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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所属书籍: 最后的王公

    从雪里被救回来的年轻人成了南一惹下的又一个麻烦:他小腹上有个半寸长的新伤,束腰的板带上别着一枚飞镖,白象牙刀柄上面扎着金线的。舅帮他把身上的伤口捆扎好了说,这人啊请来容易,恐怕送走难,得在家里好好养着,好饭好茶伺候着,得他自己想走的时候走才行。南一不解,问为什么啊。舅说,土匪啊。南一头上又被妈妈的指头推了一下子。

    年轻人昏迷了三天三夜方醒,已是大年初四了。天色很暗,厚云彩捂了一场大雪,南一正跟弟弟们在场院里面踩硬了的一块雪地上抽冰嘎,抬头见那年轻人立在大门口,身上披着自己穿来的翻毛皮袄。这人眉眼奇特,两道眉毛是斜飞上去的,两只眼睛又有点耷,倒是浓眉大眼,鼻子直,嘴巴厚,闭着眼睛躺在那里就很好看,如今清醒了就让人觉得有点凶巴巴的。

    马厩里面有舅养的几匹大骡子和两匹马。年轻人从里面牵了一只膘肥体壮的出来,跨上去,双手揪着马鬃在院子里面转了几圈,他身高腿长,样子威武。转到南一和弟弟们面前,居高临下地看看她:“家里大人们呢?”

    “串门子去了。”

    “谢你们照应了。”

    年轻人夹了马肚子说完要走,表弟上去抓马鬃:“谢俺们照应,怎么还把马给弄走?这叫谢吗?这叫抢……”

    南一上去把表弟给拽过来,手箍在他肩膀上不让他动弹,心里想,你个小笨蛋,要钱不要命了,跟土匪还讲理呢。

    那人骑在马上在门口又绕了几步,回来说:“借个脚力,过两天还送回来。”

    果然初七那天大早,马自己被人撂在门口,背上还驮着一袋米,两坛酒还有两只山鸡。

    南一后来再见到这个年轻人两次,都是在自己做的梦里面。

    一次又见他在雪里面趴着,她再把他翻过来,脸上全是雪,看不出来模样,她把他脸上的雪都扒拉掉了,那人睁开眼睛却发火,伸手拿了自己腰下别的小镖,别到南一脖子旁边就要给她放血,南一吓得满头大汗,别别别别,是我,是我上次救的你啊。人家可不知道,锋利的飞镖又往她脖子上面使劲。南一道,我把你背我家去了,累得都要断气了,你就这么谢我救你的命吗?

    刘先生吃早点的时候要放唱片的,餐厅里面的音乐一响,南一在自己的卧室里面就睁开了眼睛,心里遗憾地:梦做得太短,告诉了是自己救了他,还没见那人什么反应呢。

    第二次梦见他没那么多的语言和情节,只一个画面,就是那年轻人骑在马背上在一大片白皑皑的雪原上奔驰。他那么高,又壮,像老年画上东北山野里能骑善射的英雄,不惧严寒刺骨,粗犷又野性,驾驭驱遣着山林里的飞禽猛兽,真让人崇拜而且向往啊。

    很多到了十八九岁的女孩都有南一这样的毛病:机缘巧合之下,在突然发生的故事或者巧合里面遇到毫不相关的人物,相遇的时间十分短暂,但他的突然出现和截然不同却给她们留下深刻的印象,日后常常想起,回味,固执地丰富并深刻这个人物,编织种种后续和传奇,难舍难分,不肯自拔。南一为此惆怅大半年,终于又遇到了谭芳。

    中秋节前,新榛子上市了。南一领了薪水就伙同了办公室里面另外两个女孩去山货行,老板答应给她留些个头大,满仁儿的水漏榛子,只是主顾太多,老板让她勤快点来取,免得山货刚运来就被别人买去。

    她一个星期前在头发上烫了好几个卷子,身上穿着件杏色的羊毛大衣,脖子上围着橘色围巾,打扮得像个外国女孩,推了门一进山货行就颇熟络地跟老板开玩笑,哎新榛子哪里呢?您没跟旧的掺在一起吧?

    老板正忙着点货,蘑菇木耳猴头鹿茸还有榛子松子摆了满满一个大屋,没空招呼,只笑着说:“先尝几个再说,看好了我再给姑娘们称。”

    一人正坐在椅子上抽旱烟,他身上是件黑色的半旧的袄子,朝着南一她们瞥了一眼,又转过头去,浓眉大眼的像个“X”型,凶巴巴的老子最大的样子,不是那埋在雪里的小子却是哪个?

    一起来的两个女孩坐在装着不同等级的榛子口袋旁边开始研究算计怎么买划算了,南一先是解了围巾,而后又开始用手抓头发,想要把头发上的卷子都给拉直一样。

    女孩们说,南一你这是干什么呀?

