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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01

所属书籍: 三生三世步生莲

    敬元七年的初夏,我从丽川的挽樱山庄回到王都平安城,因太后懿旨,说将我许配给了某位刚打完胜仗的将军,令我即刻回京。

    两年前离开王都,是因重病修养。那时病得糊里糊涂,第一次出远门,没有别的感想,依稀记得马车禹禹前行,护城河在身后蜿蜒到不可知的远方,苍凉斜阳下青楼和赌场交相辉映,熙熙攘攘遍地是人。两年后重归故里,一路快马加鞭,人居然还是这么的多,而差不多进了城才被告知,一切纯属误会,婚约已经取消。因那位不幸被点名的将军冒死拒了婚,碰巧又是国之栋梁,国家不想失去他,就只好失去我,可能也是国家觉得我脸皮比较厚。

    不用再急着赶路,这是事情好的一面,不好的一面是已经到家门口,且正赶上一年一度的洪涝,十花楼前积的水足有半人高。而我们回到阔别已久的老家,要做的第一件事竟然是如何把水从楼里舀出去,这真是个令人无法启齿的开头。

    很难想象,怎么能有这样一个地方,城名平安,但是一年的大部分时候人们都处在水深火热之中,别人是春有百花秋有月,夏有凉风冬有雪,轮到平安城就是春逢沙尘秋逢地震,冬夏两季更是干旱洪水交替进行,但百姓居然还是这么地安居乐业,这也是一个奇迹。而当今皇帝为什么还不肯迁都,是我至今都没有想明白的问题。

    有些人一辈子不能离开一个地方,有些人一辈子注定流浪,十四岁前我觉得我是前者,并且向往后者的漂泊,感觉那一定很浪漫,十四岁以后我的人生浪漫得没边,因为一直在漂泊,既漂且泊还居无定所,所以人生真是不能想太多……但无论如何,如今我又回到平安城,初衷是回来拒婚,只是比对方慢了一步,抛开所谓客观主观,结果总是好的,纵然在一定程度上损害了我的名声,不过名声这东西,一向是你把它看得重它就重,你把它看得轻它就轻。再说为了表达歉意,皇帝还打算给我挑个更好的。当然这多半是唬我,传说原本挑给我的这位将军已是俊杰中的俊杰,比俊杰中的俊杰还要更俊杰的,除了皇帝本尊也想不出什么其他人选,最重要的是皇帝不能容忍你想出其他人选,但这就涉及到一个兄妹不能**的问题,而且他着实理解错了我的意思。

    回来三天,我才搞清楚拒了我的这位英雄姓甚名谁。

    连宋。大将军府的大将军连宋。

    初次听闻,觉得无端耳熟,梨响向我普及他的丰功伟绩,说是少年奇才,十一岁跟随老将军上战场,短短十年战功卓著,一路高升,成为王朝有史以来最年轻的大将军。但老实说,我这个人无心政事,除了六年前父亲战死的梓衡坡之役记忆深刻外,其他的完全没有印象,连将军的伟大之处,也就不太能发自肺腑地体会。但着实是一个耳熟的名字,抱着脑袋想半天,直到无意间看到梨响袖子里露出来的一角手帕,灵光乍现,才突然想明白。首先记起的是一只手,我生平仅见的最好看的一只手。那是五年前,我十一岁的时候。

    犹记得,在那个全民向佛的年代里,没事就去佛寺进进香是很流行的一件事。我不信佛,唯一去佛寺的那次是陪太后,结果完事上轿一阵小风刮来,正好吹走我手上没握紧的绣帕。所有流行于民间千古传颂的故事,此时都是绣帕落地,翩翩公子捡起,从此成就一段手帕情缘什么的。但那一天真不知风是在怎么吹,鹅黄色的绣帕在风中几个翻滚直接扑到了不知谁的脸上去,那人抬手很是压抑地把帕子取下来。我本来打算去追,一看这阵势,赶紧掉头钻进了轿子。轿夫已经走了三四步,突然停下来,少年冰冰凉凉的声音在轿子外响起:“姑娘留步。”那正是夏光耀耀,杏子黄时,微微掀起的轿帘下露出的少年的手如上好白瓷,指端修长骨节分明,看上去不失力量,趁着鹅黄的丝帕,却又显出一种玲珑玉致之美,可见一切美的东西都是矛盾的。我端详好一阵,回过神来,本来是想道谢,说出的话却是:“你的手真好看,趁着这张帕子更好看,就把这张丝帕送给你吧。”考虑到当时我只有十一岁,算是童言无忌。对方似乎没想到,顿了顿,低声道:“姑娘,闺阁之物,不好送人的。”话是这么说,也没有执着还给我的意思,又道:“敢问姑娘……”我一想他八成是要问我的名字,贵族小姐的神经终于反应过来,举头三尺有神明,佛门重地和一个没有血缘关系的男子这样搭话着实冒失,传出去搞不好要被朱槿请家法,但又实在是好奇,考虑良久,无愧于心地回答他:“我叫湮岚,公子呢?”湮岚是王宫里的十四公主,一向最爱找我麻烦。半天,听见帘外极低的两个字:“连宋。”

