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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 玫瑰(3)

所属书籍: 玫瑰的故事

玫瑰考试期间,我们着实舒坦了一阵。

有人来找玫瑰,我都代她回掉了。

我对那混血儿颇不客气,很给了他一点气受,我记得我说:“人各有志,我们的玫瑰是要考港大的。”那意思是:不比你,做一份小工就很开心,也不想想将来如何养家。说了之后,自然觉得自己没修养没风度,像粤语片中那些势利的母亲,但不知如何,奚落了他,有种痛快的感觉。

这些男孩子,蓄着汗毛就当胡须,见了女孩子乱追,利用人家的天真无知,根本不量一量力,我讨厌他们,也不服气玫瑰随随便便,便假以辞色。

没多久,父亲陪老妈到美国去看气管毛病,临走之前不免嘱咐我俩一番。

玫瑰喜不自禁,犹如开了笼子的猢狲,一直编排着十七岁生辰要如何庆祝,在什么地方请客,她该穿什么样的衣服等等。

我早说过她是个没有灵魂的人,少替她担心,她的心智低,根本不懂得忧伤,她的世界肤浅浮华,就如她的美貌,只有一层皮。

但是她的运气真不坏,有更生替她办妥这一切,陪着她闹,安排生日会也像安排婚礼。

玫瑰这次尽请女客,但是女同学自然可以邀请她们的男友陪同。

而玫瑰因为“怕”的缘故,不打算约舞伴,她恳求我陪她跳舞。

我勉为其难地陪她闹,更生这个儿童心理学院院长曾经警告过我,我觉得乏味的事,比我小十五年的妹妹可能深表兴趣,我得迁就玫瑰。那日我请了下午假,回到家中,玫瑰已经打扮好,深粉红的嘴唇,紫色眼盖……

短发浓密地贴在头上,一条白色的花边裙子,大领口拉低,露出肩膀,脖子上挂一串七彩的珠子。

我笑说:“我们是在里约热内卢吗?”

玫瑰过来说:“大哥,今天我十七岁生日,愿你记得我的好处,忘记我的过错。”

“生日快乐,玫瑰。”我看仔细她,“你比任何时候便像一朵玫瑰。”

“谢谢你,大哥。”

“苏姐姐呢?”

“她迟些来。”玫瑰说,“回家换衣服。”

“客人呢?”

“客人快到了。”她说,“一共五十人。”

长台子上摆着点心与饮料,我只看了一眼,走入书房。最应记得今天的是周士辉,去年今日,他认识了玫瑰,铸成大错,改变了他的一生。

或者士辉已经忘记了玫瑰,我希望是。或者士辉在异乡终于寻到了他自己,或者他现在又恢复健康,生活正常。

电话铃响。

我接听。

“振华?”一把苦涩的声音。

我一震,说到曹操,曹操就到。

“士辉?你在哪里?”

“康尔瓦。”

“怎么音讯全无?”我问,“你好吗?”

他问非所答:“今天是玫瑰的生日?”

“是。”我百感丛生。

“她仍美丽?”他问。

“是。”我承认,“你要叫她听电话吗?她现在与我住。”

“不必了。”

“要我替你问候她?”我忽然温情起来。

“也不必了。”

“你——你好不好?”

“很好,振华,我很好,我在伦敦大学……今天到康尔瓦度假。”

“有空写信来,士辉,我们都想念你。”

“玫瑰比去年更美了吧?”他又问。

“士辉——”

“她是否长大了?”

“她这种女人是永远不长大的,士辉。”

“这……我也知道的。”

“好好保重。”

“再会。”他挂上电话。

他尚且念念不忘玫瑰,我惆怅地想,他尚且不能忘却一个不爱他、伤害他的女人。

外面开始响起音乐声,玫瑰的客人陆续地来到,派对很快就会热闹起来,这里容不下周士辉,这里没有人记得周士辉,但士辉远在一万里路外,心中只有玫瑰。

我用手托住头,在温暖的下午,觉得自己特别幸福,但因为非常自持的缘故,快乐又带点凄凉。

更生敲敲我的房门走进来。

我握住了她的手,把她的手按在脸颊上。

我说:“虽然我们的感情并不轰烈,但你仍是我的皇后,让我们订婚吧。”

更生站在椅背后面,双臂围着我的脖子,“你为我准备了皇冠?”她问。

“都准备好了。”

“让我们先订婚吧。”她说,“我喜欢订婚仪式,浪漫而踏实,这是女人一生中最矜贵的一刻。”

“更生,这一生一世,我会尽我的力善待你。”

“我知道……”她犹豫一刻,“但振华,你会爱我吗?”

