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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所屬書籍: 屠戶家的小娘子

許清嘉這場燒來勢洶洶,直燒了三天才降下來。

他坐在床上,嘴唇乾裂,披散著頭髮,倒增添了些病態之美。

胡嬌熬了清粥給他,看著他一口口喝下去。

昨日高正與高夫人前來探病,他似乎有幾分不好意思,一再說不該告訴他的。

不然許清嘉又豈能受傷,哪裡還會有這場病?

許清嘉苦笑:「高大哥哪裡的話,這事兒我早知道比晚知道的要好。」

「朱大人那裡,他倒也沒再說別的話,只讓你好生養病。病好了再回去也不晚。只說你到底年輕氣盛,沒見過什麼大場面,這才受了傷。倒也……很關心你。」

許清嘉心道:他是關心自己能收到的苛捐雜稅有多少,哪裡會關心他?高正這話言不由衷,分明有所隱瞞。

他所料不差,朱縣令其實並不關心許清嘉的傷勢,他關心的是這次能不能順利把稅收上來。至於許清嘉,他對高正的話是這樣說的:「不過是個未經事的毛頭小子,還妄想著救別人。這幫刁民,你越慣著他們,他們就越來勁。你對他們狠,他們對能乖乖聽話幹活!」

這些話,高正哪裡敢一字不露的吐出來?

等高家夫婦走了之後,許清嘉黯然坐在那裡,胡嬌送完了他們回來,進門便嘆著氣坐了下來:「高大人真是活的一手好稀泥啊。」雖然他旗幟鮮明的站在朱庭仙的身後,但還是許清嘉送來一些安慰,已經算是不錯了。

至少許清嘉受傷生病,旁的同僚都不曾前來探病,哪怕是遣家人問候一聲也沒有。想來他們是怕朱庭仙記恨。

這日胡嬌收到了胡厚福的信,距離上次她寄件已經過去快兩個月了,她當時還在途中驛館,由許清嘉代筆寫的家書,信里給胡厚福寫了些途中見聞,只道越往西南走,風景越美,都捨不得回去了。

胡厚福的信是請人寫的,寫的甚是文雅。胡嬌懷疑這是寫家信的秀才將胡厚福的句子修飾融合才出來的效果。除了問他們是不是順利到達,以及能不能適應這裡的氣候,還講了些家中瑣事。

胡嬌很想告訴他:哥啊,你妹夫讓人給打了,躺床上發燒呢。更愁的是他這官職萬一保不住,我們回去吃什麼啊?瞧瞧他的身子骨,可沒你壯實,完全不是殺豬的料啊!可是寫出來的卻是:到得南華縣,一切安好,勿念。信的末位又叮囑了一句:哥我正在識字脫盲,你要儘快識字脫盲啊。這樣以後寫書信都不用請人了,還能省點錢呢。

許清嘉在病床上被她這封回信給逗的哈哈大樂。從書法到語法到大白話的句子,進行了全方位的批評。最不能忍的是胡嬌寫的大白話,簡直是要多幼稚有多幼稚。

他跟胡嬌要毛筆,準備重新寫一份,加工潤色,卻被胡嬌把信搶了去。

「你寫那些文縐縐的話我哥他也聽不懂,還不如我的大白話呢。」

胡嬌果然沒說錯。等胡厚福收到信以後,去街上找人讀,見那有別於上次的笨拙的字體,又聽得那讀信的秀才說他妹子識字了,胡厚福高興的什麼似的,回去便向魏氏誇:「嬌嬌識字了!嬌嬌居然肯識字!這都是嬌嬌寫的。」

魏氏也不識得字,只簡單的認識自己的名字,「嬌嬌雖然不考狀元,可是跟著個探花郎,還願意花時間教妹妹識字,想來他們兩口子過的不錯。」

「嗯。」

哪裡不錯?

身在南華縣的胡嬌夫婦簡直處於水深火熱。

許清嘉雖然在混戰的場子里救人,但是被救的並不沒有感激他,因為無論如何朱庭仙咬死了這稅必須交——不然他的愛妾下半年的首飾胭脂水份衣服錢從哪裡出?

