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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所属书籍: 景年知几时

3

  我死活拉不开他,一拉他就把我甩到一边去了,实力相差太远,眼看陆与江又是狠狠一拳,我眼一闭就扑上去,以小燕子护住紫薇的大义凛然,张开双臂仰面大叫:“住手!你要再打,就先打死我好了!”

  小心翼翼的睁开眼睛,正好看到他的拳头堪堪离我的鼻尖还有不到三公分,说停就停,果然是高手。

  就在这时我才发现,原来刚才迟非凡一拳把他眼眶都打青了,竟然成了半只熊猫眼。

  平常他的样子实在是道貌岸然,骤然看到他变成熊猫眼,真是太滑稽了,我终于忍不住哈哈大笑。

  跟他打了这么多年的架,从来没碰到过他半根头发,每次都是我输得一塌糊涂,今天迟非凡终于替我出了一口恶气。

  他看着我,终于慢慢垂下拳头,可是狠狠看着我。

  我向来比他更凶,恶狠狠瞪回去。

  大约有两秒钟,我觉得陆与江没准会朝我扔飞刀,嗖嗖地把我戳成千窟万洞。

  幸好他手边没飞刀,所以他只是恶狠狠的看着我一会儿,然后转身走了。

  我没理会他,忙着去扶迟非凡,他倒真是鼻青脸肿了,我埋怨他:“你干嘛跟他动手啊,咱们两个加起来也打不赢他。”

  迟非凡还在流鼻血,仰着脸瓮声瓮气的答:“我生气!”

  我知道迟非凡生气,但我不知道他生哪门子气,结果弄成这样。

  陈默给我们开门的时候,直吓得小脸煞白:“哎哟,这是怎么了?”

  我没好气告诉他:“我们又被打劫了。”

  “哎哟,真是……”

  我挥手叫陈默去煮几个鸡蛋,然后翻出碘酒棉签帮迟非凡处理伤口。

  干这个我很内行,想当年在附中的时候,我就打遍天下无敌手,哪能不负点小伤。轻伤不下火线,重伤才去医院,多少伤口都是自己拾掇的啊,如今脸上没留下几道疤,还真是万幸。

  最后白水煮蛋熟了,我晾凉了些,交给迟非凡:“自己在疼的地方滚一滚。”

  迟非凡鼻子里塞着药棉,一边用鸡蛋滚着脸上的淤青,一边审我:“说吧,到底是怎么回事?”

  我迟疑了一下,终于竹筒倒豆子,源源本本把这么多年的经历对他讲了一遍。

  不外就是姐姐死后我拼死拼活终于考上研究生,结果研一就结婚,然后现在又离婚,最后净身出户。

  讲到伤心的地方,陈默还在一旁陪我默默流泪。

  唉,真是失败的人生。

  迟非凡很沉默的听着,最后只是伸出手,摸了摸我的头发。

  姐姐还在的时候,也经常这样摸我的头发,笑话我是傻孩子。

  可是姐姐不在了,我果然是傻到家了,才会去干那样的蠢事。

  不过惨淡的人生,讲出来多少舒服一点。

  送走迟非凡,安慰一下同情我的陈默,然后倒头大睡。

  第二天爬起来,又是一条好汉。

  活着,就得活出个人模狗样来。

  所以我意气风发挤地铁,意气风发挤电梯,意气风发刷卡,意气风发朝自己的座位走去……

  咦!

  桌子上面放着的可疑生物是什么?定晴一看不由觉得五雷轰顶,竟然是一大篷香喷喷娇滴滴吹弹可破甚至还带着露珠的……

  玫瑰!

  没吃过猪肉还见过猪跑,虽然没收过玫瑰,但我还当过阔太太。有阵子陆与江打发我去学插花,我没学出个啥名堂来,倒是花店天天往家里送花材,所以我知道数这种玫瑰最贵,一支够我如今吃顿饭了。

  谁这么大手笔,一送送了这么大一束,心疼死我了,不知道能不能退回去折现。

  不会是送错了吧?

  今天又不是愚人节。

  看着左右邻座三姑六婆的八卦表情,我拿起花里的卡片就大声念:“景知:不快乐的事情请忘记,将来的快乐,由我向你保证。”后面是个略显眼熟的英文签名:“Fred.C”

  Fred.C?

  我的番文素来很烂,磕磕巴巴念了三遍,才反应过来Fred.C不就是迟非凡?