“不”我悲哀地说:“如果你要我像士辉爱玫瑰般地爱你,我办不到,也许我太过自私自爱。”

“但士辉遇见玫瑰之前,也是个最自爱不过的人呀,”更生感叹地说,“我害怕你也会遭遇到这一刹那。”

“更生,你的忧虑太多……”

玫瑰推门进来,一见我俩的情形,马上骂自己:“该死,我又忘记了敲门。”但见她脸上一点歉意都没有。

“不要紧,玫瑰,”苏更生大方地说,“你大哥向我求婚呢。”

玫瑰放下手中的两杯果子酒,“是吗?”她诧异地问道,“这才是第一次求婚吗?我以为你已经拒绝他三十次了。”

更生侧了头,“我答应他了,我们将订婚。”

“太好了,太好了,有情人终成眷属,快告诉老妈,”玫瑰说:“老妈最爱听的消息就是这一件。”她吻更生。

更生搂住她的腰,“谢谢你,玫瑰。你长大了,今年不问我们送你什么礼物了?”

“我要你们永远爱我。”玫瑰说。

我说:“你是我的小妹,我将饶恕你,七十个七次。”

“可是你始终觉得我是错的,是不是?”玫瑰问。

“玫瑰,我原谅你也就是了,你怎么可能要求我们假装什么也没发生过?”

她叹一口气。

外头有人叫她:“玫瑰!玫瑰,出来教我们跳最新的舞步。”

她又活泼起来,“马上来——”转着大裙子出去了。

更生看着她的背影说:“玫瑰最关注的男人,还是她的大哥。”

我正在开保险箱,闻言一笑。

我取出一只丝绒盒子交给更生。

“是你自己买的?”更生问,“抑或是母亲给的?”

“是母亲早就交在我手中的,你看看。”

她取出戒指,戴上看个仔细,“很漂亮,太漂亮了。”

“要不要拿去重新镶一下?”

“不用,刚刚好,”她说。

“要不要在报上登个广告?”

“不必了。”她笑。

“那我们如何通知亲友呢?”我问。

“他们自然就知道了,在香港,每个人做的事,每个人都知道。”她说。

“明年今天,我们举行婚礼,如何?”

“很好,”更生笑,“到时还不结婚,咱们也已经告吹了。”

我们听到外边。传来的笑声、乐声、闹声,玫瑰的客人似乎全部到齐了。

“千军万马一般。”我摇摇头。

“来,别躲这儿。振华,我们出去瞧瞧。”

我与更生靠在书房门口看出去,客厅的家具全搬在角落,玫瑰带领着一群年轻人在使劲地跳舞。

我担心:“上主保佑我那两张黄宾虹,早知先除了下来。”

“真婆妈。”更生说道。

我们终于订了婚。我安心了。

舞会在当天八点才散,大家玩得筋疲力尽,留下礼物走了,一边说着:“明年再来。”

玫瑰的双颊绯红,她冲着我问:“大哥大哥,你有没有看到那个穿白西装的男孩子?”

“哪一个?”我反问道,“今天那么多人都穿白,我怎么看得清楚。”

男人穿白最矫情,一种幼稚的炫耀,成熟的男人多数已返璞归真,不必靠一套白西装吸引注意力。而女人,女人穿白色衣服却刚相反,像更生,永远不穿别的颜色,她已经炉火纯青了。

“大哥,你在想什么?”玫瑰问。

我叹口气:“玫瑰呀,你眼中的白色武士,大哥看着,都非常马虎。”

“但那个男孩子不一样。”她辩道。

“又是谁的男朋友?”我问。

“不,他跟他妹妹来的,他已经在做事了,是理工学院的讲师,甘七岁,上海人,未婚,”玫瑰报流水账般,“而且他在下午三点就告辞了,他坦白说这派对太孩子气。”

“呵。”我点点头。

“我想再见他,大哥,有什么办法?”

“你是玫瑰呀,你没有办法,谁有办法?”

“如果我开口约他,会不会太明显?”

“问你苏姐姐。”

更生笑,“我哪知道?我不过等着你大哥来追求我罢了,二十九岁半才订婚的老小姐,并无资格主持爱情难题信箱。”

我说:“玫瑰,你不必心急,或许现在他已经到处在打听你的行踪,稍安勿躁,等待一、二天,这个人便像其他所有男人一样,送上门来,给你虐待。”

“我真有那么厉害,就没有那么多瘟生肯牺牲了。”

“说话恁地粗俗。”我摇摇头。

我与更生订婚消息飞快地传出去,大家都很替我高兴,尤其替更生庆幸。

更生一次笑笑地说:“我倒是有点晚福,都说黄振华是个好男人,身为建筑师,钞票麦克麦克地赚,名字却从来不与明星歌星牵涉在一起,现在在中环赚到五六千元一个月的男人,便已经想约有名气的女人吃饭,普通小妞是不睬的了。”

“这么说,女人要有名气。”

“不,”她说,“女人至紧要有运气,现在很多人都认为我有点运气——年纪不小了,又长得不怎么样,居然还俘虏到黄振华……”

我诧异,“你计较街上的闲人说些什么?乡下人的意见也值得重视?”更生微笑。

“我认为你是一个漂亮优雅的女人还不够么?”

