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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章 梦中的森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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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天晚上,慕云山很早就到家了。她担心那些来历不明的快递,也不是很放心钟昆仑。

她打了一百块钱的车,提前一个小时到家。

到家门口就惊呆了——大门口横七竖八的放着一大堆快递盒子,那些纸箱拿去卖废纸都能发财了……

院子前面放着一大堆植物,应该说满院都是植物……钟昆仑在那些植物中间走来走去,一会摸摸这个一会看看那个,完全不知道在干什么。

“这谁买的?”慕云山先认出了一棵葡萄树,那葡萄大得好像都快老死了吧?“都是些什么……漆少买的?我记得他做的设计图是要把这里做成五星级文化民宿,不是这种画风的啊……”这乡下农家乐其乐无穷的画风是哪里来的?

“我买的。”钟昆仑弱弱的声音传来,“如果你不喜欢,就把它们都退回去吧。”

“诶?”慕云山看他情绪低落,脸色苍白,“你今天吃饭了没有?”

钟昆仑有点心虚,“吃过了。”

“吃了什么?”慕云山眯起了眼睛,她直觉不对。

“吃了……吃了草莓。”钟昆仑沮丧的低头,“对不起。”

吃了草莓?慕云山呆了一呆,想了好一会儿不知道家里哪里还有草莓,不是吃完了吗?“就吃了草莓?你不饿吗?我带了盒饭回来。”她看他还站在那些植物中间,一脸的心虚,手里拿着一张白纸,不知道鬼鬼祟祟在写些什么,不由得叹了口气——她正叹气的时候,发现钟昆仑仿佛毛都炸起来了,全身散发出一种 “我又错了,又做了坏事,没有人喜欢我,我果然还是应该去死吧”的幽暗气息——她立刻将叹的那口气吞了下去,非常浮夸的一拍手,“干得太好了!你不知道我多想把院子种成一片花园……呃……种成一片……森林!”她看了一下钟昆仑买回来的那些东西的规模,“想象一下我们在森林里摘水果,铺着野餐毯子喝下午茶,叫高冷过来带你上王者,那日子真是太美妙了!”

钟昆仑身上的丧气减少了一点,但还是不开心,慕云山又说,“我们再在院子里打一口井……夏天在井里冰西瓜,秋天用井水酿酒,冬天……冬天用井水吃火锅,你做菜,我……”她挖空心思的想要给自己摆个位置,还没想出来,钟昆仑说,“你吃。”

“就这么决定了!”慕云山觉得钟昆仑这个想法优秀,十分的激励人心,居然看起来也没有那么丧了,“现在我们先吃饭,吃完饭马上把这些东西种起来,快点快点,不然晚点要是它们死了,那就太罪孽了,都是生命。”

钟昆仑把他手里的纸藏在身后,假装没有那东西的存在。慕云山假装没看见,浮夸着“快步”冲进厨房,把盒饭摆在桌上——眼角的余光看见钟昆仑将那东西塞进了口袋——鉴于老钟家祖宗就有在地下埋宝箱、在橱柜顶上藏四十二章经的血统,她怀疑钟昆仑会在家里挖个洞把那东西藏得无影无踪。

那必然是个什么不好的东西。

她总有机会找出来看看又搞得什么鬼。

钟昆仑把东西藏进了口袋,松了口气,跟着慕云山进了厨房。

慕云山带回来的盒饭是酱排骨炒黑木耳,鱼豆腐炒腐竹——这种明明应该交换一下配菜然而坚决不换的做法充分证明了这是服务中心食堂嫡传的盒饭,中午慕云山还吃到了油炸鸡爪,于是对晚上的菜已经很满意了。

钟昆仑一天没吃什么,晚上也没有胃口,扒了几口盒饭,又开始发呆。

他刚才在写的东西是新一版的遗嘱。

新遗嘱的思路还没有整好,他觉得有很多东西都要送给慕云山,但是猪哥说他要付很多赔偿金,他又不确定哪些东西最终还能是他的。

“吃饭!”慕云山看他又在发呆,本来要发火,突然看他整个人又灰暗下去,一个激灵临时改口,“你知道吗?小撇和鹿彬分手了!”

钟昆仑睁大了眼睛,“诶?”

“真的,我听说的时候也惊呆了。”慕云山说,“你知道为什么分手吗?”

钟昆仑啃了一口米饭,“为什么?”

慕云山瞄着他碗里的饭,果然何以解忧——唯有八卦,“因为一杯菊花茶。”

“啊?”钟昆仑疑惑的问,“他们已经在一起了?他们什么时候在一起的?”一边说,他又啃下去一口饭。

“吃口菜。”慕云山机灵的给他加了一块排骨,一边说,“小撇说他们上周三在一起的,周四早上就分手了。”

“为什么?和菊花茶有什么关系?”钟昆仑十分迷惑,这显然超出了他的常识,“他们怎么能这么快在一起?”

“小撇是个重度颜控,她喜欢的是徐稚之那种清秀文弱美少年……呃——”慕云山不带大脑的把“徐稚之”三个字说了出来,把它吞回去已经来不及了,提心吊胆的看了钟昆仑一眼。钟昆仑却没有很在意,催她,“然后呢?”

