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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美男有病且有毒

所属书籍: 武林有娇气

    由于他有严重的洁癖,外加以我现在的武功根本打不过他,最终我还是没能坐上那匹帅气的白马。

    彼时他悠然地坐在马上,犹如闲庭漫步,而我则一路快跑跟随在旁,仿佛野狗追鹰。

    因耐不住我的一再追问,男子总算告知了我一些情况。

    他说:“本公子姓白名越,是一名普通的游医……”

    我指着他身上一看便知价值不菲的衣裳,怀疑地道:“不可能吧,普通的游医应该不会这么有钱,而且你身上还没有带药箱。”

    白越淡淡地看了我一眼:“谁说的游医一定很穷?我给达官贵人看病,药材和所用之物这些自然由他们自己采买,我只负责将他们医好便行。”

    我想了想,还是觉得有些不对,问道:“游医怎么可能会有这么好的功夫和这么凌厉的气势?”

    白越鄙夷地道:“你知道本公子出门一次能救多少人吗?那么多的诊金,要是我自己没有实力保护,早被那些小贼和强盗抢走了好吗?”

    白越的话似乎很有道理的样子,但我还是持怀疑态度。毕竟,比起一个医者,他给我的感觉更像是一个刀口舔血的剑客,尤其是他在用剑的时候,那干净利落的身手和没有半点迟疑的杀意,都说明他过去肯定日日伴剑为生。毕竟没有多年苦练,绝对练不出这一手漂亮的剑法。

    不过话本上都说了,人生在世,每个人或多或少都会有一些秘密,有的秘密或可对人言,有的秘密或终生不可对人言,比如我真正的身份是妖非人。想到这一点,我索性不再反驳,诚恳地点头道:“你说得有道理,你说得都对。”

    可白越这家伙,一点也不体会我的苦心。他下巴微扬,修长的脖颈宛若天鹅般优雅,说话的语气却一如既往高傲令人讨厌?:“你什么你!要叫我公子!”

    臭德行!

    不过他越是对我不客气,我就越是怀疑,不依不饶地问道:“你还没有告诉我,究竟是不是你把我抛尸乱葬岗的?”

    白越口吻轻蔑地道:“就凭你,还不配脏了本公子的手。更何况本公子若诚心要取你的狗命,你还能活到现在?”

    想到之前他那招式凌厉的剑法,我果断地缩了缩脖子。就算我是妖,被削了脖子,也会疼到崩溃的。自动忽略掉“狗命”这类不堪入耳的话,我想了想,换了个问题问道:“如果不是你的话,那你可知,是谁把我丢在那乱葬岗的?”

    白越嘴角微扬,嘲讽道:“据说这一代的江湖百晓生早年闲来无事时曾统计过,想杀你的人能够从昆仑派门口排到峨眉派山脚下。数到最后,百晓生自己都记不清,还感慨万分地为你题过一个很有名的对子。”

    我条件反射地问道:“什么对子?”

    白越偏头看我,微微一笑:“从来有天嫌,人看人相厌。横批:千古第一妖女。”

    我随手捡起一块石头,说道:“你有本事再说一遍!”

    白越目光一暗,用戴着洁白手套的手在腰侧长剑上轻轻地敲了敲,说道:“怎么?你是不相信,还是对本公子有所不满?”

    我仔细思考了一下,石头和剑的杀伤力哪个更大一些,最后得到一个很悲观的结论——可能我的石头还没有砸到他,他的剑就已经削掉了我的脑袋。

    作为一个惜命的妖怪,我素来不提倡做任何以卵击石的傻事。所以,随后我十分识时务地将石头又放回了原地,泰然自若地道:“我只是觉得,百晓生这个对子,写得委实不太地道。”

    我打不过白越,不一定打不过百晓生啊。

    君子报仇十年未晚,来日方长啊来日方长。

    月色渐暗,荒山野岭前路难行。

    白越抬眸看了一下星辰的方位,翻身下马,淡然道:“此地距离最近的白鹭城还有两百里的距离,就算快马加鞭也需要大半日的光景才能赶到。今日天色已晚,不适合再赶路。”

    此地位于高处,四面通风,能远观六路,亦能随时御敌撤退。不远处还有清晰的水流声,不管是取水,还是抓鱼捕食都比较方便。谨慎考虑之后,我还是特意用妖气感应了一下四周有无肉眼看不见的危险,确定平安无事,我才了口气,说道:“那今夜就在此歇息调整好了。”

