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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24章 当狗真开心

所属书籍: 我的印钞机女友

就这样, 边斜上了程白的贼船, 哦不, 贼车。这感觉真比当初坐着周异的车去程白的律所还要多那么几分“风萧萧兮易水寒”的凄凉壮烈。

他心想, 怎么就能把自己卖了呢?

三陪结束后陪看戏也就罢了,现在居然还要为了加个微信陪吃饭!

“我要再跟程白一起吃饭我就是狗!”

那天晚上对周异发过的毒誓如同魔咒一般回响在他耳边, 催促着他立刻夺门跳车而逃。

但冥冥中就是有一股神奇的力量把他按在了座上。

动弹不了。

反正车都上了, 不就是吃个饭吗?

男子汉大丈夫,怕个屁啊!

边斜把手机捏在手里好半天,终于还是横下心来,打开微信联系人界面, 给周异发消息。

他先打出了一个“汪”字, 然后加了个句号, 成了:汪。

但打完了之后盯了这一个字和一个标点符号半天, 觉得这他妈也忒没气势了, 于是退格回去。

句号删了。

再打上叹号。

框里的消息就变成了:汪!

很好, 这下看着凶了一点, 理直气壮了一点, 边斜斟酌了三遍后,终于放心地发了出去。

顶级作家,就是要字斟句酌,一个标点符号都要做到最完美!

发完之后他就把手机收了起来, 这一时抬头看路, 天已经很晚了, 路上的行人也很稀少。

程白竟然把车开上了淮海路。

边斜愣了一下, 莫名就觉得这行车路线很像是那天周异开的,但还没等他脑子里梳理出明确的方向感来,车往一旁并不宽阔的岔路上一转,没多一会儿就已经停下了。

晚上十点半快十一点,街上的店铺都已经关了门。

唯独一家小店还开着。

五六米宽的门面,看着寒酸而狭窄,卷帘门上挂了块牌子,是最寻常不过的机器打印,红底白字,“张记粥面”。

在看见这牌子的瞬间,边斜终于想起来了。

这尼玛不是周异那回给他买粥的那家店吗!

眼见着程白已经直接解了安全带拎包下车,他满心都是拒绝:“等一下,程律,我们就在这里吃吗?你确定?我真的不缺钱的!你不用这么客气!”

程白停下来看了他一眼,觉得他现在这反应是真的太好玩儿了,想了想,故意道:“可我就好这一口,怎么办?”

边斜想起上回喝的那什么干贝鸭心粥,去死的心都有了。他倒不是拒绝这种环境的小店,只是单纯觉得那玩意儿不好吃。

但程白都说话了,他还反抗什么?

当下便豁出去了:“那当然是程律你说怎么办就怎么办,这家店一定是人间至味,没得挑!”

这一下,两人才先后进了店。

程白走前面。

边斜跟在后头,磨磨蹭蹭的,跟要上刑场一样。

小小一间店面,顶多也就三四十平米,还没边斜的书房大。外面看着寒酸,但走进来之后才发现,桌椅板凳墙面地砖,竟然都干干净净。这个点了,也还有几个人坐在店里喝粥。

墙上贴着去年的福字。

这一段时间又快圣诞节了,店主便好像凑热闹似的也在墙上贴了几棵挂满礼物的圣诞树。

前面搁了几张供食客堂吃的桌子,收银的小柜台则很靠里,后面坐了个上了点年纪的店老板,头上戴着一顶灰色的绒线帽,正拿那种按一下就念一声的老式计算器,对着账本。

玻璃门推开的时候,上头挂的一串铃铛就响了。

老板顿时从账本里抬起头来,招呼客人:“两位吃点什么?”

程白也不看菜单,轻车熟路地要了一笼汤包,两碗白粥,一碟酱瓜,然后挑了个角落坐下。

边斜整个人都是懵的。

这店面真的不大,他身材又很高,推玻璃门进来的时候都要稍微低一下头,怕撞着上面的风铃,二者对比起来难免显得店面很是狭窄逼仄。

还在店里吃着的,看模样都是上班族。可能是夜里加完班没吃饭,也可能是晚上睡觉前饿了,所以到这里来吃点东西暖暖胃。

大家穿得都挺寻常。

边斜觉得自己出现在这里没什么奇怪和违和,但程白这一身酒红暗色的西装坐在角落里,莫名让人觉得格调错位。

不过他这念头才冒出来,程白就已经把西装外套脱了下来,跟包一起放到了旁边的座位上。

里面是打着领结的白衬衫。

这一下,那种紧绷着的压迫、暗藏着的冷肃,顿时从她身上褪去,只留下一种静水深流似的温和与平静。

“不坐?”

