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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四節 咱們結婚吧

  那時,蘭蘭已經不再在當模特走台,而是在一個美容院學美容,當年瘋狂追求趙紅兵的小靜開的美容院,沈公子介紹她去的。
  當時,美容行業在我市剛剛興起,小靜開了第一家,生意不錯,蘭蘭在這裡邊打工邊學習美容經驗。那時候我市的美容院,據說也承接紋身業務。
  沈公子去小靜的美容院找蘭蘭的時候,蘭蘭正在學習如何紋身。
  「呦,什麼風把沈大公子給吹來了」蘭蘭一直比較喜歡沈公子,一見到沈公子就眉開眼笑。
  「你怎麼說話跟個老鴇子似的?」沈公子雖然心情十分不好,但是貧嘴本性不改。
  「這不是看見你來了高興嘛」
  「呵呵」沈公子勉強笑笑
  「怎麼了?心情不好?」蘭蘭問。熟悉沈公子的人都習慣了沈公子趾高氣昂的樣子,忽然看到沈公子有點垂頭喪氣,都知道他肯定是有什麼心事。
  「……恩」沈公子勉強回答了一句。
  「為什麼心情不好啊?!」蘭蘭想問清楚了,乘虛而入。
  「……我不想說」沈公子難得吭吭哧哧一次。
  「恩,那我不問了。」蘭蘭其實心裡很高興,覺得機會來了,她早就知道沈公子對她若即若離,一定是喜歡別的什麼人,雖然具體喜歡的是什麼人蘭蘭並不知道,但她看來今天沈公子這個樣子,也猜到了十之八九。
  「……」沈公子沉默了,不再說話。
  「你在做什麼?」沉默了半晌,沈公子問了一句。
  「在學紋身」
  「恩,紋的怎麼樣?」
  「還可以」
  「給我紋一個,燕子」
  「真紋啊?!」
  「真紋!」
  「好啊,脫衣服!說,紋哪裡?」
  「小姑娘家家的,上來就讓男人脫衣服,你還真放的開。」
  「你不脫衣服我怎麼紋?」
  「我紋臉上」
  「………………」蘭蘭睜大了眼睛,她紋過也不下幾十個了,但還真沒見過誰要紋到臉上的。
  「……真紋?」蘭蘭不相信。
  「真的,你紋吧。我考慮好了,我做事從不後悔。」沈公子一改往日的玩世不恭的表情。
  「紋了就破相了,沈公子」
  「我當然知道」
  「……」蘭蘭還是不相信。「你喝酒了吧?」
  「一點都沒喝,讓你紋你就紋!」沈公子以命令的口吻說。
  「……可以,但是,你必須告訴我你為什麼要紋。說清楚了,我會給你紋!」
  「……我想忘掉一個女人」
  「忘掉就忘掉,為什麼要紋在臉上,紋了不是更忘不掉了?」
  「紋在臉上,心就不會痛了」
  「你這是什麼邏輯?!」
  「我沒邏輯」
  「沒邏輯我就不紋!」
  「其實,我是想為我過去七年的單戀劃個句號,留念。」
  「有你這麼留念的嗎?你怎麼能做出這麼極端的事兒?」
  「不極端就不是我了」
  「……」
  「紋吧!」沈公子抓住了蘭蘭的手,手指堅定而有力。
  「……好,紋就紋,不許後悔!」
  沈公子沒說話,笑了,沈公子做事從沒後悔過。用臉上的傷痛去減小滴血的心的痛楚,這樣極端的方式,只有沈公子想得出,並且,他做的到。
  當天晚上,沈公子的臉上多了只翩翩的燕子,臉上火辣辣的。
  「完嘍,沈公子破相嘍,找不到老婆嘍」蘭蘭惋惜的看這沈公子說。
  蘭蘭,沈公子命中真正的老婆,親手為沈公子刻下了結束長達七年暗戀的記號。
  「該找得到就是找得到,該找不到就是找不到。我之前臉好好的,不也找不到老婆嗎?」沈公子說得輕輕鬆鬆。
  「以前都找不到,現在你就更找不到了」蘭蘭說。
  「……或許吧!」
  「或許有人不在乎你臉上是否有紋身呢」蘭蘭說
  「誰?」
  「我」蘭蘭小聲說。沈公子這樣的男人,又有幾個女人可以抗拒?
