記》引《郡國志》:

(董卓宅)在永和里,掘地輒得金玉寶玩,後魏邢巒掘得丹砂及錢,銘曰「董太師之物」。後夢卓索,巒吝不還,經年,無疾而卒。

其實這個故事最早見於《洛陽伽藍記》:

掘此地者,輒得金玉寶玩之物。邢巒家常(嘗)掘得丹砂及錢數十萬,銘雲「董太師之物」。後(夢)卓夜中隨巒索此物,巒不與之,經年,巒遂卒矣。

洛陽永和里董卓故居地下藏有珍寶,這樣的故事很可能魏晉時已頗有流傳,當然絕無真實依據,因為董卓西遷時並沒有匆忙到來不及帶走財寶。北魏傳言中把董卓遺寶與邢巒之死相聯繫,可能有兩個原因,一是邢巒久有貪財之名 ,二是邢巒死得太過突然。

元純陀的第二次婚姻遠比第一次長久,差不多有二十二年,直至邢巒五十一歲時忽患暴疾而終。據邢巒墓誌,邢巒死於宣武帝延昌三年三月九日丁巳(514年4月18日)。《魏書》記他「暴疾卒」之後,直接說「巒才兼文武,朝野瞻望,上下悼惜之」,沒有交代他患了什麼「暴疾」。邢巒墓誌也說「天不慭遺,寢疾暴迫」。值得注意的是,邢巒的弟弟邢偉當時也在洛陽,官尚書南主客郎中,與邢巒同住永和里,亦染「暴疾」而死。邢偉墓誌記「春秋卌有五,延昌三年七月廿六日壬申(514年8月31日),暴疾卒於洛陽」。 兄弟二人前後腳因「暴疾」而亡,一定是某種急性傳染病。永和里邢宅患上同一傳染病的,應該不止這兩位,只是我們無從知曉。

邢巒死時,元純陀剛剛四十歲。元純陀與邢巒未育子女,很可能正是因此,邢巒死後她即出家為尼。墓誌說:

及車騎謝世,思成夫德,夜不洵涕,朝哭銜悲。乃嘆曰:吾一生契闊,再離(罹)辛苦,既慚靡他之操,又愧不轉之心,爽德事人,不興他族。樂從苦生,果由因起,便捨身俗累,托體法門,棄置愛津,棲遲正水。

墓誌稱純陀「法字智首」,說明她出家後的法號是智首。墓誌志題稱元純陀為「大覺寺比丘元尼」,可知她剃度注籍的尼寺是洛陽城西宜年裡的大覺寺。

《洛陽伽藍記》卷四城西大覺寺條:

大覺寺,廣平王懷舍宅也,在融覺寺西一里許。北瞻芒嶺,南眺洛汭,東望宮闕,西顧旗亭。神皋顯敞,實為勝地。是以溫子升碑雲「面山背水,左朝右市」是也。環所居之堂,上置七佛。林池飛閣,比之景明。至於春風動樹,則蘭開紫葉,秋霜降草,則菊吐黃花。名德大僧,寂以遣煩。永熙年中,平陽王即位,造磚浮圖一所,是土石之工,窮精極麗。詔中書舍人溫子升以為文也。

溫子升奉孝武帝元修(廣平王懷之子)之命為大覺寺所撰碑文,見《藝文類聚》卷七七 ,當然只是節選,上引「面山背水,左朝右市」之語即未見錄。據趙明誠《金石錄》,溫子升此碑由書法名家韓毅書丹。 不過,不管是《洛陽伽藍記》還是溫子升碑文,都沒有說明大覺寺是尼寺。多虧元純陀墓誌,我們才知道大覺寺原來是一所尼寺。墓誌稱純陀「博搜經藏,廣通戒律,珍寶六度,草芥千金」,就是在大覺寺修行奉佛。

