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元386年的春节,是我过得最凄惨的年。姑臧城里完全没有过节的气氛,只有王宫大门前挂了几盏大红灯笼,看上去格外刺眼。街上行人稀少,人们都是愁容满面地看着地上又积到膝盖的雪。
节前吕绍为了安定城内民心,贴出告示每户凭户籍可领粮两斗。可是等我们好不容易排到了,吕绍见是我们,不肯给粮,我气得差点用现代的话骂人。幸好李暠送来了十斗小米,可是,仍是杯水车薪,只撑得两天便告罄。
大年夜的白天,我在邸店外犹豫再犹豫。真正意义上的当铺在这个时代还没有出现,只有一些店铺经营这种货物抵押的生意。终于还是咬着牙走了进去,因为到了今天,家中已是粒米也无。
将五千文钱包好,收进怀里。如此成色纯净做工精良的玉佩和玉簪,只换得五千文,仅够买十斗杂粮。对不起,弗沙提婆,我答应过要永远保存你的礼物。等我熬过这个冬天,我一定会把它们赎回来,不管要化多少钱。走出店外,摸一摸脖子上挂的结婚戒指,这个,我无论如何都不会卖。可是我还能坚持多久?眼角有些湿,不由重重叹口气。
“怎么样?快撑不下去了吧?”
眼前一张年轻方阔的脸,正带着一丝嘲讽打量我。是蒙逊!我用袖子随便抹抹脸,不想跟他有太多牵扯,欠身道个万福,便打算走人。
“大过年的,何必受这样的苦呢?本来挺水灵的姑娘,弄得这么又黄又瘦,真叫人看了心疼。”他拦住我,一副怜花惜玉的样子,“跟着小爷我就能吃饱。考虑一下,怎样?”
我没回答,环顾一下,居然就他一个人。
“怎么了?看什么?”
“看你为什么还要演戏,连个观众都没有。”我没好气地回答。
他先是一愣,然后哈哈大笑起来:“艾晴,你还真是有趣啊。”
轮我发怔了:“你怎么知道我的名字?”出龟兹后,除了罗什,无人叫过我的名字。
“著作郎段业告诉我的。”他微微一笑,意味深长地说,“他还说了不少关于你在龟兹的趣事。”
段业已经跟着杜进去战场了,那说明段业是在走之前告诉蒙逊的,已经是两个月前的事情了。他在王宫里撞见我后,马上去打探我的背景,是因为那句泄露他内心的话么?这个人,心机到底有多深?他打听我,是为了什么?
他搓搓手,用轻松的口吻说:“天这么冷,陪我去喝杯暖酒吧。”
我抬眼看他,继续默不作声。
“不必担心,你好歹是大法师之妻,不是可以随便抢的民女。何况我蒙逊对女人绝不用强。陪我喝杯酒,你便可吃上羊肉。很久没吃过了吧?这姑臧城内大年夜里还能吃上羊肉的,也就只几户人家了。怎么样,跟我走吧?”
我实在忍不住,扑哧笑了出来。因为想起张东健在《无极》里那句经典的“跟着你,有肉吃”。越想越好笑,笑得直不起腰来。这个冬天,好久没笑过了。笑完了,对着一脸莫名的蒙逊做了个请的手势。我当然不担心他会使什么坏,就像他自己说的,没这个必要。直觉上他应该想跟我说什么。如果他跟段业一样相信谶纬,说不定我还可以忽悠一下,骗点吃的出来。
所以我便这样深一脚浅一脚踏着及膝的雪,来到他豪华的宅院。
“如何?我这宅邸还可入眼吧?”他自己环顾一下,得意地笑,“是世子赏赐的。我一族之人如今都在随凉王出征,小爷我乐得在家偷闲,多爽适!”
