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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章 当时,我们正年轻:重回苏巴什

所属书籍: 不负如来不负卿

我一夜没睡安稳,脑子里一团浆糊,该想的不该想的通通飞窜出来。想到罗什就在离我那么近的地方,心就不由自主地打颤。想到罗什看我的清冷眼光,就心绪难安。天蒙蒙亮时我终于烦躁地起床,在房间里乱转了几圈,还是忍不住拉开门冲到他房门口。

他该起来了吧?现在都快四点半了。五点他就要做早课。他会去哪里做早课?应该是王新寺吧,雀离大寺毕竟太远了。他看见我会怎么想?我这样花痴地一大清早跑他门口,我还从来没起得那么早过。

我在他房门前绕圈,心提到了嗓子眼,手也无意识地发抖,赶紧摔摔手,天哪,我在紧张什么啊?

“吱呀”一声,房门打开了。我被激得身子一弓,向后弹跳,脑袋撞上了廊柱,顿时疼得咧开嘴。

“小姐!这么早就起身啦?”

我忘了叫疼,傻傻地看着从他房间里走出来的人。是府里负责打扫的佣人,拿着一个垃圾筒。他呢?我赶紧踮脚往屋里看。

“大公子早就走啦,说要回雀离大寺。”

这这么早?为什么都不跟我打声招呼再走?我一失落,脑袋后面更疼了。

“等一下!”瞥见那个垃圾筒里有一角衣物,我心一动,赶紧叫住那个佣人。

垃圾筒里,有一件上好的月白色丝绸男衫,一条同色系的腰带,还有……一个狮子面具和一顶略带褐色的假发。顿时,我石化了……

“大公子叫扔掉。唉,这不可惜了么,那么好的衣料……”佣人絮絮叨叨的话刺得我心疼……

弗沙提婆打开房门时看见我正坐在他门口的走廊上。他先是惊讶,看了看天,再看了看我,然后一抹明朗的笑浮上整张脸。“艾晴,你干吗不进屋呢?我的房间你随时都可以……”

“弗沙提婆,我今天要去雀离大寺。”我赶紧打断他,免得这大萝卜又说出带彩的话来。

“好啊,知道你喜欢画一些无聊的东西,你想去我就陪你去。不过……”他搔搔头,有些为难的样子,“再等十天好不好?从今天开始轮我在宫里当值,要十天后才轮休。”

“不用了啦。你忙你的,我自己去叫辆马车就可以了。”

“艾晴,别那么固执,听话啊。不过就等十天而已……”

“弗沙提婆!”我打断他,神情坚定,“你不需要陪我,我不是个处处要人保护的弱女子。我有我自己的主意,而且,过几天我就回来了。”

最后,我答应他一定会在十日之内回来。他说等他轮休了,带我去天山大峡谷玩。这个大峡谷,我在库车考察时曾经听说过,距离库车县城大约70公里,是天山支脉克孜利亚山中的一条峡谷。景色壮丽,到处是红褐色岩石,形状非常奇特,据说堪比美国的科罗拉多大峡谷,只是规模没有那么大而已。1999年一个维吾尔老农采药时在绝壁之上无意中发现了一个盛唐时期开凿的石窟,命名为阿艾石窟。这个石窟虽然很小,深不足5米,但因为窟内三面皆有残存的壁画,而壁画上竟然罕有地出现了汉字,与古西域地区其他数百座石窟不同,显示了盛唐时汉文化对龟兹的影响,所以学术意义很大。不过我那时根本没时间去,但是现在,唉,我穿越不是为了游山玩水来的。对我而言,石窟壁画的吸引力比山水更大,现在这个石窟既然还没开凿出来,我的兴趣就没那么浓。不过看弗沙提婆一直拉着我不肯放,只好含含糊糊地答应了再说。

终于上路了,本来他要用家里的马车送我,我怕被他家佣人发现我其实住在罗什的别院里,坚决自己付钱雇车。他拗不过,就放弃了。这家伙今天特别罗嗦,帮我找了车,叮嘱这叮嘱那的,当我第一次出门呐?所以,耳根清净了以后,我让车夫尽量快跑。我的心,早已不在这王城,飞去了四十里外那个安宁的小院了。

