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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王子:合唱

所屬書籍: 獨唱團

  獨唱團-第一輯

  作者:老王子

  說來不怕你們笑話,在我還是個處男的時候,我就想,等我嘗過了女人的滋味,就死了去吧。有了這想法以後,很快,我就順理成章地嘗到了那種似是而非的味道。但之後,我有些失望的發現,原來這並不是我以為的,世界上最好玩的事。

  “出來了?”

  “嗯。”

  “你怎麼樣?”

  “什麼怎麼樣?”

  “什麼感覺?”

  “沒什麼感覺(好像也就是那麼回事)。”後半句我咽了回去沒有說出來。

  “那我趴下來了。累死了。腿酸。”

  那姑娘邊說,邊俯身來,把奶子蓋在我胸口上,停止了動作。這是,我突然明白,自己大概一時半會死不了了。我並不願意為此而死。百無聊賴之中,我惟有又拉她起來,一陣搖晃。邊搖晃,邊走神。我想,從今往後我只有繼續糊裡糊塗的生活了。我一定會死,但看來不是現在了。不說別的,至少要再多做幾次這個再死吧,雖然……雖然也就這麼回事。

  回想起來,人生中的第一個重要的關頭就是這樣過去的,我很沮喪,簡直比我哥哥還沮喪,並由此覺得有一點理解他,且不再覺得他討厭。

  我哥哥比我大六歲,他眉頭下垂,眼小個高,總是一副很沮喪的樣子,他沮喪的原因多數都是沒辦法把自己天生的捲髮變直。這可真夠可笑的。他經常拉著自己的額發,罵罵咧咧。而我們雖是兄弟,我的頭髮卻不知為何比他要直,完全看不出彎曲,我始終覺得頭髮彎曲沒有什麼不好,但他仍舊非常羨慕我,整天和我粘在一起。哥倆經常曠課在縣裡晃悠,打打撞球,燒燒荒坡,看看黃色錄影。當時街上剛開始賣摩絲,價格貴的嚇人。“據說一點點就可以把捲髮拉直!”他在錄像廳的大沙發上壓低聲音告訴我,激動極了。但買時不可能的。我們沒那個錢。而我和他一樣想知道摩絲到底是個什麼東西。因為在我看來,把他的頭髮弄直根本就是不可能。之前他試過無數種辦法:用老鼠夾子夾,用雞蛋清和草木灰抹,一天洗三次,留成長頭髮拉直了版面掛在脖子上……但沒有一次成功的,他反而因為花在鏡子前的時間太久而被家人斥為“喜好打扮”、“賈寶玉一個”、“失去調教而完蛋的悲劇典型”、以致多年以後,無論家族中的哪個男丁,只要他敢在自己的髮型上表現出一點點的個人追求,即會被長輩們歸咎為受了我哥哥的不良影響——所以我的家族至今都是一個所有人髮型都非常爛的家族,這讓我非常痛心,痛心而羞恥。那個看完錄像的下午,我和哥哥一起來到了百貨公司的摩絲架下面,來觀賞那些閃閃發亮的、不鏽鋼質地的小瓶子,趁營業員不注意的當口,一把抓住,反覆地在瓶子表面摩挲,讚歎,屏住呼吸,然後深深吐出。瓶體上的女人眼神挑逗,雙唇鮮艷欲滴,頭髮狂野地形成一道弧線,我覺得那道弧線美得像極光,也感覺到自己的人生似乎跟那些瓶子高貴、聖潔了起來。那個下午,我看到了我人生中以往不曾看到的高遠之處。我認為自己變成了一個不同尋常的人,掌握了一個不同尋常的大秘密:“在白羽城建設路紫金白活商廈的第六排畫家上,有一瓶偉大的摩絲,他們瓶體冰涼、觸手堅硬,外面裹著厚厚的塑料膜,可以使人類的捲髮變直。”

