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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9章 求助

所屬書籍: 我的八次奇妙人生

    接下來的事情恍惚如黑暗中的夢。

    警車顛簸,燈光劃破鄉村的黑暗,刺耳的警笛聲讓人惴惴不安。

    鄉人的震驚和婆婆的咒罵哭喊被拋到了車後,漸漸遠去不可聞。

    女兒的小手緊緊抓住她的衣擺,訴說著她的驚恐不安,李如洗忍著身體的各處疼痛,將她緊緊抱在懷裡。

    隔著一個警察坐著的是黃成林,平時對待妻子如暴戾的惡魔一樣的男人,現在因為驚恐而急促地喘息著。

    噁心又可笑。

    到了警局,送去做傷勢鑒定,可惜得很,她身上只有軟組織挫傷,也就是一些青腫淤血,連一處骨折骨裂都沒有。

    這些傷痕看起來挺嚇人的,也很觸目驚心,但是並不能構成輕傷,只是輕微傷,無法讓黃成林坐牢,只能拘留幾天而已。

    警察三更半夜處理這樣的輕微違法,其實挺不耐煩的,只是因為她的傷和年幼驚恐的女兒看上去可憐,才耐著性子給他們調解。

    「這樣吧,讓他寫個保證書,保證以後不動手,你們一家三口就回去吧。」

    李如洗不同意:「把我打成這樣,怎麼能寫個保證書就算了?警察同志,希望你們秉公處理,該拘留幾天就拘留幾天。」

    警察被她氣笑了:「你老公被拘留了,你怎麼辦?你可想好了,這是要留案底的。」

    「我堅決要求依法處理。」李如洗直視著警察的眼睛,「不接受調解。」

    「行。」警察說,「按照法律規定,毆打他人致輕微傷,應該拘留五到十天,罰款二百到五百元。」

    「還有從重情節,」李如洗說,「他不是第一次打我了,而是經常打我,多次毆打他人,應該拘留十天到十五天,罰款五百到一千元。」

    她盡量不用法律術語,以免警察聽起來奇怪,覺得不像一個普通村婦說的話。

    可警察還是聽出奇怪來了,他看著她說:「嘖,你能說出這些話,怎麼還一直被他打呢?」

    可是李如洗知道,家暴並不僅僅存在於文化程度低的家庭,有些受過較好教育的家庭里,同樣存在家暴行為,而因為怕丟面子,女性更多採取隱忍的態度。

    「怕丟臉。」李如洗木然說,「怕丟臉所以一直忍著,上一次我想乾脆帶著孩子自殺算了,後來又想,我連死都不怕,還怕丟臉幹嘛?為什麼不能想辦法反抗呢?」

    警察被她沒有眼淚的絕望和談論自殺的樣子震住了,被各種案件里的痛苦和慘事消磨得麻木了的同情心終於發作:「行。那我們就寫不接受調解了。該怎麼拘留怎麼拘留,該怎麼罰款怎麼罰款。」

    又問她:「你和孩子怎麼打算?回去嗎?你娘家在哪?」

    李如洗看出警察是想送她和孩子,心裡有些感激,說:「我想等天亮了去婦聯尋求幫助。」

    警察再次一怔,大概是很久沒聽說誰要去婦聯尋求幫助了。他想了想,說:「行,你可以在警局待到天亮,等天亮我送你們去縣婦聯。」

    另一間屋裡,黃成林聽說妻子不肯接受調解,一定要他「蹲看守所」,還要讓他罰款一千元「給國家」,先是勃然大怒,罵道:「敗家娘們,還有這樣敗家的!」

    繼而想起這兒是警局,老婆也不是想打就能打了,轉而哀求警察:「警察同志,能不能讓我見見她,我再好好勸勸她,大不了我以後夫妻吵架再也不動手了……」

    結果當然是被李如洗拒絕了。

    其實,李如洗一定要讓黃成林被拘留和罰款,並不是為了給他教訓,讓他以後不敢再打老婆,能好好過日子。

    她怎麼可能跟黃成林這樣的男人過日子?

    她是要爭取時間。

    林翡翠的處境非常糟糕,離婚是她唯一的出路。

    而她離婚最大的障礙是孩子。

    林翡翠捨不得把女兒丟給不愛她的爺爺奶奶和爸爸,網上還有男人離婚後虐待孩子,把虐待毒打孩子的視頻發給前妻來「懲罰」她的。

    怎麼能把稚齡的女兒丟給黃成林這種有暴力傾向的男人?

