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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南国雁还巢

所属书籍: 十二年,故人戏

八月。

傅侗文父亲的病情已经无法控制,也因此,傅侗文原定北归的行程一拖再拖。沈奚早把辞呈递交给了段孟和,定下了在北京的入职医院,但因为傅侗文行程未定,她也只好暂留在上海的医院里,等着启程北上。

这天,沈奚两个手术做完,回到家是清晨五点多,天将亮。

房间里暗着,他不在,沈奚习惯了他出去“花天酒地”,瞧见万安在一楼的沙发上蜷着睡熟了,自己轻手轻脚烧了一壶水,拎上楼,冲洗过,找了件宽松的衬衫套上,倒在床上补眠。吊紧的神经还绷着,在梦里回到手术室,十几个护士推她进了门,把她推到手术台边,刚麻醉的病人猛然间跳下床,两手按在她肩上,大吼着:医生救我——

沈奚大喊着:你快躺下,躺下!

……

“轰”的一声,身子震颤着,深深地喘着几口气,在满头的汗里转醒。

肩上是有一双手。

沈奚困得睁不开眼,扭了两回,摆脱不开他,轻声撒娇:“好热。”

刚上床的人下床,将电风扇打开。

凉风习习,吹着她的皮肤,汗液黏着头发,在脸上。她拨弄着,把长发捋到枕旁:“把窗关上吧……还能凉快些。”

室外日照得厉害,热浪不休,还不如公寓里凉爽。

窗被关上。

她呼吸渐平稳,身上的衬衫被撩开:“我也是刚回来……”

“十一点了。”他耳语。

她应着。

“方才得了份电报,德国在马恩河战败了。”

“嗯……”她记得马恩河,六月时,他提过,说这回要德国再败,战局基本就算是定下了。她晓得他的欢喜,微睁眼,对他笑。

窗帘挡去阳光,这个房间都像在重重锦帐里,他周身是徐园沾染回来的香薰脂粉气,熏得她昏沉沉着,觉得呼吸都不怎么顺畅了……

他身上的那股子香,除却胭脂熏香,就是烟土燎烧后的余味。

闻到这个,她猜到昨夜他见的是曾带人围在医院外,要为难他的黄老板。这位黄金荣是有名的势利眼,敬客的香烟要按客人身份高低来分等级,从低到高的香烟牌子也有讲究,大前门、白锡包到茄力克。到傅侗文这种商界巨头,就必须要是上等的福寿膏伺候。

傅侗文以有心脏病做借口,从不沾这玩意,可她担心他,怕闻多了也不好。

“你身上好香。”她提醒着。

“洗过了,也还是有。”他低语,“不如用你身上的味道冲一冲,看会不会好些?”

还困着呢……

她挪开身子,让了大半的床给他。衬衫的一粒纽扣被粘在锁骨上,是刚被他解开的。他耍起无赖一点儿没有三十几岁的庄重,见拉不回来她,突然手臂越过她的身子,撩了床单,连她人带布兜住,捕猎的手段很是高明,她再翻身也翻不出去了:“我赔笑了一整晚,也不见你心疼几分?”

哪里见过这种人。花天酒地,满身脂粉香回家,还要人来心疼。

沈奚拿枕头挡他:“你是去听戏,我昨晚却没一刻坐下来过……”

他笑:“那让三哥心疼心疼你。”

天台传来培德的笑声。

培德这几个月和谭庆项学中文,学得投入,每日七点开始就在和谭庆项说话,小女孩精神头好,从早上说到晚上都不会嫌累。谭庆项是最早一批留洋的医学博士,跟着傅侗文见识也广,从不缺话题聊,可他也有失去耐心的时候,总想以做活为借口,把人打发走,寻个清净。岂料培德不吃他那套,你做活,我帮你好了,比白吃白喝要强。

此刻,两人准是在天台晾晒衣裳呢。

这是谭庆项雷打不动的每日洗衣、晒衣时间。

“万安,上来搭把手。”谭庆项的喊声贯穿三层小公寓。

“来了,来了。”万安乐呵呵跑上楼。

隔着扇门。

沈奚低低地“嗯”了几声,骨软筋麻,仓促抓到丝绵床单,扯过来,咬到边角上。断断续续、细细碎碎的声响都被丝绵和紧咬的牙挡着……

身上的热浪一层卷过一层,她上半身还是白色的衬衫,纽扣全开了,红唇白齿地咬着丝绵的布,是沉香色的。

门外是:

万安上楼,万安下楼,谭庆项招呼人去菜场,培德换衣,追着谭庆项出了门,万安独自收拾三层公寓,打扫洗手间……

后来,万安去各房开窗弹尘。

最后,是谭庆项带着培德归了家,嚷嚷着要烧绿豆百合汤防暑。

她喘着气,骨头缝里酥麻酸软,慢慢地,慢慢地,把牙齿间的床单拽下去。腿也缓缓地滑下去,从跨在床上到放平了。

汗渥着臂弯、腿窝。不管是齿间的,还是身下的床单,都像在水里浸过了一回。

盛夏八月,正午里,路人行在日头下都要中暑,他们却是春情无限地在这屋里折腾,纵然有风扇,也像荒原大漠走了几个时辰,到此时喉咙是干哑的,像被烧红的炭熏过。

傅侗文的鼻尖轻擦过她的,汗湿着彼此:“你再闻闻三哥身上,还有脂粉味吗?”