    白越没有搭理我,将白马在一旁的树上拴好后,他才伸手抚了抚略有褶皱的衣袖,漫不经心地道:“这不是已经决定好的事情吗?我又没有问你意见。”

    有些人八字相合,看一眼便爱上一生;而有些则八字相克,一眼便厌上一生。

    我想,我与面前的这个白越,大抵就是后者。从我们相遇开始,他好像就没有对我说过一句好话。被他这样针对了一晚,我就算脾气再好,此时也有点生气了:“你这人是属刺猬的啊!说话怎么总是带刺?你是对我一个人这样,还是对所有人都这样?”

    白越答:“自是所有人都一视同仁。”

    我还是有些不敢置信,问道:“难道就没有一个特别的?”

    白越沉吟道:“倒是有一个人,无论他说什么做什么,我都觉得他无一处不耀眼无一处不完美。”

    我好奇地问道:“那人是谁?”

    我想了很多的回答,能被这个挑剔的家伙另眼相待的人,定有倾国倾城之貌,还要有惊世之才。

    只是我想了那么多,却唯独没想到,最后白越坦然看着我道出了三个字——“我自己”。

    在遇到白越之前,我一直以为,自己是一个修炼有成,颇有定力的妖。毕竟闭关修炼那会儿,一闭关动辄便是几十年上百年,不管外界沧海桑田如何变迁,我都心如磐石岿然不动。可眼下,我跟他遇见不到一天,相处不到几个时辰,我便屡屡有想要吐血三升的欲望。

    默默在心中念叨了几遍,人非圣贤,孰能无过,待到心情暂且平复后,我才挽了挽袖子,决定暂且远离这个祸害。我说道:“我去抓鱼,你去捡些树枝,不要妄想不劳而获,不然一会儿我一条鱼都不会分给你的。”

    白越对分工合作并没有任何意见,但对我此时的穿着打扮十分不赞同。

    由于我和他身高、身材都相差许多的缘故,他的外袍穿到我身上就显得尤为宽大,不仅下摆直接拖到了地上,就连刻意扎过的衣袖都会一不小心滑到手肘处,直接露出一大截雪白的胳膊。白越看着我挽好的袖口,越看眉头皱得越紧。

    起初我还以为他是嫌弃我将下摆拖在地上沾了尘灰,想重新将外袍收回去,于是我想也未想,便急忙双手环胸,死死地捂住了身上这件唯一的蔽体衣物,说:“不行,不可以。”

    白越白了我一眼,随后转身从马背上驼着的箱子里拿出了一套女子的衣裳丢到我怀里,说?:“去换上这个,我不想跟衣衫不整的女人同行。多看一眼,都会伤害我的眼睛。”

    怀里的女装布料柔软,色彩明艳,不管做工还是花色都是一流,但我还是忍不住说出了心中的疑惑:“为何你一个大男人,行李里面却有女装?”

    听我如此问,白越脸色顿时有些难看。我抱着衣裳,一边飞快地往后退,一边从一旁的地上拾起了一根粗壮的木棍,说道:“你是不是有些事情难以启齿,有喜欢穿姑娘衣裳的怪癖?没关系,勇敢说出来,我一定不会歧视你的!”

    白越脸色铁青,好半晌,才咬牙道:“不许胡乱猜测,本公子随身带着女子衣裳是有缘由的。”

    我将信将疑:“当真?”

    白越气呼呼地道:“我骗你作甚?本公子生得国色天香,每每出门在外,总是有许多女子刻意跟随,还有好些专候在有水之处。但凡本公子打那处经过,她们便纷纷往水里跳。”

    “女子们穿的衫裙薄,一沾水就曲线毕露,她们一个个想借机污蔑本公子冰清玉洁的名声,好借着舆论压力做本公子的房里人。本公子虽然轻功好,能转瞬离开那个地方,但为避免不方便逃脱之时,便想着可丢一套衣衫在岸边,让其自己更换好。”

    “原来如此,”我点点头,深以为然,“看来每个绝色美人的生活都十分不容易啊,我能体会。”

    白越哼了一声,说道:“别拿你跟我对比,你连给本公子提鞋都不配。还有,一会儿换下来的衣服,就别洗了,本公子一贯不穿别人穿过的衣裳。你就挖个坑,把那件衣裳葬了吧,好歹跟了本公子一场,也沾了些灵气,也得入土为安。”

