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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字的研究 一 歇洛克·福爾摩斯先生

所屬書籍: 福爾摩斯探案全集

一八七八年我在倫敦大學獲得醫學博士學位以後,就到內特黎去進修軍醫的必修課程。我在那裡讀完了我的課程以後,立刻就被派往諾桑伯蘭第五明火槍團充當軍醫助理。這個團當時駐紮在印度。在我還沒有趕到部隊以前,第二次阿富汗戰役就爆發了。我在孟買上岸的時候,聽說我所屬的那個部隊已經穿過山隘,向前挺進,深入敵境了。雖然如此,我還是跟著一群和我一樣掉隊的軍官趕上前去,平安地到達了坎達哈。我在那裡找到了我的團,馬上擔負起我的新職務。

  這次戰役給許多人帶來了升遷和榮譽,但是帶給我的卻只是不幸和災難。我在被轉調到巴克州旅以後,就和這個旅一起參加了邁旺德那場決死的激戰。在這次戰役中,我的肩部中了一粒捷則爾槍彈,打碎了肩骨,擦傷了鎖骨下面的動脈——

  ①捷則爾為一種笨重的阿富汗槍的名稱。——譯者注

  ②回教徒士兵。——譯者注

  創痛使我形銷骨立,再加上長期的輾轉勞頓,使我更加虛弱不堪。於是我就和一大批傷員一起,被送到了波舒爾的後方醫院。在那裡,我的健康狀況大大好轉起來,可是當我已經能夠在病房中稍稍走動,甚至還能在走廊上曬一會兒太陽的時候,我又病倒了,染上了我們印度屬地的那種倒霉疫症——傷寒。有好幾個月,我都是昏迷不醒,奄奄一息。最後我終於恢復了神智,逐漸痊癒起來。但是病後我的身體十分虛弱、憔悴,因此經過醫生會診後,決定立即將我送回英國,一天也不許耽擱。於是,我就乘運兵船「奧侖梯茲號」被遣送回國。一個月以後,我便在普次茅斯的碼頭登岸了。那時,我的健康已是糟糕透了,幾乎達到難以恢復的地步。但是,好心的政府給了我九個月的假期,使我將養身體。

  我在英國無親無友,所以就象空氣一樣的自由;或者說是象一個每天收入十一先令六便士的人那樣逍遙自在。在這種情況下,我很自然地就被吸引進倫敦這個大污水坑裡去,大英帝國所有的遊民懶漢也都是彙集到這裡來的。我在倫敦河濱馬路上的一家公寓里住了一些時候,過著既不舒適又非常無聊的生活,錢一到手就花光了,大大地超過了我所能負擔的開支,因此我的經濟情況變得非常恐慌起來。我不久就看了出來:我必須離開這個大都市移居到鄉下去;要不就得徹底改變我的生活方式。我選定了後一個辦法,決心離開這家公寓,另找一個不太奢侈而又化費不大的住處。

  就在我決定這樣做的那天,我正站在克萊梯利安酒吧門前的時候,忽然有人拍了拍我的肩膀。我回頭一看,原來是小斯坦弗。他是我在巴茨時的一個助手。在這茫茫人海的倫敦城中,居然能夠碰到一個熟人,對於一個孤獨的人來說,確是一件令人非常愉快的事。斯坦弗當日並不是和我特別要好的朋友,但現在我竟熱情地向他招呼起來。他見到我,似乎也很高興。我在狂喜之餘,立刻邀他到侯本餐廳去吃午飯;於是我們就一同乘車前往。

  當我們的車子轔轔地穿過倫敦熱鬧街道的時候,他很驚破地問我:「華生,你近來幹些什麼?看你面黃肌瘦,只剩了一把骨頭了。」

  我把我的危險經歷簡單地對他敘述了一下。我的話還沒有講完,我們就到達了目的地。

  他聽完了我的不幸遭遇以後,憐憫地說:「可憐的傢伙!你現在作何打算呢?」我回答說:「我想找個住處,打算租幾間價錢不高而又舒適一些的房子,不知道這個問題能不能夠解決。」

