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思汉蹲在无心身前,用一把银色的长柄小刀子轻轻蹭着他的小腿。无心的皮肤呈现出一种干燥的蜡白色,仿佛将要自行脱水风干,刀背着他的皮肤,感觉皮肤已经类似皮革。
用刀尖戳了戳关节清晰的膝盖,丁思汉抬头向上仰视了无心一眼,握着刀子的右手随即猛一用力,让刀锋斜斜的割开了小腿皮肤。瘦骨嶙峋的两条腿果然一起了,带出了一串脚踝铁链的铿锵声响。他不为所动的继续向下切割,艰难的滞涩的,像是切割一块坚韧的树皮,右手费了偌大的力气,也只用小刀子切下了薄薄的一小片。
一小片皮肉到了他的手里,半透明的带着弧度。而无心的小腿创面上只呈现出了淡淡的粉色,连一颗血珠子都没能渗出。
丁思汉捏着那一片皮肉起了身,在日光灯的光芒下反复的看。看到最后他“嗤”的一笑,转向无心问道:“感觉如何?”
无心仰靠在十字架上,一言不发的紧闭了双眼。丁思汉没有等待答案,于是随手把刀子丢进地上的大铝盒子里,然后伸手一捏无心的下巴,把手中的皮肉塞进了他的嘴里。
无心含着自己的皮肉,先是不动,后来他缓缓的活动牙关开始咀嚼,面无表情的自己吞咽了自己。
在此期间,丁思汉一直默默的凝视着他,花白头发凌乱的垂在额前,遮住了他的眼睛。
丁思汉很想吃了无心。
他认为自己早已超凡脱俗的不算了人,所以一贯认为吃活人不算什么。“食其肉寝其皮”之类恶狠狠的古话,对他来讲,也完全可以做到。对于不死的无心,他想不出哪种刑罚足够残酷。当然,杀人不成,可以诛心,问题是如今无心的心中好像空空荡荡,并没有什么牵肠挂肚的“天下第一”可以让他去杀去诛。
丁思汉没了办法。对于无心,无论是一百年前的“她”,还是此时此刻的“他”,都时常是无计可施。
夹着他的大铝盒子出了地下室,他站在别墅门口,去看远方叠嶂的山。冻雨连绵许久了,浓绿的草木全挂了水滴冰珠。畏寒似的把手揣进棉衣口袋里,他又掀起了棉衣后面的帽子戴好。帽子边缘镶着一圈人造毛,黑白混杂,像他的头发。一名保镖拿着一把兵工铲,正在专心致志的清除门前地面的冰。冰是半融化的,更像坚固的水,带着黏性,非常的滑。保镖是个黑黝黝的小个子,干活的动作十分利落。丁思汉望着身体前任主人给自己留下的家业和人马,不由得生出了一种坐享其成的得意。
几十年来他作为丁思汉的影子,一直只能做一名旁观者。旁观者有旁观者的好处,比如一旦有了机会,他可以即刻走马上任,毫无破绽的取代真正的丁思汉。
转身走回客厅,他让保镖去弄一些热糖水,喂给无心。
一名人高马大的保镖用大号的可乐瓶子装了满满一瓶糖水,地下室去喂无心。跟随老丁先生许多年了,保镖也修炼出了一脸不阴不阳的鬼气。举着可乐瓶子站在无心面前,保镖看无心像个饿极了的婴儿,眼睛都没有睁,完全是凭着直觉和本能一口叨住了瓶嘴。又因为无需换气,所以他咕咚咕咚的一味只是痛饮。糖水越来越少,瓶底越举越高。无心追着瓶嘴向下歪了脑袋,一瓶糖水喝光了,他还不肯松口。
保镖强行从他口中拔出了瓶嘴,塑料瓶嘴变了形,上下带着清清楚楚的两道牙印。向下一瞟无心的身体,他看到了无心微微隆起的圆肚皮。
无心的嘴唇受了糖水的滋润,隐隐透出了一层血色:“我还要。”
保镖没言语,拿着变了形的可乐瓶子上楼去见了丁思汉:“先生,他说他还要。”
丁思汉一点头:“给他,要多少给多少。”