“谢谢你,”她说,“我不该贪心,企图赢得全世界。”

女人!

周末我与她出去应酬。在派对上,更生指给我看,“有没有看到那边那一对?”

我目光随她的手指看过去,一对飘逸的男女正在跳舞。

两人都穿白色,无论服饰、神情、年纪,都非常配合,堪称是一对壁人。

我点点头,“很漂亮的一对,肯定不会有很多人欣赏,人们都喜欢玫瑰,一种夸张、浮浅的美。”

“不,玫瑰的美是另外一回事,我现在不与你辩论,可是那个男人,正是玫瑰看中的那位讲师。”

“啊——”

我更加注目起来。

那真是一个英俊的男人,长挑个子,脸上带种冷峭的书卷气,白色的衣裤在他身上熨贴舒服。他女伴的气质竟能与他相似,一举一动都悦目。

我低声与更生说:“如果我不是追到了你,我就去追她。”

更生瞅我一眼,“你有追过我吗,怎么我不知道?”

“他叫什么名字?”我问。

她在熟人那里兜了个圈子回来,告诉我,男人叫庄国栋,而女郎是他的未婚妻,是个画家。

像是有第六感觉,我认为玫瑰这次肯定要触礁。

更生笑说:“很伟大的名字,你要振兴中华,他要做国家栋梁。”她停了停,“所以我喜欢玫瑰。她安分守己地做一朵玫瑰。”

“你认为她有多少机会?”

“什么机会?”

“这男人有了未婚妻——玫瑰得到他的机会。”

更生想了很久,不出声。过一会儿她说:“我不明白为什么大家不能和平共处,一定在别人手中抢东西,这世界上,独身自由的男人还很多的。”

我说:“你敢讲你从没眷恋过有妇之夫?”

“除非他骗我说没老婆?”

“乡下有。”我说,“城里没有。”

我看着那一对爱人在另一个角落坐下。

“玫瑰为什么要看中他呢,”我说,“这样的男人也还是很多的。”

“别担心,玫瑰顶多喜欢庄国栋三个月。”更生说。

“三个月。”我喃喃地说,“这年头的女孩子真可怕,全是攻击派。”

“有没有女孩子自动要结识你,黄振华?”

“不会。我不穿白西装,不开名贵跑车,不往高级饭店亮相,不想充任公子,谁来追我?”

有漂亮的女孩子追着跑,未必是福气,男人成为十三点兮兮的交际草,这里去那里去,身边老换人,名誉照样会坏,一样娶不到好太太。

“我们走吧。”我说。

“怎么突然之间兴致索然?”

我完全不明白玫瑰的感情问题,她喜欢故意制造困境,造成万劫不复的局面,现在暂时的宁静,不过是暴风雨前夕。

玫瑰自然会采取主动,去接近庄国栋,这点是可以肯定的。

不出半个月,小妹便约了庄国栋到家里吃晚饭。

刚好我与父亲通了长途电话,知道老妈的病况大有进步,因此心情很好,于是便坐在家中陪他们吃饭。

玫瑰对庄国栋的神情,我看在眼内,一颗心直往下沉,上帝救救玫瑰,她真的对庄国栋已发生了浓厚的感情,她从来没有这样静默与温柔过,眼光像是要融在庄的身上。

因为玫瑰紧张,所以我也特别紧张,我这个人一惊惶便不停的伸筷子出去夹菜,因此吃得肚子都胀了。

而庄国栋一直气度雍容,处之泰然,咱们两兄妹完全落了下风,他真是个强敌。

庄国栋说:“……在香港找事做,真不容易,念高温物理,当然更无用武之地,胡乱找个教席,误人子弟。”

庄国栋这番话说得轻描淡写,但言下之意有形容不出的傲慢。

我不喜欢这个男人。

玫瑰说:“那你为什么不学大哥那样读建筑呢?”

庄国栋欠欠身,“城市内光盖房子,没有其他的学问是不行的。”

玫瑰一脸仰慕,她看着他。

我几乎气炸了肺。

事后跟苏更生说:“他妈的那小子,一副天地之中,唯我独尊的样子,真受不了他!”

苏更生笑,“你呀,小妹的男朋友,你一个也看不入眼,这是什么情意结?”

“恋妹狂,”我瞪大眼睛,“好了没有?”