  我再次五雷轰顶。

  毫无疑问,今日本写字楼最轰动的八卦话题是:著名精英技术总监Fred.C,突然向毫不起眼的公司行政路人甲叶景知发动了玫瑰攻势。

  我不知道迟非凡在玩什么,我采取驼鸟政策,老老实实把头埋在沙子里,不听不闻不看,就像那束玫瑰花从来没有出现过,就像周围那些窃窃私语和异样的眼神不存在。连林心扉都几次有意无意逛到我座位前来,对我欲语又止。而我眼观鼻鼻观心,以从来没有过的虔诚态度工作,把所有的文件重新整理了一遍,把所有该发的通知发下去,该清的库存清清楚,把采购单核对了一遍,甚至还破天荒地自己动手把电脑杀了毒清理了磁盘碎片。

  好容易熬到下班,拎着包我嗖一声,就撒丫子跑了。

  我忘了一件事,如果说我是孙悟空,那么迟非凡和陆与江一样,是属于如来佛那个档次的。

  最后我被迟非凡拦在公司楼下,众目睽睽之下问我:“坐我的车吧,你不是很喜欢这款车,今天也让给你来开好了。”

  同事们正在陆续下班,谁也没有回头看我们,但我明明觉得空气正在诡异的扭曲,好可怕的磁场。

  我大声说:“我没带驾照。”

  “那就还是我来开吧。”他很自然拖起我的手,就像牵着个小朋友:“我带你去个好地方吃饭。”

  我的妈呀,这也太诡异了。

  所以虽然迟非凡把我拉到了一个特有情调特豪华的地儿,我也坐立不安,食不知味。

  而他熟练的操作刀叉,吃得津津有味。

  他鼻梁上的伤口还贴着创可贴,不是不滑稽,可我笑不出来,我叹了口气,把那份贵得吓死人的牛扒都推到一边去了。

  “姐夫,你到底想干嘛?”

  “嘘!”他竖起食指:“以后不要叫我姐夫,没想到陆与江这么混球,所以以后还是由我来照顾你吧。”

  我又变得磕磕巴巴:“可是……姐姐她……”

  本来我想说的是我姐姐才死了几年,你怎么能这样?可是想到我干的那些不要脸的事,我还是闭上了嘴。

  他岔开话:“难道你不喜欢我?”

  “喜欢是喜欢……可又不是那种喜欢……”

  他打断我:“喜欢就行了,放心吧,我会好好照顾你,让你觉得开心。”

  可是我现在一点也不开心。

  唉,人心易变。

  原来我只是觉得陆与江真是居心叵测,难以琢磨,现在看来,迟非凡我一样琢磨不出他到底在想什么。

  不管了,我将心一横,告诉迟非凡:“姐夫,我一直将你当作是自己的哥哥,姐姐不在了,你又一直在国外,我想你大约对我有一点儿移情作用,可是我们真的不合适,我也接受不了。”

  “没关系。”他温和的微笑,鼓励似的拍了拍我的手:“我知道你一时接受不了,我会让你慢慢接受的。给我一点时间,我会让你看见……”

  我又觉得头疼了,这是什么世界啊……

  简直是……太让人无力了。

  迟非凡说到做到,他不再轰轰烈烈的送玫瑰,可是每天早晨,我的桌子上永远有小小的礼物,有时候是勿忘我,有时候是巧克力,有时候是一张卡片,有时候甚至是一盆小小的仙人掌。

  一下班,他就约我吃饭打球看电影,非常非常标准的追求模式。

  公司的一堆同事先是惊掉了下巴,然后,就视若寻常。

  一件意外的事情如果成了常态,那就不叫意外了。

  一位技术总监,摆明了是认真要追求一位公司行政,其实也没什么大不了的。

  不就是OFFICE恋情么?只要不妨碍工作,从大老板到打扫卫生的欧巴桑,谁不会睁只眼闭只眼?

  我就在这样日复一日的驼鸟中,发现自己身陷人民攻势的海洋。

  公司上上下下都已经默认了迟非凡对我的追求,下班进电梯都有人特意让开位置,好让他跟我站在一起。迟非凡的秘书也对我青眼有加,偶尔还在吃饭的时候,有意无意向我解释,迟总监最近天天加班开会,所以很累很忙,说不定心情不是特别好云云……

  靠!

  老子又不是劳军。

  就在这样悲壮、抑郁、不知所云的气氛中,日子一天一天过去。

  唯一可喜的是,我终于找着合适的房子,可以搬家了。

  等到要签租赁合同的时候,我才突然发现,户口本忘在别墅没有带出来。

  结婚的时候我的户口还在学校,就从集体户直接迁到陆与江的户口簿上,离婚后就忘了迁出来。

  房东不干,死活非要我出示本地户口。

  没办法,回去拿吧。

  我特意挑了个良辰吉时——星期六早晨八点,这时间陆与江风雨无阻会去打网球,所以肯定不会在家里。

  本来没有门卡了,我还怕进不了大门,谁知道刚从出租车上下来,就碰到了邻居李太太,开着部火红的小跑车正打算进小区大门,看到我后特意停车跟我打招呼:“呀,陆太太,今天没有让司机接你啊?”