  但這個下午的結果是災難性的。因為我哥哥是一個比我勇敢得比我多,有出息得多的孩子,他開始為了一瓶摩絲去做他所有可以做的事情。他試圖撬開家裡的抽屜;在放學路上向低年級學生收“過路費”拿著100塊的假鈔去路邊攤買1毛錢的燒餅……跑去捲髮不提,我哥哥是個英俊少年,英俊而腦子不好使,所以他的這些行動全部宣告失敗了。他的英俊始終沒有辦法給他換來一瓶摩絲。事情鬧得很大,他被學校留校察看,也和自己的爸爸大打出手,然後他隻身一人離家出走,留下消息說自己要去海南,從此杳無音訊。剩下我這個不甚英俊的,沉默寡言的弟弟在家鄉吭哧吭哧地讀書。只有我知道,發生這些事的真實原因並不是哥哥“加入了黑社會”,他不過是想買瓶7塊5毛錢的摩絲。但誰又會相信呢?我像個洞察世事的老者一樣,在心底嘆了一口氣,然後和所有的大人們一起,假裝不記得家裡有過這麼一個人。

  “等哥哥得到了一瓶摩絲,大概就會死了去吧?”我心裡經常這樣想。看到身邊走過一個滿頭鋼絲、意氣風發的男人,我也會嘀咕:“擁有這麼多摩絲,他怎麼還不去死?是了,他想要的大概是別的東西。”我慢慢知道,人們想要的東西,大抵不過是錢和女人。為了錢和女人活著,到底不能算個體面的事情。所以慢慢地,那種“等我……,就去死了去吧”的想法,又再次回到了我的心裡。而我也開始明白,以後不論走到哪裡,這想法都將不再改變——幹嗎?在這世上佔到了便宜,不趕快去死,還想怎麼樣?每個人來到世上,最終都會變成騙子,既然每個騙子都是要死的,我認為由自己來決定這件事比較有自尊。我也在大型體育館裡聽過某些人的講座,也跟著人群一起揮舞手臂“:掌握自己的命運!”“扼住命運的喉嚨!”“我一定能成功!”但誰能控制自己的死亡呢?我,無可置疑,也肯定是個失敗者。我在將死的暗示里努力活著,一直到眼下這個年紀。我心裡的想法是:“等我也結次婚,生個孩子,就死了去吧!”

  這也算不上什麼混賬的想法。生活真沒有什麼可誇耀的。不如去死。不知不覺中,我已經達到必須獨立生活的年紀。由於賴在家裡實在丟人,我只好想大多數青年那樣,背靜離鄉來到了這個沿海城市討生活。這個城市裡的主要生物即使是人,也和我通常見過的不甚一樣。尤其是我相當感興趣的女人。且這裡的女人並不對我有特殊的興趣。我遺忘藉以安身立命,引人注目的東西,在她們看來似乎都無足輕重。所以此地雖是沿海,我卻時時生出“這裡是沙漠”的感覺。這裡的沙漠沒有響尾蛇,我沒有辦法捕蛇為生,也沒有仙人掌,我甚至不能做一個花匠。我可以辨認最好的羊肉,可以用嘴巴模仿蛙叫引來魚群,還會幫牛和狗剝皮,但這些本事在這裡都更像笑話。我應該坐著地鐵直接去馬戲團。而不應該理直氣壯地站在陽光下,對所有的新鮮事物都躍躍欲試。花了很大的力氣,我才找到了一份編輯簡訊的工作。面試的時候,我手舞足蹈,幾乎要給那個胖子老闆跪下,已讓他相信我非常熱愛他和他的公司以及,這份工作能給我的薪水。我給他將來三個鬼故事,唱了一段地方戲,點了五次煙,希望他可以愛我。他臉上的肉抖了十次之後,拍拍褲子站起來,大手一揮,當場決定錄用我。上班的第一天,我一怒之下寫了一百條黃色簡訊來報答他的知遇之恩,打造了我外出務工生涯的第一個奇蹟。這家簡訊公司的名字叫“激浪”,加上我只有四個編輯,一個出納,以及老闆本人。胖老闆租了一個三室一廳的民房給我們辦公,然後希望人們可以藉由我們寫出的簡訊油然而生一種“激動地拿著手機反覆上網衝浪”的感覺。有了工作之後,我借了個小房子,孤獨地住進了這個城市的西郊。並開始打起精神,日復一日地研究、試探這個我不了解的新世界。由於大家看起來都很高深,我盡量顯得聰明以防止受到輕視。最初,我試著和所有對我表現一丁點興趣的人交談,然後觀察他們的舉止,並儘力記憶、模仿,然後,我學會了包裹本地話在內的不下五種方言,卻幾乎忘了自己的鄉音。再接著,我成功地交到了幾個“朋友”,我和他們一起吃飯,面帶微笑,不多說話,只有他們對時下流行的電影、雜誌、小說等我有所涉獵的東西大加談論時,小心翼翼地提出一些我的觀點,我自以為有價值的“真實想法”。但當我發現每次我一開口都會導致氣氛變得很嚴重滯後,我就乖巧地退出這些聚會。

