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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命運

貝多芬《c小調第五交響曲》,又名《命運交響曲》(Fate Symphony),是德國作曲家路德維希·凡·貝多芬最為著名的作品之一,在鋼琴界被譽為「交響曲之冠」。

貝多芬在交響曲第一樂章的開頭,寫下一句引人深思的警語:「命運在敲門」。作品的這一主題貫穿全曲,使人感受到一種不可言喻的感動與震撼。樂曲體現了作者一生與命運搏鬥的思想:「我要扼住命運的咽喉,它不能使我完全屈服」。這是一首英雄意志戰勝宿命論、光明戰勝黑暗的壯麗凱歌。

激辯法庭

審判長蔡治邦走上審判席,準備開庭。向淵、顏慕曦坐在公訴席上,將手機調成靜音,放入包中。附帶民事訴訟原告高海富及其委託的訴訟代理人、律師金昌利也出席法庭,坐在與公訴人同一排的位置。坐在旁聽席上的,大部分都是高海富的親友,在最後一排,坐著鍾天崖的母親。蔡治邦敲了一下法槌,說:「現在開庭,傳被告人鍾天崖到庭。」

法警將鍾天崖押上法庭。顏慕曦的眼睛一直注視著鍾天崖,鍾天崖也朝公訴席望去,看到了顏慕曦關注的眼神。

蔡治邦問:「被告人鍾天崖,你對起訴書指控你故意殺人罪有什麼異議嗎?」

鍾天崖大聲說:「有!我不是故意殺人,我是正當防衛。」

蔡治邦說:「你可以向法庭陳述。」

接下來,鍾天崖向法庭陳述了他正當防衛中致高斌死亡的經過。

蔡治邦說:「公訴人可以向法庭舉證。」

顏慕曦舉證道:「公訴人宣讀被告人在偵查階段的供述筆錄:『我下車一看,前車是豪華版的蘭博基尼,估計修理費得上百萬,心想自己就是傾家蕩產也賠不起呀。我再一看,這附近也沒有攝像頭,於是想趕緊逃逸。這時,前車的司機追過來,要求我賠償,我想甩開他,結果他糾住我不放,我非常害怕,掏出隨身攜帶的跳刀,一刀就把他捅倒了。然後,我拿著跳刀,上車就逃逸了。我先是開車逃到了撫河大堤上,把殺人兇器扔進了撫河,然後把車開到郊區一個偏僻的修理店修理,辦完這些,我就回家了。』」

蔡治邦問:「被告人,你對公訴人出示的證據有無異議?」

鍾天崖說:「有,這個口供是偵查人員威脅我簽字的,是不屬實的。」

接下來,鍾天崖詳細陳述了偵查人員趙鴻飛威脅他簽字認罪的經過。

蔡治邦問鍾天崖說:「這個事你在庭前會議中已經提過了,你現在再提這個事,能提供什麼新的證據嗎?」

鍾天崖反問道:「我被關在裡面,怎麼提供證據?」

蔡治邦與其他兩位審判員簡單商議後,說:「鑒於被告人不能提供新的證據,本庭決定不啟動非法證據排除程序。辯護人對公訴人出示的證據有什麼異議嗎?」

陳若怡說:「有,辯護人認為,應當採信被告人的當庭辯解。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全面推進依法治國決定》中提出『推進以審判為中心的訴訟制度』,以審判為中心,核心就是以庭審為中心。開庭的意義是什麼?開庭就是為了當場聽取當事人的申辯。西方有句法諺:『我們要聽來自馬嘴的聲音』,據此,西方國家普遍設立了傳聞證據規則,即在法庭之上,只有當事人、證人的當庭陳述是可以採信的,庭前筆錄作為傳聞證據,是不能作為定案根據的。筆錄是經過偵查人員整理、過濾的產物,不是『來自馬嘴的聲音』。我國的刑事偵查是封閉式的,公安機關可以自行決定採取拘留、監視居住以及搜查、扣押、凍結等人身和財產強制措施,一個公民一旦被公安機關立案,淪為犯罪嫌疑人,即刻就會喪失人身自由,成為一頭困獸,無力反抗。而且,我國的刑事辯護制度還不健全,偵查階段律師會見犯罪嫌疑人時不能談論案情,調查取證又得不到單位和個人的配合,如果取了無罪證據,還可能被以涉嫌觸犯《刑法》第306條為由,遭受刑事追究。所以,一個被認定為犯罪嫌疑人的公民,縱然是無辜的,卻也只能被囚禁在黑暗的角落裡,任由強大的公安機關去搜集給自己定罪的『證據』。」

蔡治邦打斷說:「請辯護人注意,請直接發表辯護意見,不要跑題。」

陳若怡說:「好的,我沒有跑題,我要說的就是被告人的認罪口供問題。在我國司法實踐中,口供一直被視為證據之王,因而,公安機關收集證據的重點就是獲取犯罪嫌疑人的口供筆錄。而這個獲取口供的過程,是完全不被監督的。公安人員可以刑訊逼供,也可以採取威脅、引誘、欺騙等各種方法迫使犯罪嫌疑人在口供筆錄上簽字畫押。我想請問在場的各位,包括尊敬的法官在內,如果您處於被告人所處的困境之下,您會作出怎樣的選擇?我想任何一個有孝心的人,都會作出和被告人相同的選擇。所以,被告人在口供筆錄上簽字是迫不得已,情非所願,這種非法方式取得的筆錄,怎麼能成為認定被告人有罪的依據呢?現在被告人就活生生地站在法庭上,向法庭講述事情的經過,陳述他的冤情,而公訴方完全不聽他的親口陳述,卻在這裡大段地宣讀那些不知怎麼得來、被告人完全不承認的口供筆錄,這何以體現司法的公正呢?基於以上理由,我懇請法庭採信被告人的當庭辯解,判決被告人無罪,謝謝!」

蔣國根租住地在市北郊,市中級人民法院正好在市南郊,坐公交車要一個多小時。6月20日上午7點,蔣國根就出門,趕往市中級人民法院,準備出庭作證。

蔣國根從來沒有出過庭,想到即將出庭作證,心裡不免感到緊張。他一邊走,一邊在想到了法庭怎麼說?法庭會不會相信他說的話?法官會問他一些什麼呢?

