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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所属书籍: 芳华

    三年后,小嫚奔着红毛衣长大了,但红毛衣穿到了妹妹身上。母亲的说辞是,妹妹皮肤白,小嫚黑,穿红色乡里乡气。母亲不愿说主是继父做的,但她怕在拖油瓶女儿和继父之间弄出深仇大恨来,自己担当了。母亲一副“你还嫌我不够难,还要往死里为难我”的样子。小嫚什么也不说,撇下已经为难得奄奄一息的母亲,回亭子间去了。第二天她在妹妹的衣橱里找到那件红毛衣,对着太阳光看,尽管被虫蛀成了笊篱,可还红得那么好,红色微微晕在周围空气里。那是个崇尚红色的年代,舞台上所有女主人公都穿红。死去的父亲跟母亲结婚时,在一家毛衣作坊给母亲订制了这件婚服。母亲穿扮得越发年少,他似乎满足的就是把一个小娃娃般的新娘抱进洞房。父亲在天有灵的话,知道红毛衣没他亲女儿的份儿,而去把别人的女儿穿扮成了洋娃娃,一定会在天上伤心的。她不知怎么找到了袖口的线头,拆开了它。袖子渐渐消失了,领子也消失了,毛衣在她的手里一点点消失,她成了个拆线机器,动作机械均匀,按照她心里一句咒语的节奏运行:“让你红!让你红!让你红!”

    一个晚上,她就在这句咒语中把红毛衣变成了一堆弯弯曲曲的线头。染色当夜进行。她白天就在弄堂里看好一个铝盆,盆扔在一个邻居家门口,等废品站来收。盆原先的功用已经作废,因为把它当十多年卫生间的老猫死了。她把铝盆放在煤气灶上,煮了一盆水。水沸腾时,蚀入铝质的猫厕所气味淡淡地升腾。她往沸水里投了一包黑染料,用一根木棍搅动一锅黑水,再把一堆红色线头投进黑水的涡旋,满心还是同样咒语:“让你红!让你红!让你红!”她和着咒语的节奏,看红色被咕嘟嘟黑水淹没,眼看着就黑透了。

    第二天早晨,谁都不知道晾晒在弄堂那根公共晒衣绳上的黑色细绒线是谁家的。至于铝盆,早已被扔进了弄堂外大马路上的垃圾箱。小嫚第二天夜里将黑绒线收回,套在膝盖上独自绕毛线,断头都被仔细接上,结果绕出几大团挺体面的新绒线。她到区图书馆借来编织杂志,夜深人静时分编织。直到春天又至,妹妹要换装了,大叫红绒线衣失踪了。小嫚自然成了头号嫌疑人,可是没人能逼出一句供词。母亲到学校打听,到小嫚所在的文艺演出小分队打听,没人见过她穿那件红衣裳。

    秋天的一个夜晚,小嫚织完最后一针,把所有怀疑猜想的线索都收了头。第二天早晨,她梳洗之后,换上了新毛衣,它黑得可真透,宇宙黑洞不过如此。她的亲父亲,母亲,和她小嫚,他们共有而不再的曾经,全被埋进黑色。黑色,最丰富,最复杂,最宽容的颜色,它容纳了最冷和最暖色谱,由此把一切色彩推向极致。黑绒线衫,裤腿宽大的假军裤,一头野头发用了几十个发夹别规整,小嫚走到弄堂里,人们悄声议论:“拖油瓶怎么了?一夜之间成美人了!”“美人?赖三!(女阿飞)”

    母亲是唯一一个看穿黑色如何藏污纳垢的。早上她看见小嫚苗条到妖冶程度的背影,没动声色。

    像所有中学一样,小嫚的学校也是“复课闹革命”,闹革命为主,复课是没有正经课上的。每天下午学校文艺小分队排练,母亲就是在礼堂找到了穿着黑毛衣踢腿下腰的小嫚。母亲盯着黑毛衣,看出红毛衣碎尸灭迹案的整个过程来。凑近了,能看出黑毛衣里藏了许多断头。被虫蛀成的洞眼,拆成线就断开来,要耗费多大功夫去接啊,女儿简直能去纺织厂做挡车工了。那么美的一件红衣裳,就葬在这黑色里,以这鬼气的黑色还了魂。还看出什么了?那两个系在领口的绒球去了哪里?母亲揪住黑毛衣的领口,伸手进去掏,绒球充当了女儿永远欠缺的那一截青春发育。

    “要面孔吗?”母亲看着两个绒球。

    小嫚不吱声。

    母亲抬手给了女儿两个耳光。

    小嫚看着远去的母亲,咒语又开始在心里回荡:“让你红!让你红!让你红!……”原先以为她把他们仨共有的曾经封存了,现在母亲把她自己摘出来,最冷最暖的黑色里只剩了她和父亲。