誰也沒指望著那點俸銀能夠奢侈一把。

百姓不感激他,再加上那日的衝突造成了流血事件,有好幾名公差以及百姓都受了重傷,朱庭仙卻覺得他是在搗亂,也不知道初來乍道是想分錢還是想幹嘛。

其實朱庭仙在南華縣這麼多年,倒是有個眾人在私下裡悄悄叫的外號:朱大坑。意思就是他是個添不滿的大坑。無論多少東西進去了,都照樣一副饑荒樣。

讓這樣的人吐出來放進嘴裡的東西,那太難了。

許清嘉病好之後上班,已經開始思考「如何干翻我的領導」這種高難度的問題了。

胡嬌覺得他在默默黑化,就好像自他受傷之後,他就整個人都不對。

哪怕胡嬌知道他是為了什麼事情煩惱,他不說她便不嘛聲,頗有種「放老公出去經經風雨」的派頭。這一季的苛捐雜稅,到底還是一項一項收上來了。縣衙的同僚只除了高正對他仍如舊時一般,其餘一起喝過酒的皆無視他。無論他是來或者不來,似乎都看不到這個人。

凡事,就怕比較。

許清嘉來到南華縣,每日除之類,並不曾替大家謀來一分銀子的福利,反倒是來了就想著把朱庭仙收到嘴裡的吃食給吐出去,這是多麼招人恨的事情?!

有時候,利益共同體的關係就是這麼牢靠。

因此,許清嘉在縣衙被同僚孤立,他倒也不在意。

反倒是朱庭芝該拿的也拿到手了,該分的也分出去了,只除了許清嘉什麼都沒有之外,整個縣衙的人都有。

——你不是要清高嘛,那就讓你吃清高去!

朱庭芝打定了主意,表面上卻依舊是初見是那一臉仁慈,時不時還要關心下許清嘉的身體,什麼「剛病好還是別累著了事兒慢慢做身體要緊」之類的話兒來勸慰她。

許清嘉也不甚在意,每日做完了事便回家去,關起院門來粗茶淡飯,自有一番滋味。

他是從小寄人籬下的,如今成家,似乎特別戀家,應酬什麼的如果完全沒有,完全變成了個三點一線的宅男。最大的愛好倒變成了盯著胡嬌習字了。

學毛筆字是個功夫活,而且要屏神靜氣,十年八年磨下來,狗刨字也能刨的頗有特色。可惜胡嬌如今致力於發明別的筆,比如比較好用的鉛筆或者鵝毛筆。

雖然過程比較曲折,可是對結果她充滿了信心。唯獨對學毛筆字……就不怎麼有信心了。

她又嫌許清嘉教的太慢,索性翻了許清嘉的書來,她盯著書讓許清嘉讀,這就是一個簡繁轉換的過程。可是讀過兩章之後,她便發現許清嘉似乎會背這本書,興緻上來,她索性坐他對面,一篇篇往下盯著讓許清嘉背,自己正好可以學字。

胡嬌這種學習方法,也只能用於她這種簡體都認識,繁體半吊子的貨。

許清嘉越背越有勁,眼睛都亮了,似乎又找回了當初進考場之前緊張的複習時間。

等三本書看完之後,胡嬌驚呆了。

這種「把所有書倒背如流」的學習方法也太兇殘了!

她隨便抽一篇許清嘉的書,提個開頭他就能一直朗朗上口的背下去。

許清嘉也很久沒背書了,興緻上來,索性陪著她玩了半晚上,最後倒意外的好眠。

後來他發現,心情不好的時候,背背書倒能排壓解難。最重要的是對面一定要有人捧著書一句句盯下去。

胡嬌深深的陷入了一種名為「碰見一隻學霸好想咬死他」的情緒里去了。

她除了力氣大些之外,旁的長處還沒發現呢。如今再讓她對著一隻學霸,都不能好好吃飯了。

哪裡還吃得下去啊?

智商上的優越性一下就凸現出來了,壓力太大啊!

