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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朝輝:摩托日記

所屬書籍: 獨唱團

  獨唱團-第一輯

  作者:梁朝輝

  最近幾年,我也玩起來複古風潮,重新喜歡上小時候曾經喜歡的摩托車。

  小時候我的愛好比較簡單,熱愛一切關於速度的東西,騎過摩托車也騎過家裡養的一切能騎的寵物,包括狗。我9歲才上學,此前一直遊盪,沒上過幼兒園,以後也沒怎麼勤奮過,初中時最喜歡睡覺,當然還有摩托車,最痛恨什麼“被窩是青春的墳墓”、“少壯不努力,老大徒傷悲”之類的警句,我慶幸我他媽的少壯時期的毫不起眼的寶貴的快樂時光不是為將來的成功而苦苦奮鬥耗光的,我始終在享受生命而不是在使用,哪怕是小生命,直到現在我對小時候沒有享受過的優質睡眠還耿耿於懷。

  小時候我親眼見過的好車是本田VT250,設計風格屬於哪時候最前衛的流線型,40馬力的雙缸水冷四衝程發動機,走起來咚咚咚的,很酷,每次遇到它時恰恰都是我騎著自行車的時候,我的直接反應時擰右車把,狂蹬,自然是追不上的。後來接到上逐漸多了一些兩衝程的踏板車,跑起來咩咩咩的,不酷,香港人管它叫綿羊。

  我心目中的摩托車不是綿羊,不僅因為綿羊不苦,而且因為它跑步快。“酷”不是產品固有的東西,而是存在於人們對它的態度之中,小時候我要的酷不是單缸雙缸或四缸,而是人群對摩托車的看法,既要最流線的設計和最快的速度,也要被同伴羨慕的同時讓父母覺得不可思議。

  由於摩托車代表著危險也速度,所以被父母列為頭號禁品,加上周圍時有事故發生,我沒有任何叛逆之力。摩托車危險嗎?最近看了一則報道,美國社保部門統計:2008年美國境內的摩托車車禍死亡人數是 3237人,低於其他地面交通工具,而這一年,美國境內被驢踢死的人數超過2000。

  我記憶中的摩托車不快,那是鄰居家有台 50CC的小摩托車,每天中午都停在樓下。這台車沒有設計電源鑰匙,踹兩腳就能啟動引擎,這種功能用現在的說法是“無鑰匙啟動”,它似乎是為我設計的,因為我常常能在鄰居午睡之時,不用鑰匙就能騎著跑不快的小摩托飛奔十幾公里,永遠一個人,做賊般走向孤獨,然後再主人睡醒之前安全返回。那一年,我12歲。

  我的青春期則是伴隨這港產片的成熟期度過的,當年有兩部摩托車電影,算是小叛逆們的集體烙印,一部是陳木勝導演的《天若有情》,另一部是杜琪峰導演的《阿郎的故事》。

  這是兩部近似於“青春殘酷物語”的電影,以一種最接近成長的本質的真實形式,充滿了暴力、熱淚、過錯、遺憾、希望和絕望的姿態,因為青春期成長本身的不完美,香港社會的種種尖銳的矛盾隱忍在謙恭的社會表情之下,給香港的青少年創造了太多隱形的墮落氛圍與條件,而這些,最重要的道具就是摩托車。

  《天若有情》中的劉德華正當年,有著不用修飾的青春,他綁架了富家女吳倩蓮,接下來很套路般的產生了一段生死戀情,這段跨越生死、門第及俗規的愛情,浸潤在婚紗、狂風、鮮血和兩衝程摩托車尖銳的排氣聲浪中。

  劉德華騎的是SUZUKI RG500,這是一部車重僅154公斤的戰車,95馬力,每缸一個單獨的排氣管,有著兩衝程車的狠,四根細小的排氣管分別排列在車的右側和座位下方,打著火後不同的節奏和音色兩唱兩和,具備著“獨唱團”的風格,日本人把這部車做的很變態,加速度令人恐怖,如果你現在收著這麼一台車,只要機器還能動,起步幾乎可以殺掉任何1000CC的四衝程車。

  RG500是鈴木在1987年生產的高性能兩衝程四缸車,限量532台,看來劇組還是有高人的,想不通的是在SUZUKI車身上居然貼著大大的NINJA字樣,這是RG500的競爭對手——川奇忍著的標識,川崎應該不會用這種方式贊助吧。

