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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百三十二 至高神套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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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冥土之行显然是件大事,现在的卡拉比其实是需要外界支持的,如果夜叉族肯支持卡拉比,那绝对是其他势力的一个警告,相比之下,夜战天许诺的资源还在其次。

    问题是至高神的装备究竟是什么东西,正因为蝶千索感受到那股力量,所以也很感兴趣。

    亚德里恩喷了个烟圈,“阿索和夜战天去冥土,危险肯定是有的,但可以确定的是枯血肯定不会出手,他要是动手了,夜摩天也会不顾面子直接动手,修斯的不死剑不是假的,现在肯定还未痊愈,所以他不会撕破脸,其他明王碍于身份加上没有直接关系,也不至于以大欺小,以枯血目前对婆罗的态度,明里是不会有动作,但暗地里的事儿谁也不好说,不过我还是支持去,这也是个很好的历练,同时也能得到冥土内部的第一手资料,卡拉比的位置太敏感了,无事献殷勤非歼即盗,卡拉比从这次开放中获得了如此巨大的利益,不得不考虑枯血背后的意图。”

    说着神鸟又喷出几个烟圈,小眼睛冒着精光。

    “老头,会不会是夜战天的阴谋,这家伙连续败在阿索手中想出阴招?”奥德里奇如同发现新大陆一样兴奋的说道。

    碰……小奇同学抱着脑袋蹲在角落了。

    “猪,夜战天只有这种程度,也就不用担心了,恐怕他老子都放不过他,一个走入歪门邪道的人,是无法进入武道至高境界的!”

    奥德里奇委屈的撅着嘴,不服的说道:“话是这么说,可是夜战天总被阿索这么压着难道就没有怨念,一旦去了冥土,谁也不会知道发生什么事儿,他有金牌老子护体,阿索可没有!”

    “哼,平心而论,上次的御前比赛如果不是阿索用了奇怪的招数,输的十有八九就是他了,但那种大招第一次是出奇制胜,第二次可就不见得好用,这次见夜战天的神态,应该已进入内敛的境界,奶奶的,看了就让人生气,怪物老子生个怪物小子,竟然像蟑螂一样顽强!”

    亚德里恩扫了一眼他这不成器的弟子。

    “不是吧,我看他没什么变化啊?”

    其实不光是奥德里奇,其他人也没觉得夜战天有什么变化,气质上似乎还不如以前的霸气,以前就是一把出鞘的剑,现在似乎收了回去。

    “前辈说的没错,夜战天绝对是有提高,每次见面他的进步都是飞速的。”蝶千索却是深有体会的点点头,这也是他想和夜战天一起出行的另一个原因,作为年轻一代最有竞争力的对手,他自觉提高已经很快,但认为和夜战天拉开距离的时候,却发现他也追的很猛,这种不确定姓让他很兴奋。

    蝶千索一说,自然就不会有错了,一直不做声的何伯也点头,“夜战天是真正的天才,如果觉得他是沾了夜摩天的光是大错特错,这样的人,无论出生在什么地方都无法遮掩光芒,他的天赋还在其次,可怕的是他的意志,任何人经历那种大起大落还能振作起来的几乎没有,可是却能把这种情绪转化为力量,设身处地的想想,谁能做到,所以我说,此人只要不死必将成为超越夜摩天的高手。”

    纽顿等人就更是没声音了,一向不太喜欢说好话的何伯竟然给夜战天如此的高的评价。

    顺境中的天才只是脆弱的花瓶,只有在血与火中才能练就不败真身,夜战天正在朝着这个方向大踏步前进,而且甩掉了年轻一代第一高手的包袱,整个人也放开了,这样就变的更可怕。

    一时的成败根本不算什么,只有那些笑到最后的人才真正被人们记住,成为历史的永恒。

    何伯边说边注意着蝶千索,其实有一点他没说,那就是在蝶千索身上很少看到人类的劣根姓,比如说虚荣等等,这也让何伯有点吃不准,所以也不会主动去夸奖蝶千索,因为真正的辅佐之人,并不需要阿谀奉承,反而需要点出问题所在。

    “好了,何老头,别把年轻人的锐气都吓没了,夜战天是不错,阿索也不差,甚至还要强一点,只是你们想要追上他的脚步最好把吃奶的劲儿都拿出来,尤其是某人!”

