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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所屬書籍: 最後的王公

    那夜顯瑒在彩珠的房裡耽到很晚,飯畢吃了點心又喝了茶,兩人下了一盤圍棋,不覺夜深了。小王爺掩著嘴巴打了個呵欠,站起身道:「你歇著吧。」他說完要走了,彩珠在自己的座位上既沒有挽留也沒有起身相送,只輕輕地嘆了一口氣。顯瑒已至門口,收住了腳步,回頭看看彩珠,臉上忽然有了些從來不見的愧疚,一點點的,但他真的覺得有些對不住了,找了個借口道:「我鼻子裡面發酸,可能是著涼了,留在這裡過夜,對你不好。」

    彩珠站起來,捧了自己的手爐給顯瑒,把他十根指頭扒開,又將它們一根根地合上,抬眼道:「王爺您操持家業,又照看著一家老小,自己的身子都不仔細了。」

    顯瑒淡淡一笑並沒說話。

    「昨下午我收到弟弟的信,他現在山西做些煤礦生意,初來乍到的不得消停,住在我阿瓦早年置下的舊院子裡面,火爐子都沒有。去不久,弟弟和弟媳就病了,兩口子一起卧在床上,對著發燒咳嗽喝湯藥,這個給那個搓搓手,那個給這個焐焐腳……王爺,」她抬起頭來,滿眸子的淚,「王爺您心疼我,怕我這個當媳婦的陪著您生病,對不對?」

    顯瑒說不出話來,見這女子黑如雲的頭髮,紅潤俊俏的臉,正當盛姿壯年,卻面色悲傷凄苦,憐惜油然而生,手搭在她肩上道:「想家了吧?」

    彩珠的淚奪眶而出,握住他的手貼在自己的臉頰上:「這兒,王爺這兒不是我的家嗎?」

    這話忽然讓顯瑒想起了自己額娘的話。數月前他帶明月回來,福晉沒惱沒躁,只等兒子火氣消了之後跟他說:「你只看到自己,只看到那個小姑娘,你知不知道別人都指望著你?你又得給多少個人當家呢?」

    他本要回自己房間休息的,眼前的彩珠聲淚俱下地提醒他,他也是她的丈夫。他腳步收回來,轉身回房,一邊摘手錶一邊說:「幫我熬些薑湯,驅驅寒氣。」

    彩珠抹了眼淚吩咐丫鬟去做,自己伺候小王爺更衣沐浴。夜裡床榻上的事情既不溫存也不歡愛,連從前那一點點的新奇都沒有了。但即使這樣也好,彩珠心想,無論如何,他們仍作夫妻,無論如何,她之前設計要趕走明月的事情開始被顯瑒漸漸原諒了……自己可真是卑微啊。

    可是沒過多久,彩珠收到了弟弟自山西的來信。信中感謝她和姐夫適時的,慷慨的幫忙,他的生意如今有了起色,還有並沒有關係的大買家找上門來,今後狀態好了,一定全家來奉天登門拜謝……彩珠頗為訝異地看完這封信,再看看外面,顯瑒正帶著兩個家丁給院子里的臘梅捆紮上保暖的草席子,他的高鼻子凍得通紅,手上沒帶手套,指頭都紫了,整個人顯得有些滑稽可笑。過了幾天,那臘梅開了花,香了整個宅院,彩珠想,這人什麼都不說,但總是有辦法的。

    新年頭裡,王府裡面最大的一件喜事是彩珠懷上了身孕。九個多月後,孩子出生了。是個哭聲像男孩一樣嘹亮的格格。福晉難說沒有些失望,彩珠自己更是,她想要個男孩,比誰都想要一個男孩,一個像小王爺那樣好看的,精明的,有勇氣的男孩。可是她得到的卻是個紅呼呼的姑娘。不過,這個女兒卻讓小王爺自己無比喜愛,他抱著她看上一兩個時辰都看不夠,也是他最先發現了女孩的脖子後面有一顆紅痣,顯瑒哈哈地笑起來:「這孩子有個吉相,以後會做成大事情!」彩珠自己故意說道:「女孩能做成什麼事情?!」顯瑒看都不看她:「傻話!」

    又是一年的秋天,顯瑒正在家裡看報紙,家人引來一個慌慌張張的女學生,顯瑒認出那正是明月在學堂裡面的夥伴,女孩見他「哇」的一聲就哭了:「叔叔,明月被警察逮起來了!」

    明月頭上被花盆砸的傷好以後,很快就回了學堂。她頭頂上到底留了一條細長的小疤,還在被旁邊濃密的頭髮蓋住,不用手撥拉看不出來的。能動手撥拉她頭髮去看這道疤的只有一人,便是顯瑒,同時還開著她的玩笑:「你知道這叫什麼?」

    「叫什麼?」

    「開天窗啊。」

    「聽不懂。」

    「你以後就比原來聰明了,再也不傻乎乎的了。」

    她從他懷裡坐起來:「你才傻乎乎的呢。」

    小王爺此言有理,明月自從開了這扇天窗,人似乎真的比從前精神明白多了。她學習成績原本中上水平,接下來的幾次考試居然都在班裡面拔了尖,數學和外語尤其好。為人也比從前開朗活潑了,愛跟同學們聚會出行。她本來就性子隨和,說話做事從來不給人難堪,手裡面的零花錢也多,於是就成了同學裡面極受歡迎的人物。

