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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章 荞麦

荞麦

今天去递了辞呈,领了最后的薪水,从此以后,她沈惜凡就成了无业青年了。

从总经理室出来,她一脸的轻松,最后一次环顾酒店,工作了四年的地方,其实真的是很有感情,四年来工作的地方,记录着她人生至关重要的部分。

她想起第一天来到酒店的情景,捏着推荐信,迷惘的看着来来往往的人,木然的被秘书领去经理室,出来后半个小时腿还发抖。后来正式签约的时候,她还开玩笑的说生是酒店人,死是酒店魂,没想到,三年真的很快,一眨眼就过去了。

从此还有更远、更艰难的路要走,她对自己说。

回到家她大睡了一场,吃完饭上网和苏杉聊天,自从李介生日之后,她便和苏杉越发的熟稔起来,也许是志趣相投,总之无话不说,相见恨晚。

冷不防的苏杉甩出一句,“能不能做我的伴娘?”

她大惊,随即发了一个笑脸,“这么快!荣幸之至。”

苏杉还在卖关子,“明天下午有时间吗?能不能先陪我去看礼服,然后吃顿饭,顺便看场好戏。”

她没有深思,立刻回到,“好呀,时间地点你来定,打电话给我就好了。”

第二天,她们去看礼服,沈惜凡才被吓一跳,原来礼服早定做好了,而是为她选伴娘的衣服。挑了一个下午,沈惜凡拎着两套礼服、两双鞋子不无感慨的说,“我只巴望穿过伴娘的衣服就可以穿婚纱了,可是我已经做了两次伴娘了。”

苏杉哧哧的笑,“怕是想娶你的人都排队,挑花眼了。”

她摇摇头,转移话题,“苏杉,你和李介现在结婚,会不会觉得有些早了?”

苏杉挑眉,“早?一点都没觉得,有时候遇见了对的人,只会想每一分、每一秒都一起度过,人生多短暂,和爱的人度过不过短短几十年,越发显得时间珍贵。”

沈惜凡唏嘘,“真是让我眼红!罚你包两倍红包给我!”

晚上她们约在一家广东茶楼,醉虾、怡香茄子煲、鱼翅灌汤包、蟹粥、蒜茸果皮蒸斑球、北京片皮鸭,连饭前小碟白肉凉瓜丝和河豚干都精致可人,可惜桌前的六个男人,确切的说是五个男人加一个男孩子吵吵嚷嚷,兴致完全不在食物上。

待沈惜凡和苏杉走进包间的时候,便看见方可歆拿着一把绳子,再普通不过了,冲着她们两个招呼,“快来,快来,迟了就看不到好戏了!”

苏杉抿嘴笑起来,“来了,来了。”瞥了一眼她手上的绳子,打趣,“可歆,这绳可都是一样的吧,你可别包庇你的大师兄哦!”

方可歆啐她一口,“我应该帮你找根长一点的绳子,让你老公好好管教你!”

只有沈惜凡茫然,做石膏状,对面何守峥还冲她眨眼,她自言自语,“这是什么情况?”

苏杉拉她坐下,邱天伸手就去接绳子,边递边解释,“咱哥们五个……”想想又觉得不对劲,转头问何守峥,“何首乌,你跟咱是哥们吗?”

何守峥“哼”了一声,“当然,我还知道李介大三时候补考的事呢!”

何苏叶噗哧笑出来,摸摸何守峥的脑袋,“小鬼,你确定你要做伴郎?”

沈惜凡瞠目结舌,“这五个人……”指指绳子,“莫不是要决斗做伴郎的啥?”

一旁的苏杉和方可歆沉重的点点头。

邱天手拎着绳子在她眼前晃荡两下,沈惜凡看不出什么名堂,只看见绳结翻腾,眨眼时间一个整齐漂亮的结出现在她面前,“这叫外科结,一分钟谁打的多,谁就做伴郎。”

这是她第一次注视着外科医生的手,不由生出的无名的敬畏。一个合格的医生,当他还是一个医学生的时候,就要接受如此苛刻的训练。

不过这也是她第一次这么专注的看着何苏叶的手,真是修长的一双手,骨节分明,看上去就让人觉得沉稳有力,尤其是在打外科结的时候,一转一拈,像弹钢琴似的,指尖流淌出不可思议的华美乐章。

大概觉得自己的眼光有些肆意,她不动声色的转去看别人,那个叫“何首乌”的小鬼,何苏叶的小侄子,他居然也有模有样的打着结,不过可惜的是小孩子手指太短,总不如大人灵活,一来二去她也看个明白,怕是何苏叶和邱天不相上下。

她隐隐的希望何苏叶能赢。

可是最后还是让她失望了,一分钟后,何苏叶打了98个,邱天打了101个,她觉得没什么奇怪的,邱天是心血管外科的医生,实践上倒是胜了一筹。

但是学医的人脸上都浮现了惊讶之色,尤其是邱天,他细细一比,修长的眼睛一挑,“尖尖角,退步了嘛!”