被翻红浪,枕上留香,全是她的。

“叫来听听,叫我的名字。”他道,“从未听过。”

方才她三哥三哥地求饶着,他忽然有了兴致,要从她口中听“侗文”。

“我想听。”他催促。

她酝酿许久,念不出那两个字……不习惯。

“快,”他轻声说,“三哥等着呢。”

僵持了好一会儿,她在他逼视下,不得不用几不可闻的声音叫“侗文”。肉麻得很,这一声先打在了自己的心坎上。

他细品着,不应,也不评价。

他侧躺在枕头上,目光不离她。

沈奚也学他,并枕躺着,两两相望。像新婚夫妇的闺房相守,从不嫌腻烦。

知了在唱。窗边被他留了条缝隙,霞飞路上的热闹和热浪如潮,从那狭小的窗缝里挤着、追着,流到这间房里,直奔着床上赤条条的两人来。沈奚感知到一痕汗沿锁骨流下去,他也瞧见了,给她拭去。

“相看两不厌——”他忽然笑,“唯有沈宛央。”

笑罢,再叹道:“早知有今日,三哥早早把你接入家门,省了不少事。”

早先?“早先我在花烟馆,没出过门,你在傅家,在六国饭店,在领事馆里……也不会知道还有我。”

傅侗文久久不语,最后才道:“是这个道理。”

略停了会儿。

他问她:“在烟馆住着辛苦吗?”

她脸压在枕头上,笑着,不答,不想和他聊这个。

辛苦不辛苦的,为活命而已。

开烟馆的都非善人,刚被送进去,想是救她的义士打通上下关系,她十一岁剃了光头,蒙头垢面,小布褂子穿着,被养成男孩子。可在那种地方明娼暗妓的,喜好“兔子”的也多,有一回她被两个烟鬼拖到门板后头,扒了裤子了,才被认出是女孩子。常去的主顾是邻近几条街上的平头百姓、贩夫走卒,谈不上怜惜,围成一堆笑她估摸是个傻丫头,被烟馆老板豢养着玩的。是个男孩子大家都消遣消遣无妨,是老板养的女孩倒要顾忌了,毕竟能在北京城里开这个的,哪怕是个最下等的脏地方,也要是街头露面叫得出名号的地痞流氓,动这些个人的女孩子,不如掏几个造孽钱,去找隔壁家妓欢喜圆一个时辰的鸳鸯梦。

后来,烟馆老板换了几茬,都晓得要照应她在这里……

这样想,救自己的人是有点手腕的。

“你说,救我的人还能找到吗?”她问。

傅侗文瞅着她。

沈奚原想说羡慕婉风,起码清楚自己的恩人是谁,可联想到顾义仁那一茬,把话又咽下去了,只是解释说:“是想当面道谢。”

短短的一段沉默。

“也许已经出了国。”他说,“那时的人下场都不太好,大多出国避难了。”

傅侗文下床去找修剪指甲的物事,赤膊的男人背对着她,日光照到他后腰上的两道红痕,在她看到时,他恰好因为汗流过去,觉出沙沙地疼,反手摸到了。

他饶有兴致,仔细用指腹去丈量了长度,笑睨她:“还说要给自己修剪修剪指甲,怕会刮伤你,看来是多虑了。”说话间,他找到剪指甲刀,在手心里掂了掂。

也不知是想到方才鸳梦里哪一段细节了,笑意愈浓。

因为德国再次战败的事情,傅侗文心境奇好。

晚饭前,他在厨房里把新鲜的蔬菜翻到水池里,非说要给大家做道菜。除了烤面包和煎牛排,连谭庆项也没见他在厨房弄过什么像样的东西,于是全都聚在厨房门内外,围观他。

尖辣椒、黄瓜、大葱切成丝,香菜切段,盐、醋、糖拌一拌,递给沈奚。

沈奚尝了口,味道不错。

“老虎菜,专为了开胃出的菜。”他献宝似的。

大家尝过一轮,到培德那里,被辣到眼泪上涌,小口吸气,连串的抱怨说给谭庆项。

“她说,她再吃就要得盲肠炎了。”

“这和盲肠有什么关系……”连万安都懂得要质疑。

大家笑。

电话铃响,谭庆项接了,喊傅侗文去。

“你去等等他,估摸他挂了电话会找你。”谭庆项再出来,满面春风的。

是什么好事?