    当天夜里小嫚在浴盆里放了半盆冷水,把自己泡进去。江南三月,夜里的冷水还是足够冰冷,足够泡出一场高烧来。十年前,就是一场高烧让母亲长久地抱了她。一场高烧让母亲还原成她一个人的亲妈。十年里她也太不争气,一次像样的烧都没发过。她在冷水里泡了足足一小时,自身的三十六度五把半盆冷水都泡温热了,浑身冷得发僵,僵硬得正称心,上下牙嗒嗒嗒地敲木鱼,响得能供戏台上的小旦跑圆场。好了,泡到火候了,她欣喜如愿地把自己从浴盆里打捞上来。

    天快亮她都是冰冷的。烧就是不发,什么病也不生。第二天夜里接着泡,还是一夜冰凉。她这么积极主动地找病,可病怎么就是不来找她呢?第三天早晨她决定“生病”,不起床了。第一个来探望的是保姆。保姆是来找她去排队给继父买早点的。保姆离开后,母亲慌慌张张地来了,腮帮上带一道枕套上的绣花压出的深痕。她伸出此刻显得无比柔软的手,触摸一下小嫚的额,又摸了一下自己,浑身一抖:不对呀!怎么比活人凉那么多?!她撩开被,柔软的手在女儿身上轻轻搓揉。这不是掴她耳光的手,是她抚弄琴弦的手。母亲再次惊骇了:太不对了,活人的身体怎么是这个温度?!她干脆钻进被窝,抱住女儿,抱得像上回那样紧……不,更紧。女儿是脸朝墙壁躺着的,身量比她高半头的母亲从她身后抱住她,抱得太紧了,血液的热度隔着两层皮肤融进她的血液。她觉得自己被抱小了,越来越小,小得可以被重新装入母亲的身体,装入她的子宫,在那里回回炉,再出来时她就有了跟弟弟妹妹们一样的名分。

    母亲什么也没说。要说的太复杂了,怎么说得清?这娘儿俩之间该有她们自己的语言才能讲得清:她们自己的语言,对于任何其他人都是密码。就从那一刻,小嫚意识到,这家里还有比她更变形的,就是母亲。母亲的变形必须随时发生,在不同的亲人面前要拿出不同形状。能够想象,每变一次形,都不无疼痛,不无创伤。正是意识到这一点,小嫚决定离开家。

    这一天是何小嫚的开始,她要寻找走出家庭的道路。

    你知道一九七三年的上海吗?到处是全国各种部队文艺团体的招生点。因为前一年林彪事件,部队停止招兵一年。何小嫚的名字出现在每一个考生登记簿上。她不屈不挠,把学校文艺小分队练出的那点儿本事超常发挥,在走出到第十一个招生办时,背后响起一声呼唤:“小鬼,等一等!……”

    何小嫚回过头,万一叫的是她呢。叫的还真是她。我想象小嫚当时怎样把她浑身最优越的眼睛利用到极致,让眼睛做两盏灯照亮她平庸的五官。那时部队首长都管我们叫小鬼。“你是姓何吧?”

    招生的“首长”一边看着登记簿,一边朝她招手。这个“首长”就是郝淑雯。虽然郝淑雯比她叫的“小鬼”只大一岁,却已经透出首长式的威严和慈祥。我记得小郝参加了那次接兵任务,专门给考生示范舞蹈动作,测验考生的模仿能力和舞蹈感觉。小嫚的模仿能力很强,几年的学校演出也让她长了表演经验,加上当时各种舞蹈舞剧里都有那么个小战士,来两段特技,被人托举托举,我们正缺少个头儿小小,会翻跟头的女孩儿。何小嫚会翻不少种类的跟头,我们认为这跟她不怕死,不惜痛有关,反正也没人疼,摔坏拉倒。我后来对她认识深了,有一天对她突然一悟:她潜意识里有求死之心。对此她肯定毫无知觉,但从她热爱生病,热爱伤痛,热爱危险来看,我觉得我也许比她自己更懂得她。

    郝淑雯叫住小嫚,小嫚转身向她走去。这是她命里的最重大转折之一。她看着面前高大美艳的北方女兵,动都动不了。郝淑雯当年走在马路上,中学生们会追好几个电车站,跟今天他们追歌星明星一样。

    郝淑雯也动不了,被何小嫚的眼睛钉在那儿。这小鬼生了一双怎样的眼睛啊——平时躲着你,不看你,一旦看你就带有吓人的凝聚力!郝淑雯让何小嫚写下她家里地址,假如需要她复试,会往她家里发通知。必须要提到的是何小嫚那天的装束,她穿的就是那件结头累累的黑毛衣,紧绷绷的在她一根木棒似的身体上箍出了曲线。小嫚在登记簿上写的是演出小分队辅导员家的地址。亲父亲死后,只有这个辅导员得到过小嫚的全部信任。她留了一手,万一招生办的“首长”走访,辅导员不会讲何小嫚坏话。