更生抿着嘴笑。

“老实说,只有这一次,我站在玫瑰这一边,要是这小子阴沟里翻了船,栽在玫瑰手里,他要是跑到我面前来哭诉,我会哈哈大笑。”

更生转过了头,轻轻地说:“恐怕这样的机会不大呢。”

虽然不喜欢庄国栋,也不得不承认他是个品味极高的男人,衣着打扮仪态都无懈可击,不讲一句废话,所有的话中都有骨头,是个极其不好应付的家伙,喜怒哀乐深藏不露,他心里想些什么,根本没人晓得。

照说这样的一个人,不应该令人觉得不自在,偏偏他使我觉得如坐针毡,有他在场,气氛莫名其妙地会绷紧,我也不能解释。

玫瑰间或约会他,但他并没有按时接送玫瑰,也不见他开车来门口等。

我问小妹,“怎么,尚没有手到擒来吗?”

“没有。”她有点垂头丧气。

“为什么呀?”我大表失望。

“我不知道。”玫瑰摇摇头,“他说他有未婚妻,那个老女人。”

“胡说,那个不是老女人。”

“二十七岁还不是老女人?”玫瑰反问,“我要是活得到那个年纪,我早修心养性地不问世事了。”

“你少残酷!”我跳起来,“这么说来,我岂非是千年老妖精?”

“谁说你不是?”她仿佛在气头上。

“那么爱你的苏姐姐呢?她也是老妖怪?”

玫瑰问非所答:“他与他未婚妻的感情好得很呢,他老说:大机构一切职位都不值一哂,不过是大多数人出力,造就一两个人成名,通力合作,数百人一齐做一桩事,但创作事业是例外,像他那画家未婚妻,作品由她自己负责,那才能获得真正的满足。”

我冷笑,“啊,有这种事,那么他与你来往干什么?他应该娶个大作家。”

“我爱上了他。”玫瑰说。

“鬼相信,狗屁,”我说,“你也会爱人?你谁都不爱,你最爱的是你自己。”

玫瑰抬起头,大眼睛里含着眼泪,她说:“但是我爱他。”

我呆呆地注视玫瑰。

“你——爱他?”我问,“你懂得什么叫爱?”

“不,我不知道,”她说,“可是第一次,我生平第一次,觉得一个人的所作所为对我的喜怒哀乐有所影响,他们说爱情是这样的。”

“你糊涂了。”我说。

“我不糊涂。在一个荒岛上,任何男女都会爱上对方,但现在那么多男人,我偏偏选中了他,这有什么解释?”玫瑰说。

“因为他没有拜倒在你裙下,你认为刺激,决定打这一场仗。”我把脸直伸到她面前去。

“这是不对的,”她摇摇头,“我并没要与他斗气,我真正地爱他。”

她的眼睛非常深沉,黑溜溜看不见底。

“他这个人不值得你爱,”我说,“他不适合你,他会玩弄你。”

玫瑰沉默一会儿,站起来,“已经太晚了。”

“玫瑰,为什么你要那么急于恋爱?”

“你不应如此问,”玫瑰说,“周士辉不懂得爱情,因为他到了时候便结婚生子。大哥,你以为你懂得爱情,于是你在等到了适当的对象之后结婚生子。但你们两个是错了,爱情完全不能控制选择,这不是我急不急的问题,爱情像瘟疫,来了就是来了。”

她的声音有点沙哑,我听得呆呆地。

苏更生说,她早就知道,玫瑰并不是一朵玫瑰那么简单,玫瑰偷愉地长大,瞒过了我们。

我们并不能帮助她,感情问题总要她自己解决。

玫瑰再刁钻古怪,也还是性情中人,她是暖型的,庄国栋与他的女友却一模一样的冷。

那个女郎开画展的时候,我特地抽空去了。

她画超现实主义——

一个惟妙惟肖的裸婴坐在荆棘堆中流血;一束玫瑰花被虫蛀得七零八落……

一颗核弹在中环爆炸,康乐大厦血红地倒下……幅幅画都逼真、可怕、残酷。

画家本人皮肤苍白,五官精致,她的美也是带点缥缈的。

我与她打招呼,说明我认识庄国栋。

我说:“画是好画,可惜题材恐怖。”

她冷冷地一笑,“毕加索说过:艺术不是用来装饰阁下的公寓,黄先生,或者下次你选择墙纸的时候,记得挑悦目的图案。”

我也不喜欢她。

她不给人留余地,我从没见过这么相配的一对,玫瑰简直一点希望也没有。

女画家的娘家很富有,与一个船王拉扯着有亲戚关系,她才气是有的,也不能说她不是一个漂亮的女子,但那种目无下尘的盛气太过凌人——

或者……或者庄国栋会被玫瑰的天真感动。

因我对玫瑰的态度缓和,她大乐。

更生问:“为什么?”我答:“因为我发觉玫瑰并不是世界上最可怕的女人。”

