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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我们终于合法同居了

早上醒来,我一看闹钟,都快八点了,赶紧推身旁的林知逸,“快起床,要迟到了。”

他应了一声翻身继续睡。

我见状又催促了一声:“赶紧起床!不然真来不及了。”

他终于爬起来穿衣服。

看他漫不经心的动作,我一边走向洗手间一边叮嘱他:“你快一点,豹的速度!”

我进了洗手间挤上牙膏正准备刷牙,突然有个人从背后把我拥住了。我说:“干吗呢?现在可没时间搞暧昧。”

他一本正经地说:“你不是说抱的速度,这就是抱的速度啊!”

“……”

那天上班,在拥挤的公交车上,我居然会想起刷牙时林知逸抱着我说“这就是抱的速度”的画面。

心里腾起一丝温暖的同时,我还想起了上学时的一个片段。

有次我和他一起在校园散步,只觉得秋风瑟瑟,我环抱着自己,几乎要像刺猬一样缩成一团。

当时我低着头看脚底下的树叶,脑中浮现的是偶像剧里的画面:通常女主角冷的时候,男主角会脱下自己的外套裹在女主角身上。

正遐想联翩,一旁的林知逸伸出手臂揽过我的肩膀,紧紧把我拥在怀里。

他这突如其来的动作委实让我吃了一惊,我问:“你干吗?”

他说:“你想想看,从我认识你到现在,我给你买过多少‘水晶葡萄’喝了。所谓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抱),就是要这样抱的啊!”

“……”乱用成语真是够够的了。

只是,他的怀抱真的好温暖。

依偎在他怀里,会想起一句歌词——“两个人的微温靠在一起不怕寒冷。”

异地恋的时候,每次分离很久才见面,两个人就格外珍惜在一起的时间,甜言蜜语都说不够,轻易是不舍得说对方一句不是的。但是住到一起以后,所有朦胧的美感变成柴米油盐的直白,同时,我也逐渐了解到温润如玉的林知逸的另一面。

某个周末,公司组织去天津某度假村玩,缓解下工作压力。原本是件可喜可贺的事情,可听说主要项目是泡温泉、游泳啥的,我就有些畏惧了:一来我不会游泳,二来就我那身材,也没有显摆的必要吧?

同事小P让我带上泳衣。我说:“我没有泳衣,也不会游泳。”同时我脑补了下自己穿三点式泳衣的画面,觉得有些惨不忍睹,于是我问:“我能不能穿多一点泡温泉?”

小P狂笑,“难不成你要穿毛衣泡温泉啊?”

其实我的意思是能否穿保守型泳衣。

我把此事跟林知逸复述了下,他说:“不会游泳怕什么呀,你有两个游泳圈,可以漂在水上的嘛!”

小样,胆肥了嘛,什么时候开始,居然敢对我这么毒舌了?

我到北京后的第一个中秋节是和林知逸一起过的。

我从小就爱吃鱼、虾、蟹,那天晚上,他特意请我去一家做香辣蟹很地道的餐厅吃饭。

我小时候生活在鱼米之乡,林知逸小时候生活在云贵高原,地域差异决定了我们的饮食习惯差异:比如我爱吃海鲜,他对海鲜毫不感冒;我吃得清淡,他无辣不欢。

那天我对付螃蟹对付得正欢,林知逸就坐我对面看着我吃,“我就搞不懂,你怎么爱吃螃蟹?费那么大劲才吃那么一点肉,投入产出一点都不成正比。”

就为了那么点鲜嫩的螃蟹肉,我戴着透明手套的手压根闲不下来,我忙里偷闲回他一句:“这就是你这种不爱吃螃蟹的人永远都不会懂的乐趣。”

他叹口气说:“要是逛街时,也能拿出你吃螃蟹的这种投入产出比就好了。”

我:“……”

吃完螃蟹,加水,之前的调料当火锅底料涮羊肉、蔬菜,林知逸终于有种活过来的感觉。

晚饭结束,我们步行走回住处,要步行二十分钟。走到中途,我说:“太累了,脚都不想活了。你可以背我吗?”

林知逸愣了下,看看周围,“这不太好吧?”

我循循善诱,“都晚上了,路上人不多,何况你们老家不都有娶媳妇、背媳妇的习惯吗?你就当提前体验下做新郎官的感受。”

他内心挣扎了几秒钟,终于下定决心,蹲下身,“好吧。”

我憋住笑,大咧咧地跃上他的背。

他“哎哟”几声,磨蹭半天,才站起来。

我趴在他背上,附在他耳边说:“不是说每个成功的男人背后都有个伟大的女人吗?我这是让你成功的节奏。”

他回应:“……这也伟得太大了,感觉最起码胖了五斤。”

“嗯?是不是膝盖痒了,好久没跪键盘了?来,我给你来点音乐,来点动力。”说完,我开始哼唱猪八戒背媳妇的音乐,“蹬等邓等邓邓,等等邓邓邓邓蹬……”