    头发不好看,我要把卷子弄掉。

    怎么不好看啊?多好看啊。

    我原来是直头发的,直头发的好。我也不喜欢这条围巾。我喜欢去年冬天我带的那条蓝色的。

    ——南一说话的声音不大不小,她的话是要讲给这屋子里面另一个人听的。她想要帮助那个人回忆起来自己从前的形象,这一年的冬天,他们相遇时候她的形象:她是个直发齐耳的女孩,围着一条蓝围巾,她用并不壮实的肩膀把那高个子的年轻人扛回家的……

    那人一口一口地抽旱烟,对旁边女孩之间的对话毫没留意,也毫无反应。

    老板点完了货问年轻人:“榛蘑少了。”

    “今年山里面也旱,收得不多。”年轻人答。

    “怎么是你来送货?”

    “老李头上个月腿坏了,不出山了。”

    “你走的时候带些药回去吧?”

    “药还是你来抓吧,你送上山,再请个郎中,跟你一起上山去。”年轻人一边吸烟一边说。

    老板抬头看了看他。

    南一她们称了二斤榛子,付钱出门,年轻人这个时候喊了她一声:“小姐。”

    南一回过头来。

    “围巾忘了。”

    南一从放榛子的口袋上把自己的围巾拿起来一边往脖子上面裹,一边直直地,肆无忌惮地看着这个年轻人。

    她把他给看得笑起来,指着自己鼻子说:“我是长了俩鼻子啊?”

    南一摇摇头:“像个熟人。”

    “哪里的熟人啊?”

    “抚顺的。”

    “那不可能啦。我从吉林来的。”他说着站起来,“以后想吃榛子再来吧。我给你算便宜点。”

    原来的老板很快不见了,年轻人坐到了山货行账房后面的位置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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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一在办公室每天誊写的新闻稿件上面总有些五花八门的治安案件:医院药品被窃,富商仓库遭劫,白俄贵族的儿子被第三次绑票……林林总总,不一而足。事情被报道出来,买报来看的人不少,但是案件大多不了了之,也没个后续结果。可在南一的脑袋里面,案犯只有一个,就是那潜伏在山货行里面的土匪,她甚至为他编造出了合理的作案动机,恰当的时间和完美的善后。她很快打听出来这新掌柜的叫做谭芳了,真名假名不可考。

    十一月的傍晚,南一像只鬼魂一样游荡在山货行后门的时候,被人从后面掐住了脖子,然后推到了墙边,鼻子嘴巴都贴在红砖墙上,一动也动不得。

    “偷榛子,是吧?我送你去保安所。”土匪在她身后说,声音低沉喑哑。

    “我不怕的。”南一说,“我没干坏事儿。没杀人放火,没打家劫舍。”

    她脖子后面两根手指头松了,南一愤怒地转过身,看着谭芳,他身上是条棉长袍,领子翻出毛边。南一继续指控:“我也不是睁眼瞎,连救命恩人都认不出来。”

    谭芳拧了拧袖口,不当回事儿的样子:“说什么呢?”

    “我,”南一欺过来,看着他鼻子眼睛嘴,明明白白地说道,“说什么呢?我,我跟你说,大年初一的早上,你埋在雪里,半死不活,我把你给抗到我们家去的。我舅给你扎针活血,我舅母给你煮粥喂水,家里好吃好喝伺候着你才没死。初四早上你醒过来,骑走我家一匹马,过了三天才送回来的。这事儿没错吧?别说我没偷你家破榛子,就算我偷了,也只当是跟你收救命钱!”

    谭芳看着她脸半晌,“切”了一声:“还知道什么?”

    “……你肚子上面被人捅了……你的飞镖柄上有,金线,”南一咬着牙齿说,“你,你是土……”

    她“匪”字还没出口,便被他捂住了嘴巴,谭芳的脸近在咫尺,凶狠简洁地威胁道:“想活命就把嘴闭上……听懂没?……点个头。”

    南一点点头,没管住自己一滴眼泪就掉下来了。

    土匪松了手。

    她总是在做一个类似的动作,就是把围脖一圈一圈地往脖子上缠,过程当中镇定了自己,慢慢说道:“我要是想要告诉别人,早就说出去了。”

    土匪回身看了看她,脸上忽然绽开一个憨笑:“闹着玩呢,因为这就哭了?我早认出来你了,只是我在这里朋友太多,想见不想见的都有,难免得小心点。”

    南一拔腿就走,把谭芳的话丢在后面,他说,爱吃榛子我以后都给你送去吧。

    从那个秋天开始,南一每隔一段时间都会收到一布口袋的榛子。分量很足,日子也算得很清楚,她每次差不多要吃完的时候,又一袋子送到了。南一心里知道这是来自于谁的礼物,不仅心安理得地自己吃,还拿出来请客——他欠她一条命的。但是她后来都没再见到他,坐着人力车偶尔经过,见那山货行生意不错,总有人出出入入。

    好姑娘总要爱上坏男孩。好看的土匪就是老实孩子南一的劫数。三年不见的好友从日本回来,南一几次张口想要跟她谈谈这事儿,讨个主意,话到嘴边又觉得无从说起,便又咽了回去。所以一个人的苦恼只有她自己知道,汪明月居然还在羡慕她的快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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