她是無論如何都沒有這麼好的記憶力的。

被許清嘉在智商上強力輾壓,胡嬌想來想去,唯有揚長避短,才不能被他瞧不起。於是索性每日晨起在樓下院里練習會體能。訓練方法參照前世。

許清嘉默默看了兩回,終於有天忍不住問了:「阿嬌,你這好端端的怎麼想起來練練身手了?」難道是他被打了之後,心裡沒有安全感?

胡嬌怎麼能說自己這是在揚長避短,一定要在某一方面長於許清嘉,以免讓自己產生仰視他的錯覺。

「等我練好了,下次誰再揍你,我就去揍他!」這純粹是順口找來的理由。

許清嘉:「……」

被媳婦兒發誓要練習體能保護他這種情緒真是又尷尬又舒服啊。

雖然這話要是傳出去,大概他頭上又要多一頂不堪的帽子了。

所謂債多了不愁,虱子多了不癢。許清嘉想開了之後,每日里除了三點一線,關起門來幫助胡嬌打掃院落,洗衣服這些力氣活他漸漸都開始幹了。弄的胡嬌一度以為他要向吃軟飯的小白臉或者家庭煮夫這條路上靠攏,想了想自己所長,惆悵無比的發現,她似乎還沒準備好要做個養家糊口的女強人啊。難道是朱庭芝亂收雜稅這件事對他的打擊太大,讓他對官場仕途灰心絕望了?

小年輕才出社會撞上了陰暗醜陋的現實,立刻便想縮進溫暖的家裡,難道是這樣想的?

本著開導青少年不令他形成長久的抑鬱症,產生社交恐懼,向著深度宅男的方向發展,胡嬌還抽空對許清嘉做了心理輔導。

「我說話直你別見怪啊,我就覺得你最近挺愛在家呆的啊。」

「是啊。」埋頭掃院子中。

胡嬌跟著他繞來繞去,繞到他正面,試圖近距離觀察一下他心靈的窗戶,好及時發現他的情緒變化。

「就不想出去走走?」

「不想。」

壞了!這是已經想要宅起來的節奏啊!

「是不是在縣衙跟他們都玩不到一塊兒去?」

許清嘉點點頭,那幫人除了嫖就是賭,能玩到一塊兒去才怪。唯一能說得上兩句話的周正還是個酒中豪客,紅帳英雄。還不如他回家陪媳婦兒來得清靜呢。

都中!

胡嬌心都提了起來,「有沒有覺得……縣衙所有的人都排斥你,真想把他們全拖出去砍了的念頭?「

「嗯哪。」唰唰唰繼續掃,今兒阿嬌略怪啊。

那幫搜刮民脂民膏的壞東西們早就應該拖出去砍了!拿百姓不當人啊!

胡嬌臉色都變了:完了完了!這是連報復社會的念頭都有了!

若是性格再剛烈點,不定哪天還真走上這條不歸路呢。

她的一顆心頓時整個的提了起來,連帶著對許清嘉都比過去溫柔許多。早晨洗臉水都由自己接管了。不然以往這事兒都是許清嘉來乾的。

許清嘉最近越來越覺得胡嬌好像有點怪怪的,有時候趁他不注意,偷偷盯著他瞧,每晚的大字哪怕又被他加了五張,也欣然應允,一點也沒什麼不悅的表示。

難道她這是學著三從四德,想往賢妻良母的方向發展?

這倒是許清嘉樂於瞧見的。

於是他漸漸試著做一些小動作。比如早晨起來碰見她,摸摸她的腦袋。

第一次摸到她腦袋的時候,她才醒來,還帶著些懵懂之意,被摸了腦袋也沒反應,倒有幾分乖巧之意。許清嘉趁勢又在她腦門上揉了兩下,感覺到指下柔軟細滑的頭髮,他便順著頭髮一路摸了下去,手到了她肩膀之處,她才完全醒來,立刻閃到了一邊。