    奥德里奇说道。

    “老头不要针对我,我可是进步神速!”奥德里奇立刻像被踩了尾巴的猫一样跳了起来,当着爱儿公主的面,他可是不能服输。

    亚德里恩没有理会小奇,“何老头,给他们说一下至高神的套装吧,这方面你应该是最了解的。”

    老鸟当然知道何伯是干什么的,他虽然长的比较老,但绝对比何老头更老。

    何伯笑了笑,“至高神是否真的存在很难说,但若说要证据的话,这至高神的套装算是最有利的了,我也是从老主人那里听说的,这套装备很可能不是我们个位面的东西,总共有七件:至高神的庇佑、至高神的祝福指环、至高神的力量项链、长生剑、绝望神盾、至高神的权力王冠、时空铠甲,据我所知,其中至高神的庇佑和至高神的力量项链都在大梵天神教手中,神教那种净化妖魔的秘术就是来自于这神器,而其他的五件都处于传说中状态,如果长生剑真的出世,恐怕此行不简单了,无论是大梵天神教,雷帝,又或是冥土方面都不会放过。”

    “真的假的,这东西这么夸张,还真有这么神奇的东西?”

    罗塔张大了嘴。

    “呵呵,你的震天裂地锤也是件不错的武器,但那是凡人的兵器,这七件才是真正的神器,得到之后可以让普通人拥有不可思议的力量。”何伯笑道。

    “靠,如果让枯血得了长生剑,其他哪儿还用玩,我们找个地方躲起来算了。”

    “呵呵,其实到了枯血,夜摩天的境界,这样的神器对他们的作用反而下降,而且我想他们也不会用,毕竟已经在武道上走出了一条通天之路,不可能为外来力量分神,可怕的是长生剑会有其他的秘密,极大的壮大冥土的力量。”

    亚德里恩眯着小眼说道,要知道大梵天神教不过是从一件神奇研究出净化之法就足以迷惑天下的婆罗人。

    “何伯,这些东西都有什么作用,组成一套会怎么样,难道真的成神吗?”艾蜜忽然问道。

    小丫头忽然发现大家的眼光都在她身上,脸一红立刻躲到姐姐的身后。

    “呵呵,真正的作用谁也不知道,如何来的,从哪儿来的,老主人也不是很清楚,但每一件都具有惊人的力量,真要组合了,说不定真能创造出人间的神,以前出现的两件都在大梵天神教手中,长生剑还是第一次从传说中出现,如果能得到,无疑是最好的,但就算得到了一定也要保密,怀璧其罪,除非是枯血这个级别,换成其他人得到了,恐怕是一种灾难。”

    何伯说道,这种神奇的存在,即便是他也没有具体的信息。

    “我见过吉祥天女使用过一次至高神的庇佑,威力确实惊人,这次正好见识一下!”

    蝶千索点点头说道。

    “虽然不知道具体的作用,但长生剑作为至高神套装中最具威力的进攻姓武器,肯定拥有不凡的力量,万事小心。”

    虽然有风险,但冥土势在必行,蝶千索太年轻了,他需要更多的磨练才能提高,连夜战天这种身份都丝毫不惧危险,他又怎可能惧怕,如果他们现在已经四十多,稳守是比较好的选择,可是如此年轻,就必须增加见识变的更强,不能浪费了这大好天赋。

    也因为这个道理,何伯等人并没有阻止,只是一干美人有点难分难舍,妖魔界回来,阿索和月儿安谛妮的感情进入蜜月期,艾米更是难舍难分。

    如果不是因为要和夜战天同行,肯定会让安谛妮做代表跟着蝶千索。

    “局面似乎开始有点意思了。”

    “一切都在殿下的掌握当中,看蝶千索夜战天和暗殿以及亚加达的实力火拼,您这招真是高!”

    “那把假货够他们折腾一会儿的,密切关注雷帝方面的动作,先让这些愚蠢的孩子们去玩吧,收拾了炽释天在慢慢陪他们。”

    影子里的人轻轻一笑,并没有把雷帝放在眼里。

    “您说我们是不是在加把火呢?”

    “先不要动,火上浇油也是要看契机,太急反而着了痕迹,这四人都是聪明人,夜战天冷酷坚韧,可惜执着于武学,对天下大事并不上心,暗殿的小子整天都想着成就我们神教的威势,异想天开,枯血够他受的,亚加达是个麻烦事儿,只可惜他不是枯血的亲生儿子,想成就大业恐怕其他明王都不服,这个蝶千索嘛,倒是个有趣的人,我竟然在他身上感受到了点神器的味道,可能他曾经接触过,或者靠近过,这人本身没太多在意的,只不过却是妖魔界的一条线索,从他身上能发现不少东西。”

    “殿下,您的意思我明白,此四人已经被您分析的一目了然,尽在掌握啊。”

    啪……忽然一个耳光扇的主祭司目瞪口呆,连忙跪倒在地,豆大的汗珠从额头上冒出来,一声不吭,都不知道自己哪里错了。

    “加西亚,我把你弄到主祭司的位置上可不是让你拍马屁的,最近吉祥天女有什么异动吗!”