沈奚狐疑,去一楼房间里,电话机在杏色的红木桌上。她搬进来前,是在门口的,搬进来后,傅侗文怕深夜电话吵到她,嘱人挪到窗边去了。沈奚看着蓝色窗帘旁他的背影,正巧是挂了电话,回了身,阳光被窗外的围栏杆隔成一块块的,落在地板上。

“谭先生说,你挂了电话会想找我。”她奇怪,“谁的电话?”

傅侗文眼角眉梢都是笑。

“是有好事情吗?”她更奇怪了。

“是侗临的消息。”

小五爷?

“在哪里?是什么样的消息?三哥你别笑了,快说啊。”

“在长沙的医院里,也不晓得是如何送过去的。”

“是受了伤吗?伤了哪里?”

“电话里说是伤了腿。”喜讯忽然而至,他获取的消息也不多,“我让人包了火车,这几日内就会到上海。再等两日,至多三日……”

傅侗文重复着:“至多三日。”

他难得这样反复地重复同一句话,是在肯定喜讯的真实。

沈奚和小五爷没打过几回照面,印象最深的还是那夜他闯书房——她掀开厚重的棉布帘子,屋里灯光照到他面庞上,白净俊秀的男孩子在羞涩地对她笑,那情形仿佛还在眼前。

热浪习习,从敞开的窗子里吹进来,远不及心里的热。

欢愉在公寓里弥漫了三日。

傅侗文定下的火车是下午四点到上海,他们一点已经到了车站。

光秃秃的站台前没有避日头的地方。

沈奚被晒得睁不开眼,错综的铁轨折出的光连成大片,是刺目的白,仿佛枕木、碎石上不是根根铁轨,而是一眼望不到尽头的镜面。站了会儿,她怕他晒得中暑,借口是自己热得头昏,把傅侗文骗到背阴的屋檐下,打着扇子,却在给他扇风。

“头昏的是你,怎么给我扇起来了?”他把折扇接过去,为她扇。

凉风掀起她额前碎发,一丝凉意敌不过蒸腾的热气。

沈奚把扇子拿回来,心虚解释说:“你要是中了暑,谭先生会骂我。”

她紧着扇起风,把他黏在背脊上的衬衫拉高了,让他能舒服点。

“中暑也好,做病人有做病人的妙处。秀才渴病急须救,偏是斜阳迟下楼。”他道,“央央还记得吗?就在广和楼那一折里?”

她窘着笑着,踢他的皮鞋。

当然记得,这是戏里秀才急着要洞房的词。

再不拦他,只怕下一句就是“沈沈玉倒黄昏后”了……

阴凉处的两边都站着傅侗文的人,听不见他们之间的详细对话,只瞧着那题了字的折扇在两人之间,你拿回来,我抢过去,是争抢什么呢?没人瞧得懂其中门道,但也明白,三爷这是在和沈小姐逗闷子呢。

这婚事是真要近了。

到四点十分,有火车进站。

不是他们等的那一班,是从南京来的。

其实,傅侗文和沈奚都有心理准备,火车历来都是晚点,他们今日早做了要等到日落的准备。他望着站台上下车的旅客散了,车停到铁轨尽头,等明日返回南京。

“刚通火车时,还没人敢走夜路,”他笑,“都以为夜间行车要惊扰山神水怪,会有车祸。”

傅侗文一说过去,她就像个旁观的孩子。

有许多问题排队等在心里,等着被问出来:“你来上海时,也是坐火车吗?”

他倾身对她笑,低声说:“我是自作主张离京的,不能乘火车,怕被人发现了带回去。”

她惊讶:“那四爷……”

谭先生不是总说,四爷和他一道出国的吗?傅家两个儿子都跑了,怕是会大乱吧?怎么让他们得逞的?她满腹疑问。

寻常日子,沈奚不愿和他聊傅侗汌,怕勾起他的伤心往事。

还有一层微妙的心理是:她和傅侗汌的牌位拜过天地,每每提起来,总能记得那个牌位上“傅侗汌”三个字。听说,那字是傅侗文亲自写下来刻上去的。

“想问关于侗汌的什么?”他含笑反问。

“想问,他是怎么和你一起逃离傅家的?”

“他……在我之后。”傅侗文记起过往,嘴边挂了笑,“我走后,父亲看管他更严了。那时恰逢老人家想娶个风尘女子,为讨对方欢心,还在广和楼旁的天瑞居摆了酒宴。侗汌借着这个由头,在报上登了一则广告,公开宣布不承认这个来自八大胡同的女人进傅家。登出来不说,还把那报纸买了上千份,传得满京城都是,于是就被赶出了家门。不过三日,父亲回过味来,人却再寻不回了。”

傅侗汌胡闹起来,可不比他这个三哥差。

“他不晓得我在上海公寓的地址,又不敢去公馆,于是只好雇了几个人,在码头日夜守着。”他继续道,“我在公寓里等船期,他在小旅店里住着,守株待兔。他是少爷的身子,可惜逃出来没带多少钱。只好去住小旅店,吃了不少苦。”

