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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終樂章

所屬書籍: 夏夢狂詩曲III

  在我們永垂不朽的一生。
  
  *********
  
  二十一年後的早春,一場濛濛細雨淋濕了街道。就連收音機電台里主持人的聲音,也蒙上了潮濕的雨聲:
  
  「就在上個星期十五日,全球古典樂頒獎典禮才為著名音樂家裴詩頒發了終生成就獎,Adonis舉辦的『夏夢』交響樂世界巡演就跟著迅速展開。昨天晚上在紐約首場表演真是引發了前所未有的轟動啊。讓我們來連接一下在紐約的李旭教授。」
  
  「是的,活了四十年,這是我聽過最好的曲子。我是聽著裴詩曲子長大的,她寫的每一首曲子,她每一場表演我都很喜歡。但是,可以這麼說,裴詩一生寫的所有曲子,加起來都不如昨晚的演出令我感到震撼。」
  
  「這與Adonis感情充沛的演出也有關係吧。」
  
  「當然!他們倆就像李斯特和帕格尼尼一樣,認識這麼多年,合作這麼多次,彼此之間只有欣賞與共同進步,這種高山流水的情誼令人非常羨慕。哪怕沒見過他們倆,我也大約能想到Adonis昨天演奏時的心情。」
  
  主持人嘆了一口氣:「他應該和我們一樣遺憾,沒能聽見裴詩親自演奏這首曲子。」
  
  「不過,如果沒有Adonis,這首曲子想來也不會被發現並推廣。」
  
  「沒錯。不知道各位收音機前的觀眾朋友是否聽過,『夏夢』在十年前就已經被Adonis演奏過一次。但那時裴詩正在重病,原本的譜子又改過太多次,亂得完全沒法看,所以當Adonis把它拿到音樂廳臨場表演時,連讀譜都有問題,完全沒能發揮出最好的效果。於是,這首曲子就被埋沒了整整十年。」
  
  「這個故事我知道,我還保留著當年Adonis表演的視頻。雖然當時演奏得很凌亂,但聽到第一樂章,我已非常驚喜。第一樂章風格很清新,脫俗,開頭模擬雨聲,一下就讓『夏夢』高出同時期作品一大截。」
  
  「李教授最喜歡第一樂章嗎?我反覆聽下來,倒是最喜歡第三樂章。」
  
  「第三樂章也很不錯,這是最有裴詩個人風格的樂章。在寫這個樂章的時候,她正處於創作史中最重要的階段。她也是在這個時期遇到了Adonis,進入了全面的巔峰期……」李旭頓了頓,「確切說,四個樂章都非常優秀。像第二樂章靈感來自她丈夫,第四樂章來自她弟弟……她總是會在最好的時機抓住情感,把它們轉變成樂曲。」
  
  「我們真該慶幸,還好他堅持下來了。」主持人帶著笑意說道,「現在,讓我們來聽一下昨天大師Adonis現場表演的『夏夢』……」
  
  就在全城大部分駕車人都在收聽這個廣播的時刻,雨水早已將山野淋成一片清凈。雨中流溢著泥土的味道,那是破土的生命們正為全新的開始宣誓,齊頌讚歌。這些年城市面積逐漸擴大,開車到市外的江山公墓,也不再需要花太多時間。越來越多人將自己死後的居所定在這塊風水寶地,也意味著這裡每一年都有越來越多的眼淚。
  
  一座新墳前,剛剛高考結束的短髮女孩和家人一起為奶奶上香,她用抹布替奶奶擦拭了墓碑,擦著擦著就再也忍不住痛哭出聲。她母親的眼睛也紅紅的,一直撫摸她的腦袋,安慰她奶奶會在天上守護她。但是,這些安慰對她毫無作用。因為奶奶突然去世,她的高考成績比預估的低了一百多分。然而,與第一志願失之交臂的代價,並沒有換回她的親人,只是平添了更多悲傷。
  
  父親完全理解她的痛苦,拍拍她的肩說:「乖女兒,你看看那邊,那裡的姐姐和弟弟也是在給親人掃墓,但他們很堅強,都沒有哭鼻子。你也堅強一些好不好?」
  
  他所指的方向站著三個人。站在最前方的男孩大概只有十一二歲,個子卻非常高,他的臉蛋秀氣,有一雙令人難忘的深黑眼睛;她身後的女孩大約二十歲左右,衣著打扮就是普通的大學生,但長得非常漂亮,和爸爸如出一轍。她的父親大約五十歲,穿著一身深黑的西裝,身材筆直,高大英俊,淺棕色的眼睛深邃迷人,看上去有些像混血。此時,他正好彎下腰,把一束新鮮的百合放在墓碑前。意識到旁邊有人正在看他們,男孩拽了拽爸爸的袖子。然後,男人回過頭來,對他們點頭示意。
  