不過,元純陀接下來十五年的人生,並沒有或並不主要被限定在大覺寺。她出家為尼,可能並不是,或不僅僅是因為參透了「樂從苦生,果由因起」,而是另有考慮。她與邢巒未育子女,邢巒死時,邢巒與前夫人崔淑蘭所生的邢遜已經二十四歲,已成家立業。據崔楷墓誌蓋題銘,崔楷的長女崔袞猗嫁給邢遜,有「六男五女」。 也就是說,邢遜娶了自己生母的侄女、舅舅的女兒,這當然進一步強化了他與母親一家的聯繫。同時,元純陀與前夫穆氏所生的女兒差不多也在這個年紀,亦已成家立業。返回、參與女兒的生活世界,似乎是她這個時候相當自然的衝動。

但她以邢氏寡妻的身份,返回前夫子女的生活,一定存在某種或直接或間接、或顯著或隱微的障礙。中古時代的某些女性至少在比較的意義上是幸運的,因為佛教為解除這類障礙提供了一個方便法門:出家為尼。出家以後,元純陀一定程度上解除了與邢家在法律、道德與社會生活層面的義務,同時獲得了在不同家庭、不同社會團體、不同空間限隔之間行走來去的自由。在這個意義上,佛教不只提供了一種信仰、一種理念,也提供了一種社會生活的新可能。當然,這只是佛教為中古女性提供較前更大空間、更多自由的例證之一。

元純陀第一次婚姻的丈夫穆氏失名無考,他們所生的女兒在墓誌中也只稱為「穆氏」。這個穆氏嫁給了北魏宗室元昴。這裡呈現了一個具體而微的婚姻網路模式:邢巒與崔淑蘭之子娶崔淑蘭的侄女,元純陀與穆氏所生之女嫁給元純陀的堂侄兒,母親家庭在婚姻對象的選擇上佔比甚高。當然,已嫁在邢家的元純陀是不是參與了穆家女兒的婚姻決策,並無可考。元昴是西河王元太興的長子,太興的父親是京兆王拓跋子推,子推是元純陀的父親拓跋雲(拓跋岱雲)的哥哥。元太興信佛,病重之時許願,如果病癒就捨去官爵出家為沙門。因此他病癒之後隨即到嵩山出家,孝文帝特令皇太子(後來的宣武帝)於四月八日為他落髮。這之後,元太興的西河王爵位由元昴繼承。穆氏嫁給元昴應該在宣武帝初年,那時他早已繼承西河王爵位了。

《藝文類聚》卷四六職官部二太尉條,引後魏溫子升《西河王謝太尉表》 ,是為東魏西河王元悰代擬的謝表。東魏孝靜帝天平二年二月壬午(535年3月24日)「以太尉咸陽王坦為太傅,以司州牧西河王悰為太尉」 ,謝表當作於此時。據《北史》,元悰字魏慶,曾祖父是北魏景穆帝之子京兆王拓跋子推,祖西河王元太興,父西河王元昴。 可見,元悰就是元純陀之女穆氏與元昴所生的兒子。元純陀墓誌亦云:「西河王魏慶,穆氏之出,即夫人外孫。」

元純陀死於永安二年十月十三日(529年11月29日),時年五十五歲。墓誌說她死於「滎陽郡解(廨)別館」,那時她的外孫西河王元悰正在滎陽太守任上,而元悰很可能是攜母赴任(穆氏至多不過三十九歲),元純陀便到滎陽和女兒及外孫住在一起。墓誌:「西河王魏慶,穆氏之出,即夫人外孫,宗室才英,聲芳籍甚,作守近畿,帝城蒙潤。夫人往彼,遘疾彌留。」元純陀在人生的最後階段,顯然與第一次婚姻的家庭保持著比較而言可能更親密的關係,原因很簡單:那是她唯一的子女所在。

元純陀雖死在元悰處,後事處理卻理應由邢家負責,邢遜更是理所當然的喪主。細味元純陀墓誌的文字和語氣,可以肯定,即使不是出自邢遜之手,這篇墓誌也是邢遜請人寫的。墓誌說純陀死後「子孫號慕,緇素興嗟」,既強調了純陀為邢家媳婦的屬性,又兼顧其女尼身份。子孫,既指邢遜及其子女,也指元悰和他母親。

一般來說,後死的妻子要與先死的丈夫合葬。元純陀是不是要和邢巒合葬呢?