    我想起来,一度我是很把这件事放在心上的,但没几天朱槿从南地带回一盆会发光的夜光草,转移了我的注意力,就把这事给忘了。我记性不好,遥远岁月里的那些事,其实差不多都忘记,但像这一件忘得这么彻底,我觉得,关键还是连宋这个名字没有什么特色。

    漂泊日久,回来的第四天,我和朱槿商量了一下,觉得近期平安城应该不会发生什么自然灾害了,可以放心大胆先休整一段时日。我在十四岁以后渐渐明白一个道理,就是千万不要试图和自然灾害做斗争,斗不斗都是白斗,争不争都是白争,因为大家根本不在一个重量级。

    而就是在同一天,千华景赏的的帖子从王宫送到了十花楼。

    所谓千华景赏,是指熙朝与相邻三国共同举办的百花盛会,迄今已有八年历史,其前身是四国运动会,至于为什么热血沸腾的运动会后来会发展成百花会,这着实是个不解之谜。已知的是,赏花赏酒赏女人是我朝选拔风流才子的标准,但比较不幸的是皇帝本人不会赏花不会赏酒只会赏女人,所以五年以来各国选出的百花排名都是我朝垫底。不过从送给我的帖子看来,今年皇帝似乎打算发愤图强了,为了赢一次,还亲笔写信来问我借十花楼的花草参赛,还特别点名提到了朱槿。

    其实天下早有传闻,说群芳之冠,冠在十花,好像我们是座青楼,特产花魁。实际上,全楼上下能算姑娘的只我一个,特产是锅盔,猪肉馅儿的。而且朱槿告诉我,天下隐隐觉得十花楼奇花共美女尽藏,行事比江湖第一暗杀组织还要神秘莫测,对我们的期望很高。不知天下为何会这么想,作为十花楼的楼主,我感到压力很大。我们只是不怎么和外界打交道而已,且父亲当年建十花楼的初衷是作为我的绣楼,而在我为数不多的社会经验里,一位郡主的绣楼要向全社会开放,只能是在她死后若干年这个地方被作为她的故居列入某个旅游项目中……

    我想,十花楼的传奇色彩在于世人压根想不到这是一位郡主的绣楼,因不合常识,再加上高楼建成那一年是个多事之秋。而那时的情况是比较难搞,我病得快死掉,从御医到秘医到江湖郎中,从和尚到尼姑到道童,大家头一次这么地齐心协力想救活我,却丝毫不见成效。父亲不得已只好听信母亲找来的疯乞丐的话,修成这座在今日看来种种匪夷所思的高楼,大种奇花异草,希望借花草的灵气助我好起来。我的父亲静安王一向不推崇歪门邪道,听说那时也是没报什么希望,但没想到最后我竟然活了下来,从此他就变成了一个迷信之人。

    十花楼里的奇花异草,我最早认识的就是被皇帝点名的朱槿。记得父亲不知从哪里将他带回时,说这株芍药乃仙苑良草,可以拿来镇楼。后来朱槿当上了十花楼的总管,无论是镇压楼里的花花草草还是镇压我,都很有心得。其实初次见到朱槿,我就觉得他长得很好看,还会越长越好看,果然有朝一日他就好看到惊动了朝廷。

    依朱槿的资质,要在千华景赏拿个花魁,应该是轻而易举,我一边这么想着,一边注意到他揩了揩剪药的手,从桌案上拾起皇帝的帖子。

    山光西落,池月东上。半晌,他抬头:“你在想什么?”

    我遥望窗外的枯山水:“在想也不一定非要参加,不是有句话么,安能摧眉折腰事权贵,使我不得自挂东南枝什么的……”

    他咳了一声,思忖道:“听说王朝的所有贵族都会被邀请,如果参加的话,不担心碰到拒了你的那个人么?”

    他说的是连宋。

    我仔细想了想:“虽然其实没什么,但相见总是尴尬,那还是不参加吧。”

    又凑过去看了眼帖子:“这上面也没有写清楚,如果赢了第一,会不会给我们什么好处呢。”

    他顿了一会儿:“可能会赏给我们很多黄金吧。”

    我又仔细想了想:“那还是参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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