  即使不得不出場,不得不交談,也只是選擇一些新出的黃色簡訊來讓女同胞們驚聲尖叫,調節氣氛。而我的憂慮,我的歡樂,我的推心置腹,我的無話不說,讓我自己也覺得肉麻而羞恥,他們變成了一群支離破碎的泥塑小人兒,被我關進深深的地牢,並在門上貼上了“不宜接近”、“小心!他咬人!”之類的標籤。每當看著周圍的人們充滿自信地彼此交談,野心勃勃,生活越來越有希望,彷佛永遠活在陽光之下,我就五雷轟頂,心內如焚。我不斷地生病,吃中藥,寫更低俗的短消息,來抒發自己那些不敢示人的情緒。說實在的,我越來越覺得,只有遠離人群才能讓我獲得安全、安寧。才能讓我看見心裡的神明——以躲開他的追蹤。我舅舅曾告訴我,即使我離棄了神,神也不會離棄我。這讓我非常恐懼,以至於常常在走路時頻頻回望。我無疑是一個離棄了神靈的人。如果神靈真的找到了我,我會用所有的錢給他買張車票,讓他走得越遠越好。

  我已和包括哥哥在內的所有親戚們疏遠了聯繫。我早已過上天天洗澡的生活,不再能屬於家鄉,而我也學不會在肉里加糖,更無法屬於此地。這讓我消瘦,沮喪,像蜥蜴般容易激動。沒有朋友的我,經常躺在床上默默流淚,幻想自己是各種溫柔的事物,幻想自己在他們之中,不被歧視,安全,可以輕而易舉地將人生矇混過關。眼淚流干,幻想破滅之後,我只有拎著一副摺疊板凳,光顧門外的一家酒館,穿著儘可能隨便,把自己打扮得儘可能像個真正的漢子,伸著脖子儘可能大聲說話,叫一份紅燒肚襠,一份酒香草頭,一壺黃酒,遲到天色昏暗。喝醉了之後,我會給我做菜的師傅強行拉話。大師傅原籍山東,菩薩心腸,在確認了我的人生和他一樣悲慘之後,還會把我送回自己的家,甚至表露過要把女兒嫁給我的想法。我拎著的摺疊板凳是我從家鄉帶來的,它出自我的某位先祖之手,多年前,我揍哭了所有的表弟才搶到了這副板凳。我坐在這副板凳上會想起我的哥哥。我就想,我哥哥真是個傳奇人物啊!當然,傳奇人物他媽的都不會有什麼好下場。他到了海南三年之後開始錯字連篇地給家裡寫信,或者打回來一些斷斷續續的要錢用的電話。從那時起,他與家族之間的聯繫開始了緩慢的恢復。他開始理解家長們,家長們也開始接受他。這種彼此接受的原因,大概和我現在的感覺一樣——我們都在變得越來越像我們那些失敗的長輩,而長輩們也開始明白我們不可能像他們幻想的那樣出色,除非我們不是他們親生的。據說起先我哥哥在海南給一個日本人開車,開的是“林肯”(他在電話里相當得意)。