蔣國根一邊想著這些問題,一邊匆匆向馬路對面的公交站走去。當他正急匆匆過馬路時,手機響了。蔣國根掏出手機一看,是陳若怡律師的電話,趕緊接聽。陳若怡在電話中問:「蔣師傅,您出門了嗎?」

蔣國根說:「已經出門了,正準備上車呢。」

陳若怡說:「好的,您到了後我們再商量一下出庭的事。」

蔣國根說:「好的。」

陳若怡說:「路上注意安全啊。」

蔣國根說:「好的。」

就在蔣國根接電話的時候,他完全沒有注意到,一輛沒有挂車牌的小汽車正加速向他駛來。等他放下電話,反應過來時,已經來不及躲閃了。

小車猛地撞在蔣國根身上,將他撞出一米多遠。蔣國根被撞倒在地,頭部重重撞在馬路的石基上,手機也摔出老遠,摔成碎裂。

小車司機沒有下車救人,而是猛踩油門,逃逸而去。

6月20日上午11點,北昌市中級人民法院二號審判庭內,鍾天崖案一審庭審完成了訊問被告人、控辯雙方舉證、質證的法庭調查。

蔡治邦說:「本案刑事部分的法庭調查結束,下面開始附帶民事訴訟部分的法庭調查,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你有什麼訴訟請求?」

高海富說:「除了喪葬費、死亡賠償金以外,我要求精神損害賠償一千萬!」

高海富此言一出,在場所有人都感到一陣驚愕,旁聽席上響起一陣竊竊私語聲。坐在旁聽席上的鐘天崖母親也感到震驚,一千萬,這是他們幾輩子甚至十幾輩子都賺不到的錢呀。

蔡治邦問:「被告人,你對原告的訴訟請求有什麼意見?」

鍾天崖說:「如果是我的責任,我當然要賠,傾家蕩產也要賠,但如果我不負刑事責任,又怎麼談得上賠償呢?當然,我當時頂撞了他兩句,如果我當時不頂撞他,悲劇或許可能避免,所以從道義上,我願意盡我的能力,給予死者家屬補償。」

蔡治邦問鍾天崖說:「願意補償多少?」

鍾天崖說:「盡我的能力吧,我家裡沒錢,我可以去借,湊個幾萬或者十幾萬是有可能的吧。」

蔡治邦問高海富說:「原告,你有什麼意見?願意民事調解嗎?」

高海富堅決地說:「不願意調解,一千萬一分不能少!」

蔡治邦說:「鑒於雙方民事部分無法達成調解,法庭調查結束,下面進行法庭辯論,首先由公訴人發表公訴意見。」

向淵說:「審判長、審判員,根據《刑事訴訟法》的規定,我們受北昌市人民檢察院指派,代表本院,以國家公訴人身份,出庭支持公訴。本院認為,被告人鍾天崖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主要理由是:第一,有被告人鍾天崖在偵查階段的供述筆錄為證;第二,有被告人與被害人相撞的車輛、車輛撞痕檢驗報告、被害人法醫鑒定等物證和鑒定意見;第三,有方瀟陽等人的證人證言,證實被害人一貫表現良好,沒有暴力性格,被告人提出正當防衛的辯解不能成立。基於此,本院認為,應當認定被告人鍾天崖有罪,請法庭裁斷。」向淵在說這幾句話的時候,感覺發表如此違心的公訴意見,讓他很難受,內心有一種反胃和噁心感。其實,他內心真實的聲音是「公訴人認為,應當認定被告人鍾天崖無罪,請法庭裁斷」,此時此刻,他多麼希望站到辯護席上去,為被告人作一次酣暢淋漓的無罪辯護。不過,內行人仔細聽這幾句話,會注意到,平常公訴人在發表公訴人意見時,通常使用的主語是「公訴人認為」,但向淵這次卻一改常規,表述的是「本院認為」,其弦外之音,就是該公訴意見僅代表檢察院的意見,而非公訴人本人意見。

向淵說完,蔡治邦還沒有反應過來,不敢相信這位平常在法庭上滔滔不絕的王牌公訴人居然寥寥數語就結束了公訴意見,詢問道:「公訴人,還有嗎?」

向淵朝蔡治邦輕輕擺了擺手,說:「請法庭明斷」。向淵在說「明斷」二字時用了重音。蔡治邦聽懂了,向淵沒有再說「裁斷」而是說「明斷」,而且「明斷」二字加重了語調,是在向他傳遞一種暗示,意味深長。

蔡治邦朝向淵點了點頭,表示領會了他的意思,接著說:「下面由辯護人發表辯護意見。」

陳若怡站了起來,慷慨激昂地說:「謝謝審判長。辯護人認為,本案被告人鍾天崖無罪,主要理由是:第一,根據我國刑事訴訟法的規定,給被告人定罪的證據標準是『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具體地說,就是『排除合理懷疑』。本案中,被告人提出他的行為是正當防衛,這就是一種合理懷疑,檢方不能提供充分證據證實被告人的行為不是正當防衛,即檢方的證據並不能排除合理懷疑,因而沒有達到定罪的標準。第二,同樣根據我國刑事訴訟法的規定,辯護人只針對三方面事實承擔舉證責任,即被告人不在作案現場、未達到刑事責任年齡及具有精神病,對其他事實均不承擔舉證責任,即舉證責任均在檢方。本案中,被告人正當防衛的證據雖然不足,但證明正當防衛並非被告人和辯護人的舉證責任,辯方不因為舉證不足而承擔敗訴後果,也就是說,即使辯方就正當防衛舉證不足,也不意味著就可以認定被告人有罪。第三,被告人不能就正當防衛提供充分證據合情合理。被告人歸案後一直處於被羈押狀態,喪失人身自由,與外界完全隔絕,又怎麼可能提供證據來證明自己無罪?要被告人來證明自己是正當防衛,這顯然是不公平的。被告人唯一能做的,就是作出辯解。第四,辯護人在法庭調查中舉示了被告人父母、被告人所在公司同事等人的證言,這些證言均證實被告人平時為人友善,性情溫和,沒有任何暴力傾向,沒有任何暴力侵害行為,更從未見其帶過刀具。由此判斷,被告人在車輛碰撞這種突發性事件中實施故意殺人的可能性極小。綜上所述,辯護人認為,被告人關於正當防衛的辯解合情合理,檢方並不能提供充分證據否定被告人正當防衛的可能性,即檢方證據未達到排除合理懷疑的證明程度。審判長,審判員,鑒於檢方證據不足,辯護人懇請法院判決我的當事人無罪。」