更生笑笑。

当那位傲慢的女画家动身到瑞士去开画展后,庄国栋与玫瑰的来往开始密切,不知为什么,我也开始觉得他脸上似乎有点血色。

跟玫瑰在一起的人,很难不活泼起来。

玫瑰仍然穿着彩色衣服,过着她蝴蝶般的彩色生涯。

父母在美国接到我与更生的订婚消息,大喜。他们该办的事全部办妥,决定下个月回来,而老妈的气管也好得七七八八。

人逢喜事三分爽,我对玫瑰说,父母回来之后,也许她应该搬回家去住。

玫瑰唯唯诺诺,我笑骂:“你少虚伪!别敷衍我。”

那日上班,女秘书笑眯眯地递来一本画报,搁在我桌上,神秘地退出。

我看看画报封面,写着“时模”两个字,那封面女郎非常的眼熟,化妆浓艳、蜜棕色皮肤、野性难驯的热带风情,穿着件暴露的七彩泳衣。

看着看着,忽然我明白了,我抱着头狂叫一声,是玫瑰,这封面女郎是玫瑰!

更生赶着来的时候,我在喝白兰地压惊。

她问:“你怎么了。”

我说:“有这么一个妹妹,整天活在惊涛骇浪之中,我受不了这种刺激,你看看这画报的彩图,张张半裸,她还想念预科?校方知道,马上开除,老妈回来,会剥我的皮。”我喘息。

更生翻这本画报,沉默着,显出有同感。

“这是什么时候发生的事?”更生问。

“我不知道。”

“会不会她是无辜的?你看,当时她还是长头发,会不会是雅历斯林自作主张把玫瑰的照片拿去刊登?”

“唉呀,这个懦夫为什么没有自杀身亡呢?这下子可害死玫瑰。”我叫。

“有没有刊登姓名?”更生问。

“没有,只说是一位‘颜色女郎’,嘿!颜色女郎,我的脸色此刻恐怕也是七彩的。”

“或者她可以否认,我看校方不一定会发觉。”

“这明明是她,连我的女秘书都认得她。”

“可是她上学穿校服,并不是这样子——”

“我是建筑师,不是律师,更生,你去替她抵赖吧,我不接手了。”我说。

“一有什么事你就甩手,玫瑰会对你心冷。”更生说。

“更生,我有许多其他事要做,我活在世上,不是单为玫瑰两肋插刀。”

“可是她毕竟是你妹妹,你母亲到底叮嘱你照顾她,她比你小那么多,你对她总不能不存点慈爱的心。”

“好,这又是我的错?”我咆哮。

“你不用嚷嚷,我是以事论事。”她站起来走出去。

我与更生也一样,没事的时候顶好,一有事,必然各执己见,不欢而散。她性格是那么强,女人多多少少总得迁就一点,但不是她,有时候真使我浮躁,有什么理由她老跟我作对?

但想到她的好处,我又泄了气,没有人是十全十美的,我自己也不是,就让我的忍耐力来表现我对她的爱吧!我虽没有万贯家财,也没潘安般相貌,但我有忍耐力。

更生教玫瑰否认杂志上的照片是她本人。玫瑰疑惑地问:“叫我说谎?”

然而当以大局为重的时候,谎言不算一回事,玫瑰终于又过了一关,校长传家长去问话,我与更生一叠声地否认其事,赖得干干净净——

“我小妹是好学生,怎么会无端端去做摄影模特儿呢。”

“人有相似,物有相同而已。”

“完全是一场误会,我们家的孩子不会着这种奇装异服。”

最主要的是,会考放榜,玫瑰的成绩是七A二B,是该年全校之首。

玫瑰会考成绩好,校长有见于此,过往的错一概不再追究,玫瑰耸耸肩,吐吐舌头,顾理成章地度其愉快暑假。

“七个A!”我说,“考试那个晚上翻翻课本便可以拿七个A!”

更生叹口气,“她过目不忘,怎么办?”

“七个A!有好多好学生日读夜读还不合格,由此可知天下其实并没有公理。”

“公理呢,”更生笑道,“肯定是没有的了,否则高俅单靠踢得一脚好毽,如何位及人臣,不过玫瑰天经地义地该得这种好运气。”

我没好气,“靠运气就可以过一辈子?”

“有很多人是如此过的。”她说。

“那么你也马马虎虎吧,别老跟我争执。”我打蛇随棒上。

“黄振华,你是个机会主义者。”

夏天又到了,玫瑰真正像一朵含苞的玫瑰,鲜艳欲滴,令人不敢逼视。

我软弱地抗议过数次,像:“泳衣不可穿那么小件的。”“你如果穿T恤最好添件内衣。”

“看人的时候,要正视,别似笑非笑斜着眼,你以为你是谁?白光?”