再後來,那個日本人破產,欠了他一大筆工資沒有發,隻身逃回了日本。接著他只好去開計程車,開了一年多,覺得實在吃不了了這個苦,就去了一家專供外國人娛樂的賭場做發牌手。再之後的消息就開始模糊,語焉不詳。最終,1998年,他終於從海南回了老家,見面跟我說的第一句話是,“你知不知道整個海南遊幾輛勞斯萊斯,幾輛凱迪拉克?”他已經變成了一個鬍子拉碴的老男人,身後帶著一個矮小的南方女人,一個孩子,以及一大堆發出餿味的椰子。他身穿滿是碎花大汗衫,喜歡去正派人都不去的露天茶座喝啤酒。鄰里四座大驚小怪,呼之為“聖人蛋”。想到這裡我哈哈大笑,一遍假裝跟哥哥對話,一遍把自己喝的爛醉,我是酒鬼中比較安靜的一種,每次喝醉,我都覺得那些芳香的酒味會在我身體發酵,變成山茶、茉莉一類的事物。而我清醒過來的時候,我又覺得自己根本沒有自己幻想的那麼美好,只不過是個悲傷的胖子罷了。雖然喝醉了,但我拎起板凳回家的時候還是非常小心,盡量沿著一條直線移動。那些喝醉了酒在城市路燈下大呼小叫、滿載而歸的人一定不是我這樣子的。儘管羨慕他們,我仍然覺得自己缺乏經驗——要變成那樣,我還有很長的路要走。這個城市對我而言,是個非常難對付的東西。也只有醉酒,能讓我鼓起一點點勇氣。三步之遙,路沿著石外的公路上方,就是呼嘯而過的我不能應付的輕軌,而十步之遙,路對面,即使成群的拿著兵器的老人們。這是當地最常見的災難性的場景。我無法接受輕軌,也不知道如何讓看待這些樂觀的老人。他們往往天不明起床,天蒙蒙亮的時候就興緻勃勃的衝進隔壁大學操場上練劍,決鬥,吼吼哈哈,像在拍武俠片。給他們知道世界上有我這種避避就就的年輕人,一定會殺了我祭旗。有些怪異的老頭子還喜歡把帽子別在腰裡,一看到人,就轉身,突然翻開冒頂,路出裡面笑嘻嘻的頭顱,嚇得人心底發涼。每當遇到這樣的時候,我就只有快速逃離。那時,我常常穿著荷蘭足球隊的隊服,像一個跳動的橘子,更像夜裡的一顆火星。毫無疑問,我是夜幕下最明顯的闖入者,我覺得自己傻透了,也怕的要死。我得再這麼倉皇地逃上10分鐘,才能到達我住的地方。這地方雖然遠離雲貴和歐洲,卻是典型的卡斯特地形,整個小區長滿了鐘乳石,冷冰冰,黑乎乎。望著它,我往往瞬間醉意全消。我總覺得這裡除了我並無別的生靈。更沒有適合結婚的漂亮姑娘。沒有姑娘就沒法結婚生子,沒辦法結婚生子就得繼續噁心地活著,一想到這一殘酷的事實,我就心如刀絞。