看不惯他老是带着面具演戏,嗤笑一声:“是你伯父不想让你抢了堂兄头筹立功,故意不带上你吧。”
他迅速转头,收敛起嬉笑,思量的眼光闪烁。有点懊恼自己太过嘴快,讪笑一下,突然闻到一股几乎都已经被遗忘了的味道:红焖羊肉!天哪,有多久没闻到过肉味了?从仆人摆放好碗筷,将羊肉搁在几案中间后,眼光就没转移过。眼前香气扑鼻的肉,味蕾被强烈刺激,不由自主分泌着唾液。为免被蒙逊看轻,我强行将头扭开,竭力做出无所谓的样子。
蒙逊心知肚明地笑了笑,将羊肉推到我面前。我克制内心叫嚣的食欲,重重吞一下口水,对蒙逊说:“沮渠小将军,如果你不介意的话,我想带回去吃。”
“别那么生分,叫我蒙逊便可。看你饿成这样,先吃吧。等会儿我让人再做一盘给你带走。”
一个猜不透心思的人突然而至的慷慨大方,并不会让我开心。拿人嘴短,我还是先搞清楚他的条件比较好。“沮渠小将军,应该不是只为了找人陪喝酒,便送给妾身如此贵重的羊肉。小将军可否直言?”
他呵呵笑了起来,仰头喝下一杯酒:“要我再提醒你叫我蒙逊么?不过,倒是没想到,跟你讲话居然那么有趣。好,我就喜欢这样直截了当。我的确在找你,目的么,很简单——”
他把酒杯重重一放,直直盯着我,眼里流出猎人对猎物渴望的神情:“我要你做我的女人!”
我正在喝茶,企图用水把饥饿感压制住。听他这么一说,差点喷出来。呛到气管了,连忙拍着胸顺气,一边转着眼珠思量。我绝对不相信他因为那仅有的几次见面便对我一见钟情,这样的枭雄,野心永远比女人重要。便直白地问:“你为什么要我?”
他豪气地大笑一阵,然后收敛笑容,正色道:“因为你不简单。第一次见你,被马撞了也毫无惧色。行事大方不扭捏,与我所识的女子皆不同。在王宫第二次见你,我初时的确想虏走你,却被那句话惊住。你只见我一次,是如何看出我在街上作戏?然后才知你居然是僧人之妻。是怎样的女子,才敢公然嫁与一位有名望的高僧?我辗转打探,花了不少心思,才从段业口中得知你们在龟兹之事。段业对你推崇之至,那时我便起了好奇心。”
“流民日多,你赈灾救民。本来你僧人之妻身份尴尬,却因这善举,反而得来百姓敬佩。这样笼络人心便不是一般女子能做到的。这暂且不说,你还居然有本事让李暠掏钱。李暠不是蠢人,到底是如何被你说服?”的e9
他停顿住,哼哼一笑,仔细探究着我的双眼:“艾晴,你可知你一双眼睛,似能洞察人心。每次只是对我看上一眼,我便觉得心中所思皆被你看透。说出的话,又能一语中的。李暠,怕也是这样被你劝服。所以我知道,你正是我一直在找寻,能助我成大业的女子!”
他再倒满酒杯,一饮而尽,犀利的目光炯炯有神:“我蒙逊绝不会是凡夫俗子,生逢乱世,便是大丈夫建立功业的良机。假以时日,凭我蒙逊的本领,必当有一番作为。我如今只有几房妾室,尚未娶正妻。你若愿与我一起笑傲天下,我可以正室之位待你。至于你与罗什法师的婚姻,本不被世人认同,你离开他,反而利于他修行。我们匈奴人不比汉人,你之前就算嫁过几个男人,我都不会在意。”
他说完后便一直紧盯着我的反应。我叹口气,拿起筷子夹了块羊肉。炖得烂烂的羊肉入口,好吃得让我闭眼赞叹。不理会他期许的眼神,先填饱我的肚子。无论要怎么回应他,我都得吃饱了,才能有力气对付。
吃了有大半盘,才觉出一点饱的滋味来。太久没有这样的感觉了。对视上他如鹰利眸,镇定地回答:“我知道你要的是什么。正妻之位应留给对你的宏图大业更有帮助之人。至于我,你无须娶我,有个更好的建议,不知你愿意听么?”
他脸上飘过诧异,点头示意我继续说下去。
“沮渠小将军,你有能力,又有野心,日后定能有一番作为。只是,要达此目的,一是等待时机,二要修身养性。我知道你博涉文史,不知对君王之术有兴趣么?”
他果真抬眉,犀利的眼里渴望一闪而过。我微微一笑:“我知道极西的大秦国,有位奇人,写了本论君主之术的书。我能识一些西语,侥幸读过,深为折服。可惜这乱世,枭雄虽多,却无人可配得上听我讲解这奇书。不知小将军是否便是那有缘人?”
我停顿住,迎上他精明的双眼。他跟我对视一会,嘴角扯了一下,终于问:“你要什么?”