蔡治邦問公訴人說:「公訴人是否有答辯意見?」

向淵說:「公訴人沒有新的意見,請法庭裁決。」

蔡治邦說:「好,下面……」

金昌利突然打斷說:「審判長,本代理人不僅是附帶民事部分的訴訟代理人,根據被害人家屬的委託,也代理刑事部分,鑒於公訴人對辯護人的意見沒有提出反駁意見,本代理人為維護被害人家屬的權益,請求就刑事部分發表意見。」

蔡治邦對金昌利的申請感到很突然,在他的審判實踐中,法庭辯論階段從來都是公訴人對辯護人的辯護意見進行答辯,從未有過被害人代理人對辯護人辯護意見進行答辯的情況。蔡治邦與左右兩位審判員簡單合議了一下,然後說:「准許。」

金昌利說:「剛才本代理人聽取了辯護人的辯護意見,為充分捍衛被害人及其家屬的尊嚴和權益,本代理人發表如下代理意見。本代理人認為,被告人行為構成故意殺人罪的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足以認定,主要理由是:第一,被告人的辯解完全不合邏輯,違背情理。這主要體現在:一是被告人如果真的是正當防衛,應當選擇報案,而不是畏罪潛逃;二是被告人如果是正當防衛,完全沒有必要把刀帶走,毀滅罪證;三是按照被告人的辯解,如果當時被告人倒在車前蓋上,身體被被害人壓制,被告人沒有機會扭轉刀口,將被害人刺死,在這種狀態下,刀的方向發生180度大轉變不太現實,公安機關就此做了偵查實驗,也證明發生正當防衛的可能性不大;四是如果被告人真的是正當防衛,歸案後應該在第一時間就作出這種辯解,但事實卻是,被告人在公安人員第一次訊問時即供述是故意殺人,根本沒有提到正當防衛,直到審查起訴階段才作出這種辯解,這完全有可能是受他人教唆啟發。第二,檢方證明被告人故意殺人的證據有被告人的供述、被害人屍體、屍體檢驗報告、被告人車輛追尾的撞痕檢驗報告等,這些直接證據和間接證據已經形成證據鎖鏈,充分證實被告人就是殺人兇手,證據確實、充分。辯護人說檢方不能排除被告人正當防衛的可能性就應當判決被告人無罪,這顯然是牽強附會。眾所周知,要證明一個事實的存在是能夠做到的,要證明一個事實的不存在卻是難以做到的,辯護人要檢方證明被告人的行為不存在正當防衛,這明顯是強人所難。第三,如果判決被告人無罪,將產生嚴重的不良導向。實踐當中,大部分殺人案件都沒有目擊證人,如果只要是殺人者辯稱是正當防衛,就要求檢方來證明其行為不是正當防衛,如果不能證明不是正當防衛就判決殺人者無罪,那麼,今後殺人者都會紛紛效仿,這無疑將使大量殺人兇手逃脫法網,逍遙法外,正義也將不復存在。本代理人也贊同刑事司法要保障人權,但保障人權與打擊犯罪必須並重,不可偏廢。即使在非常主張保障人權的美國,如果是兩個人同處一室,最後一個人走出房間,另一個人被殺死在房間,這也是可以直接認定走出來的人是殺人兇手的,而不是只要這個人辯解是正當防衛就可以免責。綜上所述,本代理人認為,被告人犯故意殺人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認定被告人有罪,同時,鑒於被告人沒有任何法定和酌定的從輕情節,拒不認罪悔罪,懇請法庭判處被告人死刑,以慰亡靈,以儆效尤,謝謝!」

蔡治邦問陳若怡說:「辯護人還有什麼新的意見嗎?」

陳若怡說:「有。針對被害人家屬代理律師剛才的一番意見,本辯護人作以下回應:第一,代理人說被告人辯解不符合邏輯,違背情理,是脫離了本案的具體情況,系代理人個人主觀臆測。具體地說:關於被告人之所以逃離現場,並且把刀帶走,並非是因為被告人畏罪,而是因為擔心自己一旦被抓,很有可能被司法機關錯判成故意殺人,正是出於這種恐懼心理,被告人出於一念之差,才逃離現場,並帶走刀具,希望這件事情不被發現。這隻能表明被告人的法律意識缺失,而不能作為認定被告人有罪的依據。關於被告人辯解正當防衛的過程,雖然公安機關做了偵查實驗,但並不能由此否定正當防衛的可能性。據被告人辯解,當時死者身上有濃烈的酒精味,應該是處於醉酒狀態,在這種狀態下,被告人反抗的力量是足以使刀口反轉的。因此,偵查實驗並沒有準確還原當時的狀態,因而結論並不科學,不具有參考價值。關於被告人歸案後沒有在第一時間形成正當防衛的筆錄,這完全是偵查人員導致的。被告人歸案後第一時間作了正當防衛的如實陳述,但偵查人員以威脅方式,逼迫其作了有罪供述,這一點本辯護人前面已經作了詳細闡述。因此,被告人的辯解看上去似乎不合邏輯,有違情理,但其實都是事出有因的,結合案件的具體情況,就能發現被告人的辯解其實是符合事實和情理的。第二,代理人說要求檢方排除正當防衛的合理懷疑是強人所難,這其實是代理人在混淆視聽。我國刑事訴訟法明確規定,認定被告人有罪必須證據達到排除合理懷疑的程度,所謂『排除』,就是要否定合理懷疑事實的存在,如果按照代理人的邏輯,凡是要證明一件事物的不存在都是不可能的,那豈不是說檢方對所有的案件都無法做到『排除合理懷疑』?那刑事訴訟法的這一規定豈不是一紙空文,不可能實現?答案顯然是否定的。就本案來說,檢方如果能夠證明刀是被告人的,就完全可以排除正當防衛的可能,因為死者不太可能從被告人身上掏出刀來刺殺他,只可能是被告人掏出刀來刺殺死者。但檢方有充分證據證明刀的來源嗎?沒有,也就只有應當排除的被告人在偵查階段的有罪供述。所以說,排除合理懷疑的證明標準是完全可以達到的,只是在這個案件中,檢方沒有達到這個證明標準,因而應當判決被告人無罪。第三,代理人說如果判決被告人無罪將產生嚴重的不良導向,本辯護人實在不敢苟同。天底下沒有完全相同的兩片樹葉,也沒有完全相同的兩個案件,每個案件有每個案件的具體情況。這個案件判決被告人無罪,自然不代表今後所有的殺人案件中,只要是被告人辯解正當防衛就要判決被告人無罪,這種邏輯推理是很荒謬的。在故意殺人案件中,肯定不是被告人辯解正當防衛就要判決他無罪,而要具體分析其辯解的合理性,這種辯解要使法官產生合理懷疑,即辯解要具備一定的真實可能性,並且,檢方又不能通過舉證否定這種可能性,即不能排除這種合理懷疑,這種情況下才能判決被告人無罪。因此,代理人所說的不良導向完全是不必要的擔心。相反,如果法院判決被告人有罪甚至死刑,這又會產生什麼樣的導向呢?這種判決令一個無辜的防衛者冤死,不僅會使被告人的家屬親友對司法感到絕望甚至痛恨,更將使所有具有正當防衛正義之心的勇士感到悲傷心寒,試問,如果非要正當防衛者證明自己是正當防衛才能免責,今後還有誰敢向罪惡揮出正義之手呢?面對罪惡的侵害,每個人都選擇逃避,選擇明哲保身,這個社會還能看到正義嗎?豈不是人人自危了嗎?所以,本辯護人再次懇請法庭判決被告人無罪,這個判決,意味著正義必勝,在全社會倡導和營造一種見義勇為、向罪惡反擊的社會風尚!」