说了也等于没说。

一日在苏更生家吃晚饭,她开了一瓶好白酒招呼我,我喝得很畅快,自问生命中没有阻滞,颇不枉来这一趟,益发起劲,留得很夜,听着的士高音乐,几乎没睡着。

后来更生瞌睡不过,把我赶走,到家门的时候,已是半夜三四点。

好久没有在这样的时间回家,清晨新鲜的空气使我回忆起当年在牛津念书,半夜自洋妞的宿舍偷回自己的房间的情形……

那股特有、似凉非凉的意思,大好的青春年华、冲动的激情,都不复存在。但在那一刹那,我想念牛津,心下决定,势必要与更生回去看我那寒窗七载的地方,人生苦短,我要把我过去一切都向更生倾吐。

掏出锁匙开门进屋,我听见一阵非常轻的音乐传出来,低不可闻,啊!有人深夜未寐,看来我们两兄妹都是懂得享受生活的人物。

我轻轻走到书房,书房门微掩着,我看到玫瑰与庄国栋在跳舞,他俩赤足,贴着脸,玫瑰一副陶醉的样子,我被感动了。

人生苦短,一刹那的快乐,也就是快乐。

我并没有打扰他们,蹑足回房,脱了衣服,也没有洗一把脸,就倒在床上,睡着了。但一夜都是梦,梦里都是幸福的、轻不可闻的音乐声,细细碎碎,不断地传来。我觉得太快乐,因此心中充满恐惧,怕忽然之间会失去一切。

醒来的时候是上午十时半,玫瑰已经出去了。

我连忙拨一个电话给更生。

我低声说:“我想念你,我爱你。”

“发痴。”她在那边笑,“你总要使我给公司开除才甘心,难怪现在有些大公司,一听高级女行政人员在恋爱就头痛。”

“你今天请假吧。”

“不行!”

“好,”我悻悻地,“明天我若是得了癌症,你就会后悔。”

“我想这种机会是很微小的,我要去开会了,下班见。”她挂上电话。这女人,心肠如铁。

一整天我的情绪都非常罗曼蒂克,充满了不实际的思想。

能够恋爱真是幸福,管它结局如何。难怪小妹不顾一切,真的要展开争夺战,那位冷酷的女画家断不是玫瑰的对手,我有信心。

玫瑰第一次为男人改变作风,她留长头发,衣服的式样改得较为文雅,也不那么高声谈笑,有一种少女的娇艳,收敛不少放肆。她与庄氏时时约见,每次都是紧张、慌忙地换衣服、配鞋子,每次出去,一身打扮都令人难忘。假使她不是我的妹妹,我都会以那样的女友为荣。

更生就从来不为我特别打扮,她原来是那个样子,见我也就是那个样子。当然,她一直是个漂亮的女郎,那一身素白使不少女人都成了庸脂俗粉,但……她始终没有为我特别妆扮过。

更生不会为任何人改变她的作风,她并非自我中心,她只是坚持执著。我的心温柔地牵动一下,我爱她,岂非正是为了这样?

暑假还没有完,父亲与母亲就回来了,我们往飞机场去接人。

母亲的病已治愈,只待休养,人也长胖了,见到我与更生很高兴,把玫瑰却自头到脚地打量一番,只点点头。我认为老妈这种态度是不正确的,又不敢提出来,马上决定把玫瑰留在我身边,不勉强她回家孝顺双亲。

父母回来没多久,噩耗就传来了。

那日深夜,我为一桩合同烦恼,尚未上床,玫瑰回来的时候,“砰”地一声关上大门,我吓一跳。她抢进我书房来,脸色不正常地红,双眼发光,先倚在门口,不出声。

“怎么了?”我站起来,“你喝了酒?”

她出奇地漂亮,穿了件浅紫色低胸的跳舞裙子,呼吸急促,耳朵上紫晶耳环左右晃动。

“玫瑰,你有话说?”我像知道有事不妥,走到她跟前去。

“大哥,”她的声音非常轻非常轻,“大哥,他要结婚了。”

我问道:“谁要结婚?”

“庄国栋。”她说。

我尚未察觉这件事的严重性,虽觉意外,但并不担心,我说:“让他去结婚好了,男朋友什么地方找不到?”

“你不明白,大哥,我深爱他。”

我将玫瑰拥在怀中,“不会%,别担心,没多久你便会忘记他,好的男孩子多得很,我相信你会忘记他。”

玫瑰紧紧抱着我,喉咙底发出一阵呜咽的声音,像一种受伤的小动物绝望的嚎叫,不知为什么,我害怕起来。

“玫瑰——”

我马上想到更生,明天又得向更生发出求救警报。

“你去睡,玫瑰,你去睡。”我安慰她,“明天又是另外一天,记得郝思嘉的真言吗?明天又是另外一天。”

“大哥,他要与别人结婚了。”

“嘿,那算什么,他反正配不上你。”我又补充一句,“你如果想哭,也不妨哭一场。”

但是她没有哭,她转过头,一声不响地回房间去了。

第二天我就接到庄国栋的结婚帖子,在圣安东教堂举行婚礼。

我困惑多过生气,把那张帖子递到更生面前去。

“看,”我说,“我弄不懂,明明是要结婚的人,为什么脱了鞋子赤足与玫瑰在我书房里跳慢舞?”