保镖不肯轻易解开无心手脚的镣铐,于是只用面粉调成了面糊,填鸭似的一次次灌饱他。而在无心饥不择食的大喝特喝之时,史高飞已经梦游似的到了昆明。坐在一家小饭店里,他一边吃着滚烫的豆花米犀一边看着一份云南省地图。及至把米线吃光了,他起身出发去了长途汽车站。色的小书包已经脏的不见了本来面目,印着的美羊羊图案也脱落成了花脸羊妖怪。抬手摁了摁头顶的厚绒棒球帽,棒球帽是他在路上为自己添置的,左右两边各支着一只三角猫耳朵,其中一只耳朵边缘绽了犀露出了一缕白色太空棉。风餐露宿的在外面跑了一个多月,他晒黑了,上嘴唇长出了一抹小胡子的雏形。警惕而仇恨的注视着面前来来往往的行人,他随时预备着和邪恶的地球人决一死战。
然而地球人见了他与众不同的形象,都纷纷绕着他赚连车站外面招揽旅馆生意的大妈和伺机行窃的小贼们都不敢招惹他。手里拿着几块刚出锅不久的夹沙荞糕,他坐上一辆长途汽车,一路吃得满手满脸全是豆沙。车上乘客几乎满员,唯独他身边空着一个座位。售票员喊破了嗓子,硬是没人敢和他并肩而坐。
几番辗转之后,在骨神的引领下,他到达了云贵交界处的昭通市。
骨神忙死了,忙得感觉自己简直不像了鬼。他的记忆力是好的,只是永远不辩东西南北,走了前路迷了后路。他忙昏了头,有时候对着史高飞长篇大论了许久之后,才发现自己没有现形,史高飞根本听不到自己的鬼话;又有时候他急匆匆的飘在路上,忽然把迎面行人吓得高叫一声昏死过去,原来是他忘记自己刚刚现了形,竟然光芒万丈的在大马路上公然飘了老远。
把史高飞引出昭通市区之后,他悬在一棵冷飕飕湿淋淋的老树下,又迷路了。
史高飞抱着热水袋站在一座小山包上,眯着眼睛眺望远方的苍翠群山。骨神远远的瞥了他一眼,发现他的目光和神情都很沧桑。
史高飞的身后,是一座小小的村落,村中的居民以汉人为主,余下的少数民族也早被汉化。骨神希望史高飞先回村中落脚,等到前途方向有眉目了再继续上路。然而史高飞抱着一只半热不冷的大水袋,很固执的向前走去了。
骨神别无选择,只好硬着头皮跟上了他。可是还未等他们走下小山包,路边树木的枝叶之中忽然吊下了一个女人头:“咦?米奇?你真的来了?”
骨神暂停在了半空中,因为一直看不上玛丽莲,所以很严肃的没有回应。
玛丽莲无论生死,永远不知道愁。骨神不理她归不理她,不影响她个人的热情。欢欢喜喜的移到了骨神近前,她快乐的笑道:“米奇,你是来找妖怪的吗?不要急着赚妖怪托我给你带句话。”
骨神很怀疑的审视着她,始终感觉她不是个正经鬼。
在玛丽莲和骨神交谈之时,丁思汉带着他的大铝盒子,又出现在了无心面前。
在狂饮了无数汤汤水水之后,无心的肌肤渐渐恢复了充盈饱满,被厚胶布掉的毛发也开始重新生长。丁思汉认为自己等待得够久了,如果再继续喂养无心的话,未免过于仁慈了。
把铝盒打开摆在水泥地上,盒子里放着七长八短的雪亮刀子。先前的丁思汉只害人,不吃人;所以他如今也只好避人耳目的开斋。当然,吃不是目的,他并不是馋嘴的人,让无雄一疼,怕一怕,才是目的。
果然,无心真怕了。
他新生的两道眉毛非常黑,黑得几乎带了潮湿的水意。随着丁思汉的逼近,他的眉毛微微,微微凹陷的眼窝中,两只乌溜溜的大黑眼珠也殊芒闪烁。丁思汉注视着他的眼睛,忽然满心欢喜,兴奋得要叫要笑。甩手一刀扎进无心的面颊,他手腕一转,剜下了一块血淋淋的肉。无雄得周身一起抽搐了,喷涌而出的血液却是稀薄淡红的颜色。刀尖扎着肉收到面前,丁思汉伸出舌头了一下,随即笑着一皱眉一扭头:“味道还是很不好。”