蔡治邦說:「辯護人和代理人的意見本庭已經充分聽取,法庭辯論到此結束。下面由被告人作最後陳述。」

鍾天崖說:「尊敬的審判長,我一直認為我是個有良知道德的人,『勿以善小而不為,勿以惡小而為之』是我做人的準則。一個有良知道德的人卻被判罪處罰,這就不是這個人的問題,而是法律的問題了。我承認,我當時選擇逃離現場是出於法律信仰的缺失,以及對司法公正的信仰不足,經過檢察官的批評教育,我已經認識到雖然自己的行為是正當防衛,是不需要負刑事責任的,但逃離現場特別是拋棄兇器的行為擾亂了司法秩序,妨礙了偵查辦案,對此我是有責任的,我也非常後悔,也向法庭表示道歉!今後我一定加強法律知識的學習,學法、用法、守法,用法律來保護自己和家人,在此,我懇請法庭對我作出公正裁決,判決我無罪,讓我同時也讓所有的市民看到司法公正的實現。最後,我要向死者家屬說一聲『抱歉』,希望你們節哀順變,保重身體,雖然我的行為是正當防衛,但死者畢竟是一時衝動下殺人,結果卻釀成慘劇,我對此也深表遺憾和痛心。我就說這些吧,謝謝審判長,謝謝公訴人,謝謝律師。」

蔡治邦敲了一下法槌,說:「休庭,將被告人押回看守所。」

中午12點,鍾天崖案結束了一審開庭,向淵走出法庭,掏出調成靜音的手機一看,有9個未接來電,全是蔣明琦打來的。向淵趕緊撥打過去,電話很快就接通了,向淵說:「蔣姑娘,不好意思,我……」

向淵剛開口,電話那頭就傳來蔣明琦的哭聲,蔣明琦哭泣著說:「我爸被人撞了……」

向淵一聽,腦袋「嗡」地一緊,感到非常意外,也非常緊張,馬上問道:「什麼?被人撞了?情況怎麼樣?現在在哪?」

蔣明琦哭著說:「現在在搶救……在人民醫院。」

向淵說:「我現在就過去。」

接完電話,向淵感覺被打了一悶棍,心亂如麻。他和顏慕曦迅速上車,趕往北昌市人民醫院。

向淵和顏慕曦趕到醫院,蔣明琦正守在手術室外面,眼睛紅腫。向淵快步走上去,握住蔣明琦的手,內心感到極度愧疚與痛苦。蔣明琦終於等到向淵來了,感覺等到了親人和依靠,忍不住又淚如雨下。蔣明琦哭泣著說:「是我害了我爸!」

向淵內疚地說:「不是,不是,這跟你沒關係,是我太自私了,為了自己的工作,打破了你們平靜的生活,現在更害得你父親……」

蔣明琦哭著說:「我不能沒有我爸!」

向淵說:「你爸不會有事的,他是為了正義,為了救人,上天會保佑他的。」

蔣明琦沖著向淵說:「上天保佑?你們明知他是冒了風險去作證的,為什麼不保護好他?」

向淵聽完這話,內心感到極度自責,低著頭說:「對不起!是我工作重大失誤,沒有保護好證人,這個責任我來承擔。」

蔣明琦說:「你怎麼承擔?他是我這個世界上唯一的親人!」

向淵看著自己愛慕的姑娘如此傷心,心裡也極度難過,當蔣明琦說出「他是我這個世界上唯一的親人」這句話時,更是心酸,禁不住伸出雙手,輕輕地撫抱著她的雙肩,以此傳遞他的撫慰。向淵說:「我們會照顧你的。」

蔣明琦把向淵放在她肩上的雙手推開,說:「我不要,我只要我爸!」

向淵眼睛潮濕了,說:「你眼睛不好,不能再哭了。」

看到這一幕,站在一旁的顏慕曦也禁不住落淚了。

手術一直進行到晚上10點,向淵一直陪在蔣明琦身邊。手術室門打開,主刀醫生走出來,向淵趕緊上前詢問情況,醫生遺憾地告訴他,蔣國根命是保住了,但因腦部遭受重創,造成嚴重顱內瘀血,現在仍處於昏迷狀態,恐成植物人。

向淵一聽,再次感覺遭受了致命一擊。此時此刻,蔣國根的命運對他來說,已經不僅僅是工作上的一個證人,而是自己所愛的人的父親、恩人,向淵已經視他為親人。

蔣明琦聽到「植物人」三個字,更是如同遭受晴天霹靂,瞬間崩潰,身體癱軟下來,向淵趕緊把蔣明琦抱住,卻又不知如何安慰。

公訴人接受調查

6月22日上午9點,向淵剛上班,就接到院黨組成員、紀檢組長彭仕安的電話。彭仕安在電話中說:「向淵啊,我是彭仕安。」

向淵說:「您好,彭組長。」

彭仕安說:「有空到我這來一下嗎?」

向淵說:「哦,好的,我馬上過來。」

向淵放下電話,心裡感到一頭霧水,紀檢組長找自己幹什麼?一般來說,被紀檢組長叫過去,多半沒什麼好事。但向淵從檢十年,從未有過任何違法亂紀的行為,從來都覺得紀檢監察部門離自己很遠,今天怎麼紀檢組長親自叫自己過去?當然,也可能不是工作上的事,或許只是生活上的事。但除了工作,自己和彭組長又沒有什麼私交,他找自己會有什麼事呢?莫非真的是自己哪方面不小心,得罪了什麼人,被人告了狀?想到這裡,向淵懷著多少有點忐忑的心理來到彭仕安組長的辦公室。