  但我說過哥哥是個傳奇的人物。他雖然下場不好,雖然也得到了摩絲,卻沒有像我想的那樣去自我了斷。我媽媽的口頭禪是:“血緣是個非常厲害的東西。”彷佛是為了驗證這句話,我哥哥莫名其妙地出現在了我的面前。這是他第二次試圖進入我的生活。難道是神靈看到我的背叛和痛苦,派他——一個迷途知返的典型來救我於水火?那是個晚上,白天我在公司只編出了10條生日祝福簡訊,正擔心自己會不會被裁員,晚上他就敲我的門。我早已把他當成了生活中的“歷史人物”,根本不知道怎麼表達自己對此的驚訝,只要冷漠處之。他只有一個人,也一定坐了很遠的車,卻一點風塵僕僕的味道都沒有,滿頭直發,帶著黑框眼鏡,穿著一身嶄新的休閑裝,脖子里還有時髦的純白色圍巾。我幾乎要不認識他。他坐在我的床上,二話不說就和我聊起周星馳的電影,彷佛他離家出走八年、和我疏於交談的十年之後又突然來找我的原因,只是為了和我聊聊周星馳的。我只好告訴他,我在一家簡訊公司做編輯,我的工作就是寫祝福簡訊,色情簡訊,政治笑話,有時還要寫一些招聘男女公關的啟事,而我做這麼多事情我的工錢還是幾乎只夠付房租,而我在寫色情簡訊的時候,我覺得我曾經受過周星馳電影的啟發——“不知道我這麼說你是否能明白?”他果然聽得幾乎要睡著,他說你是讀過書的,有文化的人,和我不一樣,你的工作我“聽雞巴不懂。”我試圖向他解釋,瞥到他用著一部很不錯的諾基亞,就試圖接過來演示,沒想到他警惕地拒絕了,然後自說自話著從包里掏出了一部《逃學威龍之龍過雞年》請我看。那片子我十年前就和他一起看過了。十年了,我看著他的直發,想,這個世界發明離子燙也有十年了吧?現在,他的頭髮比我還要直了。可我只是覺得他圖。“這人真土啊,”我心想,然後恍然大戶要問點別的“你來幹嗎啊?嫂子呢?”“離婚了。”他笑笑,很不自然。“自己跟別人跑了,被我接上撞見,房子孩子都歸她,然後我自己一個人出來了,來這裡找點事做。”我很不熟練地給他泡了一杯茶,然後意識到他根本不會喝。我的窗玻璃前幾天被院子里踢足球的孩子們弄破了,碎玻璃的光直接映在他臉上,像清明的水流。後來,他說了句“沒意思”,就掏出手機發消息,接著開始撥電話,我沒再理他,自己拎著水管接在龍頭上,打算沖個澡。我住的這個小房子,更像本卡斯特小區的某個小山頂洞之類的地方,若不是一些損壞的牆面都有紅磚露出,我真會以為這裡是岩石結構。洗完澡,我從廁所出來。突然一個人就被我哥哥開門放了進來。竟是個活生生的姑娘,我立馬抓了件衣服捂在身上,那姑娘卻毫不在意,被我哥哥拉著,兩個人徑直就坐在了我的床上。那姑娘沒有要和我說話的樣子。我注意到她的頭髮很直,和我哥哥的一樣直,皮膚很白,年紀也不大,說一口帶口音的普通話,也不知道是哪裡人。意識到時我哥哥的女人之後,我不太敢看她,他們的對話都是在說一些我根本沒有看過的電視劇和遊戲,我也沒有辦法加入,略施招待了之後,我搬出一大堆自己的書和雜誌給他們看,讓他們自己玩,然後自己坐在電腦前上網,因為我只有這麼一個房間,根本就沒有辦法離開。但不一會兒,背後的床上傳來了一些曖昧的聲音,我一扭頭,發現他們竟已關掉檯燈滾在了床上。床上一團亂,我看不清他們的臉,接著,就傳來了喘息的聲音。我驚呆了。我的心比我的床還亂,意識到什麼也不能做之後,只好在QQ上和朋友說這個晚上實在太荒謬,我說,因為我找到了失散多年的哥哥。並且——我沒有說的是——並且他居然能在人生地不熟的狀況下馬上勾引了一個姑娘來和他搞,並且還是在我的床上!說完這些,我回過頭,看到自己的那些可憐的書和雜誌被他們弄的一塌糊塗,有的壓在身下,有的踢到了床尾,有的飛到了地上,簡直眼冒金星。