    “……”

    他语罢,我就抱着衣裳赶紧离开了。再在原地停留一会儿,我怕我会忍不住拿起武器跟这个浑蛋拼了。

    换好衣裳之后,我便去小溪里抓了几条活蹦乱跳的鲜鱼。以前还没修炼成人形的时候,我只需要日月精华便可过活,可修成人形之后,一顿不吃东西,我便觉得自己快要饿死了,一夜不睡觉,就感觉自己快要困死了。

    虽然有不少妖怪都觉得修炼成人之后麻烦,却从来没有一个妖后悔修炼成人。哪怕混得再惨的,也直叹不枉凡尘走一遭。于是后来的妖怪就越发勤奋修炼,一心向凡绝不动摇。

    夏季的鱼不如冬季的肥美,但好在山间溪水清澈,鱼儿沾了草木灵气,个头也不算太小。

    等我拎着鱼回去的时候,白越已经完成了捡干柴的任务。

    篝火熊熊燃烧,他嫌弃树枝的外皮不够光滑干净,就坐在火堆旁神情认真地给树枝剥皮。

    尽管我对自己的容貌颇为自信,但此时还是不得不承认,只要不开口说话,白越那张脸当真好看得过分。

    见我回来,白越抬头看我,面无表情地道:“你穿这件衣裳……”

    我将鱼放下,拎着裙摆开心地转了几圈,问他:“是不是很好看?”

    秋香色的衣裙,裙摆处绣着翩然欲飞的蝶,刚才我换好之后,在小溪旁看过自己的倒影,看着肤白貌美,十分娇俏可人。

    可白越这家伙不仅丝毫没有感受到我的美丽,还颇为嫌弃地用手遮了眼,嘲笑道:“活像一只干瘪濒死的蜜蜂,‘嗡嗡嗡’的甚是烦人。多看一眼,都是噩梦。”

    我不服气,道:“这衣服可是你买的!”

    白越冷笑道:“可没想到被你穿得这般难看!歪瓜裂枣,怎配锦衣华服!”

    “……”

    我不欲再和这个没有半点审美的臭家伙纠缠,处理好鱼后,我才指着不远处的箱子问道:“有盐之类的东西吗?”

    白越眼眸轻抬:“君子远庖厨,本公子怎么可能带那些东西?”

    我抬手抚额:“你身为游医不带药箱也就罢了,怎么还不带这些生存必需品?那么大的箱子,你都装什么了?”

    白越理直气壮地道:“那箱子里面自然装的是本公子需要换洗的衣裳,这世间再没有什么比我自身的干净整洁更重要了。”

    我越发无语。我一直觉得自己的自恋程度已经达到了顶峰,可跟白越相比,我输得一塌糊涂。

    “你平日露宿野外的时候,难不成就只以那些野果充饥?”

    白越鄙夷地看了我一眼,走到另外一只箱子前,拿出了一个五彩锦盒。锦盒一打开,便有浓郁的花香扑鼻而来,我不由自主地咽了咽口水。

    白越取下手套,然后拿出了一块做成桃花形状的粉色糕点。他白皙如玉的手映衬着粉粉嫩嫩的糕点,说不出的诱人美好。

    白越菱唇微翘,道:“本公子虽然没带调味之物,但并不代表没有带其他吃食。想吃吗?”

    我忙不迭地点了点头:“想吃。”

    “做梦!”白越把糕点慢慢凑近了自己唇边。

    我怒了:“待会儿你也休想吃我的鱼!”

    白越咽下糕点,眸中带笑,说道:“谁稀罕。”

    慢慢烤好的鱼,两面金黄,香气四溢,但因为缺少调味之物,太过寡淡。待到我勉为其难地咽下一条鱼的时候,早已吃饱喝足的白越已经睡得格外香甜了。

    这个浑蛋,不仅没有分给我一块糕点,还拿出了一壶上好的花雕在我面前炫耀。他一口糕点一口酒,别提吃得有多开心了。

    我长得这么好看,为什么他就不能对我好点呢!

