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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花开花谢

所属书籍: 如果蜗牛有爱情

一起长大的朋友都说,季白至今单身,是因为眼光太挑太毒。
季白不置可否。但他的确笃定,他季白的女人,就该独一无二,如同稀世珍宝。
可今天,他居然被自己的小徒弟毫不犹豫的当面嫌弃了。
这感觉,当真微妙。
亲自带她有几个星期了,基本上,他对这个徒弟非常满意。聪明、勤奋、安静、顺眼,什么事不用交代第二遍——有的时候话还没说完,她就领会了他的意思。甚至偶尔还会发表令他惊艳的看法。
她是块璞玉,所幸到了他手里。必定用心打磨,不会令她蒙尘。
发小舒航听说他收了个女徒弟,叹气:“哎,这要是搁别人身上,没准儿来段刺激的师徒不伦。可你八成是把人家姑娘当男人训练了吧?辣手摧花流水无情啊。”
季白听了只是笑。
严厉是必然的,但他倒没把她当男人。
在二十八岁的季白眼里,二十四岁的许诩,说到底,还是个涉世未深的小姑娘。
春日太阳正好,褐色桌面映着薄光,空气中处处是干燥的暖意。小家伙危襟正坐,神情严肃,脸却又红又白,看起来就像一只随时准备战斗的小鸡……
好吧,不必深究她的“嫌弃”。
因为这正是典型的“许诩风格”——最复杂的大脑,最简单的心。
不过这位突然冒出来的路人甲……季白淡淡瞥一眼叶梓骁,低头继续看报纸——许诩应该能自己搞定。
***
许诩原本只想快速结束这一场闹剧,可说完之后,两个男人都沉默了。
气氛似乎比之前要更加诡异一点。
这时店门“叮当”一声响,姚檬提着三杯奶茶回来了。看到忽然多出来的叶梓骁,有点意外,乖觉的没有出声,而是给许诩递个询问的眼色。
叶梓骁到姚檬,微微一怔,随即看向季白。
许诩这么说,他的气自然全消了,变脸比翻书还快,目露笑意:“抱歉,是我误会了。我是叶梓骁。”朝季白伸手。
季白瞥他一眼,面色如常握手:“季白。”
叶梓骁一怔,也不生气,扫一眼桌上碗碟,笑:“今天我失礼了,我做东。”刚要掏钱包,季白笑笑:“不必。记我的账。”他经常来这里吃,跟老板也熟,直接放了些钱,免得每次结账麻烦。
叶梓骁笑笑,看着许诩,有点装傻又有点讨好的意味。许诩心中叹了口气,站起来:“我们出去谈谈。”
叶梓骁求之不得,站起来,还替许诩拉开椅子。
他俩拐出了店门,一直沉默的姚檬这才惊觉:“她的包还在这。”
季白:“她还会回来。”
“哦。”姚檬划了划奶茶杯子里的细调羹。
两人沉默了一会儿,姚檬笑着问:“对了,头儿。我最近也想锻炼。要是我的话,每天要跑几个圈?”
“都可以。”
姚檬:“唔,可许诩都跑十个,我是不是不能比她少?”
季白这才抬眸看她一眼。
女孩无疑是很漂亮的,白皙的脸庞染上胭脂般的红晕。一双盈盈大眼,更是毫不怯懦的望着他。那眼神是明亮的,带着些许期翼和闪烁。
季白笑笑,开口:“一个优秀的刑警,要能对自己的时间合理规划。许诩体能弱,所以这方面要花更多时间。你体能优秀,应该花更多时间在专业和案件上。这种基本常识,以后不要问我。”
***
许诩跟叶梓骁走回了运动场,找了片无人的草地,许诩开口了:“我的决定不会改变,你不必再白费精力。现在你已经造成了我的困扰。我希望这一次,你能听进去我的话。”
叶梓骁没有马上说话,而是偏头点了根烟,看着不远处在阳光奔跑的人们,静了一会儿,说:“你说你不喜欢我这个类型,为什么?”
许诩沉默了一瞬,答:“这不需要理由。”
叶梓骁转身,高大的身躯向她逼近:“那我是什么类型?”
许诩不得不倒退一步,她还没答,叶梓骁又说:“许诩,你是不是认为自己很聪明,很有眼力?经过你所谓的心理分析后,就决定我配不上你?