傅侗汌虽生母地位不高,但在傅家也从未吃过苦,何曾住过那等地方。那时的小旅店是鱼龙混杂的地方,夜里头左右房间里是打牌的打牌,抽大烟的抽大烟,还有下等妓女在门外头笑,几个女孩子环抱着双臂,在一溜房间溜达着,唱着小调,只等着哪位光着膀子的爷们拉进去做个一夜夫妻。

傅侗汌夜里难安眠,被不知什么东西咬得身上一块块地红,瘙痒无比,去质问旅店老板,为何房里会有咬人的虫子,老板和伙计嘲笑他见识短,告诉这位小少爷,那咬人的虫子叫跳蚤,是旅馆里最常见的。

他被人取笑到少爷脾气上来,自己买伙计烧了滚烫的水烫洗床单,还想要晒被子。

结果,小旅店窗外临着破败的弄堂,墙根下经年累月被人尿得臊气熏天,别说晒被子,推了窗就把隔夜饭都吐出来了……

傅侗文说到这里,笑出了声:“等再见到我,我险些没认出他来,蓬头垢面、脸色灰白,身上还有跳蚤。花了不少的钱疏通,才让洋人把他放上了船。单开了一间房,二十天后,身上总算是干净了,只是头发全剃了,终日戴着帽子不肯摘下来,成了游轮一景。”

沈奚轻轻摇着扇子,为他扇风。

“侗汌在英国,和一个华侨的女孩子很要好,”他像要在今日,在这个火车站台上,在夕阳下把往事都说尽,“带来给我看过两回,他回国后在和那个女孩子通信,婚期也商量着定了。因为我家里不太接纳华侨,也算是私订终身。”

傅侗文手指捻沈奚脖子里的珍珠项链,一颗颗小指甲盖大小的珠子,有浅粉的光泽。

“后来,那女孩子送来一副挽联。”

华侨家庭,女孩子没学过古文学,挑了现成的句子:

上穷碧落下黄泉,两处茫茫皆不见。

灵堂上的挽联都是歌功颂德居多,为攀附傅家,有联语精妙的,有荡气回肠的,有催人泪下的,唯独这一副像应付差事,哪里有抄句诗词就送来的道理?

独有傅侗文替侗汌看懂了,灵堂里的挽联被搬出去焚烧时,他亲手把那副取下来,放在侗汌的怀里。这悲欢哀怨,他竟和一个不相熟的女孩子有了共鸣。

人生过半,将至不惑。

他这个老男人的心硬得很,寻常人很难再触到了。

可那日顾义仁的事还是穿心刺肺。“终其一生报效家国”,相似的话,侗汌说过,侗临也说过,都没落得什么好下场……

火车在铁轨尽头,天地一线处直行而来。

一声汽笛鸣叫划破长空。

“三爷,是这个了。”私人租用的火车上有特殊的信号旗,很好认。

傅侗文和沈奚立刻上了站台。

此时,前一班车次的旅客早离了站,今日从上海驶出的车也都在上午出去了。站内外都没了闲杂人,枕木震颤着,车早早减了速,缓慢地借着刹车后的余力滑入站内。

直照在眼皮上的日光被挡了去。

傅侗文还没等车停稳,已经握住门边的金属扶手,登上车。

沈奚追上他。

私人包下的火车,一节车头,两节车厢。在第一节车厢里的人都没见过傅侗文,忽然见个先生闯入,手都按在枪柄上,到有人叫“三爷”,大伙才安下了心。

一路防备着到上海,总算是见到主顾了。

“人如何了?”傅侗文向前走着,不看过道两旁的人,只问第二节车厢门外的人。

“说不上太好,”那人躬身,低声说,“昨日夜里烧起来,人眼下是糊涂着的。”

“有医生跟着吗?”沈奚插入一问。

“没有,没有医生敢接——”

没有人敢接?沈奚觉出不妥:“让我去看看。”

面前这个不是医护人员,多说无用。

傅侗文扶她的手臂,把她让到自己身前,让她先进车厢。

车厢的窗帘都被拉拢了,是为了遮阳。

虽有几个年轻女孩子在摇着扇子,给车厢内通风,还是闷热得让人窒息,酷暑日长途而来,正常人都受不了,更何况是伤患。沈奚拨开了一个女孩,见到了躺在硬床上的傅侗临。车厢里很安静,沈奚缓慢地呼吸着,去摸那熟悉的脸庞,这张脸似乎五官没有变化,可每一处细微的轮廓都被岁月重新雕琢了。

虚弱、沧桑,面色蜡黄的傅侗临,嘴唇抿成一条线,烧得糊涂。

他的眼珠在眼皮内动了一下,没睁开。

沈奚摸他的额头,烫得惊人,像身体里裹的不是五脏六腑,而是烧红的炭。她怀疑是伤口感染,去检查他的腿,是伤在右小腿,裹在纱布下的伤口溃烂严重,揭开来,纱布下有阵阵恶臭……