向淵說:「彭組長,您好。」

彭仕安說:「向淵啊,來,坐。」

向淵說:「好的。」

彭仕安說:「向淵啊,我們平時工作上打交道不多,但我知道你業務非常精通,工作能力很強,勤奮,能幹,是一名非常優秀的公訴人。」

向淵說:「彭組長您過獎了。」

彭仕安說:「是這樣,我知道你辦案任務重,非常忙,但今天確實是有事找你核實一下。」

向淵平靜地說:「您說,我一定如實彙報。」

彭仕安說:「我們院紀檢監察室昨天接到本市高氏集團董事長高海富的實名檢舉,他檢舉你兩個問題:一是在辦理鍾天崖故意殺人案中與辯護律師陳若怡私通。具體說呢,在這個案件開庭前十多天,他的一個朋友偶然看到,你在一個西餐廳和陳律師兩個人共進晚餐,而且聊了很久,看上去聊得很投機,他的朋友懷疑你私下和辯護律師串通一氣,共同為被告人脫罪,所以就把這個情況告訴了高海富。這二呢,就是你在這個案件的庭審中消極公訴,對辯護人的辯護意見幾乎沒有進行任何反駁,倒是他的訴訟代理人與辯護人展開了激烈辯論,他認為你這是消極不作為形式的工作失職、瀆職。就第一個問題,《檢察人員紀律處分條例》第52條規定:『私自會見案件當事人或其辯護人、代理人、申訴人、親友,或者接受上述人員提供的宴請、財物、娛樂活動的,給予記過或記大過處分』,就第二個問題,《檢察人員紀律處分條例》第88條規定:『在執法辦案或管理工作中失職、瀆職,造成嚴重後果或者惡劣影響的,給予降級、撤職或者開除處分;情節較輕的,給予警告、記過或者記大過處分』,所以,人家檢舉的這兩個問題都是違反紀律的問題。」

向淵說:「沒錯,在這個案件開庭前十多天,我是請陳若怡律師吃過一次飯,也聊了挺長時間的,我們主要聊的是各自的職業理想和抱負,交流職業感想和體會,增進彼此間職業上的理解和互信,我認為這種交流和溝通是有助於工作的。當然,因為鍾天崖案件馬上要開庭,我們也簡單談到了這個案件,主要是就非法證據排除問題簡單交換了意見,這些都是法律有規定的,聽取辯護律師意見是我們公訴人的職責。」

彭仕安說:「但是你聽取辯護律師的意見應該在工作場所進行,不能私自會見。」

向淵對這種強盜邏輯感到很憤懣,但強忍住內心的憤懣,盡量以平靜的口吻說:「不好意思,我不明白什麼叫『私自會見』?我和陳律師工作交往有很多年了,可以說神交已久,我們都很熱愛自己的職業,作為法律人,只是想交流一下各自的職業感想和體會,這也叫『私自會見』嗎?按照這個規定,是不是檢察官和律師就永遠要老死不相往來了?中央不是說要構建法律職業共同體嗎,檢察官和律師不交流、溝通,怎麼增進理解和互信,又怎麼可能形成職業共同體呢?另外,您說的聽取律師意見應該在工作場所,這點我沒意見,我也一直是這麼做的,但沒有必要這麼絕對吧?如果律師白天沒有時間呢,或者我們公訴人白天沒有時間呢,就不能利用晚上休息時間談工作嗎?晚上到了吃飯的時間,我們公訴人就不能請律師吃個飯,利用吃飯時間邊吃邊談嗎?」

彭仕安覺得向淵言之有理,一時不知如何反駁,接著問道:「那你庭審中消極公訴怎麼解釋?」

向淵說:「在庭審的時候,我確實沒有對辯護人的辯護意見作太多的反駁,這主要是因為……怎麼說呢,我一向認為公訴人在法庭上不是和律師辯論得越多越好,也不是律師提什麼意見都要去反駁一番,還是應當堅持理性、平和的理念,不要太強勢,更不能強詞奪理,以勢壓人。所以,我認為,這是公訴人的出庭風格問題,而不能說是什麼消極不作為的失職、瀆職。」

彭仕安尷尬地笑了笑,說:「呵呵,你果然是能言善辯啊。」

向淵說:「我只是如實彙報我個人的看法,不是有意要狡辯什麼,我說的不對,請您批評。」

彭仕安說:「你能馬上承認這兩件事情屬實,說明你這個人還是很誠實的。至於對這兩件事的定性,我們再研究。說實話,你對這兩件事的認識,我個人不是很認同。好了,今天主要是核實情況,暫時不作結論,有什麼情況,我再找你。」

向淵說:「好的。」

彭仕安向向淵核實完情況後,來到徐光磊檢察長辦公室,彙報請示向淵涉嫌違紀事件的處理。彭仕安說:「徐檢,向淵對他涉嫌違紀的兩件事事實是承認的,但他不認為自己是違紀行為。」

徐光磊問:「你怎麼看?」

彭仕安說:「我認為,暫且不說他是不是與辯護律師串通一氣,至少他私下會見而且是宴請被告人的律師就違反了規定。這樣做不僅違反了《檢察人員紀律處分條例》的規定,也難免讓人產生控辯雙方串通的懷疑,甚至在有的案件中可能存在利益勾兌,共同為被告人開脫罪責。至於他出庭時消極公訴,我認為也是不妥的。不論他個人對這個案件是什麼觀點,即便是他個人認為被告人無罪,他也應該知道,他是受檢察長指派,代表國家出庭支持公訴,所以,他就應該充分捍衛檢察院的指控,儘力去反駁辯護律師無罪的意見,這是他的工作職責所系,他放棄或者說不認真、不積極地履行這份職責,就算得上是失職行為。」