據邢巒墓誌,邢巒死於延昌三年三月,次年「二月十一日,遷窆祔於先塋」。邢巒的「先塋」在哪裡?前已提及,邢巒的弟弟邢偉那時與邢巒一起住在洛陽永和里,和邢巒一樣感染「暴疾」而死。邢偉墓於1956年在河北省河間縣南冬村東約半里發現,出土墓誌一方,原有墓誌蓋,已佚。 邢偉墓誌:「粵四年二月十一日甲申,葬武垣縣永貴鄉崇仁里,袝車騎公神之右塋。」邢偉病亡比邢巒晚四個半月,下葬與邢巒同一天(515年3月11日),其墳塋正位於邢巒(車騎公)墓的右手,所葬之地是「武垣縣永貴鄉崇仁里」。邢巒墓誌據說1972年出土於同一墓地。 至遲到北宋後期,邢巒墓的地表還有完整的墓碑存在。北宋黃伯思《東觀餘論》卷上「記與劉無言論書」條,稱「劉言瀛洲有邢巒碑,甚完」。

邢氏舊籍在鄚縣,邢巒家族墓地卻在鄚縣南邊的武垣縣,說明那時武垣才是邢氏的居住地。如果元純陀與邢巒合葬,就要葬在武垣縣永貴鄉崇仁里的邢氏家族墓地。

元純陀似乎自己決定不與邢巒合葬。墓誌云:

臨終醒寤,分明遺托,令別葬他所,以遂修道之心。兒女式遵,不敢違旨。

純陀臨終交代不與邢巒合葬,是出於修道的考慮還是顧慮自己與女兒一家的關係,當然已不可知。而且,她在滎陽去世時,邢遜是不是趕去見到了最後一面?當然大有疑問。如果邢遜或邢家其他人並不在場,元純陀是否真有此遺囑,亦未可知。也就是說,存在這種可能:元純陀的女兒穆氏和外孫元悰不想讓元純陀與邢巒合葬。不合葬,則意味著純陀單獨葬在洛陽北邙山,這至少會非常方便她自己的後人祭墓。墓誌所說「兒女式遵」之兒女,顯然分指邢遜與穆氏,可見穆氏在後事處理中是起了一定作用的。如果元純陀沒有出家,她的女兒大概想不出不合葬的理由,而邢遜也不敢不辦理合葬。在這裡,在人生的盡頭,元純陀的比丘尼身份再次賦予她某種選擇的自由。

宗教社會史研究者早就發現,女性在新興宗教的發展與傳播中特別活躍,比如,早期基督教的信眾中女性多於男性,上層階級的信眾中女性比例更高。 [1] 早期基督教在吸引女性信眾方面更為成功,上層社會男性信教往往是受到他們先已信教的母親或妻子的影響。 [2] 研究表明,基督教能夠成為在西方具有支配地位的世界性宗教,女性發揮了極為重要卻被歷史忽略的作用。 [3] 新宗教至少在一個時期內會提供對抗已有建制的思想資源和組織力量,女性對此是敏感的,也是積極採取行動的。

在這個意義上,當慈慶墓誌用如下的文字讚美她時,我們寧願相信那不完全是套話:

尼之素行,爰諧上下,秉是純心,彌貫終始。由是忍辱精進,德尚法流,仁和恭懿,行冠椒列。

* * *

[1] Adolf von Harnack, The Mission and Expansion of Christianity in the First Three Centuries , translated by James Moffatt, vol. 2, New York: G.P. Putnam’s Sons, 1908, p. 73.

[2] Henry Chadwick, The Early Church , Penguin Books, 1967, p. 56.

[3] Rodney Stark, The Rise of Christianity: How the Obscure, Marginal Jesus Movement Became the Dominant Religious Force in the Western World in a Few Centuries , HarperCollins, 1997, pp. 95-128.

發表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