  神奇的哥哥心滿意足之後,對著沮喪的弟弟宣布自己並不會常住下來。只是先住幾天,找到新的房子後馬上就搬出去:“我也看了,你這裡住不了我們倆。”他說的“我們”,便是他和這個神氣的小姑娘了,我哥哥叫她“小豬”,我懷疑大概是“小朱”,到叫朱什麼,我就不得而知了。他們搞完之後,徑直睡在了床上,我只好自己打了一宿的地鋪。第二天上班,我累得半死,毫無靈感,作為一個有些簡訊編輯的我,竟然一條像樣的消息都沒寫出來。這麼過了苦不堪言的一周後,我哥哥,這個我不知道他究竟是有多有錢的哥哥,竟然再次出人意表地租下了本小區一間帶小門面的房子,做起了我們祖宗三代都沒有做過的買賣——賣活殺爆魚。這期間,沒有任何家鄉的人給我電話詢問我什麼。我想過這人可能不是我哥哥而是狐仙,但又不好確定,只好天天到他店裡去吃免費的爆魚。香噴噴的嫩魚進了嘴,感覺無比真實,銷魂,我也就不在意這個哥哥是不是妖怪了。哥哥發現我酗酒的問題,但他沒有像長輩那樣來直接制止我,而是不斷地勸我:“少喝酒,多吃魚。”因為“魚有營養”。我心底暗笑著,魚沒少吃,酒也沒少喝。遲到自己有些內疚的層次之後,我偶爾會幫他算賬收錢,他在旁邊看了,會說:“你們讀過書的腦子是不一樣。”有時他也會用一些時髦的概念,說:“你們80後,腦子是不一樣。”我聽看五味雜陳,屁都放不出一個。小朱一周大概會來找我哥哥三、四次,她是個神秘的人,我猜不出她是幹什麼的。有時我覺得她自己可能是在菜場買菜,有時又覺得可能是髮廊洗頭妹,但問她在哪裡上班,她總是說“廠里”。至於什麼廠,她沒說,我也沒多問。相處久了以後,我媽媽的話再次發揮了威力,所謂“血緣是個非常厲害的東西。”我開始逐漸覺得自己和哥哥的共同點越來越多,倆人的默契也漸漸多了起來。他和我一起喝酒,吃夫妻肺片、豬頭肉和爆魚,我喝醉了以後像個神經病一樣對著月亮背唐詩,他也不嘲笑我,眼睛裡分明閃爍著讚許的光。世界上即使沒有一個人欣賞我,我也還有一個哥哥。我心想。

  “我的手機簡訊編的非常好!”

  “嗯!我早就知道。”

  “你看看這條,這條,都是我寫的!”

  “一看就知道是我弟寫的,別的人寫不出來的。”

  “為什麼?哪裡看出來的?”

  “啊,我就是能看出來!”

  一條條的簡訊念過去,我覺得我們漸漸變成了藍色。夜已經很深了,我們越來越輕,像兩個英俊的阿拉伯王子,坐在飛毯上。我們不會永生,寫完了下一條短消息,我們就一起去死,哥哥倒在我腿上,不知道是醉的,還是困的。他的頭很重,如果當初讀書,一定比我強。正睡著,他突然再夢裡告訴我:“如果我打呼入,就把我的頭左右搖一搖。”接著又沉沉睡去。不一會兒,真的就打起呼嚕來。我樂得心花怒放,等他一打,就將他的頭左右搖動,然後他回復安靜。然後他再打,我再搖,如是者三,我困意全無,樂此不疲,直到天亮,我發現我和他一起睡在他爆魚鋪背後的床上,小朱只穿了內衣,赫然睡在我和他之間。我醒來的時候,他們二人都還在睡覺。我悄悄起床,躡手躡腳地走出了他家。爆魚鋪要到下午才開門,一個大盆子放在鋪子中間,裡面的青魚正默默遊動,房間里瀰漫著一股清新的腥味,讓我心情爽快,出了門就大聲哼起了歌來。

