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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 第2章

所屬書籍: 一九八四(1984)

溫斯頓的手剛摸到門把就看到他的日記放在桌上沒有合上,上面儘是寫著打倒老大哥,宇體之大,從房間另一頭還看得很清楚。想不到怎麼會這樣蠢。但是,即使在慌裡慌張之中他也意識到,他不願在墨跡未乾之前就合上本子弄污乳白的紙張。

他咬緊了牙關,打開了門。頓時全身感到一股暖流,心中一塊大石頭落了地。站在門外的是一個面容蒼白憔悴的女人,頭髮稀疏,滿臉皺紋。

「哦,同志,」她開始用一種疲倦的、帶點呻吟的嗓子說,「我說我聽到了你進門的聲音。你是不是能夠過來幫我看一看我家廚房裡的水池子?它好象堵塞了——」她是派遜斯太太,同一層樓一個鄰居的妻子。(「太太」這個稱呼,黨內是有點不贊成用的,隨便誰,你都得叫「同志」,但是對於有些婦女,你會不自覺地叫她們「太太」的。)她年約三十,但外表卻要老得多。你有這樣的印象,好象她臉上的皺紋里嵌積著塵埃。溫斯頓跟著她向過道另一頭走去。這種業餘修理工作幾乎每天都有,使人討厭。勝利大廈是所老房子,大約在1930年左右修建的,現在快要倒塌了。

天花板上和牆上的灰泥不斷地掉下來,每次霜凍,水管總是凍裂,一下雪屋頂就漏,暖氣如果不是由於節約而完全關閉,一般也只燒得半死不活。修理工作除非你自己能動手,否則必須得到某個高高在上的委員會的同意,而這種委員會很可能拖上一兩年不來理你,哪怕是要修一扇玻璃窗。

「正好托姆不在家,」派遜斯太太含含糊糊說。

派遜斯家比溫斯頓的大一些,另有一種陰暗的氣氛.什麼東西都有一種擠癟打爛的樣子,好象這地方因剛才來過了一頭亂跳亂蹦的巨獸一樣。地板上到處儘是體育用品——曲棍球棍、拳擊手套、破足球、一條有汗跡的短褲向外翻著,桌子上是一堆臟碗碟和折了角的練習本。牆上是青年團和少年偵察隊的紅旗和一幅巨大的老大哥畫像。房間里同整所房子一樣,有一股必不可少的熬白菜味兒,但又夾著一股更刺鼻的汗臭味兒,你一聞就知道是這裡目前不在的一個人的汗臭,雖然你說不出為什麼一聞就知道。在另一間屋子裡,有人用一隻蜂窩和一張擦屁股紙當作喇叭在吹,配合著電幕上還在發出的軍樂的調子。

「那是孩子們,」派遜斯太大有點擔心地向那扇房門看一眼。「他們今天沒有出去。當然羅——」她有一種話說半句又頓住的習慣。廚房裡的水池幾乎滿得溢了出來,儘是發綠的髒水,比爛白菜味兒還難聞。溫斯頓彎下身去檢查水管拐彎的接頭處。他不願用手,也不願彎下身去,因為那樣總很容易引起他的咳嗽。派遜斯太太幫不上忙,只在一旁看著。

「當然羅,要是托姆在家,他一下子就能修好的,」她說。

「他喜歡幹這種事。他的手十分靈巧,托姆就是這樣。」

派遜斯是溫斯頓在真理部的同事。他是個身體發胖、頭腦愚蠢、但在各方面都很活躍的人,充滿低能的熱情——是屬於那種完全不問一個為什麼的忠誠的走卒,黨依靠他們維持穩定,甚至超過依靠思想警察。他三十五歲,剛剛戀戀不捨地脫離了青年團,在升到青年團以前,他曾不管超齡多留在少年偵察隊一年。他在部里擔任一個低級職務,不需什麼智力,但在另一方面,他卻是體育運動委員會和其他一切組織集體遠足、自發示威、節約運動等一般志願活動的委員會的一個領導成員。他會一邊抽著煙斗,一邊安詳地得意地告訴你,過去四年來他每天晚上都出席鄰里活動中心站的活動。他走到哪裡,一股撲鼻的汗臭就跟到那裡。甚至在他走了以後,這股汗臭還留在那裡,這成了他生活緊張的無言證明。

「你有鉗子嗎?」溫斯頓說,摸著接頭處的螺帽。

「鉗子,」派遜斯太太說,馬上拿不定主意起來。「我不知道,也許孩子們——」。

孩子們衝進起居室的時候,有一陣腳步聲和用蜂窩吹出的喇叭聲。派遜斯太太把鉗子送來了。溫斯頓放掉了髒水,厭惡地把堵住水管的一團頭髮取掉。他在自來水龍頭下把手洗乾淨,回到另外一間屋子裡。