她看他站在桌前,盯着自己半晌没动,有些奇怪。

边斜立刻就坐下了。

这小店里开着暖气,并不寒冷,所以他也将自己厚厚的风衣外套脱了下来,放到一旁。

程白则从包里重新取出自己的手机。

但手机拿出来的时候没注意,几张名片掉了出来,一张翻到了桌上。

边斜一眼就看见了上面写的字。

上海法言律师事务所,钱兴成。

他顿时皱了眉,看向程白,问道:“这不是今天庭上那个跟你对打的律师吗,怎么你还有他的名片?”

“这人?”

程白把掉下去的名片捡起来,这都是今天打完官司之后收的,抬起头来才看见那张掉在桌面上的,便笑了一声。

“这个人庭辩虽然输得很惨,但还挺有意思的。”

挺有意思。

又是这一句!

边斜一时想起程白说过自己有意思,说过祁镇有意思,现在连对方律师都变得有意思起来!

果然她的“有意思”是批发的吧。

心里槽着,边斜轻哼一声:“输得那么惨,能没意思吗?”

哟。

这还有情绪了。

程白放好名片之后,就把手机搁在了手边,饶有兴趣地看着他,道:“刚才在剧场看戏,下半场老觉得你脸色不对,是中场休息出什么事了?”

她的洞察力向来也是不差的。

但边斜是真不可能告诉她中间究竟发生了什么。

反倒是她忽然提起今天这场戏的事,他就忍不住想起《控方证人》里演技一流的妻子和被欺骗的大律师,一时抬眸注视着程白,有一会儿没说话。

程白疑惑:“怎么了?”

边斜又看了她半晌,才道:“我还真的挺好奇的,如果你是这部戏里的那位律师,遇到女主角这样的人,设了这样一个局,会怎么办?”

“小说终究是小说,戏剧也终究是戏剧,现实里基本不可能遇到这样的事情,世界没有这么悬疑,也没有这么惊悚。”

程白并没有回答,而是否定了这个问题。

“大部分律师小半辈子都在打无聊官司。”

“那曾念平这一桩呢?”

他两手都放在桌上,骨节分明的十指相互交叉到一起,目光投进她的眼眸,头上有几缕碎发落下来,让他的眼神忽然多了一种很沉的思量。

“庭审是结束了,可他真相呢?”

程白摇头,回答得异常干脆:“我不知道。”

边斜眸底便透出几分审视来:“可我记得,程律在第一次跟我签合同的时候,问了我三个问题,还说那三个问题是你惯常会问的。那你一定问了曾念平了。他有撒谎吗?”

这个人……

这种细节都能注意到吗?

程白跟他隔了一张桌,慢慢抬眸,就对上了他的目光,只道:“你好像有话要说。”

边斜想了想,还是有些百思不得其解,便将先前揣在衣兜里的那张小票拿了出来,放到了桌中间,道:“之前在曾青的病床底下捡到的。”

是购书的小票。

程白没有伸手去拿,只这么扫了一眼,但面上一片平静,让边斜无法从中窥知什么端倪:“这能证明什么?”

“如果这是曾青购书的小票,那上面的购书时间是去年十一月,但医院十二月才诊断出曾青患有脑瘤。从老曾在庭上的陈述看,他自称是在动了骗保的念头后,才开始了解有关保险的东西。如果他说的是真的,这些书就不是老曾看的,而是曾青看的。”

边斜的逻辑非常清楚。

“我记得,曾青读书时候成绩很好,还是个大学生。”

“然后呢?”

程白平静地望着他,等着下文。

边斜便慢慢皱了眉:“虽然按照常理来讲,的确不会有人骗交强险和三者险这么弱智的险种,但安和财险做出拒赔的第二个原因,是被水泥板砸伤的人伤情并不特别严重,他们认为曾念平赔给伤者的钱过多,是联合伤者一起骗保。”

程白笑出声来:“你是想说,如果这张小票是曾青的,那曾念平骗保的嫌疑很大,甚至还可以有点更可怕的猜测。比如曾青自己没有买保险,但他们的起重车和曾念平本人都有保险,天知道儿子坏还是老子坏呢?”