  晚上下班的時候,接到哥哥一個電話,說是約我去KTV唱歌。我答應下來,心中又起忐忑。早先KTV這種東西剛剛興起的時候,家裡的大人們倒是也熱衷過一段時間,曾經帶了我一起加入到他們之中。如今回想,總是一夥臉色暗淡,衣著鮮艷,髮型奇怪的男男女女,各懷鬼胎地來到一間燈火灰暗的包廂。大家按照家長的指示著裝,都是自己最得意的梳妝,無奈這裡根本不是展示的地方。時間么,只是短短的一小時,大家都是又想唱,又不肯掠了長輩的興頭,因此只能默默地坐著聽了一個小時的“樣板戲”,亦或是“駿馬賓士保邊疆。”如果有哪個姐姐忍不住,唱了一首算是很保守的,早已過時的王菲之類的,也會被長輩們皺起眉頭點評為:“歌不成歌,調不成調”、“嘔呀嘲析難為聽”、“你們唱的東西我們都欣賞不了”、“歌詞根本就是胡寫的嘛”,活著是“你的嗓子根本就是沒有韻的”。“你老是慢了半拍”,然後只好飽受打擊地坐在角落,覺得自己一生都沒有希望了。那樣的場景,簡直是想起來就讓人覺得毛骨悚然。而他們欣賞的,大多是一些從小就練聲,20歲剛出頭就能順流地操起名族唱法的小青年,這樣的人,我無法成為,即使我死後變鬼也不願意上他們的身。從小就離家的哥哥,估計是沒有受過這種折磨的,不知道“去KTV唱歌”,簡直就是本家族年輕人的禁語,居然就活生生地提出了這種邀請,姐姐上次來,不過是一起去逛了街,妹妹上次來,我根本就沒有去見他,弟弟也不過只是得到了一起吃飯的待遇。這個邀請,讓我在辦公室里呆坐了10分鐘,到廁所洗了三次手以後才稍微平復了下來。到了約定的KTV,我發現那不是一個我以為的地方。如果我沒有看錯的話,這裡應該是可以“叫小姐”的K歌房,而不是我和同事們曾去過的好樂迪一類的地方。哥哥應該是誤入的吧?我心想。我進門坐下的時候,哥哥和小朱顯然已經到了一會了。小朱正在唱一首粵語歌,發音異常的標準,讓我小有震撼。也許她是廣東人?我心裡想著,她已經唱完了。接著是我哥哥的歌:《把根留住》,幾乎是十年前橫掃海南的流行音樂代表作。他第一段唱完的時候,我的心情就整個high起來了,十年了,十年里發生過什麼事情,我覺得我一瞬間全都明白了,我拚命地拍手,朝著他舉杯,一口沒喝完就已有了醉的感覺,他似乎接收到了我的情緒,第二段唱得愈發蕩氣迴腸。十年前,我上初中,是個窩在縣城圖書館裡看《高老頭》,一周要去一次醫院的怪孩子;十年前,他在海南,拉直了頭髮開出租,吃椰子和椰子糖,他在星期的KTV里長《把根留住》。我想起他寄回來的一張照片,他的頭髮不但是直的,而且是金黃的,他站在金黃金黃的海灘上,背後是金黃金黃的海面,臉上是燦爛的笑容,遠處是金黃金黃的太陽。他黃得像一隻海蟹,黃得連本體的英俊都顯得醜陋了,但一想到他簡直是一個自由的人,我就自慚形穢。輪到我了,我默默地點了一首張學友的《一路上有你》,剛唱了兩句,他就抓起話筒跟著合唱了起來,以往唱歌,我最討厭人家跟著一起唱,但這一次,我分明感覺到了一種水乳交融的親切,非但如此,他唱得比我有力,比我要好,甚至連我那平庸的聲音,也跟著他一起出彩了。小朱站在他背後吊住了他的脖子,接著,又從背後繞過去給他點煙。但煙霧也沒有讓他十足的中氣有絲毫的鬆懈。我覺得自己迷醉在了他的嗓音的沼澤之中,激動不已,以致有些哽咽。

  “其實我唱得最好的就是張學友。”他得意極了,但這得意一點也不讓人討厭。

  “我也喜歡張學友,但我唱不了你那麼好。”

  “你嗓子還行,咱家人嗓子都不錯的。”

  “你跟你弟弟合唱個鄭中基和張學友的《左右為難》吧!”小朱跳躍著在邊上點歌。

  音樂響起來的時候,媽媽桑再次走進來打招呼,我想轟她出去,我哥哥倒是圓滑地示意她坐下,滿面堆笑,甚至擁抱了她。她巨大的假乳房頂住我哥哥的胸口,像一對核彈頭,我看了看小朱,她毫無反應。兄弟二人的合唱依舊是完美無缺,連媽媽桑都鼓起了掌,也難怪,專程到這種KTV里唱歌的人實在是少見吧?在確定了我們不再點酒,也不需要小姐來陪之後她離開了,臨走前留下一個燦爛德媲美海浪的笑臉和一句有力的:“好好唱!”

