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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交往 (2)

所屬書籍: 東宮·西宮

  有些社會學家觀察過同性戀者辨認對方身分的方法,概括為靠眼神辨認和靠在某地逗留徘徊這兩種方法。我們的調查對象也認為,在公共場所辨認一位同性戀者並不困難。這其中的訣竅很難為外人領會,如同性戀的眼神有渴望感,當你注意他時,他也注意你,等等。一位調查對象說:我在火車上也認識過這種人,靠交換眼神。這種人互相之間不用講話,眼睛會說話。不管什麼時候都能認個八九不離十。雙方眼光一碰就像觸電一樣,能意識到。有趣的是,不只一位調查對象使用過觸電一詞,由此可以證明這種辨認方法之普遍適用。另一位性情敏感、內心壓抑的同性戀者講了他去這些場所的恐懼不安心情:到目前為止,我的戀情大多數都是單戀,而且我道德感太強。我想打破這種心理狀態,放鬆一番。我就到一個公廁外面的馬路上去轉過幾次。我試著暗示過別人,就是眼神定定地注視別人,有的人沒注意到我的眼神,有的表示奇怪。我有時暗示比較明顯,但別人剛要反應我又縮回來了,結果給人造成了完全不同的印象。我觀察這種人都是沉默寡言地在那裡溜達,很難自自然然地表現出來,發展關係。

  一位同性戀者比較了從熟人和陌生人中辨認同性戀者的區別:熟人不容易看出來,生人容易看出來。一個人想隱瞞自己時,我就看不出來他是不是;如果是陌生人就能看出來,從初次見面時的眼光就能認出來。他對我多看兩眼就知道他是否喜歡我了。

  第一節交往方式 (2)

  許多互不相識的同性戀者,就用這種方法接上頭,然後大多會去其中一人的住處,因為在我們的社會中,情侶到旅館開房間不是一般人常常負擔得起的,而且也並不絕對安全(不可能做到完全匿名)。一位同性戀者講了他在這種場所結識了現任的伴侶,兩人感情很好,就是沒地方可去。他堅定地否定了去旅館開房間的辦法:無論是過夜不過夜都不好,兩個人的身份證號碼登在一起,本地有家,又不是到外地出差的,這看去太可疑了,太不安全了。

  據了解全國各地同性戀者接頭的方法也略有不同。例如X市是在宣傳櫥窗前,手背在背後,有意者湊上前去,等等。一位東北X市的調查對向這樣描述他初上社會的經歷:周六周日人多時我才敢去,那兒挺噪雜的,很容易混在人群中,也還沒聽說那兒抓過人。第二次去看人就面熟了。第三次去了站那兒,就有人過來。幾個人一起去吃飯喝酒,後來有個人就跟我走了。開始那個地點只有幾個人,現在人多了。有一次在X市出差,晚上出來走走,在報欄前看報時有人碰我,摸我,這才知道這裡也是一處接頭地點。那次去X市,聽人說車站那兒有,就去了,雖是白天也見到了人,但是那裡髒得不堪入目,根本沒法玩。

  還有人對北京和外地接頭地點的區別作了入下觀察概括:在哈爾濱、瀋陽等城市,常出入那些地點的80%是本地人,相互見面都眼熟;而北京在公共場所出現的80%都是外地人。

  一位同性戀者提供了這樣一個接頭事例:一次我到永定門火車站等人,向一個陌生人問路,才說幾句話就看出他是(同性戀者),我把他帶家去了。當然,用這種方法接頭,有時會認錯人,如果這種情況發生了怎麼辦?一位調查對象講了從自己經歷中總結出來的辦法:晚上睡覺時,我把手放在他身上試一試,他如果沒有反應就證明不是,那就算了。一般的人都不會去揭發,不會特別反感,很多人都認為是無所謂的。有一次我把手放上去,他把我的手拿下來,我就知道了。另一例是這樣的:有一次我在路上騎車,碰到一個當兵的問路,很年輕,精力充沛的樣子。他問我去XX有多遠,我告訴他還很遠,並說天這麼晚,別去了,可以去住店。他說沒錢,我就邀他上我家。我又暗示他,說家裡只有一張單人床,只能倆人睡一床,習慣嗎?他說沒問題。睡覺時我們就擁抱了,他還主動吻了我,一點也不木。接著我們相互手淫,很愉快。我覺得他過去有過這種經歷。後來我們就成了好朋友。

