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当时是脑子进水了还是怎么了?”老佣兵汤姆坐在沙漠当中,看着自己面前背包里的那一卷叫做丝绸的东西,忍不住开始质问自己。
老汤姆年纪已经不小,和那些年轻人拼实力,他已经显得有些力不从心。不过,他在沙漠里时间很长,甚至没有藏宝图的时候,老汤姆就在沙漠里混。后来有了藏宝图的传说,老汤姆也借着这个光,为一些新手佣兵们带路什么的,小赚了一笔。
在黄沙镇上休息的时候,也不知道怎么,老汤姆就看到了艾丽丝留下的招募人员的通告,而且鬼使神差的,他居然也相信了那个美女管家的说辞。当然,主要还是看到领主大人之后才改变的主意。不知不觉的,就掏出了自己的毕生积蓄,二十枚金币,买了这么一卷丝绸。
当时又不少佣兵都得到了这样的消息,甚至同样的机会都摆在了面前,但是没有一个人心动。只有老汤姆不知道怎样的鬼迷心窍,居然就相信了那位领主大人的话。老汤姆是顶着一个老傻瓜的名头,以及一队人的白眼和嘲笑中进入沙漠的。
据那位年轻的领主大人说,这是为了酬谢他第一个肯自己买这种丝绸,所以特意给她打了五折,同样的价钱,他拿到了两倍的货物。随后,老汤姆就在孟翰描述的光明前景下兴高采烈的踏进了沙漠当中,成了第一个用双脚踩出丝绸之路的佣兵。
马上要到沙漠的边缘,再有一天的路程,就能赶到另一个公国的一个边缘城市暮光城。这座城,其实和暴风城的地理位置差不多,都算是沙漠边缘,不怎么被重视的地方。不过,暮光城这个沙漠边缘的城市,算是历年来沙盗们销赃的据点之一,里面也是有不少有钱人的。
正是因为如此,老汤姆才从一开始就选择了暮光城作为目的地。不过老汤姆很是担心,自己带着的这批丝绸,能不能在这个地方卖出去。但是,走了这么长时间,横穿沙漠的老汤姆已经不想再走,只要能够卖出领主大人说的原价,打五折的话,他就相当于赚了一倍。这已经足够他心满意足了。
一天之后,疲惫不堪的老汤姆,终于踏进了暮光城,找了一家看上去最大的酒馆,迟疑了半天,然后走了进去。这家酒馆,是沙盗们抢劫到大量的货物之后出货的所在。老汤姆这么多年的沙漠生活让他了解了这一点,但却从来没有进来过,这还是第一次。
一进去,老汤姆就发现,自己和这里面的人简直是格格不入。尽管是沙漠边缘,但是,这个最大的酒馆依然还是有不少人。而且穿着十分的干净整洁,一眼就能看出这些人都不是什么普通人。仔细考虑的话却也能理解,能收赃的,肯定也都是有钱人。
“有什么好货色?”店里的人似乎对老汤姆这个佣兵打扮全身土黄色的人并不奇怪,大多数的沙盗,都是这样的打扮,很快就有人上来搭讪。有一个人上前,其他人就都在周围看着,谁都没有围过来,貌似已经成了行业规范。
“只有一包。”老汤姆第一次和这些收赃的人打交道,却也不怎么紧张,这些人信誉很好,完全不问货物来路,而且价格相对公道,只是比正常价格略低两成左右,是沙漠边缘销赃最好的地方。
“拿出来看看。”对方也很老道,丝毫没有因为老汤姆的货物少就表现出什么不耐烦,专业素养十分的让人钦佩。
老汤姆也没有拒绝,既然是来卖货物,怎么可能不让人看货,把背上那个背包放在桌上,然后直接打开来。
“哈哈哈哈!”周围的人虽然没有上前,但是看到老汤姆的货只有那么一卷,都纷纷的爆笑起来。这么点货,也好意思拿到这个地方来?