徐光磊說:「仕安啊,你一直是搞紀檢工作的,所以對遵規守紀一直都要求得很嚴,這是好事啊。但具體到這兩件事上,我看還是要具體情況具體分析。向淵我還是比較了解的,他是個熱血青年啊,對法律非常忠誠,對司法公正也非常執著,非常痛恨冤案、錯案和司法不公,參加工作已經十年了,仍然能夠保持這種對法律的信仰和對工作的激情,難能可貴呀。『用人不疑,疑人不用』,我對他一直是很信任的。對於高海富檢舉的這兩件事,我也認為確實有不妥之處,但還談不上違紀吧?高檢院規定檢察人員不得私自會見辯護律師,目的是防止檢察人員通過這種方式與當事人產生利益勾兌,但向淵這麼做,是不存在這種動機的,他的想法就是為了幫助被告人獲得公正的判決。應該說,向淵利用休息時間,自己掏錢請律師吃飯,和律師交換意見,體現了他的一片良苦用心啊,換了有的公訴人,管被告人死活呢,哪會去操這個心呢。你想想,如果組織上不僅不對他的這種付出給予肯定,反而給個處分,他心裡是個什麼滋味?還有,關於他出庭時沒有對辯護律師的無罪意見作太多反駁,我倒不認為這是什麼失職瀆職。你沒有做過公訴人,你可能體會不到,一個公訴人要奉命去指控一個他認為無辜的人,那是什麼樣的感受?這相當於逼著他去拿刀殺人呀,他怎麼下得了手呢?我做過公訴人,所以,我能理解他。說他失職瀆職,我看是不是有點上綱上線了?」

彭仕安點點頭,畢恭畢敬地說:「徐檢您說得也有道理,我沒搞過業務,確實對公訴人的一些想法缺乏理解。聽您這麼一說,我有些豁然開朗了。」

徐光磊說:「這只是我個人看法,具體是不是違紀,還要你把關吶。」

彭仕安說:「我對向淵還確實缺乏了解,對這樣的同志,我看組織上要多保護和鼓勵,絕不能挫傷了他的積極性和工作熱情。」

徐光磊說:「我也是這麼想的。那這樣吧,你跟向淵再談一下,對他追求公正的這種執著精神還是要給予肯定和鼓勵,但也要提醒他,在工作方式方法上還是要注意,有些事情多請示彙報,爭取得到領導的支持,與當事人也要多加強溝通,爭取得到當事人的理解。」

彭仕安說:「好,我來跟他談。」

徐光磊說:「另外,檢舉人那邊,你讓監察室的同志給他一個答覆,跟他解釋清楚,他對檢舉的事情存在誤解,我們經研究,認為這只是檢察人員的工作方式方法問題,不構成違紀。如果他對我們的答覆不服,可以向上級檢察院反映。」

彭仕安說:「好的。」

彭仕安走出徐光磊檢察長辦公室,心裡不禁為徐檢的胸懷和擔當折服。彭仕安對鍾天崖案件也有所了解,知道高海富對這個案件肯定會施加壓力,而且在有意尋找公訴人的「把柄」,但沒想到,檢察長一番話如同「四兩撥千斤」,把這些壓力彈指間化解。看來,做紀檢工作也不能機械,不能簡單照搬條條框框,動輒上綱上線,更不能先入為主地懷疑自己的辦案人員,而應當胸懷大局,從「強化法律監督,維護公平正義」的大局考慮問題,體現人性化和能動性司法,為檢察辦案提供服務保障,而不是設置干擾和阻礙。

扼住命運的咽喉

7月2日,北昌市中級人民法院對鍾天崖案進行一審宣判。向淵和顏慕曦在頭一天就得到消息,判決結果是死刑。向淵和顏慕曦對這個判決都感到非常失望和揪心,向淵實在不忍心看到法院作出這樣的判決,不忍心看到鍾天崖痛苦和絕望的表情,他沒有來出庭,只有顏慕曦一個人來出庭聽判。

顏慕曦知道被告人羈押過來之後,離開庭會相隔短暫的時間,她想利用這個時間單獨見一下鍾天崖,所以這天來得特別早。

早上9點,法警將鍾天崖押至法院,書記員即向合議庭法官報告,準備開庭。在等待開庭時,鍾天崖被關在法庭旁邊的羈押室內。顏慕曦走進羈押室,跟法警說想和被告人說幾句話,法警都認識這位美女檢察官,沒有反對。

鍾天崖問道:「顏檢察官,我是不是要判死刑?」

顏慕曦不知不覺間已經淚盈於眶,點了點頭,說:「是。」

鍾天崖重重地捶了一下鐵欄杆,說:「我就知道會是這樣!這幫法官太讓我失望了,他們這是草菅人命!」

顏慕曦說:「這不能全怪法官,沒有目擊證人的證言,他們很難相信你是無辜的。」

鍾天崖說:「我爸媽會來嗎?我爸要是聽到我被判死刑,他會受不了的!會要他命的!」

顏慕曦說:「這點我考慮到了,之前我和法院溝通了,他們今天沒有通知你爸媽來,陳若怡律師我也跟她說了,她不會將這個消息告訴你爸媽的,你放心吧。」

鍾天崖流著淚說:「瞞得了他們多久呢?我死了,我爸媽怎麼辦?」

顏慕曦說:「現在是一審,後面還有機會。你爸媽……我會幫你照顧他們。」

鍾天崖問道:「你幫我照顧他們?為什麼?」其實,鍾天崖內心裡已經猜到了七八分,只是希望顏慕曦能親口告訴他答案。

顏慕曦低下頭,眼眶潮濕,然後抬頭說:「不為什麼,你放心就是。」顯然,在這樣一種時刻,顏慕曦不想解釋這個問題,她覺得這還不是表白的時候,她也沒有這種心情。

鍾天崖說:「我還有一事相求。」

顏慕曦說:「你說。」

鍾天崖說:「如果我死了,請把我的骨灰葬在天香山下。」

顏慕曦說:「能告訴我為什麼嗎?」

鍾天崖說:「我小時候,爸媽經常帶我去那兒玩,那裡雖然是一片野山,但青草蔥蔥,馬纓花盛開,蝴蝶紛飛,就像人間仙境。我記得爸媽有一次說過,將來死了,就一起葬到那兒,永遠不分開。如今,我要比他們先走一步,我就先葬在那兒,百年以後,也要與爸媽在一起,永遠守護著他們。」