第二日許清嘉照原樣來一遍,這次仍是肩膀,毫無進步。

第三日上,他改變了策略,直接朝著臉蛋下手。

胡嬌剛起床是有點傻傻的,沒反應過來臉上被人摸了一把,還以為自己臉上有什麼髒東西,緊跟著也在許清嘉摸過的地方摸了一把,拿到眼前細瞧,什麼也沒有啊。

她轉頭走了兩步才想明白:這貨是在佔便宜。

我忍!對於一個有可能進化成報社份子的青少年,一定要忍耐,要用寬厚溫暖的胸懷感動他,讓他多感受一些正能量。

許清嘉食髓知味,改日照著原樣再來一次,這次爪子摸到了她柔軟的腰肢——那裡是胡嬌的死穴,她頓覺奇癢無比。再這樣容忍下去,許清嘉大概不會報復社會,而是來報復她了。

彪悍的胡娘子第一次對著夫君發火了:「滾!」

面對調戲要毫不猶豫的說不,雖然這個字不太雅相,不過鑒於它的殺傷力,胡嬌毫不猶豫的選了這個字。這才符合她市井屠戶家小娘子的身份嘛。

許清嘉的臉色都變了。

這個字真是……太傷自尊了!

胡嬌說完了才發現許清嘉的臉色都變了,比起她部隊上那些漢子似的姑娘,大家滾來滾去非常圓潤友好的在一起玩耍數年,聽到這個字都麻木了,對自尊毫無壓力。

但許清嘉就不同了。

讀書人嘛,自尊心特彆強。胡嬌都能理解。

可你也不能光自尊心強,而其它的都不強吧?

遭受一點挫折就有了要死宅在家裡的準備,這讓她怎麼活啊?

正常的男人難道不是應該摔打著成長?

「以後不許對我動手動腳耍流氓!別想著在外面受了挫折,回來我就得什麼事兒都忍著你容讓你!再動手動腳小心我揍你!」她在許清嘉面前比了個兇殘的抹脖子的姿勢,看著他似乎有點委屈的眼神,竟然意外的覺得心情很好!真是太好了!

做一個報復社會的少年,誰不會啊?!

胡嬌破罐子破摔的想到,若論起報復社會來,自己的殺傷力恐怕要比許清嘉高上許多。

她到底在怕什麼呀?

罵完了許清嘉,胡嬌又恢復了她的女漢子形象,收拾停當去高正家找高夫人玩去了。

以至於高夫人見到她都要取笑她:「你最近不是要做賢妻良母嗎?我還以為你都不肯出來了,叫了你好幾次。」

做賢妻良母?

這是什麼時候的事情?

真是天大的誤會啊!

「高姐姐不才是賢妻良母嗎?我就算了,沒那個毅力。做個賢妻良母多累啊。」

高小娘子名叫紅玉,比胡嬌年輕略小,聽得胡嬌叫她娘姐姐,這孩子吭哧吭哧半天,做了半天的心理建設,才小小叫了聲「嬌姨」。然後整張臉都紅透了,偎在高夫人懷裡再也不肯出來了。

原本高夫人與胡嬌還不覺得,等高紅玉這聲嬌姨叫出來,胡嬌先自哈哈笑起來,她高興了笑起來毫無顧忌。高夫人也覺得極為可樂。按年紀胡嬌叫她一聲姨也不為過,可是按著輩份,卻不能叫她姨。現在倒她,她家閨女生生矮了一輩。

「你這丫頭這下便宜佔大了。」

胡嬌褪下腕上陪嫁的一隻銀鐲子來塞進高紅玉手裡:「總不能讓孩子白叫一回嬌姨,這鐲子是我成親時候娘家哥哥給打的,送了給你千萬別嫌棄。等你嬌姨將來有銀子了再給你補個好的見面禮。」

高紅玉要推辭,高夫人卻順手給她戴上了:「你嬌姨夫妻和美,正好借她的嫁妝沾沾福氣,讓我家玉兒也找個許郎君那般文雅溫柔的夫婿。」

「娘——」高紅玉在高夫人懷裡扭來扭去,到底在爹娘身邊無憂無慮的長大,還帶著很重的孩子氣。

高夫人見她若有所思瞧著紅玉,不禁笑了:「你跟紅玉年紀相差也不大,瞧著倒真是兩輩兒人。這孩子被我給慣的,都快嫁不出去了。」

胡嬌道:「孩子氣才是福氣呢。」也只有一直在父母身邊被庇護著長大的孩子才不容易長大,才帶著孩子氣呢,也有資格孩子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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