「舉起手來!」一個兇惡的聲音叫道。

有個面目英俊、外表兇狠的九歲男孩從桌子後面跳了出來,把一支玩具自動手槍對準著他,旁邊一個比他大約小兩歲的妹妹也用一根木棍對著他,他們兩人都穿著藍短褲、灰襯衫,帶著紅領巾,這是少年偵察隊的制服。溫斯頓把手舉過腦袋,心神不安,因為那個男孩的表情兇狠,好象不完全是一場遊戲。

「你是叛徒!」那男孩叫嚷道。「你是思想犯!你是歐亞國的特務!我要槍斃你,我要滅絕你,我要送你去開鹽礦!」

他們兩人突然在他身邊跳著,叫著:「叛徒!」「思想犯!」

那個小女孩的每一個動作都跟著她哥哥學。有點令人害怕的是,他們好象兩隻小虎犢,很快就會長成吃人的猛獸。那個男孩目露凶光,顯然有著要打倒和踢倒溫斯頓的慾望,而且他也意識到自己體格幾乎已經長得夠大,可以這麼做了。溫斯頓想,幸虧他手中的手槍不是真的。

派遜斯太太的眼光不安地從溫斯頓轉到了孩子們那裡,又轉了過來。起居室光線較好,他很高興地發現她臉上的皺紋里真的有塵埃。

「他們真胡鬧,」她說。「他們不能去看絞刑很失望,所以才這麼鬧。我太忙,沒空帶他們去,托姆下班來不及。」

「我們為什麼不能去看絞刑?」那個男孩聲若洪鐘地問。

「要看絞刑!要看絞刑!」那個小女孩叫道,一邊仍在蹦跳著。

溫斯頓記了起來,有幾個犯了戰爭罪行的歐亞國俘虜這天晚上要在公園裡處絞刑。這種事情一個月發生一次,是大家都愛看的。孩子們總是吵著要帶他們去看。他向派遜斯太太告別,朝門口走去,但是他在外面過道上還沒有走上六步,就有人用什麼東西在他脖子後面痛痛地揍了一下。好象有條燒紅的鐵絲刺進了他的肉里。他跳起來轉過身去,只見派遜斯太太在把她的兒子拖到屋裡去,那個男孩正在把彈弓放進兜里去。

關門的時候,那個男孩還在叫「果爾德施坦因!」但是最使溫斯頓驚奇的,還是那個女人發灰的臉上的無可奈何的恐懼。

他回到自己屋子裡以後,很快地走過電幕,在桌邊重新坐下來,一邊還摸著脖子。電幕上的音樂停止了。一個乾脆利落的軍人的嗓子,在津津有味地朗讀一篇關於剛剛在冰島和法羅群島之間停泊的新式水上堡壘的武器裝備的描述。

他心中想,有這樣的孩子,那個可憐的女人的日子一定過得夠嗆。再過一、兩年,他們就要日日夜夜地監視著她,看她有沒有思想不純的跡象。如今時世,幾乎所有的孩子都夠嗆。最糟糕的是,通過象少年偵察隊這樣的組織,把他們有計劃地變成了無法駕馭的小野人,但是這卻不會在他們中間產生任何反對黨的控制的傾向。相反,他們崇拜黨和黨的一切。唱歌、遊行、旗幟、遠足、木槍操練、高呼口號、崇拜老大哥——所有這一切對他們來說都是非常好玩的事。

他們的全部兇殘本性都發泄出來,用在國家公敵,用在外國人、叛徒、破壞分子、思想犯身上了。三十歲以上的人懼怕自己的孩子幾乎是很普遍的事。這也不無理由,因為每星期《泰晤士報》總有一條消息報道有個偷聽父母講話的小密探——一般都稱為「小英雄」——偷聽到父母的一些見不得人的話,向思想警察作了揭發。

彈弓的痛楚已經消退了。他並不太熱心地拿起了筆,不知道還有什麼話要寫在日記里。突然,他又想起了奧勃良。

幾中以前——多少年了?大概有七年了——他曾經做過一個夢,夢見自己在一間漆黑的屋子中走過。他走過的時候,一個坐在旁邊的人說:「我們將在沒有黑暗的地方相見。」

這話是靜靜地說的,幾乎是隨便說的——是說明,不是命令。

他繼續往前走,沒有停步。奇怪的是,在當時,在夢中,這話對他沒有留下很深的印象。只有到了後來這話才逐漸有了意義。他現在已經記不得他第一次見到奧勃良是在做夢之前還是做夢之後;他也記不得他什麼時候忽然認出這說話的聲音是奧勃良的聲音。不過反正他認出來了,在黑暗中同他說話的是奧勃良。

溫斯頓一直沒有辦法確定——即使今夫上午兩人目光一閃之後也仍沒有辦法確定——奧勃良究竟是友是敵。其實這也無關緊要。他們兩人之間的相互了解比友情或戰誼更加重要。反正他說過,「我們將在沒有黑暗的地方相見。」溫斯頓不明白這是什麼意思,他只知道不管怎麼樣,這一定會實現。

電幕上的聲音停了下來。沉濁的空氣中響了一聲清脆動聽的喇叭。那聲音又繼續刺耳地說:

「注意!請注意!現在我們收到馬拉巴前線的急電。我軍在南印度贏得了光輝的勝利。我受權宣布,由於我們現在所報道的勝利,戰爭結束可能為期不遠。急電如下——」溫斯頓想,壞消息來了。果然,在血淋淋地描述了一番消滅一支歐亞國的軍隊,報告了大量殺、傷、俘虜的數字以後,宣布從下星期起,巧克力的定量供應從三十克減少到二十克。

溫斯頓又打了一個嗝,杜松子酒的效果已經消失了,只留下一種泄氣的感覺。電幕也許是為了要慶祝勝利,也許是為了要衝淡巧克力供應減少的記憶,播放了《大洋國啊,這是為了你》。照理應該立正,但是在目前的情況下,別人是瞧不見他的。

《大洋國啊,這是為了你》放完以後是輕音樂。溫斯頓走到窗口,背對著電幕。天氣仍舊寒冷晴朗。遠處什麼地方爆炸了一枚火箭彈,炸聲沉悶震耳.目前這種火箭彈在倫敦一星期掉下大約二三十枚。

在下面街道上,寒風吹刮著那張撕破的招貼畫,「英社」兩字時隱時顯。英社。英社的神聖原則。新話,雙重思想,變化無常的過去。他覺得自己好象在海底森林中流浪一樣,迷失在一個惡魔的世界中,而自己就是其中的一個惡魔。他孤身一人。過去已經死亡,未來無法想像。他有什麼把握能夠知道有一個活人是站在他的一邊呢?他有什麼辦法知道黨的統治不會永遠維持下去呢?真理部白色牆面上的三句口號引起了他的注意,彷彿是給他的答覆一樣:

戰爭即和平自由即奴役無知即力量。

他從口袋裡掏出一枚二角五分的錢幣來。在這枚錢幣上也有清楚的小字鑄著這三句口號,另一面是老大哥的頭像。

甚至在這錢幣上,眼光也盯著你不放。不論在錢幣上、郵票上、書籍的封面上、旗幟上、招貼畫上、香煙匣上——到處都有。眼光總是盯著你,聲音總是在你的耳邊響著。不論是睡著還是醒著,在工作還是在吃飯,在室內還是在戶外,在澡盆里還是在床上——沒有躲避的地方。除了你腦殼裡的幾個立方厘米以外,沒有東西是屬於你自己的。

太陽已經偏斜,真理部的無數窗口由於沒有陽光照射,看上去象一個堡壘的槍眼一樣陰森可怕。在這龐大的金字塔般的形狀前面,他的心感到一陣畏縮。太強固了,無法攻打。

一千枚火箭彈也毀不了它。他又開始想,究竟是在為誰寫日記。為未來,為過去——為一個可能出於想像幻覺的時代。

而在他的面前等待著的不是死而是消滅。日記會化為灰燼,他自己會化為烏有。只有思想警察會讀他寫的東西,然後把它從存在中和記憶中除掉。你自己,甚至在一張紙上寫的一句匿名的話尚且沒有痕迹存留,你怎麼能夠向未來呼籲呢?

電幕上鐘敲十四下。他在十分鐘內必須離開。他得在十四點三十分回去上班。

奇怪的是,鐘聲似乎給他打了氣。他是個孤獨的鬼魂,說了一旬沒有人會聽到的真話。但是只要他說出來了,不知怎麼的,連續性就沒有打斷。不是由於你的話有人聽到了,而是由於你保持清醒的理智,你就繼承了人類的傳統。他回到桌邊,蘸了一下筆,又寫道:

千篇一律的時代,孤獨的時代,老大哥的時代,雙重思想的時代,向未來,向過去,向一個思想自由、人們各不相同、但並不孤獨生活的時代——向一個真理存在、做過的事不能抹掉的時代致敬!

他想,他已經死了。他覺得只有到現在,當他開始能夠把他的思想理出頭緒的時候,他才採取了決定性的步驟。一切行動的後果都包括在行動本身裡面。他寫道:

思想罪不會帶來死亡:思想罪本身就是死亡。

現在他既然認識到自已是已死的人,那麼盡量長久地活著就是一件重要的事。他右手的兩隻手指治了墨水跡。就是這樣的小事情可能暴露你。部里某一個愛管閑事的熱心人(可能是個女人;象那個淡茶色頭髮的小女人或者小說部里的那個黑頭髮姑娘那樣的人)可能開始懷疑,他為什麼在中午吃飯的時候寫東西,為什麼他用老式鋼筆,他在寫些什麼(what)——然後在有關方面露個暗示。他到浴室里用一塊粗糙的深褐色肥皂小心地洗去了墨跡,這種肥皂擦在皮膚上象砂紙一樣,因此用在這個目的上很合適。

他把日記收在抽屜里。要想把它藏起來是沒有用的,但是他至少要明確知道,它的存在是否被發現了。夾一根頭髮太明顯了。於是他用手指尖蘸起一粒看不出的白色塵土來,放在日記本的封面上,如果有人挪動這個本子,這粒塵土一定會掉下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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