  同性戀者在社會上與人交往時,大多不願告訴別人自己的真名。每個人打過交道的數十成百的人中,大多數相互並不知道真名、地址和單位。有些只發生過一兩次關係的人,隔些日子再見時甚至完全不記得曾和對方打過交道。這種作法一方面是出於安全的考慮,另一方面也是同性戀伴侶更迭頻繁的性質所決定的。只有極少數互相願意長期深入交往又對對方絕對信賴的人才互相交換真實的姓名地址。一位自稱與數百人有過交往的同性戀者這樣說:有人說我是公安局的、安全部的、賣水果的、二道販子、鐵路上的、飯店加工間的。我就讓對方相信我是干這個的。對不打算深交的人,我就說假話。有的一看就喜歡他的就說真話。

  有些同性戀者將結識這種萍水相逢的伴侶叫作掛客。這一點已被警方掌握,並用來鑒別同性戀身分。具體辦法是把在這些地點活動的一對對男子分別帶開,令其說出對方的姓名和工作單位。我們的調查對象中有不少人經歷過這種事情。如果碰巧對對方熟識,能說出姓名地址,警方就不深究,因為沒有證據將他們與非同性戀的朋友嚴格區分開來。

  由於絕大多數人都不願泄露自己的真實姓名,大量的綽號就應運而生,成為這個群體中人們交往形式的一個特徵。調查過程中,那些在社會上比較活躍的人們全都能說出一大堆這類綽號,據說其中的許多綽號早已在公安局掛了號。

  在北京男同性戀社群中,有一小群極端分子一度十分活躍,在這種地點張張揚揚,成群結隊,打情罵俏。據一位調查對象估計,這夥人也就二三十人,最多不超過五十人。他們的綽號不僅在公安局裡掛了號,連外地的同性戀者中也有所風聞。因此,儘管他們屬於同性戀群體中的極端現象,對大多數同性戀者的狀況或許並無典型性可言,我們還是在這裡對他們略作介紹。

  1985年夏天,在靠近紫禁城的一個集會場所,這些同性戀者集合起來,評選了北京同性戀的十大明星、四大淫婦、五大童子軍等等。選舉的方式是根據提名後所得到的呼聲大小,選出之後又把名字(綽號)寫上紅牆。這次聚會甚至驚動了外國記者,寫出了一篇報道。據一位調查對象說:那陣兒在天安門那兒有一幫子人,二十多個,三五個一群。現在這些人都湊不齊了,頂多湊六、七個人。老一撥的人少了,現在都是單撥的了。天安門這撥人前後聚在一起有三年多。

  據說這些活躍的同性戀者還劃分了好幾代人。一位自稱八十年代隕落的明星的調查對象,概括地描述了他所了解的在社會上較活躍的這些同性戀者,他說:五十年代的XX、XX這些人,思想很開放,現在還在我們當中遊盪;六十年代是隱瞞的(隱蔽的?)一代;我們是八十年代隕落的一代明星,該結婚的結婚,該走的走了。我們八十年代的都是高中生和大專生。他們九十年代的都是初中一畢業找不著工作在社會上遊盪的人。有時他們找我們,問怎麼能出名,怎麼才能迎合人。有個XX,身材長相都好,可長得臟,不會修飾自己。如果告訴他,又好像對他的人格侮辱似的……他對這幫九十年代的人似乎頗有微辭:他們都只有二十多歲,以為主。我們認為他們是下等人。年輕時就應該玩個痛痛快快,能享受的都享受到。他們糟蹋自己,降低人格,純粹尋求發泄。他們行為上開放,感情上不開放,從不和人談。

  儘管同性戀群體中的極端活躍分子為許多人所不齒,但另外一些人卻對他們在圈裡的名氣看得很重,甚至為了揚名兒拔份兒不惜做出過激舉動。下面就是一個典型事例:X區一個人招了十六個人,挨個兒為他們,折騰了一宿,每個人都兩到三次,原因是他氣不憤『十大明星』的名氣,要干件事給自己揚名。另一位調查對象則對此類行為發表評論說:挨個兒為人俗稱『吹喇叭』,最低賤了。