“每天十斗粮。”
他瞪着我,过了许久,突然放声大笑:“艾晴啊艾晴,每日十斗粮,十日百斗。要熬出冬,起码两百斗粮,这可比做我的正室更难。你让我上哪里去找出这么多粮来?”
“你有的。”我再夹一块羊肉,慢慢嚼,然后咽下。喝口茶,缓缓说道,“沮渠部降服吕光,条件之一便是粮食。如今你一族人皆在外征战,你伯父罗仇亦是精明之人,绝对不会为了吕光把粮尽数带上。留在城里的沮渠部落之人,就数你职位最高,这余粮,定是你在保管。”
他笑容隐没,眼露赞许:“好厉害的女子。”
转着眼珠,一手撑住下颚,意味深长地紧盯着我:“即便我有粮,也得看这货物值不值得买。”
我在本科时曾一度对文艺复兴时期名噪一时的意大利瓦伦丁诺公爵西泽尔?波尔金非常感兴趣。因此反复研读了把西泽尔视为理想君主的《君主论》,写了一篇论文,还被老板推荐上了专业杂志。《君主论》只是一本小册子,所以我能记得住完整的内容。
当下,便淡定一笑,问道:“小将军,我只问你一个问题:你认为君主究竟是受人爱戴好,还是让人畏惧好?”
“这……”他看了看我,有些犹豫,“自然是受人爱戴好。”
我摇一摇头:“这位奇人的观点是:最理想是两者兼备,如若不然,宁选让人畏惧。靠惩戒维系的畏惧比靠恩惠维系的爱戴更为有力,因为人们冒犯一个自己爱戴的人比冒犯一个自己畏惧的人更少顾虑。”
“的确如此。”他硬朗的眉蹙起,思量地点头,“苻坚对人之德不谓不厚,非但不杀降虏反而优待。却是一朝落魄立时被人欺,最终死于逆臣之手。他若是肯在攻破鲜卑人羌人之初便杀其王室,收其部族,让人畏惧,也不会落得如此身败。可见,立威确实比立德重要。”
我没来由打了个寒战。
“光是这几句话么?”他把玩着酒杯,双眸对我射来更犀利的光芒,“这还不足以让我以粮交换。”
心中一凛,他真够狡猾,逼我抖出更多包袱。回忆马基雅维里在《君主论》里的原话,抬眼对他说:“他还说,君主应勇猛如狮子,狡猾如狐狸,对背叛自己的人要狠毒如蛇蝎。君主要显得慈悲为怀,笃守信义,诚实可靠,虔敬信神。但一旦需要,他也必须懂得抛却所有一切优良品德改弦易辙。总之,为达目的,可不择手段,目的总是为手段辩护。但却不可失去民心,所以,君主需要做一个伪君子和大骗子。”的00
他半晌没有反应,鹰隼一般的眼珠不停地转。然后,抬头看我,一抹笑挂上嘴角:“好,不过我毕竟要对伯父有所交代,每日只能给你五斗粮。”
我扛着五斗小米回家,交给呼延平。这些粮食给两百三十多人分,也就只能一日一顿,勉强维持而已。这已经是我尽最大的努力了。除此之外,我想不出更好的方法找到粮食。
把正在为流民切脉的罗什拉出门,走到街角,看看四下无人,将怀里包裹得严严实实的东西拿出。一层层去掉油纸,露出里面的羊肉。
“这……从何处而来?”他吃惊地看着油呼呼的肉,虽然已经冷了,但依旧香气扑鼻。他也不禁咽了一下口水。
“是我买来的,我当了弗沙提婆送的狮子佩玉还有那根玉簪子。”不敢看他的眼,支支吾吾地说。
我一路都在盘算如何跟罗什说这些粮食的来源。想过无数个主意,可是都推翻了。要骗罗什太不容易,但我怎能告诉他我是用马基雅维里的《君主论》换来的?马基雅维里主义在现代都是备受争议,罗什纯净的思想,怎可能接受?