  我的夥伴說:「這真是怪事,今天你是第二個對我說這樣話的人了。」

  我問道:「頭一個是誰?」

  「是一個在醫院化驗室工作的。今天早晨他還在唉聲嘆氣,因為他找到了幾間好房子,但是,租金很貴,他一個人住不起,又找不到人跟他合租。」

  我說:「好啊,如果他真的要找個人合住的話,我倒正是他要找的人。我覺得有個伴兒比獨自一個兒住要好的多。」

  小斯坦弗從酒杯上很驚破地望著我,他說:「你還不知道歇洛克·福爾摩斯吧,否則你也許會不願意和他作一個長年相處的夥伴哩。」

  「為什麼,難道他有什麼不好的地方嗎?」

  「哦,我不是說他有什麼不好的地方。他只是思想上有些古怪而已——他老是孜孜不倦地在研究一些科學。據我所知,他倒是個很正派的人。」

  我說:「也許他是一個學醫的吧?」

  「不是,我一點也摸不清他在鑽研些什麼。我相信他精於解剖學,又是個第一流的藥劑師。但是,據我了解,他從來沒有系統地學過醫學。他所研究的東西非常雜亂,不成系統,並且也很離破;但是他卻積累了不少稀破古怪的知識,足以使他的教授都感到驚訝。」

  我問道:「你從來沒有問過他在鑽研些什麼嗎?」

  「沒有,他是不輕易說出心裡話的,雖然在他高興的時候,他也是滔滔不絕地很愛說話。」

  我說:「我倒願意見見他。如果我要和別人合住,我倒寧願跟一個好學而又沉靜的人住在一起。我現在身體還不大結實,受不了吵鬧和刺激。我在阿富汗已經嘗夠了那種滋味,這一輩子再也不想受了。我怎樣才能見到你的這位朋友呢?」

  我的同伴回答說:「他現在一定是在化驗室里。他要麼就幾個星期不去,要麼就從早到晚在那裡工作。如果你願意的話,咱們吃完飯就坐車一塊兒去。」

  「當然願意啦!」我說,於是我們又轉到別的話題上去。

  在我們離開侯本前往醫院去的路上,斯坦弗又給我講了一些關於那位先生的詳細情況。

  他說:「如果你和他處不來可不要怪我。我只是在化驗室里偶然碰到他,略微知道他一些;此外,對於他就一無所知了。既然你自己提議這麼辦,那麼,就不要叫我負責了。」

  我回答說:「如果我們處不來,散夥也很容易。」我用眼睛盯著我的同伴接著說道,「斯坦弗,我看,你對這件事似乎要縮手不管了,其中一定有緣故。是不是這個人的起起真的那樣可怕,還是有別的原因?不要這樣吞吞吐吐的。」

  他笑了一笑說:「要把難以形容的事用言語表達出來可真不容易。我看福爾摩斯這個人有點太科學化了,幾乎近於冷血的程度。我記得有一次,他拿一小撮植物鹼給他的朋友嘗嘗。你要知道,這並不是出於什麼惡意,只不過是出於一種鑽研的動機,要想正確地了解這種藥物的不同效果罷了。平心而論,我認為他自己也會一口把它吞下去的。看來他對於確切的知識有著強烈的愛好。」

  「這種精神也是對的呀。」

  「是的,不過也未免太過分了。後來他甚至在解剖室里用棍子抽打屍體,這畢竟是一件怪事吧。」

  「抽打屍體!」

  「是啊,他是為了證明人死以後還能造成什麼樣的傷痕。我親眼看見過他抽打屍體。」

  「你不是說他不是學醫的嗎?」

  「是呀。天曉得他在研究些什麼東西。現在咱們到了,他到底是怎麼樣一個人,你自己瞧吧。」他說著,我們就下了車,走進一條狹窄的衚衕,從一個小小的旁門進去,來到一所大醫院的側樓。這是我所熟悉的地方,不用人領路我們就走上了白石台階,穿過一條長長的走廊。走廊兩壁刷得雪白,兩旁有許多暗褐色的小門。靠著走廊盡頭上有一個低低的拱形過道,從這裡一直通往化驗室。