  这位李太太就住我们隔壁一幢,她先生也是生意人。有次圣诞他们家开PARTY,还专门请过陆与江先生及夫人,所以我认识她。这里是所谓豪华别墅区,全私家花园独幢。邻居们偶尔出来遛狗,才能见着一面。因为没有养狗,所以我在这儿住了三年,认识的邻居一巴掌都数得完。李太太倒是十分热情,招呼我上车:“来,我载你进去,省得你还要走路。”

  没想到这么顺当。

  到了门口谢过李太太,下车后我就开始琢磨,这密码我还是不知道,该怎么进去呢?

  书房的落地窗开着,白色的窗纱被晨风吹得飘飘拂拂,仿佛有一只巨大的手,温柔的抚摸着它们。我还没这么认真的端详过这幢房子,虽然一住几年,可是看起来竟然是这样陌生。

  我把外套脱下来,既然真的无路可走,怎么办,爬呗!

  我知道小区里全是探头,一爬露台肯定会被保安发现,不过趁着他们还以为我是业主,就算爬爬自家的别墅,也会被认为是心血来潮的突发异想吧。

  我顺利的翻进了书房的阳台,落地的时候舒了一口气。书房门很幸运没有被反锁,走廊里静悄悄的,寂然无声。

  陆与江先生,你的防盗意识,真的很差哦……

  不过小区围墙高耸,电网探头24小时监控,不仅有保安,甚至还有警犬非常尽忠职守的巡逻……所以我原来在家的时候,也总是忘记锁通往阳台的那些门。

  客卧里果然空无一人,看来陆与江果然打球去了。我于是放心大胆的翻箱倒柜,没想到找了一身大汗,就是没找着户口本。

  奇怪,户口本到哪儿去了?

  家里的重要证件还有钱,都是陆与江负责保管,我知道床头柜抽屉里永远有一沓现金,原来是给我零花用的,每次拿完了他都会再放进去,其实他对这些小钱并不在乎,因为离婚后我有次手头实在转不开,还偷偷在抽屉里拿过一千块,后来发了工资才放回去,他也没发觉,可是我从来没问过他户口本放在哪里。

  我挫败的坐在地毯上,总不至于来一趟空手而归吧?

  没关系,还有主卧。

  打起精神蹑手蹑脚穿过走廊,轻轻推开主卧的门。

  窗帘没拉开,屋子里暗沉沉的,过了好几秒钟我的眼睛才适应室内的光线。

  这一下我惊得叫起来:“啊!”

  床上有人!

  陆与江!

  他……他……他竟然还在这里睡觉!

  我忘了我若搬走了,他肯定会搬回主卧的,可是他不是应该去打球了吗?

  定晴细看,还好还好,床上只有他一个人。

  可是我那一声尖叫已经把他惊醒了,他睁开眼睛看了看我。

  我呆若木石。本以为他会怒气冲冲质问我怎么进来的,没想到他只是微微瞥了我一眼,然后又闭了上眼睛。

  为什么猛虎突然变成病猫?

  我小心的靠近床前,试探着叫了声他的名字,结果他只哼了一声,像是没睡醒的样子,我大着胆子磨蹭上前,谁知他突然伸手抓住我的手腕,吓得我只差魂飞魄散。

  他的掌心烫得吓人,我摸了摸他的额头,也烫得吓人,原来他在发高烧。

  怪不得他没去打球,怪不得日上三竿了他还在睡觉,原来是猛虎真的变成病猫了。

  在我印象里,陆与江就从来没病过。

  每到春秋流行感冒的时候,我总是第一拨被传染上,哪怕成天大门不出二门不迈,最后还是在家揪着面纸吃着感冒药咳嗽着,最后说不定还得被迫去看医生挂抗生素。而陆与江似乎永远被细菌绝缘似的,连个喷嚏都没见他打过。在我心目中,他简直是变形金钢里的威震天,永远不老,不病,不死,无懈可击的终极BOSS大反派,十个叶景知加起来也斗不过他。

  没想到他还会有今天。

  一切反动派都是纸老虎,伟人说得太对了!

  我邪恶的想灌他喝盐水给他吃黄连让他拉肚子,趁他病,要他命!

  算了,一日夫妻百日恩,就算离婚了,咱也不能做这种心狠手辣的事对不对?

  “喂!”我问他:“你把户口本放哪儿了?”

  他没回答我,眼皮似乎动了动,继续睡。

  这家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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