许诩,现实哪有那么理想化?你这么内向,会有几个男人懂得欣赏你?又能有几个人,像我这样,既懂得欣赏你,又可以给你别的女人几辈子都得不到的生活?我叶梓骁还真不算差,你为什么不把握,甚至不尝试?”
见许诩冷着脸不做声,他继续说:“是不是就是你的一意孤行和清高,所以现在还没交过男朋友?你不觉得这一点上,其实你挺失败的吗?”
他这番话其实在脑子里想了很久,带着几分意气,也有想要骂醒许诩这个榆木脑袋的意思。
许诩感觉到了一点刺痛,面无表情的转身:“我不想再说了。”
叶梓骁看着她冷漠的表情,心头一股火气又冒上来,想都没想,一把抓住她的胳膊。触手的感觉是如此纤细柔软,叶梓骁心神一颤,忽的就想起上次跟她握手的感觉,如同融化的玉,柔软,清亮,彻骨。
一低头,看到她薄得几乎透明的皮肤,那双清黑的眼睛,此刻望着他,那么的平静,冰冷。
叶梓骁脑子忽然就有点懵,低头吻上去。
许诩全身一僵,偏头避过,但他唇边的热气还是喷在她脸颊上。陌生的感觉,令许诩的脸迅速红透,神色也有点窘迫。
可在叶梓骁看来,许诩根本就是被自己说中心思,是她没想明白她太书呆子气,他们还有机会。只要再努努力,就能让她软化。
他也知道刚才一时冲动,失了风度。松开她的手,刚想道歉,可许诩这回却真生气了,声音极度的冷:“你问我,你是什么类型?好,我告诉你。”
叶梓骁一怔,看着她沉静的眼,忽然心生不妙的预感。
“第一:你自负,追求风险和刺激。我看过隆西电子的资料,你投资的大多是高风险高收益项目。我还注意到,往往一个项目刚开始获利,你就会把重点放在开发下一个新项目上。
所以你接手公司这么久,尽管整体盈利,但还没有一个项目做成业内的楷模,也没有形成一个有核心竞争力的项目,大多数不上不下。你天性更喜欢冒险的过程,而不是把事情做实。在我看来,跟你在一起,经济风险比普通人更大……”
叶梓骁一愣,脸色变得难看,盯着她没说话。
许诩继续道:“第二:叶梓夕受伤那天,你就站在她身边,但是当时你没有替她急救,你迟疑了。中学生物就教过,动脉出血要按住近心端,你为什么不做?
当时你是不是想,做错了叶梓夕就会死?你以为你这么想,是为叶梓夕好吗不,在生死面前,你缺乏承担责任的胆量……”
叶梓骁脸色大变:“你胡说什么?”
许诩丝毫不停:“第三:刚才你误会了我和季白。其实我们没有任何实质性的亲密举动,你的反应比普通人过激了。为什么?两个可能:一是季白看起来太优秀了,如果是个普通人,你不一定会生气。这只能说明你缺乏容人之量和真正的自信。第二个可能,你的占有欲本来就比较强。是否过去有女朋友,因为你偏执的占有欲,跟你分手过?
第四:你一直很注重外表。我们每一次见面,你看起来每一根头发都精心打理过。网上也有你的八卦,你的历任女朋友都是美女。
刚刚你看到姚檬的时候,明显分神。当然男人都会欣赏美女,但当时你是处于比较激烈的情绪,按理说注意力难以分散,但你依然被她吸引——这只能说明,你对女人的兴趣和关注,比正常人更强烈。再加上你喜欢追求刺激,喜欢新鲜感的性格,国外开放的成长环境,我可以推测,你有过毫无感情基础的性关系,对不对?
所以,一个凭喜好做事,缺乏耐性,关键时候又不能承担责任,并且随时可能身体出轨的男人,我为什么要接受?”