倒是何苏叶脸色如常,仔细的帮何守峥擦去嘴角的果汁,“我不打‘结’好多年了!”

此话一出大家都会意的笑起来,邱天不无感慨的说,“当年考试,打这结都打疯了,拿着绳子吃饭打,上课打,连鞋带打的都是外科结。尖尖角睡我上铺,我就在他床沿上挂了根绳子,随时打,两个星期后,发现绳子没了,结果他告诉我那绳子被他打断了。”

李介插嘴,“那时候外科老师告诉我们,本校学生的外科结记录是128个,我听了差点晕了过去,结果很抑郁的跟大师兄抱怨,他居然还一脸无辜的说,那不就是我的记录吗?”

何苏叶摆摆手,“历史,历史,别提了!”

倒是何守峥一脸正气,“忘记历史就意味着背叛过去!”众人哈哈大笑。

沈惜凡不由心生佩服,何苏叶笑起来坦率真诚,一点失落都没有,反倒是让她觉得自己有些小心眼,愿赌服输,既然他们用这个方法选伴郎。

不过,她眯起眼睛偷偷看邱天,这个据何苏叶说比狐狸还精的男人,总是挂着玩世不恭的笑容,一副游戏人间的姿态,细看怕也是个人物。

两个性格迥异的男人,居然是最好的朋友。

席间其乐融融,何守峥到处乱窜,喊起人来一点不客气,“李家小子,你咋的就结婚了呢?我叔叔还没结婚呢!”

李介白他一眼,“你叔叔不结婚关我什么事。小鬼,叫我叔叔,没大没小的!”

何守峥不服,“就你那破妇产科补考,还指望我叫你叔叔。”然后他又故意赖在何苏叶身上,“叔叔,你咋还不结婚,我过年要双份压岁钱。”

李介气的牙痒痒的,苏杉忙给他盛了一碗荞麦冷面,笑他,“跟小孩子计较什么?”

邱天想想,“这个荞麦好像是一种中药是吧?我中药学不好,尖尖角你说呢?”

何苏叶想了一会,“那是金荞麦,清热解毒,清肺化痰,用于肺热咳嗽,咽喉肿痛。荞麦面营养价值很高,防治糖尿病、高血脂、牙周炎和胃病,我家老太爷几十年用的枕头都是荞麦皮做的,清热明目。”

散席时候,沈惜凡领着何守峥在酒店外和苏杉说话,何苏叶和邱天走的最迟,邱天一脸狡黠,搂着何苏叶的肩,“我知道你是故意输给我的,最后三结你顿了一下,当年我跟你一起考试的时候,我估摸的出你的速度。”

何苏叶还想解释,邱天一记拳头,轻轻敲在他脑袋上,“说吧,打啥主意的?”

他没去躲,笑的坦诚,酒店大厅水晶灯细碎的光华全数洒落在他的眼睛里,折返出来一片温柔,“不是我不想做伴郎,可是第一我不能喝酒,第二,我要做了伴郎,谁来照顾她?”

邱天大跌眼镜,“都说我精,我看你比我还精,我算是服了你了,不过这样也好,多点相处的机会。”

他倒是一下子被触动了,“邱天,其实这事我挺没信心的,我和她平时生活中几乎没有交集,不过是住在一个小区,还不经常看到,对她过去一概不了解,想起来就觉得错过了人生最好的时候遇见她。”

邱天丢给他一个白眼,“难得你这么文艺腔,不过,就我的经验来说,人生最好的时候不是早,也不是晚,有些人你穷其一生也不会爱,有些人你一眼就爱上,恰好那个人也爱上你,那就是最好的时候,最巧的时候。”

何苏叶笑笑,“心理学你没理由考的比我差呀?”

邱天无语,“李介妇产科不及格,他奶奶还是妇产科专家呢!有你这么想问题的吗?”

何守峥毕竟是小孩子,夜一深他便呵欠连天,没一会就倒在何苏叶肩头大睡,沈惜凡也没出声,三个人就安静的走在长长的小区主道上。

忽然何苏叶出声,“喜欢吃什么?”

沈惜凡有些惊讶,“问这个做什么?”

他笑笑,“后天晚上他们都来我家吃饭,难道苏杉没告诉你吗?”

沈惜凡恍然,“我忘了。”仔细想了一会,“我讨厌香菜,别的都还好,喜欢吃甜食,一般来说比较好养活的。”然后又加了一句,“今晚的荞麦面挺好吃的,何苏叶你会做吗?”

没想到何守峥醒了,揉揉眼睛,“小叔叔,我也要吃,在哪里?”

何苏叶没好气,“小鬼,就知道吃,想不想吃栗子呀!”