顏慕曦眼中噙滿淚水,說:「我答應你。不過你要相信法律,聽過一句話嗎?『正義有時會遲到,但一定不會缺席。』」

鍾天崖痛苦地冷笑了一下,嘲諷地說:「『一定不會缺席』?」

顏慕曦用力地點點頭,說:「嗯,你一定要挺住。」

鍾天崖從顏慕曦堅定的眼神中似乎又看到了一點希望,同時,他也不想讓自己心愛的姑娘失望,點點頭,說:「好,我相信你。」

顏慕曦說:「我會盡全力,我不會放棄你。」

鍾天崖說:「你相信我是無辜的嗎?」

顏慕曦說:「嗯,我完全相信,你是無辜的、清白的。」

鍾天崖感動地說:「謝謝,一切都只能『盡人意,順天命』,如果天註定我在劫難逃,只要你相信我是無辜的,我……死而無憾。」

顏慕曦聽出了鍾天崖這句話傳達的情意,他是把她當成生命中的知己嗎?顏慕曦內心感到一陣溫暖和感動。她不想讓鍾天崖看透自己的心思,別過頭,轉身向羈押室外走去。快走到門口,又忍不住回頭,深情地看了鍾天崖一眼,說了一句:「挺住。」

通過顏慕曦眼中噙著的淚,和她臨別時深情的一望,鍾天崖更加確定,這位美女檢察官是真的愛上了他。其實,他自從第一次見顏慕曦,就被她的秀美、高雅深深打動和吸引,只是從不敢去多想什麼。他對自己贏得這樣一位美女檢察官的愛戀感到無比幸運、幸福,同時又深感不安和歉疚。自己是一個馬上就要被判死刑的人,或許是自己太冤,上天為了眷顧和補償一下他,在他臨死之前,賜予他一份夢寐以求的愛情?

9點30分,法院準時開庭宣判,以故意殺人罪判處被告人鍾天崖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鍾天崖當庭表示上訴。

蔣國根成了植物人,需要留在醫院繼續治療觀察。向淵挑起了這個家庭的擔子,每天除了上班時間,都在醫院陪著蔣明琦,一起照看護理蔣國根。到了晚上,他就把蔣明琦送回家,自己則睡在病房。

這樣的日子雖然非常辛苦,但向淵覺得這是他應該承擔的,是他應該義無反顧地做的。況且,能夠天天見到自己心愛的人,他覺得也是一件非常幸福開心的事,這樣,他的身體雖然極度疲乏,但心裡卻是甜甜的。

7月2日這天,向淵下班後,照樣直接來到醫院。走進病房,蔣明琦正在一邊給蔣國根按摩手臂,一邊和蔣國根「聊天」,希望能儘快把他喚醒。蔣明琦聽到向淵來了,說:「這段時間辛苦你了,你回去休息一下吧。」

向淵說:「沒事,這都是我應該做的。」

蔣明琦說:「我感覺你今天好像特別疲憊。」

向淵深深地嘆了口氣,說:「鍾天崖的案子今天判了,一審判了死刑。」

蔣明琦驚訝地說:「啊?法院怎麼不主持正義呢?法官怎麼不明辨是非呢?」

向淵說:「這也不能全怪法官,法官的眼裡只有證據。法官不可能追溯到案發現場去看當時到底發生了什麼,他只能通過證據的碎片盡量去還原客觀真相,如果證據有缺陷,他們還原的真相可能就會走樣。」

蔣明琦不解地問:「冤案這麼容易發生嗎?」

向淵說:「是啊,冤案有時就是這樣難以避免。」

蔣明琦說:「但這可是一條人命啊,殺錯了就改不回來了。」

向淵說:「還有二審呢,二審後面還有最高人民法院的死刑複核,還沒有到徹底絕望的時候。」

蔣明琦問:「接下來你想怎麼做?」

向淵說:「接下來的二審要改判無罪是很渺茫了,希望能改判死緩,這樣就可以等你爸醒過來,只要你爸醒過來,鍾天崖就有救了。」

蔣明琦不解地問道:「既然我爸是能夠證明鍾天崖無罪的證人,法院為什麼不能先把案子停下來,等我爸醒過來,再接著審呢?」

向淵說:「你說的是有道理,但我國《刑事訴訟法》只規定了法院在四種特定情形下可以中止審理,包括被告人或自訴人患有嚴重疾病,無法出庭的,或者被告人脫逃的,或者法院自身遇到不可抗拒的原因的,也就是說,沒有規定關鍵證人患有嚴重疾病暫時無法作證的情況下,可以中止審理。更何況,你父親還沒有向司法機關作過證,還不是在案證人,法院也不知道你父親就是關鍵證人,更不知道你父親的證言能證明鍾天崖的清白。法院審理案件是有法定期限的,如果沒有中止審理的情形,就必須審下去,作出裁判。所以,我們只能祈禱,你父親能在法院作出終審裁判之前醒過來。」

蔣明琦一聽,著急地對著蔣國根說:「爸,您聽到了嗎,您快醒醒,那個年輕人還等著您救呢。」

向淵安慰地說:「我相信你爸一定會醒過來的。」

蔣明琦說:「你也有十多天沒有回家了,我看你今天太疲憊了,就回家去休息吧。」

向淵說:「是有一陣子沒回家了,這樣吧,我回家一趟,正好拿點換洗的衣服過來,拿完東西我就過來。」

蔣明琦說:「你今晚就回家去睡吧,在這裡你每天晚上都睡不好。」

向淵聽著蔣明琦關切的話語,內心感到一陣溫暖,情不自禁地伸手放在蔣明琦的披肩秀髮上輕輕撫摸了兩下,以表達他內心的感動。對向淵來說,蔣明琦任何一句不經意的關心,都如同給他注射了一針強心劑,讓他的滿身疲憊能夠瞬間消逝,這或許就是愛情的力量。

這天晚上,向淵拖著疲憊的身體回到家中。蔣國根被撞成植物人,鍾天崖一審被判死刑,這讓他的情緒極度低沉。那天在咖啡廳偶遇蔣明琦,既讓他遇見了心愛的人,又讓他尋找到了關鍵證人,他一度感到自己非常幸運,感謝命運的恩賜。但誰曾想到,蔣國根在出庭作證的路上被撞成植物人,不僅使鍾天崖申冤昭雪之路陷入絕境,自己心愛的人也遭受噩運的打擊,為什麼,一切的美好都在瞬間被擊碎?難道是自己命運多蹇,時運不濟,這是命運在捉弄自己嗎?

不!不會的!尋找正義的路雖然坎坷,但自己絕不能退縮,愛情之路也不會是一條坦途,遇到困難荊棘,不正是對自己的考驗嗎?自己是七尺男兒,怎麼能去埋怨命運的乖蹇和不濟呢?怎麼能被這些困難挫折壓倒呢?