    可她如果起訴離婚,在爭取孩子撫養權這點上,自己卻並不佔便宜。

    孩子已經過了哺乳期,不是非要判給母親,而她沒有經濟來源,是最大的問題。

    林翡翠娘家也不可能幫她帶孩子。

    離婚她和孩子的戶口都沒地方遷。

    兩年後孩子還要上學……

    孩子判給她的唯一希望就是抓住孩子父親有暴力傾向這一點。

    而家暴是很難取證的。

    所以她才當機立斷報警和驗傷,就是為了留下證據。

    那麼,她現在急需的就是找到一份工作。

    只要有收入來源,在法庭上就有說服力,基本上就不用擔心孩子判給男方。

    如果能成功解決離婚的問題,接下來就是如何一邊帶孩子生活一邊賺錢養活母女二人的問題。

    如果林翡翠的父母不肯幫她平時短時間帶孩子和接送孩子,這將是一個棘手的問題。

    一個沒什麼學歷的年輕女性,只要不怕吃苦,工作還是好找的,但是這些工作都不允許她們同時能照顧幼年的孩子。即使林翡翠的女兒已經上幼兒園中班,但她同樣面臨接送孩子的問題。

    能保證朝九晚五,能接送孩子,周末休息兩天,不要求學歷的工作真的太少了。

    李如洗自己當然可以做到,但是她畢竟不是林翡翠,不可能替林翡翠一直生活下去。

    所以,這個工作還是必須林翡翠自己能做得好的。

    同時,還必須能支付得起房租、幼兒園學費、最低生活費……

    因為雖然法庭會判黃成林支付孩子的贍養費,但是拿到的幾率並不大。

    真的是難……難怪林翡翠一直沒有勇氣走出這一步。

    她現在身邊一分錢都沒有,想來想去,除了向林翡翠不靠譜的父母求助,她並沒有太多選擇。

    林翡翠只打過兩年工,她認識的人,無非就是家裡親戚,初中的同學和村裡的朋友。

    這裡頭,關係好到這時候能幫助她的幾乎沒有。

    就算有一兩個,不是家裡沒條件,就是在外打工,離得遠。

    所以她選擇去婦聯求助看看。

    李如洗知道民間還是存在一些為家暴女性受害者提供庇護和幫助的機構,它們會為受到家暴傷害的女性提供臨時住所,醫療救助和過渡期基本的生活所需。

    但是這些機構幾乎都在一二線大城市。

    林翡翠所在的只是一個鄉村,他們現在也只是被帶到了鎮上的派出所。

    所以,李如洗唯一能選擇的,就是縣裡的婦聯。

    雖然她也並不知道縣裡的婦聯能為她做什麼。

    這時候,她一直拿著的電話響了。

    這個手機並不是林翡翠的,而是林翡翠公公的,當時她一時著急,就拿了起來打110,這會兒估計她公公婆婆終於發現手機不見了,聯想到之前她打電話報警,確定手機是她拿的,這才打電話來。

    「翡翠?」婆婆的聲音沒有想像中的盛怒,而是帶了些忐忑和生硬:「你們到底哪去了?啥時候回來?別鬧了……」

    「我們在派出所呢。」李如洗的聲音很冷靜,「這邊警察不讓打電話的,你不要再打,等我們出去給你打。」說著,不管電話那端婆婆的咕噥,直接掛了電話。

    掛完之後,她想想給林翡翠的媽媽打了個電話。

    電話響了很久才有人接。

    電話那邊是中年婦女睡得朦朦朧朧的聲音。

    其實,林翡翠的婆婆和媽媽年齡都不大,也就四十多歲,她們都和林翡翠差不多,在十八九歲就生了孩子。

    李如洗把情況簡單跟林翡翠媽媽說了一下。

    林翡翠媽媽第一反應是懵了:「啊?你說你們在派出所?你報警了?」

    緊接著就埋怨她:「報警幹什麼?弄得多難看?以後還怎麼相處?」

    李如洗氣急而笑:「不報警?等著被他打死嗎?」

    「那以後呢?」林媽媽憂心忡忡。

    「離婚,我不能再跟他過下去了。」

    林媽媽欲言又止了一會兒,才說:「離婚你怎麼辦?孩子怎麼辦?咱家可不能要孩子……孩子丟給他家……彩禮咱們也一分都不可能回的,你都結婚生孩子這麼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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