    要不是因为对如今的世道不熟悉,要不是因为我想要从他这里打听到自己的过去,我还真想立马掉头走人。我默默地为自己掬了一把辛酸泪,因为此时此刻并没有那个心疼自己的人,我便只好拢紧了衣襟靠在另外的一棵树下,闭上了眼眸。

    半睡半醒之间,我有些意兴阑珊。要是外界人人都如同白越这般,我宁肯一个人回深山老林与那些飞禽走兽为伴,也不愿意在人间多待一刻光阴。

    晨曦微露,绚烂的朝阳染红了大片翠绿的山林。

    万物苏醒之际,我也被白越一脚踢醒了。这个习惯了早起练剑的浑蛋,在练完剑后,见我还没醒,便用脚踢了踢我的胳膊。

    “本公子数到三,再不醒的话,我就把你丢在这儿了。”

    白越踢得一点都不温柔,一脚下去,我就直接趴在了地上。我夜里没怎么睡好,先是梦见自己成了人见人爱的仙女,还没来得及开心,接着那些喜爱我的人都变成了白越的面孔,每一个的嘴都像是淬了毒的刀子,一人一句,让我痛不欲生。

    再加上白越用如此粗暴的行为将我叫醒,一点也没有怜香惜玉之心,我不由得越发委屈:“哪有叫姑娘起床,是用踢的?温柔一点会死啊!”

    白越一边用绢帕擦拭刚刚踢我的青底靴,一边头也不抬地回道?:“当然会死,本公子会因为近距离接触到你的身体,而被你恶心死。”

    我:“……”

    为了尽快赶路,早上我就近随便摘了一些野果充饥,而白越则拿出了一盒热气腾腾的水晶虾饺和香稠软糯的碧粳粥。

    ……

    我使劲揉了揉眼睛,说道:“我没看错吧……这些食物能保存这么长的时间吗?”

    白越用鄙夷的目光看了我一眼,然后指了指一旁的食盒道:“鲁班第十七代传人弄出来的八宝食盒,只要将食物放于其中,至少可保其三月不坏。并且,食用食物之前,只需摁下上面的开关,食盒就会自行加热食物。”

    说完,白越又夹起一个虾仁送到唇边,红的唇,白的虾,很是诱人。

    我嗅着空气中传来的香气,不由自主地咽了咽口水,叹道:“鲁班的传人真是太厉害了!就是不知何处能买到这食盒?”

    白越下巴微扬,漆黑的眸中满是骄傲,说道:“别做梦了,鲁班传人现为宫廷御用大师,就算是皇帝想要他做东西,也须得看他老人家的心情。早些年是我偶然路过京城之时,治好了他的顽疾,他为报恩才心甘情愿为我做了这天下独一无二的食盒。”

    听说有钱无处买,我心情顿时便低落下来,说道:“我不明白,为什么这么好的东西,鲁班传人却不愿意多做一些呢?”

    白越道:“你以为稀世珍宝都是怎么来的?同样的东西,大师们若只做一个,便会引人趋之若鹜;若做了许多个,就不再被人珍惜。如果珍宝和大师都如随处可见的大白菜一样,又何以体现出物以稀为贵的价值呢?还别说这些,单说这世间的双生子,大多也是相看两相厌,甚少有能和平相处的。”

    说到最后,白越的语气也染上了一丝感慨:“毕竟这世间,谁都想自己是最独一无二的存在,自己所拥有的东西也都是他人所没有的。”

    我对白越的话深以为然。不仅是大师和珍宝需要保持其独特性,绝世美人更需要。如果满大街都是美貌与我不相上下的姑娘,那如何才能让那些青年才俊一眼就相中我呢?

    其实如果我动用妖法的话,要保存食物倒也不算困难。但是一来我不想在这点微不足道的小事上浪费妖力,二来我也不想对他人解释这些食物为何能长久不坏,所以干脆就打消了这样的念头。

    白越用完早膳之后,便翻身上马准备接着赶路。我也赶快把啃剩的果核一丢,急忙跟了上去。

    许是看出了我打算上马的意图,白越在我快要靠近马的时候,便先一步开口阻止道:“跟着进城可以,但不准上马。”

    我吸了吸鼻子,抽抽搭搭地道:“可是,你说到白鹭城还有两百里……”

    白越点点头:“所以你待会儿可要跟着跑快一些,要是跟丢了,本公子是绝不会等你的。”