热气汇聚的车厢,却生生从四面八方吹来冷风,刺骨的寒。

“用你的车,我们去医院。”沈奚不容置疑地望住他。

傅侗文立刻吩咐说:“照办。”

没等旁人动手,他已经抱起昏迷不醒的五弟。怀中一个成年男人,抱着重量却没比沈奚差多少,瘦到这种程度是受了多大的罪?他这一生抱过三个人,在傅家宅院里偷他枪自尽的傅侗汌,为护他杀人后心理受创的沈奚,还有现在的傅侗临。

这三个,每个都像在为他受了苦,可他纵有一双翻云覆雨手,独独保不住他们。

他抱小五爷到轿车上,沈奚坐上副驾驶座。

路上她频频后望,是担心傅侗文犯心病,中途欠了身子,捞到丢在后排座椅上他的西装上衣,拿了保心丸,倒给傅侗文。他摇头,端端正正地坐在那儿,膝上枕着小五爷。

轿车载着她和小五爷到医院,已经是六点。守在大门口接待急诊病人的护士惊讶着,迎上来:“沈医生,你今天不是休假吗?”

“段副院长在吗?”

“在,在的,好像……是在的。”护士被沈奚的脸色震慑住了。

“快去叫副院长来。”她随即指挥两个男护士,“你们过来,和我抬病人。”

沈奚带人出去,从车上抬下小五爷,塞给傅侗文一串办公室的钥匙:“你在办公室等我,要先检查会诊,我就不管你了。”言罢,把在车上拿走的药瓶给了司机,“你跟着三爷,有不舒服吃这个,立刻去二楼手术室叫我。”

大厅灭了灯,走廊里也为了省电,每三盏电灯才留了一盏。

沈奚和护士推着病床,灯泡的光,一时明,一时暗的,把傅侗临的脸照得变幻莫测。

沈奚让人把病人直接推入手术室,联排的三个手术床苫盖着蓝色布单。她掀开正中床上的布单,和护士合力抬傅侗临上去,让护士把术前检查都准备上,麻醉医生也要叫来。

护士走后,她一个人伫立在空荡荡的手术室内,给傅侗临消毒伤口,检查报告没出来,段孟和也没来,正是一天结束工作的时间,都各自回去安置了。

段孟和进来,看了一眼傅侗临的腿,眉头皱起来:“我以为你是小题大做,因为是他的弟弟。”他看着沈奚写的检查报告,伤口深度惊人,“病人家属在吗?”

“在我办公室。”她说。

“让家属做好准备,这种感染……”

其实他不必说,她也知道。

他们过去做过的大型手术里,有超过一半的病例是死于术后感染。伤口感染几乎是全世界所有外科医生的天敌,手术再成功,也要面对术后感染的惊人致死率。作为医院里最有名的两个外科医生,沈奚和段孟和都很熟悉这种感染的症状和伤口情况。

段孟和有一位同学,就是因为在屡次手术成功后,病患都死于感染,自信心被摧毁后放弃了外科医生的职业。对病情的束手无策,是对医生最大的折磨。

没有一种药品可以处理这样的情况,完全没有……

“你先主刀,我去请几位仁济的朋友过来。”段孟和说,“他们外科室新买了一批药物,也许会有新的希望。”他这么说是在安慰她。

仁济是他的老东家,平日就联系紧密,若采购了新药,必然会第一时间告诉他。但在上海,那里是外科手术量最大的一间西医院,倘若能请来医生会诊,再好不过。

半小时后。

护士送来各项术前检查的报告,沈奚沉默地看着报告,过了会儿,说:“准备手术。”

她把原先的伤口缝合线拆开,清理感染源,重新缝合处理。

里面的肌肉、肌腱已经坏死。

……

都在指向极坏的结果。

手术结束,正是夕阳西下。

护士替沈奚准备了静脉输液所需的耗材,这是段孟和临走前开的单子,在医院里只有急症病人才准许进行静脉输液,被准许操作的医生不超过三人。沈奚就是其中一个。

她在他皮裹着骨的手背上找着静脉,消毒、穿刺、用药。

看着一滴滴的液体流入傅侗临的身体里,祈祷着这个药能对他有一点帮助。

沈奚把那只手小心地放下,竟在这一刻对自己多年前的选择有了自我质疑。究竟选择医学研究更好,还是临床救人更重要?当时的她没有找到答案,只是渴望能出现一种高效药物,能够治疗细菌性感染,能救回傅侗临。后来盘尼西林的问世,让她每每想起这一日的小五爷,想到这一日手术台上矢志报国的青年,都是心中隐隐作痛。

“……嫂子。”熟悉的声音,震颤着她的心。

沈奚心知他情况不乐观,可还是微笑着,俯下身去轻声说:“少说话,好好休息,接下来可能还会有手术。”