  《阿郎的故事》也是一部摩托車電影,可惜摩托車的原始性能被電影很吸引人的故事情節消滅掉了,當血流滿面的周潤發騎著1988年款SUZUKI GSX R750,衝過終點之後搖搖晃晃摔倒在地,當張艾嘉從一臉的喜悅瞬間轉為滿臉淚水,當羅大佑的《你的樣子》在賽車爆炸的火光中悄然而至的時候,導演已賺足了觀眾的眼淚,包括小混混們。周潤發最後留給人們的,是他滿腔如火的熱情和世上最真摯簡單的笑容。

  兩部電影中的摩托車都是題本鈴木的跑車系列,型號在當時都是算作高性能的,可見當年鈴木的香港代理商做得很成功,要知道本田和川崎當時的跑車製造水準遠高於鈴木。

  電影中的摩托車是我喜歡的類型,尤其兩衝程的暴力,快速而簡單,它包含了暴力、變革、逃脫舊制、反應狂躁和敏銳自覺的對抗心理,而這也正是酷姿態的吸引人之處,它充滿機智和機動性,如同此刻的特質。

  這種暗示確定了我對稿性能摩托車口味的確立,如今的車廠每一代新款都在公升級水準上玩暴力遊戲,一公升的車已有200馬力的輸出,相信人類對科技的壓榨永無止境。被失敗阻止的暴力是一種軟弱的暴力,它暴露了暴力的有限;被成功阻止的暴力是一種淺薄的暴力,它暴露了目標的有限。

  最近幾年,我陸續買了幾部車,其中有杜卡迪和寶馬,也有幾台日本車,但沒有哈雷,不是不喜歡,而是等我老些了,開不動歐洲車日本車了,再買哈雷去曬太陽。

  沒買哈雷還有一個原因,就是我不喜歡成群結隊,我認為摩托車應該是帶人走向孤獨的,要不怎麼一部摩托車最多兩個座椅呢,這種孤獨和多功能汽車的“分享”恰恰相反,我相信騎車時一種非常私人的體驗,是包藏在速度、技巧和理智裡面的細碎時光。

  而哈雷的某些族群最大的樂趣在於幫派,我把這些樂此不彼的哈雷愛好者簡稱為哈哈族,就像我一直不喜歡太熱鬧的生活一樣,我認為拉幫結派騎車始終有兩個危險,一個是車隊之間為了不掉隊而趕路的危險,另一個就是自由足見被熱鬧所佔有,最後只剩下熱鬧,沒有了自由!

  至於哈雷這個品牌,說不上喜歡和不喜歡,喜歡他們倡導的“自由精神”不喜歡他們老舊原始的技術,喜歡1950年左右的純天然哈雷群,不喜歡1983年的 H.O.G,喜歡個性鮮明的哈雷客,不喜歡現在的哈哈族,哈哈族成群結隊卻倡導自由精神,哈哈族把自己當做文化,哈哈族從來不帶別的車系玩,哈哈族將的最經典的哈雷文化是:“先生,我們騎的不是摩托,是哈雷戴維森。”

  判定摩托車的標準其實很簡單,擁有自己的標準且誰也不比誰高尚多少,推崇一切與完美和個性有關的東西,他們既可能歡迎美式V型雙缸車,暴躁的義大利車和嚴謹的德國車,也可能討厭古道的德國車,粗糙的義大利車和複雜的日本車,而不管它們是不是真的高性能或者有趣!

  我現在喜歡的車,是純粹的性能車,一步骨子裡柔弱的車,往往只要騎行幾十公里就可以知道它的淺薄,而一步暴躁的車,往往騎到報廢也無法體會它的深刻,所以,我和這部1098S出發了,找到了一條直路,對於我和他來講,最重要的東西是這條路的本身—–找到屬於自己的道路是何等的難得?所以,正因為這條路,我今天有機會跑到這台車的限速290公里/小時,且繼續跑,爆表。一個人。這就是我,我連切.格瓦拉的影子都不是,這台車不適合在這條路上旅行,我只喜歡在自己的路上義無返顧的狂奔,不浪漫不革命,孤單就象一個孤兒。

  其實人類永遠孤單不起來,就好象,某天,人們突然發現自己是大地上的孤兒,就為自己生了一個父親,他的名字叫上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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