  化驗室是一間高大的屋子,四面雜亂地擺著無數的妻子。幾張又矮又大的桌子縱橫排列著,上邊放著許多蒸餾瓶、試管和一些閃動著藍色火焰的小小的本生燈。屋子裡只有一個人,他坐在較遠的一張桌子前邊,伏在桌上聚精會神地工作著。他聽到我們的腳步聲,回過頭來瞧了一眼,接著就跳了起來,高興地歡呼著:「我發現了!我發現了!」他對我的同伴大聲說著,一面手裡拿著一個試管向我們跑來,「我發現了一種試劑,只能用血色蛋白質來沉澱,別的都不行。」即使他發現了金礦,也不見得會比現在顯得更高興。

  斯坦弗給我們介紹說:「這位是華生醫生,這位是福爾摩斯先生。」

  「您好。」福爾摩斯熱誠地說,一邊使勁握住我的手。我簡直不能相信他會有這樣大的力氣。

  「我看得出來,您到過阿富汗。」

  我吃驚地問道:「您怎麼知道的?」

  「這沒有什麼,」他格格地笑了笑,「現在要談的是血色蛋白質的問題。沒有問題,您一定會看出我這發現的重要性了吧?」

  我回答說:「從化學上來說,無疑地這是很有意思的,但是在實用方面……」

  「怎麼,先生,這是近年來實用法醫學上最重大的發現了。難道您還看不出來這種試劑能使我們在鑒別血跡上百無一失嗎?請到這邊來!」他急忙拉住我的袖口,把我拖到他原來工作的那張桌子的前面。「咱們弄點鮮血,」他說著,用一根長針刺破自己的手指,再用一支吸管吸了那滴血。

  「現在把這一點兒鮮血放到一公升水裡去。您看,這種混合液與清水無異。血在這種溶液中所佔的成分還不到百萬分之一。雖然如此,我確信咱們還是能夠得到一種特定的反應。」說著他就把幾粒白色結晶放進這個容器里,然後又加上幾滴透明的液體。不一會兒,這溶液就現出暗紅色了,一些棕色顆粒漸漸沉澱到瓶底上。

  「哈!哈!」他拍著手,象小孩子拿到新玩具似地那樣興高采烈地喊道,「您看怎麼樣?」

  我說:「看來這倒是一種非常精密的實驗。」

  「妙極了!簡直妙極了!過去用愈創木液試驗的方法,既難作又不準確。用顯微鏡檢驗血球的方法也同樣不好。如果血跡已幹了幾個鐘頭以後,再用顯微鏡來檢驗就不起作用了。現在,不論血跡新舊,這種新試劑看來都一樣會發生作用。假如這個試驗方法能早些發現,那麼,現在世界上數以百計的逍遙法外的罪人早就受到法律的制裁了。」

  我喃喃地說道:「確是這樣!」

  「許多刑事犯罪案件往往取決於這一點。也許罪行發生後幾個月才能查出一個嫌疑犯。檢查了他的襯衣或者其他衣物後,發現上面有褐色斑點。這些斑點究竟是血跡呢,還是泥跡,是鐵鏽還是果汁的痕迹呢,還是其他什麼東西?這是一個使許多專家都感到為難的問題,可是為什麼呢?就是因為沒有可靠的檢驗方法。現在,我們有了歇洛克·福爾摩斯檢驗法,以後就不會有任何困難了。」