想到這裡,向淵坐到了鋼琴前,彈起了激蕩人心的《命運》。

一曲彈畢,向淵的心情一掃陰霾,變得晴朗起來。他決定「扼住命運的咽喉」,為了正義與愛情,向不平與困難挑戰。

最後一拜

7月2日,鍾天崖聽判後,回到看守所監號里,徹夜難眠。他頭一次感覺到自己離死亡如此接近,一審判死刑,雖然後面還有二審、死刑複核,但奇蹟會發生嗎?

半夜裡,鍾天崖做了一個噩夢,夢見自己被押上刑場,執行槍決。一聲槍響後,他倒在血泊之中。之後,法警全部散去,無人為他收屍。他帶著滿身的血污向前爬去,爬著爬著就來到了一座野山上,這裡山花爛漫,他朝山下縱身跳了下去……這時,他從夢中驚醒,發現自己在做噩夢,驚恐之下,已是滿頭大汗。

鍾天崖從地鋪上爬起來,透過一扇小窗,凝望著外面冰冷的夜色,他情不自禁地想起了顏慕曦。他回想起自己與顏慕曦見面的一幕幕:第一次見到她,他就被她的美麗、高雅、知性所吸引,他同時也隱約感覺到她對自己的格外關注;後來她又兩次來提審他,這兩次提審都和訊問犯罪事實沒有太大關係,更多的是朋友式的聊天,他越來越感覺到他們之間產生的那種異性之間的情投意合,甚至可以說是相互傾慕;再後來他去法院聽判,她又藉機和他見面,從她眼中飽含的淚水,他強烈感受到那種戀人之間的離苦與不舍……

回想起這些,鍾天崖的心裡暖暖的。顏慕曦叮囑他要挺住,他一定不能辜負她,一定要堅持到最後。現在,顏慕曦是他最大的精神支柱,也是他唯一的希望。他是多麼渴望每天都能見到她,哪怕在夢裡相見也是美好的。

7月3日早上6點30分,管教民警來通知劉小兵,法院今天對他執行死刑,並給他端來了一碗雞蛋面。雖然劉小兵已經知道會有這一天,但這一天突然到來,他還是感覺猝不及防,渾身打冷戰,眼神中充滿著對死亡的恐懼。這是鍾天崖頭一次看到一個人即將赴死的表情和心境。劉小兵才22歲,人生才剛剛開始,他好不容易逃離了毒品的魔爪,他本以為可以獲得新生了,但沒想到還是沒能逃脫死刑的宿命。

鍾天崖說:「小兵,你有沒有叫你父母來?聽說可以申請和家裡人見一面。」

劉小兵搖了搖頭,說:「我小時候父親就去世了,是我媽把我帶大的。」

鍾天崖問:「那你媽會來嗎?」

劉小兵又搖了搖頭,說:「到現在我都沒說我家住哪,我怕我媽知道會傷心死的。」

鍾天崖眼睛潮濕了,說:「那你就這麼走了,你媽還不知道你去哪了,他不是天天盼著你回家嗎?」

劉小兵說:「有盼頭總比沒盼頭強。」

鍾天崖說:「她永遠都等不到你回來呀。」

劉小兵說:「鍾哥,將來你出去了,有空去看看我媽。」

鍾天崖說:「嗯,一定去。」

劉小兵從他枕頭底下拿出一張照片,把照片放在地上。鍾天崖看了眼照片,是一位慈祥的中年婦女,坐在一張破舊的四方桌前。從這個女人兩鬢碎亂的銀髮和皺紋,以及家中極其簡陋的陳設,可以看得出這是一個歷經歲月操勞的貧苦女人,但她的表情並不凄苦,而是露出欣慰的笑容。

鍾天崖問:「這是你媽吧?」

劉小兵說:「嗯,那年我媽過生日,我沒錢給她買什麼生日禮物,就給她拍了這張照片。後來我因為搶劫外逃,擔心今後回不了家,就把這張照片帶上了,一直帶在身上。」

鍾天崖看著照片,眼眶有些潮濕,說:「你媽笑得挺開心的。」

鍾天崖這句話原本想寬慰一下劉小兵,沒想到更加刺激到了劉小兵的痛處,他猛然「撲通」一聲跪在照片面前,深深地叩了一個響頭,向他母親最後一拜,作為向母親的告別。劉小兵痛哭流涕地說:「媽,我走了,您自己保重!孩兒不孝,不能照顧您了,下輩子再做您兒子!」

劉小兵對著母親照片的最後一次叩拜,讓鍾天崖感到震撼。這是一個死刑犯最後的人性閃耀,它讓鍾天崖深切認識到,死刑犯並不都是良知泯滅,他們也和普通人一樣,心中有孝,有愛,有痛苦和無奈……鍾天崖感到,劉小兵與其說死於法律制裁,不如說是死於毒品,是海洛因把他引上一條不歸路。

管教民警在催促劉小兵,鍾天崖上前把劉小兵扶起來。劉小兵把他母親的照片交給鍾天崖。鍾天崖看著照片,不禁也想到了自己的父母,自己被執行死刑的那天,又該如何跟自己的父母道別呢?想到這裡,鍾天崖不禁心如刀割。

劉小兵說:「鍾哥,照片背面有我家的住址,你是無辜的,你一定能出去,等你出去了,麻煩你有空去看看我媽。」

鍾天崖說:「嗯,只要我還活著,我一定會去的,你就放心吧,我會把她當自己的媽一樣照顧的。」

鍾天崖這句話,讓即將赴死的劉小兵極其感動,劉小兵又一次猛然「撲通」一聲跪在鍾天崖面前,痛哭流涕。劉小兵說:「鍾哥,大恩大德,小兵來生再報!」鍾天崖趕緊把劉小兵扶起來,那一刻,他的眼淚禁不住奪眶而出,說:「兄弟,你就放心上路吧。」

管教民警過來把劉小兵帶走。劉小兵拖著沉重的腳鐐,步履沉重地走向提審室。鍾天崖目送著劉小兵走向死亡,突然,他看到劉小兵的褲管不知何時濕了一大片。以前他只是聽說過死刑犯被槍決前嚇得尿失禁,這次他是親眼所見,更加感受到一個人面臨死亡即將到來的恐懼。鍾天崖還沒有經歷死刑,卻提前感受了一次死刑的殘酷和恐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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