  之後唱了多少歌我是不記得了,唯一記得的是我和哥哥都喝醉了。我雖然腳步有點不聽使喚,但已是還是清醒的,小朱扶我去洗手間的時候,一對乳房緊緊地貼在我胳膊上,我的下面肆無忌憚而不聽使喚地勃起了,把醉酒和慾望以同樣的強度向世界表達著。此刻這個世界很安全,對我而言它大概只有醉倒在包房沙發上的哥哥和在我身後的小朱。我在腦子裡背誦了一遍《將進酒》,又背誦了一遍《夢遊天姥吟留別》,就此不省人事。

  第二天醒來的時候,我覺得整個世界都是白色的。白的的床單,白色的蚊帳,白色的被子和枕頭。我看了看周圍,確定是在我哥哥家,接著門外傳來了炸爆魚的聲音,我不禁覺得自己似乎是回到了家鄉。過了一會兒,爆魚的味道越來越近,原來是小朱端著一盆新炸好的魚來到了我的面前,我頓時覺得餓壞了。小朱咯咯地笑著,說:“昨天你們兩兄弟也太開心了,看喝成這個樣子。”我說:“我哥沒事吧?”小朱說:“沒事,外面生意好得很,他有的忙活了。”邊說,小朱邊把自己手裡剃好刺的一些魚遞到我手裡來,我順著那些魚拉了一把小朱的手,她就一下子倒到我懷裡來了。熱乎乎的爆魚和小朱一起貼上了我光溜溜的年輕的身體,我幸福得眼淚幾乎都要落下來。如果小朱能夠為我生一個孩子,我就願意去死!小時候,我特別愛吃牛血凍,當時是一個只有三顆牙齒的老頭在學校門口賣,一天中午,我用大人給我買菜的錢買了一大塊牛血,那塊熱乎乎的牛血貼在嘴上,讓我幸福到了此刻。而此刻之後,這種感覺,將被小朱的雙唇取代。哥哥在外面炸著爆魚,噼噼啪啪的聲音傳到了房間里,我把小朱緊緊地按在身下,用力抽動著,她只是不斷地抽氣,渾身顫抖,發不出聲音。我以為她要暈過去了,就停下來,由於有些不知所措,所以急中生智,給她講了個黃色笑話。小朱回過神來,大笑著,狠狠地掐了我一把屁股,說:“哥倆一對神經病!”我問:“我哥哥會怎麼樣?”小朱說:“他會背唐詩!”然後滿臉緋紅。我大吃一驚,看看自己,看看窗戶紙上的哥哥的身影,漸漸地有些迷惘了。我分明看到青色紋身正從我的腰際長上來,我撐在床單上的手指也變得粗糙,拇指和無名指上的老繭透著一股新鮮的、撲克牌的味道,我忙去摸自己的頭髮,居然是絲毫沒有彎曲的直發,而且赫然是中分,我的腳底傳來一陣奇癢,那是多年海邊生活才能泡出的腳氣,小朱也開始搖晃著我說:“老公,不要停啊……”我突然覺得自己原來是一個無比樂觀的人,我心裡包藏的對生活的熱愛,對人世幸福的渴望和逃脫懲罰之後的快樂,都壓抑不住地迸發了出來。生活在這個世界上,最安全的辦法,不就是變成哥哥嗎?我覺得開心極了,抹掉手背上的油漬,擦了擦被油熏得有些酸痛的眼睛,看看自己腰間的肥膘,身下表情迷離的女人,狠狠地衝刺了起來。我使出全部力氣,用已經變得十分渾厚迷人的哥哥嗓子對她喊道:親愛的,我深深地愛著你!從今以後,我不再是一個動輒去死的人了,我要賺大錢,養全家,我要每天晚上和自己的女人搞,跟她生兩個孩子,不論她是在KTV上班,還是在菜場買菜!我要賺滿三十萬,去海南翻本,我要重新開始。劉中原上周來電話,說約好了明天和他一起,先去海南,再一起參加個培訓,他都聯繫好了,培訓完了就可以去非洲,去做外服,去賺外國人的錢,不過你不要擔心,我會帶著你和孩子們一起去。有老人,有後輩,即使不體面我也要堅持活著。我還會站在即將離港的船頭,浮於這與十年前一半金黃的海面,身後站立著你們——我的老婆和孩子,權當此地即是天涯海角,悲傷沼澤,不再回首往昔,流連不已,此地以後,將是另一個人生,另一個世界。我還將勸說我那憂鬱而木訥的弟弟與我同行,告訴他:“別再編手機簡訊,也不要再相信沙漠里的女人,和我出海吧,到金色的海浪的深處去,等你和我一起到非洲走上一回,再死了去也不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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