傅侗临褐色的眼睛里有着疑问,他迟钝着,缓缓转动眼珠,在看她,看墙面、地面,没力气观手术室的全貌,可还是辨认出了这是何处:“嫂子是医生了……”他笑。

“嗯。”她也笑,柔声道,“你伤口处理得不好,是你们军医处理的吗?真想替你骂骂他。”

“那个人……”小五爷抿嘴笑着,眼底有着泪,“没了。嫂子……还是骂我吧,我替他挨。”

简练的话,勾画的是残忍的往事。

沈奚心房微窒。

小五爷付之一笑,虚弱道:“自有青山埋忠骨……嫂子不必难过。”

人没死前,此话自然豪迈洒脱,人死后,却只余寸寸悲凉意。

她抚摸他的短发。

两人算同龄的人,可她看他总像在看着自己的亲弟弟。从他醒了就在笑,久别重逢的欢喜都在他的双眸里,说什么无须马革裹尸还?谁不想死在亲人身边?

“我过去家未散时,也有个弟弟,和你一般大,”她轻声说,“见到你就能想到他。如今你回来了,我和你三哥都能安心了。你还烧着,少说话,睡一会儿。”

她嘱护士守在手术室,自己到走廊透气。

二十分钟后,仁济的三位外科专家到了医院,五人会诊后,在隔壁的手术室里争论不止。

傅侗临现在的情况是九死一生,沈奚给他静脉注射的药品已经是国内最好的药了。段孟和的两位医生建议是加大剂量,忽略药品的副作用,试着把人救活。

另一位医生持相反意见,再加大剂量,副作用不堪设想,也有可能成为催命符。

“他的情况,不出两天就会死,谈什么催命符?”段孟和坚持己见。

“如果不是用药,而是截肢?我们为什么不试试这个?”沈奚提议。

截肢?这里没有骨科的专家,没有门诊,更没有专科医院。

民众不信任西医的骨科学,也因为没有X光机的辅助,病人来到西医院所接受的治疗有限,还不如去中医正骨医生那里得到的帮助多。截肢这样的大型手术,在非战争情况下,老百姓很难接受,这是现状,也许未来会改变,但不是在今晚异想天开。

“沈医生,我有必要提醒你,在我们这个房间里的人,都没有这方面的临床经验。”其中一位医生说,“我听段医生说过,你要在贵医院成立骨科专业组,但也只是构想,我们都还在摸索起步阶段。”

“况且病人的感染时间长,严重贫血、虚弱,心肺功能不佳。”另外一个也劝她,“可能最直接的结果是——死在这个手术台上。”

唯有一位医生持保留意见,他支持沈奚。

毕竟从傅侗临现在的情况看,截肢和不截肢,活下来的希望都不高。

“诸位,我们这里有五位外科医生,难道我们还不如战地医生吗?在战地,截肢手术并不少见。”

“战地医生都是先驱者。”有人反驳,“他们每天可以接触上百的病例,他们的临床经验远大于我们。”

“可国内也有西医院截肢的病例,在杭州,杭州有这样的医生。”

“就算在国内有这方面经验的西医医生,也不存在于我们五个当中。”段孟和不是妄自菲薄,是在说事实,“这个病人今晚能等到的、最好的医生,就是我们五个。”

命在旦夕,上哪里去搜寻有截肢经验的外科医生?

而且有经验,不代表他也能应付如此虚弱的病人。

能完成手术,也不代表能抵御术后感染,尤其病人是伤口难愈合体质。

段孟和尝试说服沈奚:“病人的血糖很高,伤口难愈合,更容易引起术后感染。”

“可我们现在没有特效药。”沈奚争辩,“用现有的药物治疗,不就等于是在等死吗?等于我们做医生的什么都不做,坐着祈祷上帝眷顾?祈祷病人能抵抗细菌感染?起码截肢还有一线希望,任何手术都会有风险。”

争论已经到了尾声,只剩下两条路,接下来就是选择的问题。

大家都看向沈奚,她才是主诊医生。

“我去和病人家属沟通。”沈奚说,“段医生,请做好手术的准备,如果家属接受截肢手术的建议,我希望可以立刻开始。如果家属接受药物治疗,等我回来后,大家再商量后续的用药。”段孟和表示接受。

沈奚快步离去。

走廊空无一人,静得只剩她的脚步声。

办公室的门虚掩着,电灯的光透过门缝,在地面上拉出了三角形的白影。

她手悬在门板前,收拾好自己的心情,将门缓缓推开。

四人在门口候着。

他独自一人立在窗畔,指上夹着白色香烟,一截烟灰悬而未落。灰白的窗台上铺着他随身携带的亚麻色手帕,手帕上是个铁质的烟盒,盒上金发女郎身上都是揿灭烟头的黑点。

香烟头和烟灰堆了一小撮。

沈奚一出现,闲杂人都安静退下。

傅侗文揿灭香烟,等她说。

“我已经给他做了一个清创的小手术。”她尽量简短地说,“但是情况并不乐观,现在仁济的三位外科医生也在我们这里,会诊完,我们有两个方案。一个是保守的药物治疗,但坦白说,我们没有这方面的特效药,现阶段的用药副作用不小,但确实有救活人的先例。在仁济。”

他望住她。

“还有一个方案是冒险的,截肢。但这个方案危险也很大。”

“你们医生的意见是什么?”他间,“更简单一点是,哪个能救命?”

