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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1章

所屬書籍: 待我有罪時

李必冉其實是聰明的,腦子也靈活,原本在初中也算混得開。初中的學習雖算不上完全儘力,但還是有上心的。結果初中會考時,發揮超常,分數上了這家非常好的私立高中。又被人們稱為貴族學校。

學費和生活費也很貴。他爸媽雖然在外地打工,一咬牙:上。一切都是為了孩子的將來嘛。現在既然孩子爭氣,考上了這麼好的高中,哪怕要拿出一大部分積蓄,也要讓他上。

然而直至在新高中生活了一段時間後,李必冉才知道,什麼叫做打腫臉充胖子。

他原來在區里的高中,雖然算不上風雲人物,但也是個角色。等到了這兒,還算得上什麼呢?

他們大多數人,非富即貴。家裡不是官員,就是從商。那些人,他們幾千塊一雙的潮鞋,眼都不眨就買下。蘋果出一個新款就換一個。有時候李必冉坐在座位里,聽同桌和人聊天:

「IponeXS你買了沒有?」

「我買了兩台,一台自己用,一台給我妹妹。」

「不過我還想試試華為p20,那個好看。」

「好啊好啊,那我也買一台玩一下。不好用就給我家阿姨。」

……

李必冉忽然覺得,口袋裡那台還是八成新的蘋果8,有點燙手。

當天回家,他就給父母打電話:「媽,我想換個手機。」

母親愣了一下,問:「去年不是剛換嗎?」

李必冉說:「我們同學都用新的了!蘋果XS,每個人都有一部。你怎麼就不給我買了?」

母親小聲問:「那要多少錢啊?」

「一萬吧。」

「……」

母親後來當然沒有給他買新手機,而且父親得知後,還在電話里把他痛罵一頓:「為了讓你上這個高中,我們幾年賺的錢,都丟進去了。你不想著好好讀書,又要換手機。我們哪有那麼多錢?太不懂事了!」

掛了電話,李必冉心裡簡直堵著一團火,窩囊極了。他覺得很憤怒,這憤怒當然是沖在他看來冷漠的父母,可隱隱的,好像也是沖自己,沖身邊的一切。謝惠芳,那個根本不是他的家的家。還有學校,那些陌生的,好像總是活在另一個世界的同學們。

更別說入學後第一次摸底考,李必冉考在了全班倒數十名里。他之前還想那些富貴子弟,肯定都是酒囊飯袋,考試前還偷偷複習了一陣,想要一鳴驚人,結果狠狠打了他的臉。連帶著,他覺得老師看自己的眼神,都比看那些成績好家境好的,要冷漠很多……

呵……別他媽瞧不起人。

李必冉越來越不喜歡上學了。他和那些人,完全處不到一起去。高一都快結束了,他和同學們卻彷彿越來越陌生。那陌生感,是一種掉進泥潭裡,很緩慢的,越陷越深的感覺。你看著它發生,卻無能為力,你只能逐漸變得僵硬、麻木。

隨著他成績的下滑,越來越多的曠課違紀,父母的責罵和失望也越來越多。而謝惠芳,李必冉覺得,她越來越喜歡發號施令,越來越不把他當人。管東管西,事事都要盯著,簡直就像個興奮的中年女特務,每天似乎就盼著找到新的「這個孩子果然不聽話、無可救藥」的證據。

李必冉越來越喜歡泡網吧。無論上學還是回那個所謂的「家」,給他的感覺,都像坐牢一樣。

「靠,我弄死你。」

「想死啊。」

「老子好想殺人。」

……

這些話語,網吧那些少年,甚至成年人,常掛在嘴邊說。連學校那些權富之子,很隨便也能說出口。李必冉有時候在網吧打遊戲時,也會說。這樣的話語,說出口時,感覺其實很爽。

而很多時候,少年的腦子渾渾噩噩充滿戾氣的時候,總有很混亂的說不清的衝動,想要干點什麼,想要破除這操蛋的少年人生。

——

劉若煜從小就很喜歡看書,連環畫、報紙、課本,甚至字典,他捧起來都能安靜看一下午。最喜歡看的是偵探小說,裡面的主人公聰明、狡猾、有正義感,總是能掌控全局。

那是距離他非常非常遙遠的一種生活。

他從小就住在一個伯伯家,沒有爸爸媽媽。他們在他很小的時候,就過世了。聽說是在外面打工死的。記憶中他和爺爺住過兩三年,後來爺爺也死了。就和伯伯住在一起。

伯伯伯母在鄉里搞了個小養殖場,但總是沒別人家的弄得好,賺得不多,甚至有的年頭還賠錢。兩口子經常打牌,一賭有時候輸幾千塊,連自己的一對兒女都打。劉若煜這時候總不做聲站在角落裡,但還是會挨打。

他們的兒女年齡大些,都在縣裡念高中,寄宿。劉若煜還在鎮上讀初中,和他們住一塊。有時候伯母忙著打牌,沒空搭理,就往家裡買10包麵條。沒有肉哨,只有油鹽醬醋,有幾個月,劉若煜每天放學回家自己下麵條吃。

衣服是校服,一年四季穿著。自己洗,倒是乾淨齊整。沒錢買書,只能跟同學借,後來聽說可以看電子書。他自己去撿了半年破爛,買了個最便宜的手機。

伯伯看到手機:「哪裡來的?」

他答:「賣礦泉水瓶掙的。」

伯伯睜大了眼,把手機拿過去,說:「可以啊,長大了,能掙錢了。」看了一會兒,把手機揣兜里:「好好學習,這個……我先沒收啊,小孩子不要玩手機。」

劉若煜原地站了一會兒,走回自己房間。

農村裡房子是不缺的,他一個人住一間很狹小還陰暗的房間,沒怎麼裝修過,灰牆、水泥地面。他在床上默坐了一會兒,緊握的拳頭,才慢慢鬆開。

結果過了幾個月,等他初中畢業的時候,有一天伯伯伯母做了一桌還算豐盛的菜,伯伯還給他倒了杯米酒。

伯母一如既往假笑著,如同一朵庸俗至極的花,說:「我們家若煜都長這麼大了,都能自己掙錢買手機了,真能幹。」

伯父和他碰了個杯,顯得很豪爽:「幹了!」

劉若煜握著小酒杯,一飲而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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