    三天后,小嫚收到了复试通知。这次她是把命都拿出来复试的。平时没练成熟的跟头也亮出来了,一个前空翻没站稳,整个人向后砸去,后脑勺都没幸免。当时所有人都惊叫起来,认为她一定摔出了三长两短,但她一骨碌跳起来,用疼歪了的脸跟大家笑了。正是这个歪脸的笑,彻底感动了招生第一首长舞蹈教员杨老师。对于死都不怕疼更不怕的女孩儿,还有什么可怕的吗?他在她身上已经看到了未来的各个舞蹈中的“小战士”。

    这样,何小嫚不可逆转地就要走向我们这个集体。

    在我过去写的小嫚的故事里,先是给了她一个所谓好结局,让她苦尽甘来,跟一个当下称之为“官二代”男人走入婚姻,不过是个好样的“二代”,好得大致能实现我们今天年轻女人“高富帅”的理想。几十年后来看,那么写小嫚的婚恋归宿,令我很不好意思。给她那么个结局,就把我们曾经欺负她作践她的六七年都弥补回来了?十几年后,我又写了小嫚的故事,虽然没有用笔给她扯皮条,但也是写着写着就不对劲了,被故事驾驭了,而不是我驾驭故事。现在我试试看,再让小嫚走一遍那段人生。

    要是在我那堆老照片里好好地勘探,能把何小嫚给我们的第一印象找出来。照片上的何小嫚穿着没下过水的新军装,军帽把头发全罩在里面,扫马路女工戴防尘帽的戴法。照片是她入伍后的第一个礼拜天照的,眼睛看着前方,并不是看着摄影师钻在遮光布里的前方,而是把自己的来路历史全切断而光明都在前方的那个前方,紧抿嘴唇,嘴角劲儿使得大了点儿,当年时兴这种李铁梅亮相口型。何小嫚是一九七三年的兵,我那时已经被人叫成萧老兵了(也可以听成小老兵)。我被临时抽调到新兵连,是为了给新兵们做内务指导。我可以把棉被叠得跟砖头砌得一样方正,一样硬邦邦、不温暖。我还有个手艺就是闭着眼睛打背包,闭上眼睛把松散的棉被棉褥捆扎成一个一尺半宽,一尺八长的背包只需四十五秒钟。那时候我暗里谈恋爱,明里争取做可以教育好的子女,所以一切都做得恶狠狠的。一九七三年春天,从上海来的女性新兵整十人,一间简易营房里摆十二张通铺,头一个铺归班长,最后一个属于副班长。萧老兵暂时睡在副班长位置。何小嫚就这样走进了我们的视野:军帽戴到脑门儿,帽子后面也不见任何头发,乍一看是小男孩。两周有人就发现了问题:何小嫚从来不摘军帽。熄灯号吹响,她的帽子还在头上。

    上海话是很适合交头接耳的。交头接耳的结论很快出来了:“一定是个瘌痢。”

    那帮新兵都十五六岁,正觉得新兵训练不好玩,想找什么玩一玩。于是有人提议,刺杀训练的时候假装刺偏,用木枪把何小嫚的帽子挑开。很快发现这么玩儿可能会玩儿大:万一挑不准,挑到眼睛上,或者手上轻重不对,木枪杵伤她,那就玩儿大了。新兵连是什么地方?是退货的地方:一旦发现残次品,哪里来的退回哪里。所以新兵训练三个月是一段试用期,谁也闯不起祸,否则试用期随时可以结束,你从上海千里迢迢来成都,唯一所获就是一套新军装。冒着被部队退货的风险揭露一个瘌痢,不值。

    一周过去,何小嫚那日夜都是无懈可击的军容风纪。通铺上方的墙上钉着铁钉,挂着军装军帽,“错”戴别人的帽子是可能发生的。新兵班的班长在我们眼里是正规军,从通讯团来的。只有她一个人戴手表,还拥有一个旅行闹钟。我们打起她闹钟的主意来。一听我们要借闹钟,班长马上拉起防线,问我们“想干什么”,但口气已然断定我们“干不出好事”了。她一对小眼白着我们,笑笑:“不借。”倒是干脆。不借我们也有办法,偷偷把她闹钟的闹铃上到五点五十八分,比起床号早两分钟。两分钟足够我们开灯,让何小嫚军帽下的秘密大白天下。

    新兵们密谋,一旦听到闹钟铃声,就由何小嫚右边的人“错戴”帽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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