更生担心得脸色都变了。

“你要好好地看牢玫瑰。”

“我懂得。”我说。

但我没有看牢她。

庄国栋来找我,他冷冷地说道:“黄振华先生,我想你跟我走一趟。”

“走到什么地方去?”我很反感,“我完全不领悟你的幽默感。”

“到我公寓去,”他说,“你妹妹昨天趁我不在家,叫佣人替她开了门,到我家拆得稀烂,我想你去参观一下。”

我一惊,“有这种事?”

“我想你亲眼见过,比较妥当。”

我不得不跟他走一趟。当我看到他公寓遭破坏后的情形,才佩服他的定力。

如果这是玫瑰做的,我不知道她是哪里来的气力,这完全是一种兽性的破坏,屋子里没有一件完整的东西。画、家具、窗帘、被褥、衣服,全被利器划破,滚在地上,墙壁上全是墨汁、油漆,连灯泡都没有一个是完整的,就差没放一把火把整间公寓烧掉。

我籁籁地颤抖,不知是气还是怕。

庄国栋冷冷地、镇定地看着我。

“我们……我们一定赔偿。”我说。

“原本我可以报警的,”他说,“你们赔偿不了我的精神损失,开门进来看到这种情形,会以为家中发生了凶杀案!”

“是,我明白。”我泄了气,像个灰孙子。

我说:“希望我们可以和平解决,你把损失算一算,看看我们该怎么做。”

庄国栋转过头来,“你倒是不质问我,不怀疑我是否占过你妹妹的便宜。”

我恼怒地说:“第一,我不认为男女之间的事是谁占了谁的便宜。第二,假如你有任何把柄落在我们手中,你就不会如此笃定,是不是?”

他一怔,随即说道:“我连碰都没有碰过她。”

“那是你与她之间的事,你不必宣之全世界,”我说。“总之这次破坏行动完全是玫瑰的错,我们负责任。”

“我与玫瑰,已经一笔勾销。”他说。

我反问:“你们有开始过吗?她或许有,你呢?”

我赶回家,玫瑰将她自己反锁在房内。

我敲门,边说:“玫瑰,出来,我有话跟你说,我不会骂你,你开门。”

我真的不打算骂她。

她把门打开了,我把她拥在怀中,“别怕,一切有我,我会把所有东西赔给那个人,但是我要你忘了他。”

玫瑰的眼睛是空洞的,她直视着,但我肯定她什么也看不见。

“玫瑰,”我叫她,“你怎么了,玫瑰!”

她呆滞地低下头。

“你说话呀!”我说道。

她一声不出。

“那么你多休息,”我叹口气,“记住,大哥总是爱你的,过去的事已经过去,千万不要做傻事,明白吗?”我摇撼她的双肩,“明白吗?”

她缓缓地点点头。

“玫瑰,他是一个最普通不过的男人,将来你会遇到很多更好的男朋友,不必为他伤心反常,一个人最重要记得自爱,你听到没有?”

她没有听到。

“睡一觉,”我说,“去,精神好了,你心情也会好。”

她上床去躺着,转过脸,一动不动。

我害怕起来,找到更生,与她商量。

我认为非得有人长时间看顾她不可,因此建议玫瑰回家住。

更生说:“对是对的,因我俩都要上班,没空帮她度过这一段非常时期,不过要征求她的意见,因她与父母一直相处得不好。”

“更生,你问她。”

玫瑰不肯说话,她完全丧失了意志力,随我们摆布,便搬了回家,我开始真正地害怕与担心玫瑰,她逐渐消瘦,面孔上只看见一双大眼睛,脸色转为一种近透明的白,看上去不像一个真人。

更生说:“玫瑰,你怎么会变成这样子呢?”

短短两个星期,玫瑰已经枯萎了。

她成天坐在房间里不出门,三顿饭送进房内,她略吃一点,然后就坐在窗前,什么也不做,就坐在那里。

而母亲居然还说:“玫瑰仿佛终于转性了。”这使我伤心,母亲根本不知道小女儿的心,她不是一个好母亲。

庄国栋的婚期到了。

我到圣安东教堂去参观婚礼。

那日下雨,空气濡湿,花钟下一地的花瓣,香味非常清新,不知为什么,我忽然想哭。

西式的的婚礼与葬礼是这么相似,一样的素白,一样的花,一样的风琴奏乐。

我小妹在家已经神智不清,凶手却在教堂举行婚礼。我早知玫瑰是有今日的,玩火者终归要叫火焚。

新郎新娘出来了,两个人都穿着白,非常愉快,就跟一般新郎新娘无异。

新娘的白缎鞋一脚踏进教堂门口的水凼中,汽油虹踩碎了,水滴溅起来。

我别转头走,眼圈发红。

我回家去,对牢小妹说了一个下午的话——

“他其实不过是那么一回事。”