苏幕遮结束,我就应该按计划上路。可是,我总觉得如果就这么走了的话,我会后悔一辈子。我想见他,哪怕什么也不说,就看一眼也好。

回到小院觉得无比亲切,摩波旬看见我时也挺开心的。絮絮叨叨地告诉我:“这几天小姐不在,大公子可是每天都来看书,坐到夜深才回寺里去呢。”

我心中滑过一丝甜,跟摩波旬吱唔了半天,希望他帮我去雀离大寺跟罗什说一声我回来了。然后我就心神不宁地一直等摩波旬从寺里回来。忍不住向摩波旬打探一切细节,可是,他说罗什只嗯了一声,就忙着去讲经了。还真是……这算什么回答?那今晚,他到底会来吗?

这个疑虑一直折磨着我,直到院门被打开的那一刻。

我冲到院子里,看见那袭永远一尘不染的褐红僧衣,那双深不见底的眼睛,那绝世孤高的身影,我的心跳声,是不是整个世界的人都能听到?

他抬眼看向我,面色平和,嘴角有一丝若有若无的浅笑。突然,浅笑隐去,他脸上现出慌乱的神情,疾步朝我走来,在我还没反应过来之前,扶住我的头,另一只手轻托起我的下巴,我便毫无准备地仰面朝上。他近在咫尺的浅灰眼睛里,映出一个小小的惊诧的我。

“罗什……”我真的要晕噘了,他,他是想吻我么?曾经梦里出现的情景,从不敢在现实里期望的场面,就这样要发生了么?我微张开嘴,闭上了眼。

“别说话。”他的气息在我脸上拂过,温润的声音让我整个人轻颤起来。脸上接触到一个东西,嗯?怎么不是落在唇上,而是……鼻子上……

我睁眼,看到他紧盯着我的脸,眸子里的尽是关切。鼻子上,盖了一块帕子。他,他没吻我。我,我……刚刚还以为……

“别低头!”他急急地说,然后我的肩膀被轻轻搂住,脚好像不是我自己的一般,随着他,走进了房间。他的拥抱跟弗沙提婆不同,是那么轻柔,那么温暖,让人想一直这样靠着,一辈子不离开。

“要不要明日让医生看一看?”

嗯?我到底出什么事啦?把他的帕子拿下,我呆住了。帕子上红艳艳的一团血。我,我居然一见他就流鼻血了。这,这好像是什么欲求不满的表现吧?可我,刚刚好像也没啥龌龊的想法啊。难道,是因为太过思念他么?

血还在流,他将我的头扬着,轻声说:“别乱动,一会儿就好。”帕子又重新覆上鼻子,他仍是扶着我,坐在榻上。

真想这血,一直流下去。他就可以一直这样轻搂着我了。可惜,美好时光总是转瞬即逝,血止住的时候,我真恨不得自己再敲一下鼻子。

他看到我不再流血了,收了帕子,塞回怀里。我有些脸红:“那个,帕子上都是血,我洗干净再还给你吧。”

他不答,站起身子,到柜子里拿出一块新帕子递给我。我有点纳闷,我啥时候在那里放过手帕了?

“你从来都不用帕子,要擦嘴了,就用手拍,这样不好。”仍是温润的声音,却眼帘低垂,“柜子里放的都是新的,莫要忘记……”

心里流过异样的暖,熨着我整个身子。罗什,你对我,也是有情的,对么?

我咬着嘴唇,不让笑浮上脸,眼睛转了转:“对了,罗什,嗯,我还没画完雀离大寺……”

他怔了一下,眼底滑过一丝笑:“随时都可以去。”

我们就这样对视着,我不知道接下来该说啥了。然后,我傻傻地笑起来。说不出为什么,就觉得满身心的喜悦,不笑,就对不起自己。他看到我这样傻笑,先是抿一抿嘴,然后也似乎禁不住了,嘴角越来越弯,笑容越来越多,到最后,我们都笑得不可抑止。只是,我的笑更大声,他的笑,则收敛多了。

