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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裁衣

所屬書籍: 重生之將門毒後

無論定京城中興起什麼樣的風波,亦或是暗流洶湧,外表看著總是歌舞昇平的。一年一度的菊花宴也快來臨了,因著廣文堂的校驗恰好與菊花宴隔著不久,今年便也乾脆放在一起。

與往年不同,這樣一來,校驗變成了大庭廣眾之下,勛貴之家的大宴罷了。

一大早,沈老夫人便差身邊的大丫頭喜兒來到西院,說是請了裁縫才來菊花宴上的衣裳,也請沈妙去挑一挑。

沈妙點頭稱是。

以往校驗,沈妙都是隨意穿著便去,因她只是落尾巴的,穿的顯眼反而會招人嗤笑。而今校驗和菊花宴一起,不做衣服卻也說不過去。

菊花宴上各家臣子夫人都在,大多便是來相看兒媳婦兒的。是以但凡有女兒家的,都會盛裝出席,只盼著打扮的越來越美麗才好。沈老夫人雖然看不慣大房,面子上卻還是要做的。何況沈老夫人此人,凡是都只顧著自己的利益,若是能用沈妙換一門有助力的親事,把她賣了也未嘗不可。

白露顯得有些高興,一邊陪著沈妙往榮景堂那邊走,一邊道:「沒想到這樣快就到了菊花宴呢,姑娘不是最喜歡菊花宴嘛,屆時有可以賞花兒了。」

沈妙喜歡菊花宴,卻並不是為了賞花。但凡這樣的宴會,她總是被若有若無的孤立的一個,其中固然有沈玥沈清的推波助瀾,她自己的性子也蠢笨沉悶,每每打扮的又不甚得體,只背人背地裡嘲笑還不自知。

她喜愛菊花宴,不過是因為傅修宜。

一年前的菊花宴,傅修宜也在場。當日她便又被嘲笑孤立,菊花園子里奼紫嫣紅,大家都找那最紅最艷的,她自己走到角落,卻遠遠的瞧見一盆白菊。

白菊這樣的東西,大約都是用來做喪事時候用的,便天生不討喜,況且這菊花開的也委實凄慘了些。花瓣兒有些凋零,也不知是被雨打的還是風吹的,孤零零一枝盛放在角落,沒有一人注意。

大約是起了同病相憐的心思,沈妙只覺得自己和那菊花也是如出一轍。孤零零的一人,無人看到的小可憐。心中正是感嘆唏噓的時候,就瞧見一華服男子走到那菊花面前。

他伸手執起花枝,以手輕撫花瓣。身邊人問他:「九弟,這花凄凄慘慘,有何好看的?」

華服男子一笑:「憐惜它嬌弱無依,可憐。」

便是這一句「憐惜它嬌弱無依」,讓沈妙對男子有了好感。待那男子轉過身,更為他丰神俊朗的外表所著迷。

後來沈妙便從諸位女眷嘴裡得知,那邊是當今陛下的九皇子定王傅修宜。

也許年少時戀慕一個人總是沒有道理的,傅修宜那句話分明是在說菊花,她卻覺得自己感同身受。她想,這樣一個溫柔的人,嫁給了他,他也定會如憐惜孤花一般的憐惜她吧。

可惜她終究還是想岔了。傅修宜憐惜嬌花,憐惜天下,憐惜楣夫人,可惜從未憐惜過她。對於她所付出的一切,在他看來都是基於妻子應盡的「責任」。那些相敬如賓的日子,也無非是傅修宜強忍厭惡陪她演的一場戲罷了。

他也並不憐惜那菊花,不過是隨口一提,便被她當了真。

「姑娘?」不知不覺想得出神,竟沒發現自己已經到了榮景堂門口。白露忙出聲提醒,沈妙這才跟著喜兒抬腳走了進去。

沈元柏今日未曾在,沈老夫人一身青白色錦繡長扣衣,她本是這樣的古稀之年,偏還穿這樣鮮嫩的青色,直襯得那張臉如同女鬼一般。偏偏她自己還渾然未覺。

沈玥和沈清都站在各自母親身邊,二房本還有兩個庶女,無奈任婉雲自己太過強勢霸道,這樣的宴會,自來都是不許庶女出門去搶風頭的。至於三房,沈萬除了陳若秋這個正妻,只有一門通房,更勿用提什麼庶子庶女了。

於是這麼一來,便只有各房的嫡女得到了參加花宴的帖子。

沈妙沖沈老夫人請過安,任婉雲看著沈妙,笑著道:「小五來了,快來挑布料吧。等會便讓麗娘給你們量身。」

沈清笑嘻嘻道:「我與二妹妹已經選過,就等著你來挑了。」

分明是喜兒來的晚,卻顯得像是她的不是了,晾著一眾人在榮景堂呆著。沈妙懶得與她計較,只自個兒走到了那攤著布料的軟榻前。

麗娘是個三十來歲的中年婦人,沈府上上下下每年的新衣都是從她家的鋪子里裁買的。她年輕的時候跟過宮中的女官學過一些刺繡手藝,做衣裳也做的十分好看。

面前攤著五六匹布,一匹海棠色和一匹煙粉色的已經被選到一邊挑了出來,便是被人挑走了的。勿用提,定是沈清和沈玥二人的。

前世的情景歷歷在目。當日菊花宴,沈清穿著海棠色的撒花煙雲裙,顯得熱情大方,更襯得人比花嬌。而沈玥一身艷粉綉白梨花緞面百合薄襖裙,更是嬌柔純美。而她穿著一件嫩黃色衣裳,帶著沈老夫人給的金燦燦的項圈和首飾,顯得像是個笑話自己還不自知。

而那嫩黃色的布料正是在機位嬸嬸和姐姐的慫恿下挑的。

沈玥笑著出聲道:「五妹妹膚白,不若挑那嫩黃色的衣裳如何,況且還能顯得活潑可愛,實在是很襯。」

沈清也連連點頭:「不錯,橫豎看剩下的料子,似乎就嫩黃色更襯五妹妹一些。」

陳若秋嘴角含笑,並不言語。任婉雲目光中流露出一絲譏諷。

沈妙並不會挑衣服。

沈夫人常年不在府上,母親不在,小孩子難免少了許多優勢。這沈府其他的人又都是各懷鬼胎,哪裡就會真心的教小姑娘搭配?於是長此以往,沈妙只會跟在沈清和沈玥身邊,她們倆說什麼,沈妙就挑什麼。

譬如說那嫩黃色的料子,襯她的膚色是不假,卻顯得太過稚氣有些廉價。加之那些金燦燦的首飾,活脫脫一個地主家的女兒。

穀雨幾個想勸她丟掉那些首飾,偏她還執拗不覺,上趕著去丟臉。

真是可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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