“然后她本来是不喜欢鹿彬的,鹿彬一直和她聊天,嘘寒问暖的,终于温热了她那颗寂寞的心——当你对某个人有好感的时候,就会觉得他越来越顺眼——所以小撇后来就不计较鹿彬长得毫无存在感了。”慕云山说。

这个“嘘寒问暖”的全过程也不过就四五天,撑死了也没有一个星期。钟昆仑不是很懂这样也算“终于温暖了她那颗寂寞的心”?当初慕云山疯狂的追星,也是追了好几年他才知道有这么个人,也才知道她为了爱他付出了很多——可是至今他还是觉得她丑,可见他对慕云山仍然没有什么好感。

但他还是想把遗产给她。

“但是小撇不计较鹿彬没有颜,鹿彬计较小撇不懂得养生啊!”慕云山说,“鹿彬是喝水要喝黄芪,锻炼要打太极,出门保温杯和雨伞必带的男人——他和小撇就不是一个品种……他要把小撇管成他那样子,小撇不肯,那不就分手了?”她说,“这世上总有人相信大姨妈来的时候喝凉水吃冰棍会死,也总有人不信——不幸小撇就属于要在哈尔滨的冬天吃冰棍,大姨妈来的时候喝冰可乐的那种……”她看着钟昆仑一脸不可思议的看着她,顺手又给他加了一块排骨,“看我干嘛?”

“你……和你的闺蜜……”钟昆仑有点惊悚,“都不是正常的女人。”

“正常的女人是什么样的?”慕云山想敲他的头,鉴于这个人在抑郁,只能勉强摆出一脸虚心求教的样子,“你眼里——你的心里正常的女人应该是什么样子的?”

“要长得好看。”钟昆仑又把排骨啃了,因为太咸,他在慢慢的扒饭,一边扒饭一边思考,“要脖子长的,头发长的,皮肤白的,嘴唇颜色要淡的,不要有痣,要会喝咖啡,喜欢甜点,说话温柔体贴,不要大冬天吃冰棍,会上班的……”

慕云山一开始听他的要求,觉得匪夷所思——这幻想得也太具体了——要脖子长的?你怎么不去找一头母长颈鹿?头发长的?你是绒毛控吗?哦你是……你养猫……皮肤白的就算了,你还要求嘴唇颜色要淡?这是什么鬼嗜好?难道是要尝试“激 吻到将她的嘴唇咬破,苍白的嘴唇染上血色显得分外娇艳”那种画风?随后她就听到了更加奇怪的,忍不住脱口而出,“‘会上班的’是什么鬼?”

“很多人的女朋友都不上班,”钟昆仑很认真的说,“我喜欢会上班的。”

“这人间百分之九十的女人都会上班,这算什么条件?”慕云山吐槽,“要做你眼里的女人真难,‘嘴唇颜色要淡’是什么意思?”

“嘴唇颜色深不好涂口红啊,会变色。”钟昆仑说,“嘴唇颜色淡的想涂什么就涂什么,也可以涂很可爱的粉红色或者裸色,或者豆沙红,就会很可爱啊。”

“哦。”慕云山面无表情,失敬了,你除了喜欢长颈鹿,还喜欢的是萌系长颈鹿。她看钟昆仑身上的丧气也褪得差不多了,饭也吃得差不多了,“我们……去种你的‘森林’吧。”她露出一个浮夸的微笑,“等你好了,遇到了你的女神,等森林长大,你就可以带她来这里野餐了。”

钟昆仑疑惑的回过头来,“带谁来?”

慕云山说,“你的长……你的梦中情人。”

钟昆仑说,“那不行,你还住在这里,我会尴尬的。”

“到那时候我早就搬走了,我总不能一辈子住在这里。”慕云山说,“我以后也是要找男朋友,然后买房子过新生活的,我以后会换新的工作,等工资慢慢高了,就搬走了。”

啊?钟昆仑慢慢的啊了一声,她要搬走的?可是他还想把院子送给她……没有什么梦中情人,他觉得找不到梦中情人,他就要自杀了——他不想连累一个那么好的女孩过像他妈妈那样的生活。

不会有梦中情人。

永远也不会有。

那院子里的花和森林怎么办?

慕云山不知道为什么他突然又丧气了,她也不是特别有耐心,一口气叹到嘴边,突然看见钟昆仑又在黑化,浑身散发出“我再也不会好了”的气场,急忙收住,熟练的转移话题,“你看——那里有一只什么!”她指着钟昆仑堆在院子里和门口的包装箱,“那里有东西!”

“啊?”钟昆仑转头去看,只见纸箱堆里果然有动静。

两点荧光眼睛在纸箱里摇曳,慕云山说,“原来是秃小二……”话还没说完,纸箱里优雅的走出一只猫——人家毛长尾长,居然还是一只黑白双色的波斯猫,就是脏兮兮的,估计是一只走失的波斯猫。跟在波斯猫后面钻出来的,还有几只东倒西歪,小小软软的绒毛球,它们在纸箱里钻来钻去,不知道在追什么,玩得不亦乐乎。

“哇……”钟昆仑的眼睛亮了,慕云山捂住他的嘴,悄声说,“猫的听力是人的好几倍,别叫。”钟昆仑的嘴唇在她的手心里,他不可思议的扬眉看慕云山——慕云山聚精会神的看那窝小猫,对自己的行为浑然不觉有什么不妥。

她的手心又凉又热,手指是凉的,手心是热的。

像她这种认同大冬天吃冰棍和来大姨妈的时候喝冰可乐的女人的女人……果然手就要是冰凉的。钟昆仑忍不住想,真的应该给她喝红枣炖鸡或者热巧克力,都很好吃的。

“喂!明天我们拿那些纸箱做猫爬架怎么样?”慕云山悄声说,“叠一个超级高的,说不定这窝猫就会留下来,我看猫妈妈脏兮兮的,可能是跟着渣猫离家出走了……好想养它们。”

“没问题。”钟昆仑嘴唇一动,慕云山收回手,她终于发现自己刚才干了什么,大眼瞪了钟昆仑一会儿,假装什么也没发生,演技十分生硬。

她的耳朵红了。

钟昆仑莫名的十分得意,仿佛获得了什么厉害的成就。

“我们先种那颗最高的板栗树吧!”他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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