  高中女孩還不習慣與陌生人打交道,有些害羞地低下頭去。但是,之後那一家人的互動,她卻都有偷偷看在眼裡。他們在那裡待了很久,把面前的墳墓擦得乾乾淨淨,一直有說有笑,就好像是在跟一個活人說話。她低聲問母親:「為什麼他們看上去一點都不難過。」
  
  「時間會沖淡一切。」母親溫柔地說道,「等過幾年你再來這裡,也可以用微笑面對奶奶了。」
  
  女孩用力點頭,忍住了即將湧出的淚水。
  
  天空也能聽到她心中悲傷的哭訴,所以,細雨一直不曾停止。在這花草繁盛、樹木蒼鬱的地方,雨水總是會顯得比別處潮濕。風吹動了枝葉摩挲聲,模糊了雨水的音樂。每當遇到這種天氣,夏承司總是會想起自己的妻子。她的音樂是一把利劍,刺穿了近百年來古典音樂停滯不前的障礙,融入了這大自然之聲。所以,哪怕翌日才是她的忌日,他也一樣把兩個孩子帶到這裡來看她。
  
  國家為裴詩蓋了一個很偉大的墓碑,與她父親建在同一座山上。現在,那裡已經變成了一個著名的旅遊景點。但是,很少有人知道,她真正的骨灰其實埋在這個普通的公墓里。裴詩離世前曾對夏承司說過,儘管她把大部分的人生都奉獻給了音樂,但希望自己能以妻子和媽媽的身份下葬。因為怕被太多人發現,她的墓碑上只寫了簡單的四個字:愛妻阿詩。沒有照片。
  
  但是,夏承司並不需要在這裡看見她的照片。因為,她昔日的笑容無處不在:他的皮夾中,他們床頭的相框中,他的手機背景、電腦桌面,他頸項上的心型鎖中……
  
  他打開那個鎖,她歪頭靠在他肩上,笑得特別自信、美麗。
  
  在別人眼中,她是一個冷漠孤僻的音樂家,看上去自信滿滿又無堅不摧,似乎這世界上再沒有人可以打倒她。但他知道,她其實缺乏安全感,是一個害怕寂寞的人。
  
  「夏承司,你以後一定要活很久很久。因為,我不想老了以後,只剩自己睡空蕩蕩的床。」
  
  「我一定會活得比你久。」
  
  ——當初答應她的事,他做到了。
  
  她去世以後,他慶幸先離去的人是她。因為,他不願讓她再次變得孤單。
  
  不均勻的腳步聲漸漸靠近。夏承司回過頭,看見不遠處站著一個身材削瘦的男人。他穿著淺咖啡色的西裝,一手杵拐杖,一手捧花,被年輕的太太攙扶而行,精神卻非常好。看見夏承司一家人站在這裡,他朝他們點頭致意。
  
  夏夢和裴小海整齊地喊道:「舅舅!」
  
  「真乖。」裴曲朝他們揮揮手,「快過來,讓舅舅看看。小久,你怎麼一下長得這麼高?再這樣下去,不是要比舅舅還高了?」
  
  「舅舅你連一米八都沒有,我長得比你高是很正常的吧。」裴小海吐吐舌頭。
  
  「叛逆期還沒到呢你,說話已經開始欠抽了?看我不教訓你。」裴曲揉亂了裴小海的腦袋,而後抬頭對夏承司說道,「姐夫,你們怎麼也今天來了?」
  
  「你知道的,我經常過來。」夏承司淡淡笑道。
  
  「你的家人情況如何?」
  
  「爸媽身體都好,現在每天打打高爾夫球,遛遛狗。兄弟和妹妹也不錯,都在忙自己的事。」
  
  裴小海第一個跳出來反駁:「小姑哪裡有不錯,她每天和表姐吵架,姑父經常來跟爸爸告狀。」
  
  裴曲忍不住笑了。夏娜真是和年輕時毫無差別。都四十來歲的人了,還是那個臭脾氣。而且,據說夏娜和女兒一直不和睦的原因,是她總是逼著女兒學小提琴,女兒卻對古典樂一點也提不起勁兒來。不管怎麼強迫,孩子都是一副爛泥扶不上牆的狀態。最近高考結束,夏娜想讓她去學作曲,她卻填了外語學校,打算攻讀法語,把夏娜氣得暴跳如雷。
  
  其實,不僅是夏娜的孩子不喜歡古典樂,就連裴詩的孩子也不會拉小提琴。夏夢學了廣告設計,裴小海從小就喜歡游泳打籃球,完全靜不下心來學音樂。但夏承司從來沒有強迫過他們,他認為孩子的人生已和他們完全不同,應由孩子自己決定。見裴曲只笑不語,夏承司說道:「最近怎麼樣,工作順利么。前幾天我還在電台里聽到你們夫妻搭檔的新曲子,挺不錯的。」
  