“他并不知道欣赏你,我想他甚至不知道爱情是什么。”

玫瑰仍然苍白着脸,一声不响,也不哭,憔悴地靠在摇椅上,披着一件白色的外套,整天整夜呆坐家中。

我握着她的手,将她的手贴在我的脸上,我说:“小妹,我深爱你,我知道你的感受,你不晓得我有多心疼。”

她不响。

为了玫瑰,连我与苏更生都瘦了。

真是惨,如果这是爱情,但愿我一生都不要恋爱。

“没有再可怕的事了,”更生说,“黑死病会死人,死了也就算了,但失恋又不致死,活生生地受煎熬,且又不会免疫,一次又一次的痛苦下去,没完没了,人的本性又贱,居然渴望爱情来临,真是!”

我不明白玫瑰怎么会爱上庄国栋。

他寄给我装修公司的账单,一行行价目列得很清楚,要我赔偿,我毫不考虑地签了支票出去,钱,我有,数万元我不在乎,如果钱可以买回玫瑰的欢笑,我也愿意倾家荡产。

直至玫瑰不再胡闹捣乱,我才发觉她以前的活泼明朗有多么可贵。

我对更生说:“这样下去不是办法哪。”

更生温和地说:“时穷节乃见,患难见真情,现在我才发觉你对玫瑰不错。”

一向如此,我爱她如爱女儿。

我说:“让她到外国去吧,别念港大了,随便挑一家小大学,念门无关重要的科目,但求她忘记庄国栋。”

“到英国还是美国呢?”更生问。

“我来问她。”

那夜我与更生把玫瑰带出来吃饭。

更生替她换了衣服,梳好头,我一路装作轻松的样子说说笑笑,叫了一桌的菜。

玫瑰虽然已经被折磨得不成人形,也没有化妆,但仍然吸引了无数的注目礼。

她呆呆地随我们摆布。

我终于忍不住,痛心地说:“玫瑰,你这样下去不是办法,我想送你到外国去,也许你会喜欢,如果不习惯,也可以马上回来,换个新环境,自然有许多新的玩意儿,包管热闹,英国或美国,你随便挑,费用包在大哥身上,你看如何?”

她抬起头,看着我。

“玫瑰,人家结婚都几个月了,情场如战场,不是你飞甩了人,就是人飞甩了你,别太介意,玫瑰,要报仇十年未晚,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

苏更生瞅着我,似笑非笑,她轻声说:“以前就懂得骂她,现在又说些没上没下、不三不四的话来哄她,啼笑皆非。”

我长长叹口气,桌上的菜完全引不起我们的食欲。

“玫瑰,”我哀求,“你说话啊,你这样子,大哥心如刀割啊。”

玫瑰的嘴唇颤抖着,过半晌她说:“我情愿去美国。”

“美国哪个城市呢?”更生问。

“美国纽约,我喜欢纽约。”她说。

更生说:“好了好了,一切只要你喜欢,明天我们就去办手续,我与你大哥请一个月假陪你去找学校。”

玫瑰呜咽起来,她哭了。

更生把她搂在怀中,“不要紧,哭吧。”

玫瑰的眼泪奔涌而下,她说:“——我是这样的爱他。”

“是,是。”更生拍着她的肩膀,“我们知道。”

玫瑰号啕大哭起来。

后来几日她都不断地哭,眼睛肿得像核桃。

更生说:“哭总比不哭好,哭了就有发泄,我多怕她会精神崩溃。”

“可恨这些日子,老妈根本连正眼都不看玫瑰一眼,啥子事也没发觉,一点表情都没有,老妈越来越像一条鳄鱼,”把我两只手放在嘴巴前,一开一合,扮成鳄鱼的长嘴,“除了嘴部动,面部其他肌肉是呆滞的,真可怕。”

更生啼笑皆非,“我发觉玫瑰那顽皮劲儿跟你其实很像,你怎么可以一大把年纪了还拿老母来开玩笑?”

“我生她气,像玫瑰到纽约去这件事,她一点意见都没有,还要讽刺玫瑰根本没有考上港大的希望。倒是爸,他告诉玫瑰要当心,因为纽约是个复杂的城市,而且咱们家在那边没亲戚。”

过没几天,我俩就陪玫瑰启程到纽约。

她仍是哭。

我偷愉问更生,“简直已经哭成一条河了,会不会哭瞎眼睛?”即使不哭的时候,她脸上的那颗痣也像一滴永恒的眼泪。

“去你的!”是更生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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