“艾晴……”他歉疚地看着我,眼里满是心疼,“等我们熬过这段时间,我一定帮你赎回来。”
他再看看羊肉,沉默一会,还是不吃,又问我:“为何不买粮?肉比粮贵多了……”
“别担心,那两件玉器都是上好货色,当了不少钱。粮也买了,娉婷和公孙大娘已在煮粥。这肉,是专门为你买的……”
我心疼地看他瘦得凹陷的脸颊,下巴发青的胡茬,整个人看上去如此憔悴。“今天是大年夜,我想让你吃点好的。”
他温和地一笑,拉着我的手:“我们拿回去煮在粥里,跟大家一起吃吧。”
“罗什!”我有点急了,站定不动,“这点羊肉只够一人吃,家里有两百多人,切成肉末也分不上一粒!”
“艾晴,知道你心疼为夫。只是,怎可心有小爱而忘众生?”
我一扭头,委屈顿时冲鼻:“是,我是小女人,心中只有小爱。我当了弗沙提婆给我的礼物,只想让我的丈夫能起码在大年夜里不再饿着肚子!”
忍不住哭了出来。虽然这羊肉和粮食都是从蒙逊处得来,可是我还是没去赎那两件玉器。我怕要急用了,身边却一个子儿都没有。可是,我真的好舍不得啊。如果我的现代物品能卖掉,我都不会想要卖这玉。对我来说,那两件东西,是我思念弗沙提婆的纽带。长夜漫漫无法入睡时,我会抚摸着玉狮子,心中告诉他,我和罗什过得很好,很幸福……
“艾晴……”他手忙脚乱地为我抹泪,然后拣起一块肉放入嘴中,慢慢嚼着,对我绽放微笑,“真的很好吃。你也吃一块……”
我摇头,不敢告诉他我在蒙逊家中已经吃了不少。他在我的强烈坚持加泪水威逼下也只吃了三块肉,其余的,还是被他拿回去煮进粥里。我悲哀地想,我果然是来自21世纪的。同样在饥饿求生的情况下,我比他自私太多。
我们大年夜的特别加餐,那天,每个人都贪婪地闻着粥里那淡到几乎无味的肉香。我趁着罗什不注意,把自己碗里的小米都拨进了他碗里。
没有焰火,没有欢笑,我们早早上了床。在他臂弯里,我依旧听着城外的哀号入梦。大年夜比前段时间唯一不同的是,我的胃近十几天来终于第一次不再空空地蠕动。感慨一下,胃里有东西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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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要说:
看到有读者说,罗什怎么现在经常愤怒,没有以前淡定了。也有读者说,越来越不喜欢罗什,因为他是个高僧,却在饥荒面前那么没用,让妻子挨饿。还有读者叫要看感情戏(汗,这样的饥荒里,还有力气谈情说爱么每天卿卿我我么?)。还有读者说,前面的脱俗,后面的跟一般小说没两样了。(不太明白,前面的小爱是脱俗,后面的乱世相守饥荒灾难反而是跟其它小说一样。。。。。。)
想跟大家说说我是怎么看待罗什的。这么说的读者,看来都是把罗什当成神,而不是人了。罗什的传记里就说他“性率达,不砺小检”这是个性方面。“笃性仁厚,泛爱为心”,这是他心怀众生的慈悲心方面。我在写的时候,一直想着如何把他的这些品性融入文里,让大家感受到。而不只是写出传记上的几个字。
他怒,不是为他自己。难道看着众生受苦,他依旧保持淡然,就是得道高僧么?他是高僧没错,可是高僧,是要有上位者承认追捧才行的。在那样的环境里,吕氏不尊他,他也就是一个普通民众而已。他在做的,是他个人能力所能达到的一切。他不在被人奉为神明的龟兹,他在佛法的荒漠之地——中原。
我个人极其看重第四部,所费的心力比写他破戒娶妻还大得多。因为罗什之所以是大家公认的高僧,就是因为他经历过这样的凉州岁月。从高高在上变成普通人,从每日不愁吃穿到什么都要靠自己。这些心理上的落差,绝对不是一时半刻能改变的。事实证明,罗什成功了。但这成功的背后,是多大的自我克服。我真的很佩服他。这些,就是我希望透过第四部里传递出来的。他的无力无奈,他的隐忍克制。他不是神,他是个人。他没有艾晴的未来人优势。。。。。。
当然饭要一口口吃。我现在对这篇文的定位,不是一篇小言。我很有野心,希望能写出思想性。所以,我还是会按照我的想法写下去。如果只想看一位帅和尚的爱情史的朋友,可能您会失望了。因为我既然要写他的一生,也就会写到老年。而老年的罗什,不会以“帅”来定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