    她一直跟南一最為要好,常常去她家裡做功課。第一次去,南一的媽媽讓下人張羅了一桌子的好飯菜。明月走後,南一的媽媽問女兒,這個小孩是什麼來頭?南一道,同學咯。她媽媽說我還不知道是你同學?你知道她家裡是做什麼的?南一沒心沒肺地說,只見過她叔叔,很富裕的樣子。南一的媽媽再沒有問下去。

    南一的爸爸劉先生是報館的主編,是個性子活潑親切的家長,兩個女兒東一和南一都養得懶懶散散。東一的學校停課,她一直都沒有回上海,在家裡耽了半年。明月常來劉家作客,於是也認識了東一的一干朋友。讓南一頗為心儀的蔡宏遠君有一天把自己在東北大學的一位同學帶到劉家。這是一位十九歲的女孩,名字叫做吳蘭英,哈爾濱人,面容清秀,中等身材。

    那個春天的下午,外面下著小雨,劉家準備了熱茶和好吃的糕點水果招待東一和南一的朋友們。唱機里放著西洋音樂,幾個人在聊天,幾個人在下棋,明月在看東一的一本英文小說,南一養的小貓吉吉在剛剛打蠟的地板上前後爪打滑。劉家客廳里的地板是深紅色的,孩子們都沒有穿拖鞋,腳上是各種顏色的襪子。

    蔡君把吳蘭英領進門,然後把她介紹給大家。他們對她道你好,東一熱情地招呼:「吳小姐你過來看,要喝什麼飲料請自己選,不要客氣。」吳蘭英脫了鞋子走過來,要了一杯熱水沖的麥乳精。明月的手裡拿著書,心裡正咀嚼著剛剛讀到的一個有趣的段落,忽然在紅地板上發現一串圓形的水漬,從玄關一直延伸到客廳裡面來,那可不是吉吉的腳印,她的目光不自覺的尋找,終於發現那串水漬終止在一雙淺灰色的襪子下面,襪子腳背的部分是乾爽的,但是腳心的邊緣濕漉漉。明月抬頭看,是新來的朋友吳蘭英的襪子濕了,那吳蘭英的目光似乎一直在等待她終於找到了這個謎底,輕蔑地眨了眨眼睛,抱著自己的茶杯轉過身去。

    明月覺得自己的好奇心並無惡意,沒有必要領教對方這般臉色,復又低下頭去看自己的書。

    劉先生下了班回家,見一屋子的年輕人,他自己也高興起來,問他們最近可看了自己主編的報紙,是否有什麼感想和建議。大家七嘴八舌的議論,說的其實都是一些孩子話,只有那吳蘭英小姐聲音不大不小地說道:「報紙不是應該講真話的嗎?」

    「報紙只能講真話。」劉先生說。

    「您的報紙,上個星期的民生板塊報道了城郊膠皮廠工人的生活狀況。」

    「沒錯,這位同學看過了?」

    「是的,劉叔叔。報道中說工人們每天工作九個小時,每日的薪水是三個銅板,統一食宿,每兩天可以洗一次澡。」

    「這是我們的採訪中,工人們親口提供的情況。」

    「可是他們事先被告知只能這樣講,否則飯碗不保。實際的情況是,他們中的絕大多數每天要工作十四個小時以上,三個銅板的日薪不假,但是每月結算,隨時有可能因為生病脫崗而被任意剋扣。飯錢是從自己的工資裡面出來的,十四個工人擠一張通鋪,臘月中才開始燒炕……」吳蘭英語氣平緩冷靜,沒有任何波動,但這些話已經足以讓這個房間裡面每一個衣食無憂的孩子們暗自心驚。

    明月一直低著頭,她對於三個銅板的日薪,十四個人睡一張通鋪,還有臘月中旬以前都冰涼堅硬的炕都毫無經驗,但是可以想見那是何等悲慘。

    劉先生有些驚訝,也有些尷尬,笑了一下問吳蘭英怎麼知道這些。

    吳蘭英說我怎樣知道的並不重要,重要的是您是否能夠著人再詳細地切實地調查。

    那天在劉家的聚會結束,吳蘭英走在最前面。明月坐著穿鞋的時候看見這位硬氣的,穿著打著補丁的袍子的吳蘭英小姐抬腳出門,她鞋底的前腳掌已經磨穿了,露著裡面淺灰色的襪子。

    這位吳小姐確實讓人印象深刻,但明月本來以為她說的事情於己無關。不久之後,南一的爸爸果然讓手下的記者去膠皮廠暗訪,發現種種虐工黑幕與吳蘭英說的並無二致。報紙馬上對這一事件進行了大篇幅的追蹤報道,此事一時成為滿城的議論焦點。一天下午,明月放學回家,在顯瑒的書房外面看見他把報紙摔在另一個人的臉上,咬牙道:「真難看!」明月當時便明白了,感情這件事情也是他的手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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