    语罢,白越便一鞭子抽在了白马的臀部,马儿吃痛,瞬间疯跑了起来,扬起一片尘灰。

    虽说我早知道白越这家伙冷酷无情的本质,但我委实没想到,他竟然会说走就走,而且没有任何等我的打算。

    眼看那一人一马的身影距离我越来越远,马上就要彻底消失在我的视线之内了,我也只好拾起自己那颗再度碎了一地的芳心,以最快的速度追了上去。

    作为一个十分想要融入凡尘的妖怪,我绝不会露出一丝一毫不属于凡人的力量,所以什么缩地成寸,一步十里这类的术法,我是肯定不会用的。当然,最真实的情况是,我根本就不会以上所说的这些术法。所以,这一追,整整一个上午就过去了。

    在我跑得气喘吁吁、双腿就快要断掉的时候,总算在一处宽敞的空地上看到了正在歇息的白越。对比我的狼狈,正在悠然品着小酒吃着小菜的白越,便如出来踏青的世家公子般,一举一动都透着慵懒闲散,一颦一笑皆是赏心悦目的画。

    许是没料到我当真没有跟丢,白越略微有些惊讶:“看来你还是有一点可取之处的,至少轻功不错。”

    我用袖子擦了擦额角的汗,好不容易等气息平缓了一些后,才靠着树干慢慢坐了下来,说道:“我知道午膳和美酒都没有我的份,至少能给我一些水喝吧?”

    这个提议白越倒并没有拒绝,他很干脆地丢了一个水囊给我。清水入喉,一扫先前的疲惫和燥意,总算让我暂且恢复了一些力气。我想,这家伙或许也没有我想象中那么坏。

    然而我还未来得及道谢,便听白越又道:“水囊不用还给本公子了,脏!”

    “……”

    我要收回刚才对他印象有所改观的想法。这个家伙果然还是坏得不可救药!

    不过幸好,接下来的时间白越打算走近道去白鹭城,而所谓的近道都是一些比较崎岖难行的山路,他没办法纵马狂奔,就只好放慢了前行的速度。这一放慢,我也总算轻松了一些。

    虽正值七月日头正烈的时候,但幸好山林间高大树木较多,重重绿荫遮住了烈日肆虐的光,行走在其间并没有觉得太过炎热。左右闲来无事,我便蹭到白越身边,低声问道:“反正现在也没有什么事,不如你跟我讲讲如今的世道吧?”

    白越瞥了我一眼,睫长若翎,在白皙如玉的脸上落下淡淡的倒影,说道:“你什么你,都说了要叫我公子。要想打听事情可以,退后几步,不许靠我太近。”

    我忽然之间便觉有些遗憾,为何这么好看的人,偏偏不是个哑巴呢!他如果是一个不会说话的雕塑美人,一定比现在讨人喜欢多了。不过,难得他这会儿这么好说话,我当下也没有迟疑,急忙退后了几步,颇有些牙酸地道:“还请公子告知。”

    所谓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啊!反正叫一声公子,又不会少一块肉。

    白越似乎挺满意我的识相,紧接着便缓声开口道:“如今是大殷朝宣德十六年,曜帝当位,天下尚算太平。”

    我若有所思地点了点头:“原来现在还是皇帝一统天下的时候,那还有武林势力吗?”

    虽然按照话本里面的套路来看,绝色美人的归属大多是皇宫,但就算三千宠爱皆在我身,又怎能比得上快马江湖的自由生活来得痛快呢!白越淡淡道:“如今朝野江湖应该算是一统吧。”我抬头看他:“怎么说?”

    白越道:“因为现在的皇帝也兼任武林盟主。”

    我扶了扶自己快要落地的下巴,问道:“怎么会这样?”

    白越沉吟片刻,缓缓道:“据说许多年前,因为武林势力逐年壮大,武人时常犯禁,已有危及朝局之势。那时候继位的景帝,是一个目光长远而且颇有些手段的皇帝,他觉得这样下去武林和朝野迟早会有一战,若中原生了内乱,周边附属的那些蛮夷小国肯定会趁机作乱搅得民不聊生。”

    “一统江湖的梦想,许多皇帝都有过。可是那时候的江湖草莽,许多大字都不识一个。他们不懂宏观大局,也不理会朝廷的招安,他们只明白一个道理——只有拳头才是硬道理!所以景帝他……”

    说到这里,白越顿了顿,目光灼灼地看着我。

    相处这一日一夜,我算是对他的臭德行有了彻底的了解。所以当他看向我的时候,我也挤出一脸期待的表情,看着他道:“还请公子明示!”