  他說話的時候,兩眼顯得炯炯有神。他把一隻手按在胸前,鞠了一躬,好象是在對許多想像之中正在鼓掌的觀眾致謝似的。

  我看到他那興奮的樣子很覺驚破,我說:「我向你祝賀。」

  「去年在法蘭克福地方發生過馮·彼少夫一案。如果當時就有這個檢驗方法的話,那麼,他一定早就被絞死了。此外還有布萊德弗地方的梅森;臭名昭著的摩勒;茂姆培利耶的洛菲沃以及新奧爾良的賽姆森。我可以舉出二十多個案件,在這些案件里,用這個方法都會起決定性的作用。」

  斯坦弗不禁大笑起來,他說:「你好象是犯罪案件的活字典。你真可以創辦一份報紙,起名叫做-警務新聞舊錄報。」

  「讀讀這樣的報紙一定很有趣味。」福爾摩斯一面把一小塊橡皮膏貼在手指破口上,一面說,「我不得不小心一點,」他轉過臉來對我笑了一笑,接著又說,「因為我常和毒起接觸。」說著他就伸出手來給我看。只見他的手上幾乎貼滿了同樣大小的橡皮膏,並且由於受到強酸的侵蝕,手也變了顏色。

  「我們到你這兒來有點事情,」斯坦弗說著就坐在一隻三腳高凳上,並且用腳把另一隻凳子向我這邊推了一推,接著又說,「我這位朋友要找個住處,因為你正抱怨找不著人跟你合住,所以我想正好給你們兩人介紹一下。」

  福爾摩斯聽了要跟我合住,似乎感到很高興,他說:「我看中了貝克街的一所公寓式的房子,對咱們兩個人完全合適。但願您不討厭強烈的煙草氣味。」

  我回答說:「我自己總是抽-船-牌煙的。」

  「那好極了。我常常搞一些化學藥品,偶爾也做做試驗,你不討厭嗎?」

  「決不會。」

  「讓我想想——我還有什麼別的缺點呢?有時我心情不好,一連幾天不開口;在這種情形下,您不要以為我是生氣了,但聽我自然,不久就會好的。您也有什麼缺點要說一說嗎?兩個人在同住以前,最好能夠彼此先了解了解對方的最大缺點。」

  聽到他這樣追根問底,我不禁笑了起來。我說:「我養了一條小虎頭狗。我的神經受過刺激,最怕吵鬧。每天不定什麼時候起床,並且非常懶。在我身體健壯的時候,我還有其他一些壞習慣,但是目前主要的缺點就是這些了。」

  他又急切地問道:「您把拉提琴也算在吵鬧範圍以內嗎?」

  我回答說:「那要看拉提琴的人了。提琴拉得好,那真是象仙樂一般的動聽,要是拉得不好的話……」

  福爾摩斯高興地笑著說:「啊,那就好了。如果您對那所房子還滿意的話,我想咱們可以認為這件事就算談妥了。」

  「咱們什麼時候去看看房子?」

  他回答說:「明天中午您先到這兒來找我,咱們再一起去,把一切事情都決定下來。」

  我握著他的手說:「好吧,明天中午準時見。」

  我們走的時候,他還在忙著做化學試驗。我和斯坦弗便一起向我所住的公寓走去。

  「順便問你一句,」我突然站住,轉過臉來向斯坦弗說,「真見鬼,他怎麼會知道我是從阿富汗回來的呢?」

  我的同伴意味深長地笑了笑,他說:「這就是他特別的地方。許多人都想要知道他究竟是怎麼看出問題來的。」

  「咳,這不是很神秘嗎?」我搓著兩手說,「真有趣極了。我很感謝你把我們兩人拉在一起。要知道,真是-研究人類最恰當的途徑還是從具體的人著手。」

  「嗯,你一定得研究研究他,」斯坦弗在和我告別的時候說,「但是你會發現,他真是個難以研究的人物。我敢擔保,他了解你要比你了解他高明得多。再見吧!」

  我答了一聲:「再見!」然後就慢步向著我的公寓走去,我覺得我新結識的這個朋友非常有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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