***
离开运动场后,许诩是慢慢踱回粤菜小店的。
她心中不太舒服。
尽管早对叶梓骁有判断,但直觉一直告诉她,不应该讲出来,太伤人。
任何人都有缺点,如果放大了看,谁都会变得不堪一击。而且叶梓骁本身也不是坏人,甚至大体是个优秀的人。
但如果再不讲明拒绝叶梓骁的原因,他也许还会纠缠不休。而且差点被强吻,也激怒了她——终究还是有点沉不住气啊。
有点沮丧的推开店门,这时人已经很多,抬头就见季白一脸闲适的坐在原处。
“姚檬呢?”许诩问。
季白答:“先回去了。”
“哦。”许诩拿起椅子上的包,知道季白是在等自己回来,“谢谢。”
季白站起来,许诩跟在他身后。他没说话,她也没说话,两人隔着一步的距离,沉默的走着。
上午的阳光晒在干净的大街上,许诩一抬头,就看到季白高大的身影像一棵笔直的树,挡住了大半光线。而他的步伐平平稳稳,不紧不慢。不知为什么,这样走在熙熙攘攘的街上,刚才燥乱的心情,很快就平复下来,有种安宁而温暖的味道。
到了地库,就该各自取车,分道扬镳。
许诩按部就班的向季白告别:“季队,明天见。”
季白已经预料到,她不会对“嫌弃”做任何解释。但看她此刻一脸坦荡自然,全无尴尬……
“你考虑过,我们是否合适?”低沉的嗓音,慢条斯理。
许诩一怔。
她之前那么说,是因为一直不打算找警察男朋友,所以季白当然不合适。但现在他这么一问,即使迟钝如许诩,也明白之前的说法,显得自己自作多情了。
刚想解释,一抬头,却见季白墨黑的眼睛里噙着淡淡笑意。
许诩:“这个……”季白已经转身走了。
***
叶梓骁是一路狂飙,把车开回家的。当他看着高架公路上一盏盏路牌飞速后退,他的心仿佛也跟着这变幻的景色,变得愤怒,变得颓然,变得无所适从。
从来没有女人这样指责过他,字字千钧,不留情面。
自小他就是天之骄子。家庭环境让他和他的那些同类,远比同龄人世故,更懂得如何在这个世界,谋求更大利益,活得高高在上、光鲜荣耀。
可她的话仿佛是一把尖刀,剜开血肉,刺破金钱和皮相的伪装,,让他勃然大怒之后,却惶然惊觉自己无所遁形。
因为她说得都对——她知道。他内心深处那个叶梓骁,也知道。
一个小时后,他回到家里。所有人都在,父亲,大哥大嫂、二姐二姐夫、三姐三姐夫,还有叶梓夕。看到他阴霾的神色,三姐笑笑:“谁又惹我们大少爷了?”父亲声沉如水:“过来吃饭。”
叶梓骁只看向梓夕,声音干涸:“那天对不起。”
梓夕一头雾水,叶梓骁已经转身又离开了。
夜晚的时候,梓骁接到几个朋友的电话,叫他去“夜色”酒吧。那里酒好妹正,向来是太子党的最爱之地。
梓骁到的时候,情绪已经恢复如常,只是不怎么讲话。一个朋友见他兴致不高,朝身旁的女孩递个眼色。是城中另一家族企业小女儿,追叶梓骁已经很久。女孩端了杯酒:“叶少,出来玩就忘了不开心的事,你这样我可伤心啊。”
叶梓骁看着女孩模糊的面容,饱满的身躯,脑子里猛的冒出许诩的话:“我为什么要接受你这样一个男人?”
他搂住女孩脖子,低头吻下去。
后来就去开房了。在女孩身上疯狂伐挞时,叶梓骁想,许诩,你说得对,我就是这样的男人。你让我这么难受,这么难受。
***
第二天天气很好,许诩抵达运动场时,天空呈现略显明亮的暗蓝色,就像绸缎覆盖住大地。
她跑步的时候,难得有点走神。她想过要不要给叶梓骁打个电话,让他缓一缓。但考虑他骄傲的性格,此刻或许是火上浇油,多说无益,还是再看吧。
跑到第二圈的时候,看到前面的季白停了下来,低声接电话。看到他被汗水浸湿的后背,许诩忽然想起两人昨天的对话。
听赵寒说季白很讨厌女人纠缠,看来有必要跟他解释一下,她并非对他有遐想。她说不合适,是因为警察身份,至于他这个具体的人,算是技术型男人,相貌佳,体能优,意志坚韧、思维敏捷……
这些分析结论匆匆闪过脑海,身后忽然响起急促沉稳的脚步声。下一秒,她就感觉到季白那微微散发着热力和汗味的身体,已经急速靠近。不等她回头,衣领一紧,还在跑动的双腿生生刹住——她居然被他提了起来。
“干什么?”她皱眉转头,低声呵斥。
季白一头汗水,俊脸却彻底沉下来,黑眸透着冷意。
“跟我走。林安山跃马路3号发现了一具女尸。”
许诩心头一凛,季白顿了顿说:“死者是叶梓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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