用固体酒精烧开了一小锅山泉水,丁思汉蹲下了身,将刀尖上的肉放到水中涮了涮。滚水之中浮出了薄薄一层血沫。肉却是的没有变色。丁思汉对它吹了一口凉气,然后起身面对了无心,缓缓的张大嘴巴,用牙齿衔住了肉。
紧接着向后一仰头,他把肉从刀尖上咬了下去。上下牙关结结实实的合拢了,他盯着无心慢慢咀嚼。最后“咕噜”一声把肉咽了,他笑微微的告诉无心:“应该把你煮了吃,煮过之后,你是甜的。”
无心的一侧面颊陷下去了个血坑,隐隐露出了雪白的牙齿。定定的瞪着丁思汉,他的黑眼珠仿佛正在涣散洇染,染得白眼珠泛了蓝。忽然猛的向前一咬,他没能咬到丁思汉的手,但是咬住了丁思汉手中的刀。丁思汉很识相的立刻一松手。他松了手,无心也松了口。刀子掉落在水泥地上,刀身已经变了形。
丁思汉暗暗的心惊了,如果不是他躲得及时,也许他会被无心活活咬掉半只手掌。但是心惊之余,他又生出了一种别样的痛快。无心一定是疼极了,像他当年一样疼。有冤报冤有仇报仇的滋味真好,他一脚踢开废刀,弯腰掂起了一把新刀。挑选着无心身上的干净皮肉,他一边防备着无心的牙齿,一边好整以暇的下刀子。滚水除去了肉中的腥与涩,丁思汉慢条斯理的向无心描述着他的口感,同时看他的眼珠子越来越黑,看他被自己割成红白相间的身体抖得好像一片风中的叶子。
最后,他心满意足的剖开了无心的胸膛。用刀子向内拨弄着看了又看,他轻飘飘的说道:“你的里面,和人还是很不一样。”
无心紧闭双眼,挤出了一滴黏稠的眼泪。他疼极了,在刀尖的翻戳之下,他终于忍无可忍,着发出了一声惨叫。
丁思汉的动作在他的惨叫声中停了一下。抬眼望向他,丁思汉冷静的说道:“我还以为你转了性,要在我面前充硬汉。叫吧,早该叫了。上辈子我死前也叫过,撕心裂肺,不是假的。”
话音落下,无心却是安静了。
无心一直安静,一言不发,于是丁思汉收拾了器粳转身离去。
无心站在自己的血泊中,不麻木不昏迷,周身始终是在针扎火燎帝。地下室里的空气温暖甜腥,是他的余味。
一场酷刑过后,他极力的想要给自己一点安慰,想要用一点美好的回忆来哄自己开心,可在剧痛之中回首往事,他所珍惜所的尘世间的一切,忽然和他有了十万八千里的距离,甚至在他的脑海中,连史高飞的面孔都模糊了。
他的手臂在铁链之中微微的动,全身的骨骼一起作痛做痒,他想狂奔,他想杀生。
一夜过后,他周身斑斓的伤口分别覆了一层薄膜。薄膜一生,痛楚随之减了些许。可丁思汉又出现了,先是用刀子在他脸上纵横交错的乱画了一气,然后笑眯眯的阉了他。
无心成了丁思汉最爱的玩粳横竖不会死,正好可以由着他随便玩。一天傍晚他进了地下室,迎面几乎被无心吓了一跳。无心的脸上生满了七长八短的白毛,每一根都出自正在愈合中的伤口。抬眼望着丁思汉,他诡异的面孔上没有表情,眼珠却是特别的大和亮。
丁思汉忽然嗅到了一丝危险气息,并且感觉他变得不大像人了。没敢贸然的再折磨他,丁思汉只是命令保镖给他的手脚加了一道铁铐。
及至丁思汉离去之后,无心侧过了脸,开始去咬缠在臂膀上碟链。在一盏日光灯的照耀下,他瞎了似的大睁着眼睛,无知无觉的单只是咬。
不知过了多久,丁思汉又来了,手里端着一大碗晾凉了道圆。
他带着很厚的手套,把大碗一直送到了无心面前:“今天是正月十五,过节了。”
无心一头扎进了大碗里,连汤带水的狼吞虎咽。而丁思汉望着铁链上的斑斑牙印,知道他还是不服,自己没把他吃光,反倒吃出了他的兽性。