边斜看着她没说话。

程白却垂下了眼眸,把三颗薄荷硬糖摸出来,一颗一颗排在桌上,声音淡淡:“可惜,只有作家和警察才关心真相;对我来说,真相并不重要,我也并不关心。”

律师就是为当事人服务罢了。

世上的事情本来就很难分清楚真假和对错。

她在意的只是官司怎么打,能不能赢,输赢又会有什么结果,造成什么影响。

“那你为什么要接这种案子?”

大律师的咨询费都只是明面上挂着好看,事实上没有哪个大律师还真的在接一般人的法律咨询,除了为了出名打的刑事,其他案子大多都是按照案件标的金额的一定比例收取费用。

曾念平这一案,未必够程白买个耳坠。

“好奇心害死猫,边大作家的好奇心,好像有点重呢。”程白把糖都排好了,才抬起头来,注视着他,玩味,“可惜,我还是不想告诉你诶。”

“是吗?”

这一瞬,边斜微微挑眉,回视着她。

“不过我刚才忽然在想,我只是说了点自己的发现,可程律好像一下就补充了我的推测和想法。但我分明还没说话。程律,你说,一个人要是自己没怀疑过,又怎么会觉得别人这样怀疑呢?”

锋锐的目光。

就像是那刀刃尖上闪烁的寒光,一下望进程白眼底,楔进程白心底。

富有穿透力,且毫不掩饰。

程白浑身的警惕几乎立刻就张开了。

然而根本不待她做出点什么来,边斜已在下一刻收回了这样的目光,一副已经达成了目的的得意神情,尾巴都快翘起来,学着某人先前的口气,笑了一笑:“程律也是个很有意思的人嘛。”

说完他把桌上的那张小票一团,潇洒地扔进了垃圾桶。

程白知道自己的确是被试出点东西了。

她当然怀疑过曾念平的,只是从未对人提起,又或者说,根本不需要对旁人提起。怀疑永远是怀疑,只要没有证据,就永远不该为人定罪。

然而刚才她接了边斜的话。

明明不过是个写书的,这么敏锐是想干什么?

程白难得从行外人的身上觉出了一种针锋相对的较量感,但想了想,觉得自己不该再搭理这个人了,所以只悠闲地扔了最后一句:“反正案子已经结束了,你愿意怎么想都没人拦着。”

边斜不说话了。

程白也收敛了心神。

粥很快就端了上来。

两人起筷。

边斜捏着筷子,想自己是为加程白微信来的,无论如何也该表现一下,所以一脸舍身就义的壮烈,都不待程白说话,就直接夹起了一个小个儿的汤包。

然后……

“烫烫烫!”

皮儿特别薄,一碰就破。

里面汤汁都还滚着,程白想阻止都晚了,一下就听他痛叫起来。

她差点笑呛着,只把那碗白粥推过去,道:“心急吃不了热汤包,还是先喝粥吧。”

边斜捂嘴,瞪她。

然后才把勺拿起来,舀了口粥。

天底下粥的味道都差不多,这家也就是米好一点,熬得久点,粥稠一点。

还以为程白要带他吃什么山珍海味呢!

尝了一口之后,他就摇了摇头,只道:“很一般嘛。”

这回答真是在意料之中。

毕竟是个挑食的宝宝。

程白也不生气,只好整以暇地把原本搁在自己面前的那一碟腌制的酱瓜推过去,道:“试试这个。”

喝粥不能不配小菜。

尤其是喝白粥。

但边斜觉得这些都是理论,对他来说,吃什么都没差,所以筷子一伸就夹了块酱瓜起来,放进嘴里。

“咔。”

腌制的酱瓜其实是软的,被压走了水分,但咬下去那一瞬间的口感却是脆的。

酱汁里是酱油乌醋砂糖的味道。

也不过就是那……

操。

还他妈挺好吃?

边斜惊了,一句早已经准备好的“不怎么样嘛”愣是说不出口。他觉得这一定是自己的错觉,不信邪地夹了第二块,第三块,第四块……

夹一块吃一块。

等夹到第八块的时候,他才发现空气好像有点安静。

一抬头,程白正幽幽注视着他。

于是,边斜想起来了,望了望这家小店陈旧的天花板,忽然觉得它们有了一种复古的设计感,然后终于明白了自己真正的人设——

可能是哪个傻逼作者给他定的吧。

顶级作家,就是要吃最香的饭,当最野的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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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包下午再发,先第一更,二更晚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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