夜晚的北京灯火通明,我们沿着三环向我们住的小区走去。

以往的中秋节我都是在学校度过,每到这个时候,学校里总会飘着桂花浓郁香甜的气息。

北京城太大了,我们所路过的每个角落都没有闻到一丝桂花香。我不禁有点怀念那种味道了,也开始回忆起我和林知逸在学校度过的那个中秋节。

那天,他和我一起在学校西门外散步,给我戴上定情信物水晶手链,唱了Because of You之后,我们走回学校,路过图书馆,他把他图书馆信箱的钥匙塞给我,“我信箱里有瓶矿泉水,你帮我取下。”

我不明白他为何要让我跑腿,但还是进了图书馆,打开他的信箱,发现里面有一盒包装精美的月饼。

我拿着月饼走出图书馆,看到他站在原地,害羞地对我笑。原来这盒月饼是他送给我的中秋节礼物。

虽然我并不是很喜欢吃月饼,但当时收到这份礼物还是挺高兴的。

他送我回宿舍的路上,一阵风拂过,带来桂花的香味,我说:“小时候,我有次去爸爸的工作单位,爸爸让我和一个姐姐一起玩。那个姐姐的房间很香,我问她是什么味道,她指了指她桌子上的玻璃瓶子,里面插了一枝黄色的花,她告诉我,那是桂花发出的香味。后来她也帮我折了一枝,我带回家夹到课本里,于是上课时,我都能闻到桂花的香甜味道。”

林知逸听完后说,“我去帮你折一枝桂花,你带回宿舍放到矿泉水瓶里养着,这样你的宿舍就是香的。”

我本来想拦住他的,但他还是跑到他们学院的教学楼后面采摘了一枝桂花送给我。据说他摘的时候刚好被他们学院的老师看到,吓得他后来一上那老师的课就躲到最后一排。

他说那是他第一次做小偷。

很久之后,我对他说:“其实摘桂花是你第二次做小偷,因为你第一次做小偷,是偷走了我的心。”

回想起从前的点点滴滴,再看看眼前这个背着我走在异乡街道的男孩,我默默在心里说:希望,以后的每个中秋节,我都可以和你一起度过。

林知逸的朋友送了他两张演唱会的门票,他借花献佛邀我一起去看。

“谁的演唱会?”我一听演唱会就来劲了,心想是刘德华还是周杰伦呢?

“法国香颂天后的,叫什么凯丝的,名字太长,记不住。”他说。

“法语我听不懂,没兴趣。”我有些扫兴地说。

“一张票五百八十八块,你不去就浪费了一千多块钱!何况,人家法国天后难得到咱们中国一次,你就给人家赏个脸去看呗!而且人民大会堂多气派啊!你去看看也能长点见识,对你写作也有好处啊!”

一千多块钱!人民大会堂!写作!这几个关键词足够打动我了。

穿过宽敞明亮的人民大会堂,走在柔软的红色地毯上,我遐想联翩,仿佛自己正走在婚礼的红地毯上。

于是,我对一旁的林知逸说:“在教堂举办婚礼时,走的红地毯应该也跟这个差不多吧?”

他看着我说:“我又没走过,怎么知道?”

也对哦,我怎么会问这么傻缺的问题?

他问我:“你是不是想结婚了?”

“随便问问而已。”我才不会主动求婚呢!

虽然法国天后唱的是法语歌,我们听不懂,虽然这个歌手之前不认识,观看的位置不是很好,但是我们依然看得津津有味。

我一直认为:一起看演唱会也好,一起旅游也罢,不在乎演唱会到底精不精彩,不在乎风景美不美丽,关键是陪你的那个人对不对。

有时候,与喜欢的人在一起做同一件事情,就是一种幸福。

余乔有一回打电话问我:“你和林知逸都已经爱情长跑这么多年了,有没有想过什么时候结婚?”

“这个问题你不要问我,你应该问他。我绝对不可能放下身段主动求婚的。”以前谈到结婚这个话题我也恼火,林知逸每次都说不着急。后来我也想通了,着急结婚才不好呢,因为没结婚时分手叫失恋,结了婚分手叫离婚。虽然只是一纸合约的区别,但名称一换,性质却大不相同。

不久后的某一天,林知逸下班比我早到家,他做了满满一桌子丰盛的饭菜,全是我最喜欢的菜,我疑惑,“今天是什么日子啊?”

“不是什么日子,但只要和你在一起的每一天,对我来说,都是特殊的日子。”林知逸说得一本正经。

好久没听他说情话了,还怪不习惯的,我问他:“你是不是做了对不起我的事情?”

“你真是想太多了,我对你好,你还把我往坏处想。”

即便如此,我还是心下狐疑,总觉得今天有哪里不太对劲。

等我吃到七分饱的时候,林知逸突然问我:“你是想做我的媳妇,还是想做家庭主妇呢?”

“做了你的媳妇不就是家庭主妇了吗?二者有何不同?”我很纳闷。

不过,这莫非……是在向我求婚?

“主妇就是负责煮饭的妇女,媳妇就是负责洗衣服的妇女。”

“我才不做!”