    得到自己想要的态度,白越好看的眸子越发黑亮,他接着道:“所以景帝他决定开始苦练武艺,以武服众。彼时景帝正值意气风发的少年时期,加之自小也有练习过一些功夫,他天赋又高,一边习武一边处理国政,倒也两方面都没耽搁。”

    “尽管如此,景帝也花了整整三十年的时间,才终于一举夺得武林盟主之位。武人们都是讲道义的实诚人,打不过自然就乖乖听话。自此,江湖武林终于一归大统。只不过自景帝之后,后面几代皇帝都是靠收买人心或者威逼利诱等手段拿到的盟主之位,所以近些年也有越来越多的武林人士觉得武林盟主之位并没有实至名归,许多门派开始暗中联合,蠢蠢欲动。”

    我微微蹙眉:“这么说,天下又将要不太平了吗?”

    白越意味深长地看了我一眼,说道:“你不是很喜欢众人为了你,引发天下大乱之类的吗?”

    我顿时脸红到了脖子根,又羞又急道:“你……你当时都听到了?我没有过去的记忆,就只能依靠足够丰富的经验而活啊!”

    有些话自己说起来是不害羞,但是被他人听到了就会觉得很不好意思。毕竟……那些都是我个人的臆想罢了。

    白越啧啧称奇:“哦,你还知道什么是智慧啊。”

    我越发窘迫:“智慧就是,我记忆中那些经典的话本,有了这些世人智慧的结晶,再加上我沉鱼落雁的美貌,肯定会人见人爱,迟早名震天下,就此走上人生巅峰!”

    白越悠悠道:“所以我一直都很好奇,你为什么会觉得所有人都会喜欢你,所有人都应该为你神魂颠倒?”

    我挺直了脊背,抬手摸着自己如花似玉的脸,理直气壮地道:“话本上都说,人人都爱绝色美人啊!”

    白越嘴角微扬,似笑非笑道:“话本上都还说红颜祸水,红颜薄命呢!就因为你长得好看,旁人就应该会喜欢你,对你好?万一那人是瞎子呢?万一那人有面孔分别困难症,世人在他眼里就没有什么不同呢?”

    我咬了咬唇,说道:“可是话本上说……”

    白越打断了我的话,漆黑深邃的眼一眨不眨地看着我说:“你凭什么就认为话本上写的就一定是对的呢?而且,我更不明白的是,你为什么那么想要人喜欢你啊?”

    为什么想要人喜欢我呢?在我曾经决定拼命修炼的时候,我也反复问过自己这个问题。

    恰在此时,不远处的树上,有一双黄莺双双归巢。察觉到父母的气息,才破壳不久的小黄莺纷纷露出了头,叽叽喳喳地叫了起来。黄莺的父母给它们喂食,用嘴给它们梳毛,看似普通的举动里,藏着道不尽的爱意。

    将这一幕尽收眼底,我深吸一口气,慢慢开口道:“因为我没有亲人,没有朋友,也没有过去。这样的我,很难融入这个世间,注定了会尝遍孤单寂寞的滋味。人间有句很美的古话,执子之手,与子偕老。如果有人喜欢我,愿意陪我一辈子,我就不会那么孤单了。”

    其实作为我们那一族唯一的妖怪,从记事开始,我就一直是孤零零的一个人。一个人修炼,一个人发呆,一个人活着。我很羡慕凡人的热闹,羡慕凡人的群居,从那时候起,我就一直想成为那红尘紫陌中的一分子。

    而对于我这样一个孑然一身的妖怪来说,借助婚姻融入人类中间,是最容易被接受认可的吧。只要有了爱我的丈夫,就会有孩子。我会拥有父母,也会成为别人的父母。这样,我就有家了。

    可是这样的话,我不能对白越说。但聪明如白越,听了我的话,或许也明白我的一些想法。

    所以他万分感慨地对我说:“我还以为你是立志做绝代妖姬呢,没想到扯了半天,就是想找个良人,谈一场风花雪月的恋爱,没出息!”

    我颇为不服气地道:“你一个人行走江湖,难道从来就不觉得孤独吗?”

    白越声音低沉道:“天才注定孤独。与孤独为生,伴孤独而死,这是我无法摆脱的宿命!更何况,如今放眼天下,尽是凡夫俗子,无一人可配得上与本公子为伴。”

    自恋是种病!但白越显然已经无药可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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