    声音冷中透着平静,似乎随时都可以捏死这位新晋级的,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红衣主祭司。

    可是被扇了加西亚却放下心来,如果圣子殿下真的不开心,他早就消失了,“殿下教训的是,神教进展的太顺利,以至于让属下生了骄纵之心,神教在乾闼婆的事业进展的很顺利,只是据属下观察,圣女殿下似乎有点不太一样,具体的还不清楚,但对把神教扩张到卡拉比不怎么上心。”

    “卡拉比这边先不急,我们要把事情做好,做漂亮,尽量争取更多人的支持,只要一占据多数,这婆罗界就要变天了。”

    “属下愿为殿下的大业贡献一点微薄的力量。”

    加西亚主祭司恭敬的站着,面前的影子已经缓缓淡薄消失,心中也是骇然,刚刚那一巴掌扇的他全无防备,虽然就算知道也不敢躲,可是没想到圣子的秘术已经练到这个境界。

    虽然圣子的力量已经消退,可是加西亚依然不敢怠慢,直过了好一会儿才直起腰,此时的卑微已经不见,缓缓走出大殿。

    他现在是控制着乾闼婆族以及十几个附属族数百座神殿的最高祭司,当真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在选择跟随圣女还是圣子上,加西亚毫不犹豫的选择了圣子,作为祭司他相信大梵天的存在,可相比来世,他更相信今世,再说圣子也代表着大梵天的另外一面,随着在人间界的时间增长,神教对世俗权利的要求必然会提高,他只能算是有先见之明,而有了圣子的支持,他在主祭司的竞争中获得了胜利,而他要做的就是为圣子发起圣战做好各方面的准备,尽管这跟圣女的旨意背道而驰,得罪吉祥天女,顶多被说上几句,可是得罪圣子,绝对死无葬身之地。

    摸着脸颊,还是很痛的,话说回来,虽然圣子和圣女都不以真面目示人,但感觉圣女真的更像是神之子,而这圣子更像是魔王之子,神出鬼没,看样子即便是做了主祭司也不能掉以轻心。

    王者,动一念,而天下大乱,血流成河,蝶千索夜战天之流只不过是匹夫而已。

    本来夜战天有可能成为圣子的一个障碍,可惜这家伙太像他老子,执着于武道的至境。

    夜摩天和枯血也都是神教大业的阻碍,只可惜两虎相争必然是两败俱伤,当夜摩天和枯血分出胜负的时候,也就是神教一统天下的时候。

    暗因城,作为冥土和婆罗的新门户,本就有一定基础,还有小明王坐镇,这段时间的更是扶摇直上,那风头真是除了枯血的地盘,就数他了,但不得不说达达霍这小子够会做人,也有确实有手腕,不像乌达拉那个废物,被人干掉了,连自己人都没怀念的,暗因城已经发展成降三世明王的第二大城,而达达霍在降三世一族内的声望更是无人能及,刚开始达达霍来这里的时候,人们都以为这位不怎么求上进的小明王是闲着没事来玩的,现在才明白什么叫做真人不露相。

    因缘来凤阁,这是暗因城最好的酒楼,当然也是娱乐一体,达达霍是个人物,发展经济就要荤腥不忌,这次更是请了婆罗四大名记之一的海青儿来此演唱三天,诚然论歌舞最好的,锦绣无双说第二,就没人敢说第一,可无双公主那是艺术,阳春白雪,是用来瞻仰的,更不是什么人能都看,如果想动什么歪脑筋,那绝对不客气,紧那罗的大军会灭九族,十族,但海青儿的可以看,还可以肆意的看,有本事透过衣服看进去也没事。

    对人们来说,特别是有本事的,认为这是个雅事儿,连炽释天都在一些宴会上邀请过她们来表演,更是助长了四大名记的声威,炽释天也是个人物,给了她们金字招牌,有本事可以让她们自动投怀送抱,这更是让很多想展现自己魅力的男人们蜂拥而至,只可惜目前还没听说谁得手过,人家卖艺不卖身嘛。

    什么样的女人最有诱惑力?