不提防间,我被他搂住。笑卡在我脸上,一时,不知该做何表情。

他不发一言,只是这样拥着我,轻轻地,温柔地。倚在他削瘦的胸前,听得到他的心跳声,咚咚地鼓着我的耳膜。一会儿功夫,他的胸膛起伏逐渐加剧,落在我颈上的气息,似乎越来越急。

“罗什……”我低低唤一声,心中不知是期待,还是战栗。

突然,他一把推开我,脸色煞白,胸口仍然急遽起伏着。跺一跺脚,向房门冲去。

“罗什……”我追上前,跑得太急,右手肘重重地碰到门框,一阵钻心的痛让我大声惨叫起来。

“怎么了?”他停住,从院子里迅速返身回来,将我拉进屋。

对着油灯,他将我的右手衣袖撩开,露出曾经蹭破一大块皮的肘部。不知道为什么,都快两个月了,这个伤老是时好时坏的。当然我自己也很不当心。每天洗澡时总会不小心碰到水,结痂时又因为太痒会抓,好一点了没有罗什帮我就忘记涂药,而且因为经常要用右手画画,有时疼了也没在意。昨天泼了一天水,好不容易结的痂全掉了,现在红肿得厉害。刚刚那一碰,刚好打在最严重的地方,血一下子渗出来,染得袖子红了一片。而且,破皮的面积比最刚开始蹭破时还更大了。

“怎么如此不当心呢?”他抬眼看我,心疼地责备,“你一直不管不顾,这伤就没好透过。昨日,就不该玩水。”

我笑笑。不玩水我怎么会发现他乔装来寻我呢?不过,他既然不说,我也就装傻不捅破。

他还是一样给我上药,疼得我眼泪水打转。他叹气,叫我忍一忍,一边对着伤口轻轻吹气,那专注的神情,引得我忘记喊疼,只顾呆呆盯着他。油灯下,他的轮廓极具雕塑感,长长的睫毛微微抖动,光洁的麦色肌肤透着层柔美的光晕。

他小心缠上纱布,然后轻轻放下我的衣袖。一切的动作,都极其轻柔,极其呵护。我二十四年生命中,第一次感到原来做小女人被男人宠腻是件多幸福的事。我这样发呆着,直到他抬眼看到,面色又是一红。他偏过头,顿一顿,叮嘱我不要再碰水。然后,似乎也无话了,沉默了一会儿。

“刚刚……”他终于站起来,侧着脸,犹豫着,“罗什冒犯了……”

“罗什……”我张了张嘴,终究还是无力说出任何言语。我能怎么说?我能告诉他我非但不介意反而还期待得很?我能告诉他我很贪心除了拥抱我想要更多?

“天已晚,罗什告辞。”他的声音恢复了一贯的平静,踱步到门口,稍停了一下,“明日,你随时可来。”

望着他急急离去的背影,我无力地瘫在床上。他,唉,他始终都无法放开心结的吧?感觉刚刚那个轻柔的拥抱,像梦幻一般不真实。也许,真的是我做了个太美太美的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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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要说:

今天看到论坛里有位叫“呵呵”的朋友,在她的推荐里放上了小春的文。看了她的评,小春一直在思考。

她说,“作者在文中显示的大部分是她的知识,而并非她的见识。知识靠的是读万卷书,行万里路,我想作者在这方面已经很难得了,而见识是由对自己所读所见所闻的思考而得来的。并非说作者没有,只是从现有的章节中能够看出来的很少。不过也有可能是由于情节的限制,毕竟女主是回去考古的,是个旁观者,但是随着她对古代生活越来越多的介入,就免不了会写自己的看法,这些看法的深度如何,我们可以拭目以待。”

看了以后真觉得她评得很中肯。没错,小春的文里加了很多自己历年来旅游读书的东西,是知识。只是,对自己所读所见所闻的思考而得来的见识,现在还真的不是太多。所以,小春一直在思考,如何能给这篇文添一些深度,一些感想与见识。就算这只是一篇言情文,小春也希望它不是快餐文化下的跟风。

当然,这篇文的框架已定,不会更改。要添的是如何能更深入一些。所以,小春最近可能都要思考这个问题,为接下来的篇章打好基础。还是一句,小春看重的是质量。如果写得让自己都不满意,小春宁愿不发上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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