迎上老汤姆的买家,也是无奈的苦笑着,本以为老汤姆说只有一包应该是什么值钱的珠宝之类的,不料只是这么一卷可以塞在一个佣兵背包里的白布,这趟生意,不值得。
但是,良好的职业素质还是让买家下意识的伸手看看这货物到底怎么样。刚一入手,那种独特的细腻触感就让买家心中一动,脸上的苦笑瞬间的消失,变成了一片精明强干的神色。刷一声,直接拉起来丝绸的一角,开始细细的观察起来。
“兄弟,你这批货,打算卖多杀钱?”买家心中有了底,强行压抑着自己内心的狂喜,故作镇静的冲着老汤姆问道。他已经看出来,老汤姆并不是什么老手。
老汤姆一阵期待的看着买家仔细的看货,然后反过来问自己加个,老汤姆在路上已经想了不知道多少遍,听到问话,下意识的伸出四根手指:“四……四……”
四十个金币,这是老汤姆的理想价位,既然那个领主大人说打了五折,权且相信他一次。老汤姆是这样想的,不过,一想到自己这样的漫天要价,不知道对方会不会同意,老汤姆到嘴边的四十金币终究还是没敢说出口,只是连说两个四字,就好像有些口吃的说不下去。
看着对面买家的脸色,老汤姆忽然觉得,自己还是保本就算了,就算自己白白辛苦了这一趟。心灰意冷的他,收起了两根手指,结结巴巴的说道:“要不,二……二……”
“二百金币?”买家眼睛一亮,不等老汤姆有什么反应,生怕老汤姆反悔一般,大声的叫道:“成交!”
轰,老汤姆如同被当头一棒,巨大的惊喜直接让老汤姆整个陷入了失神状态。幸亏自己没有说出后面的那个十字,否则,二百枚金币就变成了二十枚。看着买家期待的眼神,强压着兴奋的老汤姆点了点头,干咽了一口唾沫,笑着说道:“成交!”
还在云端的老汤姆,看着一大堆的金币直接装进了刚刚的那个放着丝绸的背包,然后看着那一卷丝绸被买家小心翼翼的用最好的布包起来之后脸上突然露出的狂喜神色,忽然明白,自己似乎卖的有点亏了。那种突然从地狱冲到天堂,然后又跌回人间的感觉,让老汤姆的心脏一阵的加速之后又慢了下来。幸亏最后买家的表情让老汤姆意识到了吃亏,否则的话,突然之间狂赚十倍的他说不定会兴奋过度而休克。
“什么东西,要二百枚金币?”周围的人纷纷围了上来。既然交易已经达成,不妨碍这些人看一看。
买家很得意,把自己刚得到的丝绸小心的亮出一点,给众人分看。能在这里主持收脏的,基本上都是识货的行家,丝绸的那种独特的触感一入手,众人马上知道,这东西,绝不是普通的布匹。
“这叫什么?你还有吗?”第一个摸过丝绸的家伙,飞快的离开了那边,冲到了老汤姆面前。
“这叫丝绸。”老汤姆下意识的回答道,然后他听到了后面的那个问题,精神一阵,立刻忙不迭的点头道:“有!有!还有,你们等着,我马上去拿。”
“我也要!我也要!”老汤姆的话音刚落,周围的一群买家已经围了过来:“我高价收购。”
老汤姆一路上的担忧和沮丧已经被狂喜所替代,飞快的胡乱答应几声之后,马上离开了酒馆,甚至连在暮光城修整一两天也顾不得,急匆匆的准备好给养,飞快的冲进了沙漠。让那些本打算跟着他看看那些东西在什么地方的家伙们全部都傻了眼。
被巨大的财富刺激的老汤姆,用他这辈子最快的速度穿过了整片沙漠,再次出现在黄沙镇的时候,直接引起了沙漠淘金佣兵们的疯狂。
从领主那里用二十枚金币买的丝绸,穿过沙漠之后直接卖了二百个金币?这种事情,比起进沙漠里寻找那个虚无缥缈的藏宝来说,更具备可操作性。而且,这不是传说,而是有人亲身试验过的。
当时嘲笑过老汤姆的那些曾经有机会的佣兵们,现在肠子都快要悔青了。老汤姆归来的直接后果,就是孟翰那边直接多了无数人,排着队想要孟翰出产的丝绸。
等待老汤姆消息的这段时间,孟翰的纺织作坊已经积累了不少货源,原本以为还能够支撑一些日子,却没有料到,直接就被蜂拥而来的佣兵们购买的干干净净。谁都知道,一枚金币在黄沙镇的投入,穿过沙漠之后就是五枚金币,这样的好事,谁也不是傻子。
“看!”孟翰带着格瑞丝和艾丽丝,远远的看着那些络绎不绝的向着孟翰单独开设的丝绸交易所排队领号的佣兵们,开心的笑道:“这还只是开始,等到这些人大赚一笔之后,任何人再想要动我们黄沙镇,都将会遭到这些刚刚变成富翁的家伙们疯狂的反击。从此以后,这些靠着我们赚钱的家伙们,将成为我们最坚实的盟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