  有人為了揚名拔份做出非理性的舉動。一位調查對象講:XX做了一件旗袍,有人問他,你敢不敢穿著上天安門去?他說敢。結果他穿著旗袍、高跟鞋,還有人挎著,一塊兒去了。那天正好趕上大抄,他叫公安局逮住了。此人的行為有幾分出於易裝傾向,幾分出於群體氣氛的感染。提供這一情況的調查對象認為,他是起鬨去的。還有一個為了炫耀自己的本事故意涉險勾引武警的事例:一次在X廁所碰上一個武警,說要看我身分證。看完還我後他說:抱著你行嗎?說著就抱著我親吻,還說,你明天出來嗎?我說:每天一圈。這個人我們接觸了六七次,還讓別人也去那地方,為了顯示自己能勾引武警。這位調查對象不但不為自己的冒險行為感到後悔害怕,反而對自己的魅力津津樂道:有一次,我讓一個警察抓住了,他押我往局裡走時,他抓著我左手,我就用右手摸他,光摸就把他摸X了。後來他把我放了。他還說:不少人去勾引值勤大兵。大兵純潔,跟他們玩是一種享受,讓他們也嘗嘗城市人的生活。

  對於在社會上過於活躍的這群人,同性戀圈內毀譽參半。由於他們過於招搖,引得圈內不少人側目而視,有人甚至斥責他們有娼妓意識,好像舊社會煙花巷裡的女子,願意大紅大紫,拔份兒揚名兒。一位年齡較大的調查對象說:十大明星是自封的。有一伙人喜歡湊在一起,招人討厭。那些招搖的,都是文化低、地位低的,故意賣弄,像過去煙花館裡的娼妓,總想大紅大紫什麼的。有人居然自稱男妓,你給我多少錢我就賣,真有不知廉恥的。一位調查對象提到圈內知名度很高的一個人時說:XX長得不漂亮,出名的人不一定漂亮。真正長得好、玩得好、層次高的,不會出名;出名的都是層次低的,敢胡鬧的。據他們說,在同性戀社群中,有些人想出名,有些人不想。一位自稱不想出名的人說:想出名的不少,多是年紀小的,層次低的。我討厭那些打扮得妖里妖氣、瘋瘋癲癲的人。

  一位中年同性戀者也說:我不喜歡那批打扮得花枝招展在街上招搖的人。他們沒把我們放在眼裡,覺得我們不夠等級,我卻覺得他們給我們這種人帶來恥辱。他們有他們的等級觀,我們有我們的等級觀。我見到這樣的人就躲得遠遠的,也不想了解他們。我覺得他們層次低,文化水平低,出身也比較低,俗里俗氣的,我不喜歡他們。我認識的人比較正人君子。但說到這兒他又自嘲地加了一句:也許我這是虛偽吧。

  在那些很少或從不到社會上去的同性戀者當中,有些人是因為不知道社會上有這樣的地方和一大批與自己有相同性取向的人,有些人雖然知道,但不願或不敢混跡其中。一位二十齣頭的同性戀者說:我不是社會上的人。原來我不知道。雖然有時候走在大街上,看見某個人像這種人,但我不敢也不願和他們接觸。也不知道外面有這樣的場所。

  我從未同一個同路人交往過,別人也不知我的身份,我和別人也談不來。有時真想找個同路人談談,了解一下別人,聊以慰藉自己。

  我不上社會去,原因是人檔次太低,不具備玩這種遊戲的素質。

  我從不去公共場所找伴,不認識的人容易被訛詐,我要交的都是對方靠得住的。

  我去過北京的XX公園,看那裡有不少男孩子一個一個長得很精神,很漂亮,但女性氣味比較濃厚。我不太喜歡他們的這種作法。我還是比較保守的。我想,我雖然知道了這種事情,也很喜歡,可我是生長在中國這塊土地上的呀,我不能太自由了,多多少少也要有一些顧忌,因為我還要生活,還要工作,還要學習呀。

  我去過幾次以後就不常去了,那兒的很多人我都不喜歡。那些三四十歲的男人見面第一句話就是:嗨,咱們玩玩吧。對那些『賣的』我也不喜歡。

  我不願結交社會上那些亂七八糟的人,有人居然交十幾個朋友,從道德上看也不太好。

  一位中年同性戀者說:我們對那些扭捏作態的人不願多接近,因為他們目標太明顯,而且也容易讓稍有經驗的人認出是同性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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