正月十五也算是大节日。史高飞人在一处小小的县城里,也应景吃了几只大汤圆。真正连个景都没应上的,却是史丹凤。
史丹凤找不到无心,怎么找也找不到,并且还丢了弟弟。新年前夕她接到了家里的电话,她不敢实话实说,只讲自己要和弟弟在外面过年。她妈赵秀芬不敢和儿子论理,于是牢牢的抓住了女儿,在电话中嗷嗷的叫骂咣咣的打嗝,中气十足的号称自己已经被女儿气出了病,不但生病了,而且要死了。
史丹凤被母亲骂得面红耳赤,忍气吞声的刚刚挂了电话,铃声忽然又响,一看手机屏幕,却是史一彪的号码。
史一彪虽然在金钱上从不亏待儿女,但是性情偏于粗暴,电话甫一接通,他立刻开始咆哮,让姐弟二人赶紧回家。史丹凤走投无路,随口扯了谎,说弟弟去外地旅游了。此言一出,史一彪又将她臭骂了一顿,因为她身为姐姐,居然没有对弟弟寸步不离。
史丹凤感觉自己是没活路了。
大年初一她关了手机,自己拎着一只小旅行包去了火车站。最近的一班火车是往北京去的,她漫无目的的买了票,直接奔了北京。
到北京干什么?没什么可干的,她只是感觉天下没了自己的容身之处。无心硬是没了,弟弟也联络不上。正月十五的晚上,她独自坐在宾馆楼下的一家肯德基里,要了一堆杂七杂八的食物。扭头面对着落地玻璃窗外的车水马龙,她心里茫茫然的,长久的端详自己投在玻璃窗上的影子。她瘦了,本来也不胖,如今越发瘦得四肢细长,眼下时有时无的细纹也彻底永驻了。一身的好衣服,当初是为了要配手上的钻戒,现在配了,可是又配给谁看?
史丹凤收回了目光,感觉自己是投胎投得有问题,往后再挣也挣不过命去。百无聊赖的正打算吃自己面前的一桌子零碎食物,她无意中一抬眼皮,却是骤然一怔。
在空荡的餐厅里,她看到前方角落处站着一个小男孩。小男孩穿着一身偏大的棉衣,白白的脸黑黑的眼,简直和无心是一个模子印出来的!
史丹凤愣愣的看着小男孩,看的眼睛都直了,气都不喘了。而小男孩留意到了她的目光,当即咬着手指对她一笑,然后迟迟疑疑的走向了她。
他走得越近,史丹凤看他看得越清,一颗心像被捏住了似的,一阵一阵揉搓着疼。和颜悦色的对着小男孩一笑,她含着一点眼泪问道:“小朋友,你的爸爸妈妈呢?”
小男孩开了口,小模样生得如此乖巧,却有个堪称难听的哑嗓子:“我没有爸爸妈妈,我事儿。”
史丹凤一听,热浪一波接一波的往脑子里冲。拿起一张餐巾纸按了按眼角,她低头又一擤鼻子。而小男孩垂下眼帘望着桌面的饮食,小声说道:“姐姐,我饿了。”
史丹凤平素连条野狗都不舍得喂的,可是此刻听了小男孩的哑嗓子,却是立刻把托盘向前一推:“喏,姐姐给你东西吃。你叫什么名字,告诉姐姐好不好?”
小男孩坐上对面的椅子,从长袖子里伸出了两只小手。仰起脸睁圆了一双楚楚可怜的大眼睛,他不假思索的答道:“我叫小猫。”
然后他张大嘴巴,将一整只鸡翅塞进了口中。
史丹凤见了他的神情举止,活脱就是个小无心。搭在桌面上的手抬了一抬,她差一点就要扑上前去抓住对方——如果小猫真没有父母的话,那她愿意收养小猫。
小猫低头吐出两根细细的鸡骨头,紧接着抬头对史丹凤一笑,伸手又去拿东西吃。史丹凤正是百感交集,手边皮包里的手机忽然响了。
手机屏幕上显示了一个陌生号码,她接通了一听,对方竟然是史高飞。不知是哪一方的信号不好,史高飞的声音断断续续不清晰。史丹凤左听右听,始终是听不清他要说什么,正是着急之时,电话彻底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