  「…………」
  沈公子認真的看了看蘭蘭。蘭蘭和三姐不是一樣的美,三姐是有著成熟丰韻的那種勾魂的美,像是李嘉欣,蘭蘭是充滿青春活力的那種美,像是全智賢。沈公子自從陪范進去蘭蘭那裡道歉那天,就有點喜歡蘭蘭,但是,他那時自己也發現,他心中始終有個三姐難以釋懷,很難真正喜歡上蘭蘭。
  但今天,不一樣了,隨著臉上多了個燕子,沈公子真的忘掉了三姐。重新來過。沈公子絕對是個男人,下了決心不再想,就真的不會在想。
  「都幾點了?你還不快回家!」蘭蘭看這沈公子那直勾勾的眼神,有點不好意思,趕緊轉移話題。
  「不能回去了,紅兵看見我這樣,肯定會罵我」
  「我得關門了,你愛去哪去哪,總不能就賴我們美容院吧」
  「我跟你回家吧!」沈公子很認真的說。
  「別不要臉!」蘭蘭俊臉通紅。
  「我就給你賴上了,反正你去哪我就去哪」
  「你怎麼就這麼不要臉,這麼賴皮?」蘭蘭笑罵沈公子。
  「我就是這麼不要臉,我就是這麼賴皮」沈公子像是個賴皮的孩子抓住媽媽的衣角一樣,死死的拉住蘭蘭的毛衣。
  「滾……」
  「我不滾……」
  「滾遠點」
  「我滿地打滾,成不?」
  「……」
  沈公子在蘭蘭家一賴就是十天。沈公子在斬掉了胸中那纏繞了七年的結後,終於發現了原來人生可以如此精彩,愛情可以如此甜蜜。真愛,原來就在身邊。三姐,只是個遙不可及的夢想,當夢想熄滅之後,開始的,才是真正的人生,真正的生活。
  「我們結婚吧?」正月十五那天下午,還賴在床上的沈公子對蘭蘭說。
  「這麼快?」沉浸在愛情的甜蜜中的蘭蘭萬萬沒想到沈公子如此快的提出結婚。
  「麻溜兒的吧,趁著我現在喜歡你」沈公子一臉壞笑說
  「切,你會變心是嗎?」
  「保不齊」
  「那咱們是不是太快了點?」
  「不快,咱們認識大半年了」
  「可是咱們在一起才幾天」
  「時間無所謂,你愛我,我愛你,這就夠了」
  「那我得跟我爸媽打個招呼,你也得去我家。哎,你臉上有個燕子,我爸不同意怎麼辦?」
  「那咱倆就私奔,學紅兵」
  「你怎麼不和他學點好」
  「你就跟你爸說,你拿我的臉練活兒來著,我多有奉獻精神啊」
  「呸,你總這麼不要臉」
  「得回去看看紅兵了,這小子肯定找我找瘋了」沈公子說著開了大哥大。
  沈公子電話剛一開機,趙紅兵的電話就打進來了。
  「你現在就回去啊?」蘭蘭聽了沈公子和趙紅兵的通話,有點戀戀不捨。
  「是啊,總躲著紅兵也不是回事,他早晚能看見我臉上這燕子」
  「那你什麼時候回來」蘭蘭挺粘人。
  「不回來了」
  「啊?!你……」蘭蘭嚇了一跳。
  「你已經是我老婆了,你就要跟我回家了,我還回你這裡幹嘛?」
  「你嚇死我了」蘭蘭險些被沈公子嚇哭了。
  「別抻著了,走吧!跟我喝酒去!」
  蘭蘭歡天喜地的跟著沈公子去沈公子的飯店喝了酒。
  有如此專一且絕頂聰明的男人可以依靠,應該是每個女人的夢想。挽著沈公子的胳膊,蘭蘭幸福極了。
  酒桌上,趙紅兵拉著蘭蘭的一隻手不停的說話,引起了沈公子極大的不滿。
  「紅兵,你撒開,這是我老婆」沈公子裝作發怒。
  「我跟弟妹說幾句話,有什麼不妥嗎?」