何守峥扮委屈样,活脱脱的小白兔,伸手向着沈惜凡,“姐姐抱!”弄得沈惜凡笑个不停,“这小子长大肯定是个人才,见你就卖乖扮巧,见邱天就一声不吭,见李介就以小欺大。”

结果沈惜凡却在第二天收到一张请柬,大学时候的朋友结婚了。

她感叹自己时运不济,还老公呢,男朋友影子都没冒出一个,越发的觉得对一个女人来说一个幸福美满的家庭比事业有成更加重要。

可是现在能怎么办呢,半夜十二点对着镜子削苹果,上网算命,不过是徒然的自我安慰罢了。

早上,沈惜凡跟沈妈妈局里的车去了邻市,婚礼定在市里最大酒店里。在休息室里,她见到久违谋面的好友,几年不见,彼此都有些生疏,不知道从何说起,只能笑笑。

婚礼排场极大,光是政府车、军车就占了一半之多。新郎举止僵硬,新娘脸上始终挂着淡淡的笑容,有种随意的漫不经心,不是苏杉那种发自内心幸福的笑容。

也许又是一个不幸婚姻的开始,她忽然想到古宁苑,曾经那样一个张扬的女子,也是活生生的被困在婚姻的围城里。婚姻和爱,究竟是怎么一种微妙的关系。

忽然有人碰碰她的肩膀,把正在发呆的她吓了一跳,随即就是长长的松口气,“吓死我了,大少,拜托也不看看这是什么场合!”

凌宇帆冷哼一声,“不就是联姻吗,什么场合,要不看在上头的跟我家有些交情,我才不会来呢。”言语之中,尽是不屑。

她笑笑,指着新娘问,“有钱人的婚姻是不是这样的?钻石鲜花铺满身。”

凌宇帆垂下眼帘,半晌没说话,嘴里反复咀嚼着“婚姻”这两个字,“要不从一而终,要不游戏人间,婚姻?我们这些人的婚姻不过是钻石、鲜花包裹的利益和权势。”

沈惜凡会意,不由的微笑,“我希望我嫁的人,我爱他,他也爱我,不为金钱,不为权势,只因我是我,他是他。”

她想起第一次见到苏杉的时候,笑的那么幸福的样子,连眼睛里都满是笑意,像极了原来的自己,眼中只看得见那个人,那个人便是自己目光的终结,无论天涯海角,总会一路追随。

世界上最幸福的,莫过于你爱的人,正在热烈的爱着你。

但是,仅仅以爱为基础的婚姻,世界上究竟有几对。

算了,结婚,太遥远的事情了,眼前只有一段暧昧不明的旧爱,和似乎只有自己好感单恋的新欢,还有,留学的Offer,今天应该到了吧。

倒是在何苏叶家,一群人闹翻了天,邱天不知道哪弄来一只实验用的小白鼠,一不留神被何守峥放了出去,小孩子兴奋的哇哇大叫,跟着后面逮,方可歆被吓的躲在卫生间里,邱天嘲笑她,“小妹妹,好歹影像也是一临床的,这么没胆?”

方可歆气急败坏,“邱天,离我远一点,我讨厌你,很讨厌你!”

邱天摊手,无奈的冲着何苏叶小声的说,“听见没有,尖尖角,其实我也很讨厌你!”

何苏叶不去理他,眼睛一直飘向墙上的钟,有些魂不守舍,他寻思,小丫头怎么这么晚还没来,莫不是加班还是临时有事,连个电话、短信的都没有。便起身拿了手机打电话给她,谁知一接通就是沈惜凡气喘吁吁的声音,“我刚回来,小区门口那街头出了个什么事故,堵在那边,马上就来,记得给我留一口饭!”

他不由得笑起来,安慰她,“别急,我帮你单独留一份在厨房里好吧?”

沈惜凡进来后,何守峥坐在沙发上神秘兮兮的喊,“姐姐,给你看个好玩的东西。”然后一只小白鼠探出头,冲着沈惜凡“吱吱”的叫。

冷不防她被吓了一大跳,没留神撞到了站在后面的何苏叶,他扶住她,瞪向何守峥,“小鬼,别以为小叔叔治不了你,我连你跟邱天一块治!”

邱天从病历中抬头,“我?我没错呀。哦,我知道了,我应该带只兔子来,人畜无害!”

何守峥兴奋,“小叔叔可以做兔子肉了!”

这时候,何苏叶注意到沈惜凡手上捧着的包裹,一排英文字母,看不清楚,只有一个红色的圆盾形的标志,似曾相识。

没有人注意到,只有他一个人,急切的想知道那封信的出处。

最后,还是被他看到了,SchoolofHotelAdministration,CornellUniversity,Ithaca,NY,14853,U.S.A

所有人都争着抢那碗荞麦面,他看见沈惜凡偷偷的冲着他笑,手下还在比划着什么,因为她知道自己为她预谋留了一碗在厨房做夜宵。

第一次,他对着她再也笑的不那么自然,长久以来的默契仿佛被打乱一样,不安和烦躁涌上心头,眼前这个女孩子,笑的依旧那么灿烂、夺目,自己却觉察不出她的心思和用意。他忽然想到自己的不安,对她,知道的太少,了解的不够,而现在,他们之间唯一的维系和平衡都要被打乱。

他搜出美国的地图,寻找费城和纽约的位置,找出那份宾夕法尼亚大学的申请表,暗暗有了决定。

一切,只等她开口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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