  夏夢飛快點頭:「是啊,爸爸,我們同學都說,任何舅舅和舅媽合作的曲子,都能把一個新歌手捧紅。」
  
  自從裴曲摔斷了手和腿,他就再也不能彈鋼琴。他也確實有過一段時間的自閉和抑鬱。但後來,在一個百無聊賴的夜晚,他在電視上聽到一首廣告歌曲,覺得曲調很不錯,於是也寫了一首同風格的流行樂。沒想到只是這一個小小的契機,令他徹底轉型,開始創作流行音樂。有古典樂根底打基礎,他寫的流行樂曲總有一股優雅的氣質,很快贏得了市場的肯定。從那以後,他在這條路上走得一帆風順,到現在已是紅遍亞洲的作曲家。他甚至裝上假肢,開始直立走路。四年前,他在普羅旺斯度假尋找靈感的時候,遇到了一位同去度假的著名女詞人,兩個人互相欣賞吸引,又維持著一份曖昧的驕傲,漸漸從歡喜冤家變成了知己,直到去年,終於走向了婚姻殿堂。
  
  看了一邊身邊的妻子,他笑著對孩子們說道:「哪有這麼厲害。這些可都要多虧了你們媽媽。」
  
  「那可不是。如果你不是裴詩的弟弟,我才不會嫁給你呢。」妻子老毛病又犯了,總是喜歡說一兩句話來逗弄他。
  
  「夫人,你饒了我吧。我從小就生活在嫉妒姐姐的陰影中,現在她都過世這麼多年了,竟然還要繼續被你刺激,太慘啦。」
  
  「她可是天才,活該你嫉妒她。」
  
  說是這樣說,但裴曲卻再也沒有在意過別人比較他和姐姐。自從他獲得巨大成功,哪怕失去了一隻手和一條腿,再聊到過去的話題,竟也可以坦然面對。當心胸變得無限寬闊,不管是再灰暗的事物,也是如此明朗。
  
  現在,他依然是一張娃娃臉,如果不說年齡,沒人會猜到他已經四十來歲。他不好意思地撓撓頭,把花放在裴詩的墓碑前,眉眼間展露出發自內心的微笑。這樣一看,和當年在南港竹柏下彈鋼琴的清澈少年沒什麼兩樣。
  
  這種狀態是他在人生最絕望時,絕對料想不到的事。他望著墓碑上「阿詩」二字,輕聲說:「姐,謝謝啦。」
  
  當初如果不是你救了我,如果不是你鼓勵我活下來……
  
  他有太多的話想說。只是,縱使有千言萬語,也頂不過那發自內心的兩個字。
  
  「對了,Adonis為你姐姐舉辦的巡演,你打算去聽嗎?」夏承司彎下腰,擺正了裴曲因為不便沒擺好的花朵。
  
  「當然會去。不過那傢伙真是執著,這次巡演真是大得轟動世界。而且,從頭到尾,他就只表演姐姐的『夏夢』。他可真是姐的死忠粉絲啊。」
  
  「這話我們說說就好,讓Adonis聽到,他會瘋掉的。」
  
  他們又在原地聊了許久。漸漸的,雨停了,陽光穿透枝椏,細緻地親吻著大地萬物的肌膚。有了陽光的照射,這座墓園已經變成天使棲息的寧靜國度。後來,他們準備離開,第二天再和其他親人朋友來掃墓。裴曲的太太攙扶著他走在前面,兩個孩子打打鬧鬧地走在中間。夏承司走在最後面,忽然停下腳,回頭再度望向妻子的墓碑。
  
  那裡沒有她的照片。但是,一縷嶄新的陽光照下來,把墓碑照得乾淨明亮。他知道,那是她最後的微笑。他永遠不會忘記的堅強微笑。
  
  不會忘記她曾經說過,堅持夢想,比夢想本身更重要。
  
  ——夏承司,不要為我感到難過,生命的意義並不在於長度,而是你堅持了多久,走了多久,最終擁有了什麼。
  
  ——我有了音樂,有了你。所以,沒有遺憾。
  
  ——如果就這樣死去,我同樣不會遺憾。
  
  ——因為,我已經很努力地去活下來。
  
  還記得你兒時的第一個夢想嗎?
  
  現在的你,是否已經變成了自己曾經憧憬的模樣?
  
  你是否已經打敗了歲月與世俗,不曾讓它動搖你半分,不曾被磨平張揚自信的稜角?
  
  你是否還像從前那樣,比世界上任何人都珍惜自己、愛著自己?
  
  瞧瞧這從不羈而任性的韶華啊,它偷偷溜走了,又都留下了些什麼?是的,你付出了很多,但它換來了如今堅強的你,再不輕易落淚的你。
  
  你知道,你會堅持下去。在熱情似火的盛夏,在寒冷徹骨的臨冬。在鮮花燦爛的早春,在落葉衰敗的殘秋。在巔峰成功的輝煌里,在跌倒狼狽的泥濘中。在豪情暢快的大笑里,在醉夢痛哭的淚水中。在滿載滄桑回憶的昨天,在看不到未來的,孩子氣的明天……
  
  在我們每一個人,都終有一日會落下句點的一生。
  
  在我們永垂不朽的一生。
  
  The End.
  15 July 2014,Lond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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