  「說話就說話,你總抓我老婆手幹嘛?」沈公子看樣子醋意甚濃,拉開了趙紅兵的胳膊。
  「你使這麼大勁幹啥?掐死我了!」沈公子險些捏斷了趙紅兵的胳膊。
  「嘿嘿,你去抓你自己老婆手去!」沈公子樂了。
  「……我沒老婆」趙紅兵說。
  趙紅兵說完,大家都不做聲了。這兄弟七人,戀愛最早的就是趙紅兵,但直到現在唯一沒老婆的居然還是趙紅兵。以前沈公子也沒老婆,和趙紅兵還有個伴,現在趙紅兵連個伴都沒了。
  「走吧,別喝了,看燈去!再喝一會看不成了。」張岳說。
  「你們去吧,我不去了,我一會找柱子哥,你們走了我繼續和他喝酒」看見人家都是雙雙對對,趙紅兵不願意參與。
  「紅兵,走吧,別喝了,你不去,我們都覺得沒意思」一向話不多的李四拉起了趙紅兵。
  就這樣,這群社會大哥,帶著自己的老婆,浩浩蕩蕩的開向了燈會。今天,屬於家庭聚會,沒那麼多小弟參與,就是這哥兒幾個。
  一路上,和他們打招呼的人還真不少。
  「你們怎麼就認識那麼多人呢?開名車的你們認識,國家幹部你們認識,蹬三輪的你們認識,修鞋的你們認識,混子你們認識,連高中生你們也認識。真他媽的不懂!你們在哪兒認識那麼多人。」當時並不是江湖中人的小紀看到趙紅兵、張岳、李四、費四等人頻頻和路上的行人打招呼,頗為不解。
  「不懂了吧,大哥就是這樣,認識人多那是必須的,三教九流,必須都認識點人,好辦事」張岳笑著說。
  「大哥?你是地痞才對吧?」李洋捂著嘴笑著嘲笑張岳。
  「李洋,你說的忒好,地痞就得突出個「地」字,張岳就是大地痞,大流氓。離了你們市,他根本耍不出去。你看看我,打架水平遠比張岳強,這個大家都公認。我雖然沒上過大學,但文化水平也不比他張岳差。為啥我就不是大哥呢?因為我是北京人,外地人。外地人永遠也成不了你們這裡的大哥,這是定律。所以,張岳是地痞。」沈公子心情不錯,開始貧了。
  「恩,我也覺得你比我家張岳強多了」李洋被沈公子逗樂了。
  「別介,別這麼誇我,我怕張岳揍我」
  「我不揍你」張岳也樂了。
  「那我家蘭蘭也會撓你」沈公子壞笑著對李洋說。
  趙紅兵、李四等人都饒有興味的邊走邊聽沈公子和李洋耍貧嘴。
  很快,他們走到了燈會。
  當趙紅兵等人剛開始猜燈謎時,大哥大響了。趙紅兵直到今天都記得,他那時候拿了個燈謎題目,「中國最長的小說是什麼」。趙紅兵知道答案,昨天他和高歡幽會時高歡剛告訴他的,答案是《榴花夢》,在趙紅兵找筆的填答案的時候,大哥大響的。
  「紅兵……」電話那邊只傳來這兩個字。
  「范進,怎麼了?」趙紅兵聽出了是范進。
  電話那邊一片嘈雜聲,什麼都聽不見。
  趙紅兵不耐煩的掛了電話。
  「范進又喝多了吧」沈公子在旁邊說。
  「不知道,找筆去」趙紅兵說。
  十分鐘後,當趙紅兵剛剛擠在前面拿著答案兌換獎品時,大哥大又響了。
  「你是誰?」電話那邊不再是范進,聲音很是威嚴。
  「趙紅兵」。
  「恩,過來認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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