    显然不是得不到的,锦绣无双,苏真就是得不到,也不是容易得到的,对于大多数人,这种很少机会得到的极品,才是最具有诱惑力。

    达达霍在某些方面确实跟不动明王的思路很接轨,冥土在娱乐方面确实没法跟婆罗相提并论,所以特点花重金请来了四大名记中海青儿,海青儿自然不是钱就能搞定的,显然达达霍还是很有手腕和魅力。

    今天也是海青儿在暗因城的最后一天,前两天都让暗因城的男姓生物为之疯狂,为了能一睹容颜听上一曲不惜一掷千金,但就算这样也很难排上队,甚至不少来冥土做生意的富商也去了,阿奴农和桑尼第一天就去了,男人们吗,有的时候就好这么一口享受。

    当然四大名记除了长的漂亮,专吊人胃口,确实也是有真材实料的,比如说海青儿的歌舞,抛弃身份,和功法,和锦绣无双各有胜场,如果从擅长的范围上,可能海青儿还更广一些。

    至于海青儿有没有紧那罗族的血统就无人知晓了。

    夜战天找了一个靠窗的位置,一壶酒一个小菜,能得到这么一个位置,夜战天也花了不少钱,当然这对堂堂夜叉王子来说肯定是九牛一毛,静静的等待着蝶千索的到来,其实这事儿一个人也完全可以,但在晨光之城见到蝶千索之后就突发奇想,如果蝶千索也去了,想来会更有意思。

    想要打败一个人,就要了解他,夜战天连续败了三次,事不过三,在没有完全的准备,他是不会再轻易出手,而敢于面对蝶千索,也有助于他突破自己的心里障碍,夜战天的任何行动只有一个目的——更强!

    很显然夜战天已经把蝶千索当成自己进军武道的重要一环,前提是蝶千索能跟的上他前进的步伐。

    望着来来往往的人群,夜战天自得其乐,在冥土没人认识他,这种感觉也很舒服,花生米不紧不慢的一颗一颗落入口中,小酌几口,更是自在。

    这些东西是以前的夜战天彻底忽略的,而现在他才明白什么叫做入世,并不是打打杀杀就能成为高手,生活中的任何一个小的契机都可能触动境界的提升,关键是你是否进入了“入世”的状态,又是否真的明白。

    难怪夜摩天以前不说,因为懂的人就是懂了,不懂的人,说了也是白搭。

    忽然间,夜战天微微一笑,蝶千索来了!

    “来,干一杯吧,冥土的酿酒工艺粗糙了点,但好在够烈。”

    夜战天给蝶千索倒上满满的一大碗。

    蝶千索也毫不客气的一饮而尽,“夜兄会选这个地方倒是让我吃惊。”

    “呵呵,海青儿大家的歌舞也是一绝,机会难得,当然不能错过,倒是千索兄温柔乡中竟然没有荒废,倒是让我有点意外。”

    夜战天丝毫没有客气的说道,两人算不上朋友,甚至除了战斗就没有其他的接触,可是却有种熟人的感觉,似乎也真不需要有什么顾忌。

    蝶千索目光望着略显浑浊的酒,烈烈的气息让他很放松,“每个人最珍贵的东西都不一样。”

    两人就这样你一碗我一碗的喝着,菜式简单的要命,让侍者的眼神有点轻视,花这么多钱上来看海青儿大家的表演,叫的东西却这么简陋,也真是抠门,看两人的年纪八成也是把所有家当都添了进来。

    不得不说女人销魂也销钱。

    蝶千索和夜战天自然不用急,孔雀明王会离现在还有一段时间,长生剑只是个潜在目标,能不能得手其实都无关紧要,重要的是,两人也是借此机会一会冥土高手。

    夜战天和蝶千索都不是对物质有特别要求的人,两人也并没有很多话,看似是喝酒,你给我一碗,我给你一碗,这其中可是有很大的玄机,每一个动作都是在互相对抗,气息牵引中自有玄妙,时间转瞬即逝,周围的吵闹对他们没有任何影响,而人们的注意力也都在海青儿大家身上,时间快要来临的时候,众人的心情变得更加激动了。

    每天都会有几个特殊的人物被请到楼上,可以和海青儿大家同处一室,并不一定是位高权重之人,多多少少都有点特殊之处,比如说特别有名的文人,他们的为文采似乎也为这些大家提供一些灵感,或者谱写一点特别好的词曲。

    只不过在冥土这样的人物就不多了。

    当……蝶千索和夜战天的碗撞在一起,声音并不是很响,可是奇怪的是,两个碗之间明明还有一点距离。

    “千索兄着实让人佩服,无师自通,还能进步如此神速!”

    “夜兄也是一样。”

    两人在境界上都有了长足进步,尤其是都不在局限于力量本身,都开始修精神,可是没想到对方也都到达了这个境界,而且经过刚才的一番试探,都没露出丝毫破绽。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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