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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應暉(2)

所屬書籍: 何以笙簫默

終於知道這個人的名字了。

掃了下封底,發信日期已經是一個月前。

如果不是走到絕境,不會寫這樣一封希望渺茫的信吧。

應暉顧不得同學就在身邊,連忙撥了信上留的電話,響了兩聲後,接起電話的是一個很輕的女聲。

第二天,應暉坐飛機到N市。

他們約的地方是一個公園,初春的時候,嫩青的季節,應暉遠遠看到一個中國女孩子坐在長椅上,圍著圍巾,好像有點冷,於是一直用圍巾搓著手。

應暉站在遠處看著她,卻突然生出一種溫暖的感覺,那種感覺,就好像回到家一樣。那時候他已經孤身在美國六年。

應暉走到她面前:「請問,你是不是趙小姐?」

那個女孩子立刻站了起來:「是的,我是,你是應暉先生嗎?」

應暉這才看清楚她的樣子。一個很年輕的女孩,大概二十齣頭,也許還在讀書,衣服有點舊,看得出有幾年了,但很乾凈,眼睛很大。

他微微笑了下:「趙小姐,我們找個有暖氣的地方坐下來說吧。」

拘謹的寒暄過後,應暉問:「我有點好奇,趙小姐,為什麼當初你會寄給我那筆錢,你不擔心我是騙子嗎?」

這個問題讓她怔了一會,然後有點含糊其詞的說:「那時候我當好有一筆錢……」她模糊的帶過,緊接著說,「其實應先生你根本不必專程過來,我只是收拾雜物的時候看到以前的舊報紙,寄那封信其實沒抱什麼希望的。」

「那你現在是?」

應暉沒費多大勁就套出了事情的始末。

歸納總結一下就是:眼前這位趙小姐有個關係不錯叫娟姐的鄰居,她因為拿刀砍傷丈夫被判入獄三年,娟姐有一個叫小嘉的孩子,因為娟姐的白人丈夫有暴力傾向,所以娟姐把孩子託付給她。眼下,她正為爭奪小孩的監護權而和鄰居的丈夫周旋。

應暉喝了一口熱可可。

「趙小姐,你經常這麼,嗯……樂於助人嗎?」事實上比起「樂於助人」應暉更想用「好管閑事」這個詞。

「不是的。」她有些窘迫,臉上的紅暈不知道是凍出來的還是因為不好意思:「我們做鄰居很久了,而且她幫過我,有一次我生了一場大病,一個人在屋子裡暈過去沒人知道,是她發現救了我,要是晚點發現的話,也許我現在就不存在了。這是救命之恩是不是?克魯斯先生真的有暴力傾向,我親眼見過他拿酒瓶砸娟姐和小嘉,而且小嘉很乖很聽話,娟姐其實也很可憐……」

她著急地找著一切理由。

應暉卻無動於衷,這個世界本來就各有各的凄慘。

只是,眼前這個女孩善良得有點傻氣呢,應暉在心裡想。但是如果不是這點傻氣,當初怎麼會給素未謀面的他寄那五百美金?

應暉說:「你不用擔心,我會幫你。」

這件事情並不好辦。

應暉的私人律師史密斯先生說:「趙小姐沒有足夠的證據證明克魯斯有暴力傾向,而且就算取得證據取消了克魯斯的監護權,她也無法收養那個孩子,她不符合該州收養人的條件。這件事要通過法律途徑解決的話很難,私下會比較簡單,In,那種惡棍用錢打發或許更容易。」

「是的。」應暉說,「但是我不喜歡花錢在惡棍身上,而且也許他會不知足,一再地敲詐,或者隨時反咬一口,這不是根本解決之道。」

「除非那位小姐立刻結婚,嫁個符合條件的丈夫,或許能增加勝算。」史密斯聳聳肩膀,開著玩笑,「In,你就完全符合條件。」

史密斯的玩笑讓應暉心中一動。

他發現自己竟然一點也不排斥這個主意。

應暉在給默笙的電話中轉述了律師的話。

「就算證明克魯斯的暴力傾向,取消他的監護權,你也無法收養小嘉。你的年齡、經濟條件、婚姻狀況都不符合本州法律規定的收養人的條件。小嘉會被送往福利院,你知道,對一個混血孩子來說,那絕對不是一個好地方。」

默笙六神無主:「我只是想幫朋友一下,為什麼這麼難……」

或許不難,應暉和克魯斯談過一次,他的確只想敲詐一筆錢而已,可應暉並沒有成全他的打算。應暉見過小嘉,那是一個黑髮黑眸有點呆傻的混血兒,據說痴傻是小時候被打所致。

「如果你真的決定背上這個包袱的話,我有個提議。」應暉輕描淡寫地說,「你可以找可信任的、符合收養條件的人假結婚,或許……我可以幫忙。」

電話那端的默笙根本就是傻住了,反應過來後就連忙說不行:「那怎麼可以……」

應暉也不強求。

接下來事情有了進展,克魯斯喝醉酒拿煙頭燙傷小嘉的照片被默笙的房東無意中拍到,但就如史密斯律師所說的那樣,克魯斯雖然被取消了監護權,但小嘉也被送往了福利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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