“那你的意思是不想做我的媳妇了?”

“如果结婚的意思就是要变成洗衣做饭的黄脸婆,我才不要结婚!现在每天吃你做的饭,感觉倍儿爽。”

“是你自己说的啊!那以后就不要再问‘什么时候结婚’这样的问题了。”

“……”有这样求婚的吗?一点诚意都没有好吗!

我写作时往往是沉迷其中的,通常在电脑前一坐就是几个小时,身体终于抗议了,我忍不住说:“脖子好痛啊!”

林知逸提议:“去医院看看吧。”

我不肯,“不是什么大毛病,犯不着去医院。”

于是林知逸上网咨询度娘,“咦,有个人跟你一样脖子痛,但是扛了罐煤气就不治而愈了。你也不用扛煤气罐了,你到楼下的超市扛二十斤米回来保管不痛了。”

“……”我睨他一眼,“不要趁火打劫好吗?”

他笑笑,“开个玩笑而已。网上说热敷和千年活血膏不错。我待会儿先帮你热敷一下,然后我下楼帮你买千年等一膏。”

我狂笑,“哈哈,还千年等一回呢。”

他帮我热敷时,我趴在床上,他把热毛巾敷在我脖子上,还顺便给我按摩后背,然后讨好地问:“怎么样?舒服吧?是不是有享受五星级服务的感觉?”

我“嗯”了一声,他趁热打铁,“有个机会可以让你一辈子享受这种服务,要不要考虑?”

“干吗?”我疑惑道。

“我们只要去民政局花九块钱领一张证书就好了。”

原来又在拐弯抹角求婚啊!这么简单就答应他可不成,我冷哼道:“玫瑰呢?戒指呢?单膝下跪呢?”

他说:“我现在不就跪着给你按摩吗?玫瑰上学时不是给你送过吗?”

我说:“你送的那是玫瑰吗?那明明是月季好吗?”

他解释:“第一次送花没经验,说明我那时候多么纯洁啊!”

我说:“玫瑰关、单膝下跪关过。那戒指呢?”

“首饰什么的太俗了,而且我不喜欢束缚,所有项链、手链、手表我都不爱戴。”

“是我戴,不是你戴,understand?还有,你不喜欢束缚,那你有本事不用皮带啊!”

“……”他略停顿了下,说,“好,我改天带你去珠宝店选戒指。”

怎么感觉他按摩的力道比之前大了?

和林知逸谈恋爱后,我第一次过生日时,他刚好要去外地一家单位面试,就没能陪我一起过。

虽然那天他人没到,礼物却到了,蛋糕、贺卡、围巾,托他同学转交给我。

贺卡上写着:“大柠,虽然这次生日没能陪你在一起,但以后你每次过生日,我都会陪在你身边。”

后来,他真的实现了他的承诺,哪怕分居两地时,也会赶过来,陪我一起过生日。

我们在北京同居了四年,每次我过生日,他都不会忘记,生日蛋糕、生日祝福总少不了。通常蛋糕上写的是稀松平常的四个字——“生日快乐”,但有一回生日蛋糕上写的是——“爱柠一生”。

和往常一样点完蜡烛,许完愿望,正打算切蛋糕时,林知逸说:“我要把这四个字吃下去。”

林知逸吃蛋糕向来只吃点缀的水果和中间的蛋糕,从来不吃奶油和果酱,他觉得太甜了。

我提出异议:“可是,这四个字是草莓果酱做的,你不怕甜吗?”

他信誓旦旦地说:“这四个字是我的承诺,为了以后能过甜蜜的生活,这次吃点甜的算什么,跟你一起吃苦我都不怕。”

听着怎么有种我将来要跟你一起吃苦的错觉?

他把“爱柠一生”这四个字吃完后,从口袋里掏出一个红色的小盒子。

也是在这时,我才注意到,他今天穿得比平常正式。突然,我的心就扑通扑通欢快地跳起来——莫非,他想……

他打开盒子,里面一枚银色的戒指上镶嵌着一颗闪闪发光的钻石。

他说:“我悄悄量过你的指围,不知道合不合适。你戴上去试试看。”说着他把戒指取下来,戴到我的右手无名指上。

不大不小,正合适。

一个不喜欢戴任何首饰的男人,为了求婚,悄悄量了我的指围,一个人跑去珠宝店买戒指;一个不喜欢吃甜食的男人,为了给我过生日,每年我生日都会定制蛋糕,点上生日蜡烛,和我一起许愿;一个不喜欢大城市拥挤生活的男人,为了我的文学梦想,率先来到北京打拼,陪我一步步实现梦想。

他有那么多不喜欢,却只因为我喜欢,他会甘之如饴。

想起这些,我内心涌起一阵温暖和感动。

不管他这次求婚多么姗姗来迟,我依然对他说了三个字:“我愿意。”

那年的9月9日,我们去民政局,领了两个小红本,本子上有我们依偎在一起微笑的合影。

从那以后,我们终于合法同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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