“我的建议是做截肢手术,虽然冒险,还是有机会搏一搏,如果拖到明后天,怕用处也不大了。”

他没有迟疑:“那就截肢。”

“但有一点你有必要知道,我们这里没有骨科,现在等在手术室里的医生都没有截肢手术的经验。侗临的身体状况不佳,很可能撑不到手术结束。”她坦诚地告诉他,“但我在美国是学的骨科,我们五个都是有丰富经验的外科医生,我有信心应付这个手术。”

倘若面对着一般的病人家属,肯定会放弃这个冒险手术。

到现在为止,哪怕是在上海这个受西洋文化影响最深的城市,除了无药可医的病人,鲜少有人会接受西医院的大型手术。

房间里的灯泡,比以往都要亮,刺得人睁不开眼。

沈奚和他目光相对着,不过钟摆几个来回,怀表的秒针滴答两声,像被无限拉长了时间。

沈奚想说,我要帮你救回这个弟弟,可怕太过煽情,怕可能紧随而来的噩耗成为击垮他心理防线的重锤。像回到了白日的火车站台,烈日烤灼着土地,蒸腾的土热把人烤得不舒服,他汗流浃背,衬衫湿透了,却还在讲四爷的点滴往事。

她不想……小五爷也成为一个人间的名,阴间的魂。

“我接受你的建议。”他做了决定。

“手术时间长,术后我全程陪护。”沈奚快速说,“你照顾好自己,不用一直在医院里。”

“好。”他没有多余的废话,不想耽误她多一秒的时间。

沈奚回到二楼手术室。

已经回去休息的住院医生和麻醉医生们都被聚集了,谁都不愿错过这个截肢手术,尤其还有仁济和这家医院两位医生在。段孟和虽在争论时不支持手术方案,一旦病患家属做了选择,他也不再固执,紧锣密鼓安排下去。

止血带这些常用的器具都还好说,截肢所需要的锯或刀,这里都没有。

大家犯了难。

“去借木工锯,消毒处理。”沈奚对一位住院医生提议,在战场上的外科医生常常这样处理,“你去找附近的中医馆、正骨馆、骨伤馆,总之都问到,也许他们会有这东西。”

六个住院医生都领了任务离开,最后先拿进手术室的当真是木工锯。

沈奚没用过这个东西,怕自己力气不足。在美国读书时,老师也曾说过截肢锯卡在骨头当中的病例,她把这个任务交给了两位仁济的同仁,讲解方法,还有可能会遇到的问题。

沈奚作为主刀医生,仁济的两位医生做助手,剩下的一个和段孟和全程在左右。

麻醉和输血准备完毕。

止血带固定,她握着手术刀,在众目下切开皮肤、皮下组织……到切断血管和神经,皮瓣上翻——

在手术室内,时间没有刻度。

骨头锯断的声响,像锯在他们每个医生的身上,两个在骨科方面从未有经验的医生,在沈奚的理论指导下,锯断股骨。成功离断病肢的一刻,段孟和带头击掌感谢,感谢几位医生的合作,完成在这间手术里第一例成功的截肢手术。

离断病肢后,沈奚继续缝合。

到手术完成,已经是后半夜。段孟和第一个危险推测的难关过去了,傅侗临没有死在手术台上。沈奚第一时间让护士去自己的办公室通知傅侗文手术成功结束。

她陪着傅侗临去了病房,观察伤口渗血情况。

病床旁原本是住院医生交接班看护,但这里除了她,没有人知道截肢手术后的并发症如何处理。她就守着病床,寸步不离。

起先是大出血,后来是血肿,到术后四十八小时,她都没合过一次眼,一刻没离开过病床上的傅侗临。两个住院医生陪在她身边,年轻力壮的青年熬不住了,还会稍休息一会儿,她和另外一个为了帮助彼此清醒,开始轻声聊着,聊两人彼此学医的经历,聊到一个醒了,换人打瞌睡。

唯独她醒着,像被上了发条的人偶。

七十二小时后,进入她经验里的术后感染高发期。

往日,沈奚最怕的就是这个阶段,最无计可施也是这个阶段,药能用的都在用,余下的只剩命运。病床上的男人头脑不清醒,并不知道自己被截肢,还在喃喃说右脚很疼……

她轻声安抚着,用手掌给他的发根抹去汗。

身后,一个人走近,是段孟和。

从术后她就没见过他,猜想是其他的病人有状况,他去处理了。

“傅侗文父亲,”段孟和停顿半晌,说,“今早去世了。”

……

沈奚以为自己幻听。

脑子是蒙的,下意识看床榻上的傅侗临,可心中浮现出的却是傅侗文的脸。

怎么会……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这里亲弟弟还在危险期,那里久病的父亲就去世了。

“他已经离开了医院,去公馆安排后事,这是他让我告诉你的。你暂时联系不上他也不要急,”段孟和说,“等傅侗临这里情况稳定了,他会来医院。”

“好……谢谢你。”

段孟和盯着她看了会儿,有满腹的话要说似的,最后不过一句:“我这几天在医院宿舍里,你可以随时找到我。”

病房恢复安静,沈奚看窗外,日头正盛。

傅家式微,但也曾是个大家族,丧事必是烦琐,再加上傅侗文如今势力正如这日头,借着这丧事来结交攀附的人也不会少,他一定会很忙。沈奚在这方面丝毫经历都没有,唯独丧父之痛体会过,担心他的身体,也无计可施。

幸有老天庇护,在术后第三天的夜里,病床上的人终于有了清醒的时候。

沈奚做了准备,要对他进行心理上的疏导,可他对自己被截肢的反应完全不在她的预料之内。他盯着自己缺失的地方愣了足足一分钟,就接受了事实。在这一分钟里,他想过什么?沈奚猜不到。

在战场上看过无数战友兄弟尸骨横飞的军官,早对失去躯体的一部分习以为常,甚至还在脸色苍白地对她笑:“是嫂子救了我一命。”

言罢,又说:“我想见一见三哥,方便吗?”

沈奚犹豫了会儿,笑说:“你还在术后感染的危险期,再过七日。”

再等等,他刚才历了他的生死劫难,等平安度过危险期,再告诉他父亲病逝的事。

傅侗临看似平静地答应着,到后半夜,她和医生换了班,凌晨三点进了病房,看到他赤红着双眼出神,在她出现时,他把头掉过去看窗外。本想用看夜色的借口遮掩,可从他病床的方位来看,目之所及只有拉拢的窗帘。

“是要看月亮吗?”沈奚在他尴尬时,“哗”的一声,把窗帘替他打开。

傅侗临低低地“嗯”了声,感激她给了自己掩饰的机会。

术后第十日,脱离了感染高危期。

沈奚把傅侗临移交给住院医生看护,自己冲了个热水澡,把隔壁医生的电风扇借过来,本想在沙发上小憩片刻,等傅侗文。可头一沾上绵软的靠枕,就陷入昏睡。

是热醒的,手腕出的汗把古铜色的沙发布浸了个印子。

“我去看过侗临了。今天没要紧的事,你再睡一会儿。”是傅侗文在说话。

短短两小时的午觉,没有有效缓解疲劳,反倒让她从里到外地不舒爽。

她嫌脖后压着的靠垫碍事,拿下去,直接侧枕着沙发。眼前的影子由虚转实,傅侗文坐着她的办公椅,正对着沙发,在瞧着她笑。

窗台上藤蔓在太阳下披着光,绿得泛白,沈奚喜欢藤蔓堆满窗外的景象,从不准人修剪处理,以致在今夏泛滥成灾,枝叶错杂,遮光挡日,屋内从未有光线充足的一刻。

她从沙发这里看他,背对着窗口大片的绿,是天然的油画背景。

他的笑是曙色初动,让她如在梦中。

“我嗓子不舒服,”她轻声说,“你叫人去内科帮我拿瓶药水,说是沈医生常要的。”

傅侗文照办了,回来,仍坐了原位。

“你父亲……”

他轻声截断:“也算是一种解脱,对父亲,对我都是。”

怀表在掌心里,颠来倒去地把弄着。父亲死去那日,白天还不觉什么,那晚在床上坐着,也是这样,空房寂寂,耿耿不寐。一秒秒看时间,一分分算过去。老父临去前,早记不得逆子夺产的恩怨,握了他手“侗文、侗文”地唤着,是垂死更思乡。

傅家说了算数的只有傅侗文,到最后,还是白头人求他黑发人,想魂归故土,想落叶归根,也想聚齐子女送自己最后一程。

傅侗文是一贯的态度,不欲多谈。

只是丧父是件大事,沈奚认为自己该说点话。但他不予谈论的态度过于强硬,沈奚也就放弃了。过去数日了,最难过的时候都挨过去了,难得他今日有笑意,自己口拙嘴笨的,还是不要刻意提,不如安静陪着他。

她从侧躺到倚靠着,看傅侗文收起怀表,留意到他衣着毫无变化,白衬衫的袖子上也没黑纱:“你没穿孝吗?或是黑纱也没戴?”

不论是旧有的习俗,还是政府倡导的礼节从简,都不该如此。

“是该穿的。”他似被问到,静了半晌说,“早年我曾按父子礼,为人守孝三年,今日就不能再穿了。”

无忧书城 > 言情小说 > 十二年,故人戏 > 第十四章 南国雁还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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